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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 24 章(2 / 2)

王举人脸色惨白说不出话。

谭氏却已经明白了,她跌坐在地,含泪道:“是,那一年我相公要去考科举,可是家里银钱不够,想了几个月都没法子,过后他说借了同窗的银子周转。”

那会儿她的女儿还没被拐,王举人借到了银子,去了府学参加考试果然中了举,是他中了举几个月后女儿才被拐走的,因此谭氏从未怀疑过他。

张远这才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被捉到了县衙里。

他读的书不算多,然而在人贩子这一行呆久了,自然知道要避着衙门行事,他连买别院都是借的别人的名义,平日里还以乞丐示人,小心谨慎之极,谁知道竟栽在了两年前这一道口上?

人贩子素来对外说的都是下乡收的人,其实若是不荒不涝的,哪儿有那么多的人卖儿鬻女?他们个个都主动去拐过人,自然知道这是犯法的。

可张远却灵机一动,叫屈道:“大人,这案子可与我无关啊!王举人自己找到我说是要卖女儿换钱,又不是我主动拐她的!他当初收了我一两银子便将她女儿舍给我了的!”

王举人已经站不住脚了。

没让他料到的是谭氏“嚯”地一下站起身,反手就给了他一巴掌。

王举人脸上火辣辣地疼,昨儿个叫张远踹倒在地上摔裂了两颗牙,他没敢去医馆,囫囵睡了一夜,两颊早就肿得和馒头似的,这会儿又挨了谭氏一巴掌,那两颗崩裂了的、摇摇欲坠的牙直接掉下来,被一巴掌扇在了地上。

他不敢置信地看向谭氏。

这个女人……

平日里在家的时候都是他当家,谭氏从不敢与他大声说话的!

谭氏迎着他的目光,本有些怯弱,然而一想到被他卖了的女儿,怒意又上心头,一巴掌又扇了过去。

【心上人:卧槽好爽!这种男人就该一巴掌呼死他!】

【无语:太恶心了,连自己亲生女儿都卖!】

【饼子:谭氏站起来了!这两巴掌真的看的我爽呆了!傻逼男人,赶紧跟他合离!】

【一言不合:笑死我了,你们看到那两边的衙役没有,其中一个都走到他们边上了,愣是没拦住谭氏,让她后面一巴掌打得结结实实的!】

【嘻嘻:衙役们估计也看不起这种男人吧,又不是特别缺钱还卖女儿,还要用孩子被拐了欺骗妻子,不让她报案。】

衙役确实看不起他。

林涣也看不起王举人。

他背《三字经》的时候曾经背到过,“首孝悌,次见闻”,书上要求人要懂得孝道,却没教会人怎么做父母。

王举人这样死磕在书上的迂腐呆子,心里估摸着以为百善孝为先,他做什么都是对的,哪怕他把女儿亲手卖给了人贩子,她女儿也得感激他?

谭氏却是个实实在在的可怜人。

她在大堂之上跪下了,匍匐在地,脸上的泪水如雨帘般落下:“大人,大人既然查清楚了案子,想必也知道我的梦儿被卖到哪里去了,求求大人告诉我,我即便是倾尽所有,也想赎她回来!”

她说完就开始磕头,额头磕破了仍旧不停,鲜血糊了满脸,又被泪水冲刷干净。

所有人都撇开头不忍再看她。

林风起说:“你确定要赎回她?若是你赎回她来,你的丈夫还要卖了她怎么办?他能卖一次,就能卖第二次。”

谭氏一愣,半晌咬着牙:“那我就合离!”

不对。

她忽得站了起来:“不合离!我要休夫!”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要入v啦!掉落万章更新!多谢小伙伴们的鼓励和支持!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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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世界上最苦逼的事情是什么?

大概就是穿越成了一个鸟人。

比成为鸟人更苦逼的事情是什么?

那大概就是成为了《西游记》里的妖精吧。

金闪闪一觉醒来就成了《西游记》里的金翅大鹏雕。

母亲是开天辟地的第一只凤凰,哥哥是佛母孔雀大明王。

而他只能在狮驼岭当个咸鱼抠脚,等着唐僧西天取经路过此地。

第一百年,他心心念念的猴哥没有来。

第二百年,他感受到了血脉里的饥饿。

第三百年,他忍住了蚀骨的吞天欲望。

第四百年,他忍……他忍不住了!

好他喵的饿啊呜呜呜!

第五百年,唐僧带着四个徒弟从狮驼岭下路过。

他们听闻这狮驼岭住着凤凰之子,残暴不仁,一妖吞了一座城,八百里内没活人。

等到了山脚下……

这人妖混居、安详和乐的景象是怎么回事?!

金闪闪:_不好意思,饿极了,就不小心种了个田。感谢在2021-07-2708:15:55~2021-07-2800:39:4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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