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林卫宗问道:“糖糖,我下午演的好吧,妈对你可热情了,她还把镯子给你了。”
苏糖反驳他:“她喜欢我是因为我本人,跟你演不演没有关系。你没有演之前,她就把镯子给我了。”
说到这儿她就来气:“你还敢说,你让我给你倒水的时候,我不是给你使眼色让你别演了吗?他们已经看出来你是在演,我都不敢看他们。”
林卫宗呆呆的啊了一声:“他们看出来了?”挠了挠脸,“我还以为我演的天衣无缝。”
他对他的演技是有多自信啊,自信心爆棚都有点盲目了。苏糖脑袋不禁往后仰了仰:“你态度转变的那么生硬,他们当然会看出来。”
林卫宗不在乎地说:“看出来就看出来,反正他们喜欢你,过程不重要,结果才重要。”
苏糖闲聊道:“万一他们不喜欢我,你不叫我多讨好你爸妈?”
“是咱爸咱妈。”林卫宗再次纠正她的叫法,嗓音镇定,“不,你是我媳妇,我疼你还来不及,哪会让人给你委屈受,爸妈也不行。”
苏糖笑了笑,可以嘛,他的回答她可以打满分。
路灯坏了地上没有光,街上的人少,只有零星几个人步履匆匆往家里赶。苏糖从后面伸手抱住他的腰,给他一点甜头尝:“现在亲不了你,我抱抱你。”
林卫宗神情惊喜回头看她,猴急说道:“能亲,怎么不能亲。”不能光抱不亲,抱和亲他全都要。
苏糖下意识看了眼周围,没人,心顿时一松。下一秒她反应过来她做了什么后,脸瞬间黑了,明明他们是在骑车回家,怎么把气氛搞的偷偷摸摸好像见不得人。
都怪他!苏糖踢他小腿肉:“你还能喊的再大声点吗?”
林卫宗讨好道:“不敢不敢,我现在说话的声音放小了。”说话间,他只有左手在握车把,右手放在她抱着他腰的手背上。他的头不看路,垂眸在看他们两人相叠的手。
苏糖看见他只用一只手骑车,眼睛也不看路,倒吸一口凉气,紧张地扯了扯他的衣服:“你好好骑车,把头转回去看前面。”
林卫宗狮子大张口:“你先亲我,亲了我就好好骑。”语毕,车子应景的晃了晃。
苏糖磨牙,车子早不晃晚不晃,偏偏在这个时候晃,真当她不知道是他在搞鬼吗!
她甩开他的手,直起身体,高高抬起双手掐住他的脖子,模样凶凶道:“现在能好好骑车了吗?”手指碰到他的喉结,她气不过曲起手指弹了弹。
对此,林卫宗的回应就是手一歪,车子往路边倒下去。对这个意外,苏糖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她摔下去的时候,一脸发懵,眼中那股“我是谁,我是在哪儿,发生了什么”的疑惑快要具现出实体来了。
林卫宗双手护着苏糖,让她靠在他怀里,他在下面当垫子。
苏糖茫然,他们摔了?怎么摔的?是地上石头把他们绊倒的吗?
她伸手推了推底下的人:“起来,我看看你摔伤没有。”
“我没事,没有摔伤。”林卫宗不松手,抬头看着她说:“这里黑乎乎的,我们不出声,别人不会发现我们。糖糖,你欠我的,我要找回来。”
苏糖摸不着头脑:“我欠你什么了?”在她的记忆里,她没有欠过他的账。
林卫宗亲上她的嘴,含糊地说:“这就是你欠我的。”欠了他好几个亲吻。
等他亲够了松开手,苏糖微张着嘴大喘气,林卫宗弓着身体把车扶起来。苏糖见到他的模样笑了。
她乐不可支说道:“活该,自作自受。”非要来亲她,为了亲她,他还故意把车子骑摔了。亲了她,他自己又受不了,身体弓着走路的滋味,试过就知道有多不舒服。
林卫宗平复身体中的激荡,意有所指道:“快了,下个月我们就能结婚了。”
苏糖轻笑了一声,下个月结婚那也是下个月的事,今天他们又不结,他只能憋着了。
摔了一次,苏糖不让林卫宗骑车,她不放心他,她要她自己骑。不过她只学会了骑车,还不怎么会带着人骑,于是她一个人骑车,让林卫宗跟在车后面走路。
她扭头看他:“要不要我骑慢点?”
林卫宗:“不用,我跟得上你。”
苏糖:“跟得上就好。”他要是跟不上,她还得放慢速度等他。
放慢速度说着容易,做起来难。她骑车一慢,车子便会歪来歪去,无法像林卫宗那般骑上自行车,无论快慢,都能将它骑到如臂使指的地步。
这时,一辆自行车停在他们前面,来人叫道:“卫宗?”
林卫宗看向男人:“舅舅。”
向峥光穿着中山装,他的五官和向红霞有几分像,脸部线条锐利。在亲人面前,他性子温和。在外人面前,他不苟言笑。他作为革委会的领导,为了压住底下的牛鬼蛇神,时常板着一张脸,气质冷肃凛冽。
林卫宗不怕向峥光,小时候林国栋和向红霞工作太忙,没有时间照顾他,他们就把他交给向峥光。
两人虽是甥舅关系,感情不是父子胜似父子。
“舅舅,这是我对象苏糖,我今天带她上门见了爸妈。”林卫宗态度亲近的将苏糖介绍给向峥光认识。
苏糖乖巧喊人:“舅舅好。”向峥光一看就不好惹。
向峥光看了看苏糖:“好。”他抬手把别在胸前口袋上的钢笔拿下来给她,“我身上没有带什么好东西,这只钢笔是我工作后买的第一支笔,我把它给你了。你既然叫了我舅舅,就当它是我这个舅舅给你的见面礼。”
苏糖不想收,这支钢笔不是普通钢笔,对向峥光有着不一样的意义。不管怎么说,它都太贵重了,她不能收。
“糖糖,收下吧,舅舅不是外人。”林卫宗猜到苏糖不收的原由,小声说道,“对舅舅来说,它只是一支笔,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我听我爸说过,舅舅工作后买的其实不是一支笔,应该是一批笔,他有好几支一模一样的钢笔。他一个月的工资买不了那么多的笔,他找爸借了些钱才把那些钢笔买到手。”
苏糖眼角抽抽,把她的感动还回来。
苏糖接过钢笔,低头仔细看了看,是海鸥牌子的钢笔,造型好看,手指拿着也舒服。她决定她回去就找纸用它写字。
向峥光看到苏糖对他送的钢笔爱不释手的模样,神情柔和。眼前不由得浮现出他第一次给林卫宗送礼物的场景,当时他给林卫宗送的是一个陀螺和一个弹弓,林卫宗拿到后,也是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白天玩了,晚上睡觉还会把他们放在枕头底下。
林卫宗问道:“舅舅,你是要去找妈吗?”
向峥光:“不是,我是有事找你爸。他不是破了一个偷渡案子吗,其中有几个无辜的妇女同志,有一个女同志的家里和革委会有关系,她家人特意找到我,想让我帮忙,将女同志在公安局留下来的纪录消了。那我女同志还没有嫁人,名声总不能弄坏了。”这是次要的,主要的目的他没有说出来。
林卫宗点点头:“那我和糖糖不打扰舅舅你忙了。”
苏糖眨巴眼:“舅舅你忙。”
苏糖目送向峥光离开,感觉向峥光骑车如履平地,比她要轻松多了。她甩了甩头,转回来继续骑车。
到了机械厂的筒子楼楼底,苏糖把相机、钢笔和卤肉抱在怀里,跟林卫宗说了几句她就上楼回家了。
苏糖回到家,黄莉拉着她问她在林家的经历,苏糖一五一十的说了。
她把卤肉倒在盘子里:“爸,妈,它们是向阿姨让我带回来给你们尝的。你们两个今晚要把它们吃完,不然留到明天会变味的。”
“妈知道这个道理。夏天的天气热,饭不能留过夜,不然会变馊。”黄莉尝了两口,点点头,“她做的卤肉是挺好吃的。”
眼角瞥到苏糖手腕上戴着的新镯子,想起苏糖刚刚说过,向红霞把林家传给媳妇的手镯给了她,想来就是她现在手腕上戴着的这个手镯吧。
黄莉骄傲又高兴:“我女儿就是招人喜欢。”
江国平见她心情好,试探道:“这卤肉可以用来当下酒菜吃,没有酒光吃它,吃着没劲。要是有酒喝的话,你吃剩下的,我一个人能把它们全部吃完。”
黄莉吃不了多少,不想把它们留到明天变馊,只能让江国平把它们吃完:“行吧,今晚你可以多喝几杯。”
江国平连忙起身去拿酒。
苏糖回房间把墨水拿出来,拧开钢笔吸墨水,低头往茶几放着的纸上写字,嘴里惊叹道:“哇!用它写字写的好顺滑。不过我平时用不着它,妈,你要吗?反正我用不了,你拿着它在家记账写字好了,物尽其用嘛。”
黄莉接过钢笔,手上一拿起钢笔,她感觉她都成了一个文化人:“你把它给我了,卫宗舅舅问起来怎么办?”
苏糖:“问起来也没事,他把钢笔给我,是希望有人能用它写字,而不是把它放在柜子里生灰。你只管拿着用。”向峥光应该不会对她有意见吧,要是有苏糖就跟他说,这是林卫宗的主意。
对象要是不能拿来背锅,还算什么对象。
黄莉把钢笔别在她胸前的衣服上:“我看厂里的那些干部,有一个算一个,都喜欢往胸口别上一支钢笔。不得不说,在胸口别一支钢笔,走起路来步步带风呢。”
苏糖笑着看黄莉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另一边,向峥光来到林家,跟林国栋和向红霞打招呼:“你们猜我在路上遇到谁了?”
向红霞忙着烧热水,待会用来热水烫老母鸡身上的鸡毛:“你遇到谁了?”
林国栋肯定地说:“你遇到卫宗他们了。”
“没错,就是他们。”向峥光撸起袖子,三两下把鸡杀了,水一烧开,他拿着热水往母鸡身上倒,然后开始拔毛,“卫宗带他对象上门来,你们也不跟我说一声,要不是我身上别着一支钢笔,我今晚见到他们,我差点连见面礼都拿不出来。”
向红霞:“别说你了,今天也是我和老林第一次见到糖糖,以前对她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你今晚怎么过来了,是有什么事吗?”向峥光平时忙,很少过来。
向峥光说:“是有点事,不过不着急,我先帮你把鸡处理好了再说。”
很快,鸡处理好了。向红霞收拾盆子和鸡毛,先把盆子里的脏水倒了,接水把盆洗干净放在一边。鸡毛丢到袋子里,袋子里的垃圾满了就拿去丢掉。
向峥光坐在林国栋的对面,把他的来意说了:“消掉孙同志在公安局的记录这倒是好办,毕竟她只是一个无辜牵连者。我来找你,主要是替孙家人要你帮忙找一个人。”
“找谁?”林国栋问道。
留在局里的几个妇女同志,是有一个女同志的面貌不一般,个子矮,只有一米五几,皮肤黝黑,但口音是本地的。
向峥光说:“找一个名字叫赵军的男人。孙同志是知青,她当知青的青山村正好是赵军生活的地方。孙家人想要她回城嫁人,她却喜欢上了那个赵军,死犟着要留在青山村不回来。结果赵军结婚了,娶的是一个知青。今年赵军跟着他媳妇回城了,孙同志也闹着要回来。接下来的事不用我说,你也知道,她阴差阳错的遇到了偷渡团伙。”
“孙家人要找赵军的目的很简单,无非是想要把他从城里弄走,把他按在青山村那个小村子里,不想要孙同志和他有遇见的机会。”
林国栋皱眉,他感觉孙家是杀鸡焉用宰牛刀。孙同志在孙家人眼里那么重要,重要到他们愿意为了她,欠下向峥光的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