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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节(1 / 1)

桃桃从前虽好奇过为什么他会懂神圣净化的印术,但他说自己见多识广,她也就信了。现在想想,因为那本身就是他的印术,三百年前他正是靠神之属性神之力量结束了大邪祟时代。她早该想到的。“柳氏父子说得不对,迷津渡哪有什么屠魔阵,他根本不是魔。”“他生前是神,神圣净化是他的,帝钟也是,只是现在的帝钟认不出他了。”关风与安静地听她说。“可我不明白。”桃桃说,“既然是神明的化身,为什么会被灵师联手剿杀在迷津渡?又为什么会被镇压在阿修罗海三百年,成为令人闻风丧胆的邪神?”她看向关风与:“混沌冢或许会有关于当年记载,你知道吗?”关风与摇头。桃桃又想起于帝钟回忆里看到的景象和墙上的那副画。幻境与画中的少女拥有和她相同的脸,甚至幻境里的人就连神情都和她极其相似,但桃桃知道那绝不可能是她。哪怕再像。三百年前,她怎么可能出现在三百年前?那日闽城天台醉酒后她半真半假地问他,他喜欢的人究竟是谁?他答,无论现在、未来,又或是过去,只有她。这话哪怕她醒酒后也依然记得。现在听来,却像扎入耳中的一根刺,让她浑身针扎一样难受。如果人真有前世今生,前世的她与今世的她,不同的经历,不同的记忆,不同的心性,真的还能算是同一个人吗?南宫尘喜欢到底是她,还是把她当成前世那人的替代品?同样是夜,今夜的心境却和昨夜大不相同,甚至天差地别。小院寂静,只有夜里不眠的鸟儿的清啼,匡清名和元天空已经在房间睡着了。关风与沉默地听着她的话,侧脸在昏暗的月下显得晦暗。他一言不发,桃桃也没再说话。*昨夜桃桃带南宫尘一路乱跑停下的地方叫断风崖。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这处悬崖在凛冽的风口,可风从海面吹来却很难吹到崖上。寒风不间歇地灌入,撞到崖身就被截回,在黑夜的山崖与海水间不停歇地呜嚎。一轮弯月悬在崖边的杏花枝上,颜色黯淡,光芒朦胧。南宫尘在这里站了很久,深沉的夜色落在他的身上,让他几近透明的背影看起来漆黑如迷。之所以站在这里不止因为这是昨日他与桃桃来过的地方,更因为帝钟毫无防备的八十一响几乎击碎了他。断风崖是整个混沌界灵力最集中最充沛的地方。只有在这让天地之间的灵力缓缓补入身体,才不至于让他现下就灵魂破碎。李鹤骨在他身后不远处,身上的道袍被风拂起。那男人看起来比这静夜更加深邃。他仰头望向混沌界内静谧得黑沉沉的天幕:“天地如斯,苍生如旧,现今的月亮与当年并没有什么不同。”李鹤骨:“尊上说笑了,古书里记载,三百年前的人间是看不见月亮的。”南宫尘:“今人不见古时月,总以为如今的月亮会比当年皎洁,实则明月皆如此,皎洁不论古今,只分对谁。”李鹤骨揣摩他话中的含义,他本是通透之人,却听不懂他话中的含义。两人同站山崖之上。李鹤骨飘逸出尘。南宫尘望向天幕时的眼神看似平静,却有些仿佛是知晓天之将倾,却无力回天的释然。单看容颜,二人像极了长辈与晚辈,但李鹤骨绝不会那样以为。南宫尘。即使在混沌冢三百年的记载中,这名字也只出现过寥寥几句。不是不想记,而是他那波澜壮阔的一生实在难以着墨。久居高塔,非妖邪蔽日,不下人间。那时的人间都知道,繁华之处有座高塔,高塔之上有神明的化身。安四海,震八荒,定九洲,将世间邪祟尽数逼至荒凉北域。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出手的,但人人皆知是他。他结束了大邪祟时代,拨开遮天蔽日的邪气,还回一个太平人间,更是创立混沌冢延续了三百年。哪怕他面容看起来再年轻俊美,李鹤骨都不会真将他当成晚辈。李鹤骨轻声道:“我在古画中见过尊上真容,没想到终此一生,还有幸得以见您一面。”南宫尘没有说话。李鹤骨走到他身边:“古书中说,神明的化身在结束人间的历劫后会回归本身,您之所以再次出现,是因为人间之劫?”南宫尘:“何为神明?何为劫?”李鹤骨一愣,并非他不知道何为。他所认知的神明是天地苍生之造物主,隐悬于世人不知的地方普度众生。可是南宫尘此刻的神情叫他产生了一丝疑虑。何为神明?何为劫?他没有回答。南宫尘:“神明乃是天道,天道幽昧,无情无性,只是一把衡量之尺,万物生灵皆在它衡量之内。”“至于劫……我出现不是为了人间之劫。”南宫尘顿了顿,“我才是人间之劫。”他轻声说:“十方炼狱的大门,是我击碎的。”他的话令李鹤骨淡然的眼眸骤然缩紧。他一生见过太多风浪,以为这世上再没有什么事能让他震撼。可南宫尘一句话就让他愣住了,寻找已久的十方炼狱之门破碎的答案经由他之口这样说出,李鹤骨回不过神。“为什么?”“炼狱枯燥无味,腻了。”沉寂了很久,李鹤骨轻声道:“凡人何辜?”南宫尘呢喃:“凡人……世间生灵万千,除了人类,别的就不配活在世上吗?”李鹤骨不解:“混沌冢是您创立的,混沌消亡,天下至清是您所希望看到的,三百年后亲手毁掉它,您真的忍心吗?”“混沌消亡,天下至清。”南宫尘的目光落于远处天际,他又问,“何为混沌?”李鹤骨:“盘古开天地,娲皇造众生。”“世间原本是一团混沌,在盘古开辟天地之后,清气化为天,浊气化为地,世间大半的混沌已然消亡,但仍有残留,残留的混沌之气便化为妖邪盘桓危害世间。从古至今的典籍都记载着,邪祟,就是混沌。”南宫尘笑了,他这一笑极其温柔,又极其清冷,叫人说不出其中的情绪。“你们都被它骗了。”他目光从天幕上收拢,终于回头望向了李鹤骨。混沌界的上空月光消散,顷刻间布满稠密的雷云。天雷嗡鸣在耳侧,他却满不在乎,淡淡道:“你我,皆是混沌。”一道雷电从九天甩落,直直地劈在南宫尘透明的灵魂之上。李鹤骨双目睖睁,震骇地发不出半句声音。第144章帝钟认主,而桃桃,是我的主。桃桃做了个梦。梦中的世界一片漆黑, 看不见半分颜色。黑暗裹着她,孤冷又阴寒。桃桃漫无目的地走在黑暗中,看见正前方有一束光亮。她朝前走, 想碰到那束光,两侧的黑暗里却闪现了画面。尸山、血海,无穷无尽的血腥气。一个紫袍人站在千名灵师之前, 手中的幡上缠裹着无数凄厉的灵魂。帝钟落于血污中, 那人想伸手触碰, 却被一道金芒弹回,吐出一口鲜血。数千灵师,一个一个尝试,一个一个受伤, 这世上灵师竟没有人能触碰它, 更别说敲响它。画面一转, 帝钟在尘土之中掩埋了数年, 一只淡黄色的小鸟从枝头飞来。那是富贵。富贵叼起帝钟飞往远处。至此,接下来漫长的时光之中, 一片漆黑, 画面上只零星出现过十几张面孔,最后一张面孔是李鹤骨。这是白日未曾全部看完的帝钟的记忆。南宫尘死后, 诛杀他的灵师无法触碰帝钟, 只能任由它散落在那沾满鲜血的土壤之中, 是富贵将它叼回了混沌冢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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