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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第 176 章(1 / 2)

我是菲尔·詹姆斯,今年12月满11岁。家里开一家小小的杂货店,有肩膀很宽的爸爸,最近咳嗽一直没好的妈妈,还有我最喜欢的、一起跑腿时会给我和其他小伙伴买糖吃的姐姐!

我们约好了,生日那天姐姐会给我做一个超大的、像大城市糖果店招牌一样超大的[波板糖],不过具体口味是保密。

但是我看到姐姐从她的储钱罐里数了十五个铜币去买橘子了,肯定是橘子糖!因为姐姐老是说我的眼睛是橘子色。

既然这样,明年姐姐生日的时候,我要种很多很多的胡萝卜,然后跟病好了的妈妈一起做个大大的胡萝卜蛋糕,再跟她说因为你性格太过温柔,像只小兔子,兔子爱吃胡萝卜,就是这样!

但是姐姐死了。

为什么?!!!!

在我生日的前一天,出门买麦芽糖回来后,我以为她在瞒着我做[惊喜糖果]就体贴地没有去打扰她。

我不应该这么做的!!!

一直等到晚饭的时候,想着她也差不多该做好了才大声敲门,等她藏好我的糖果才推门进去。

在那里的是双脚离地的姐姐。

啊啊啊啊——!!!

桌子上还有姐姐割破手指用血写下的遗言——【对不起,无法再给你过生日了,我已经没脸再见你们了,好好照顾爸爸和妈妈】

不要啊啊啊啊——!!!

姐姐死了,是领主的错。姐姐在出门的时候遇上那个混账贝西麦领主,在大街上被强|暴了。

姐姐死了,是教会的错。教会说只有婚前保持贞洁的女孩子才能上天堂,大家都只会娶能上天堂的女孩子。姐姐喜欢马里安大哥4年了,好不容易单恋了3年才终于在今年5月的时候两情相悦,一直憧憬着他们的婚礼。

姐姐死了,是圣女的错。明明来的时候保证不会再发生坏事,她已经派骑士将领主拘禁起来,大家可以安心到大街上行走、像往常一样正常生活。

姐姐死了,是我的错。要是我没有说想要生日礼物、要是我没有想吃糖、要是我跟姐姐说我不想吃糖、要是我那天早一点去厨房的话——

姐姐死了,妈妈彻底病倒了,几乎走不了路。爸爸的肩膀也垮掉了,看着像一个缩起来的老爷爷。马里安大哥跪在她的棺材边哭了三天三夜,要跟她一起去冥界办婚礼。

我再也不过生日、不吃糖果了,姐姐你能回来吗?

爸爸妈妈出门求圣女还姐姐一个公道,没用的。领主说了他干爹是红衣大主教,谁也动不了他。

圣女说当天晚上就会在广场审判贝西麦领主,没用的。连人都看不住的狗屁圣女和狗屎骑士能做什么呢?

但是领主死了,真的被处决了,当天夜晚在我们所有人的见证下,ban的一下,脑袋开花地倒下来了。

〖“如果说你想让神审判你的话,那你就去见死神吧。”〗

我们呆呆地听着那句如同寒天冰泉的话,我瞪大了眼睛看着立于无数火光之上的圣女,如同从黑夜降临处决罪恶的女神大人。

为什么?为什么你现在才这么做?为什么不更早一点?那样姐姐就不会再受伤……

在圣女来家送抚慰金的时候,我问出来了。

那双深粉色的宝石眼睛看了我一眼,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跟爸爸说妈妈的病因,应该找什么医生处理。

[“你们还有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作为爸爸和妈妈可不能在这时候倒下。你也是,要提早当个男子汉支撑起这个家了。”]

放走领主害死姐姐的人,杀掉领主还姐姐公道的人,是同一个人,我怎么也没办法接受。心脏一直绞着绞着不舒服,为此还发烧倒下了。

不过,原来真的不是同一个人。

圣诞节第二天,爸爸拿着报纸进来说着大事件。教会制造人造魔族、盗窃尸体、掳走村民等等大事件有很多,但是我就看到[在伊卡亚镇处决贝西麦领主的是圣女替身一人的独断专行]这行字。

太好了,原来不是同一个人。这样我就能真心实意地感谢你、敬佩你了,女神大人。

然后,我也能彻底讨厌那个放走领主的坏女人了。我看着街上那个戴着帽子、眼镜,弯腰驼背鬼鬼祟祟的身影,真的完全不一样呢,女神大人无论何时凛然帅气的。

“阿达、卓拉、曼迪、马克西姆,你们过来。”我呼唤在旁边的小伙伴。

因着圣城发生了这么大件事,很多人都跑来圣城讨回一个公道,不能将我们小孩子落在家里,所以我们也一起来了。

我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但是在那之前,就算只有几分钟,我要当一个为姐姐报仇的小孩子。

“哈哈哈!这边这边!”

“别跑!”

“来追啊!”

人山人海间突然几个小孩子横冲直撞冲了出来,把我撞倒在地,“好疼……”

“你这个’假圣女’。”

耳边传来一把冰凉中带着憎恶的男孩子声。

我一惊,抬头却什么人都看不到,孩子的身影已经完全融于人群里了。

“你没事吧?”这时有个好心的男性路过向我伸出援手,“能站得起来吗?你这个发色,是圣女大人?!”

“不是的,你认错人了!”今天是偷偷出来的我连忙想抓过帽子遮住脸,却发现帽子掉了,只摸到头发——“我的头发!!”

回到教堂之后,被发了好大的火。

“这次还只是小孩子恶作剧剪掉头发,万一被歹徒割喉了怎么办!?”

只有前面刘海还完好,耳廓后面为了藏起来而扎起的马尾被剪掉,原本到肩胛骨的长发现在只到衣领。因为是被粗暴地一把剪掉,所以修剪成发型之后还会更短,我一直珍惜着打理的漂亮长发就这么没有了。

“爱丽丝大人!您为什么要偷跑出去还不带护卫!您究竟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形势?”

“我、我只是想出去买点食材回来给大家做顿好吃的而已,因为多尔夫厨师长说最近都很难弄到材料,大家都为了各种事情奔走,我却帮不上什么忙,所以至少希望大家能够吃一顿好吃的饭……”

“您这人真的是……”听到我断断续续解释的梅维斯修女熄灭了大部分怒火,“十分感谢您体贴我们,但是当前更重要的是您的人身安全,要是您再发生什么事,这边真的无法跟王国那边交代。这段时间请尽量不要离开房间,我会让人守在房间门口,有什么事或者需要什么的话,你吩咐就可以了,好吗?”

“好……”

“希望您能够清楚认知到公主殿下您的身份重要性,就连桃乐斯那个混账臭丫头都知道现在外面风头火势,一整天不要脸贴在至圣圣父身边求保护,爱丽丝大人您更应该保重自己。”还有其他事情要忙的梅维斯修女一边不放心地念叨着一边离开房间。

又是桃乐斯……

我是爱丽丝·德·兰帕鲁斯,是一名穿越者,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差不多十八年,老实说地球的事情差不多都忘记了,只记得前世是地球一名大学生,因为在泡澡时发生事故触电身亡,转生到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是小说里描绘的剑与魔法世界,有神明大人,有城堡的王国等等。而转生者的我就是小说里的主角,我是美好和平的王国公主,有着最高级的魔法天赋,甚至出生的时候就有神明大人赐予我加护。

父母恩爱,大家都对我很好,我也努力用地球学到的知识,像是食物的做法、衣服的设计之类的,偶尔还会提出一些商业和工程的主意,这些都得到大家的欢迎和赞同。

我很开心,新的世界太好、太棒了,在这里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幸福,我确信这些快乐一定会延伸到未来……明明是这么想的,直到那个人的出现。

莉莉丝·桃乐斯,是圣骑士拉塞尔到外面出差的时候以为是我而误会带回来的女孩,一个跟我长得完全一模一样,就像是漫画里的双胞胎一样,相似到几乎无法从外表上分辨我们两人的程度。

但是性格完全不·一·样!桃乐斯是无父无母的孤儿,是一名独自在外旅行的冒险者,性格是目无遵纪、嚣张跋扈、狂妄自大、恣意放肆这些词以及相关近义词的集合体。

前世看的小说里也会出现这种相似但又完全相反的双子剧情,但是这也相反得太厉害了吧?

因为长相太过相似,被留下来当我替身和安全保镖的她,每一天都以气死见到的每一名神父、修女、骑士、甚至是主教大人为乐。

第一天就用枕头将梅维斯修女打倒在地,让卡罗尔神父因为高度愤怒而血压升高到要吃药控制的程度。

为了能够完美模仿我,有修女提议让她把到腰后的长发剪到跟我一样的长度。

[“说的是呢,因为一直在外面冒险都没空找理发店打理,我也觉得差不多要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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