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武侠修真>少女惹诡事件簿> 第513节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513节(1 / 1)

她眯着眼,懒洋洋道:“唤醒神性的怎么能是苦难?要是笔给我……”“你怎样写?”桃桃笑了,她问:“你呢?换作是你,会怎样写?”南宫尘也笑。他将手里的书翻到最后一页。三百年前,他留下的清隽字迹依稀可见。那一夜,少女吻过神明的侧脸。他由此幻化出凡人的面孔,也由此,动了凡心。神明不渡众生苦,他来渡。而这一生风雪凛冽,前路漫漫。他的苦难,由她来渡。(全文完)作者有话说:又一本写完啦,感谢陪伴。一直想要写一本大长篇,历经九个月,愿望终于达成。长篇真的太难写了,完全是凭借对写文的信念感在支撑,好在最后认认真真写完了。好喜欢桃桃,喜欢南宫和桃桃的因果和眷恋,也喜欢故事里的每一个人。写最后一卷的时候一直在嗷嗷叫,虽然不知道在叫些什么。对于每一个亲笔写下的故事都很喜欢,所以也希望它能再好一点,完结后的一阵子会修一下文,所以如果有提醒都是我在修文啦。真的感谢一直看下来的读者大大们,大长篇追起来应该是很难的,写到后面我自己都忘记前面写些什么了,要努力地回翻,才能确认没有bug,没有伏笔没填。大家的评论、打赏和营养液都有看到,鞠躬。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勤奋的作者,一年才写一本,但是脑洞又实在太多,还是想要在写不动了之前多写一点的。立个flag,今年再开一本或两本吧,打算写个沙雕甜文(真甜文)或者写篇暗黑风的不v文。有缘我们下本再见!收藏作者专栏和新文预收我们就有缘啦!新文文案我放在下面,求个收藏,我会努力快点开文。1.《蹭红老板的100种方法》(文名待定)为了报复渣男前任,颂颂混进娱乐公司。她立志努力工作,成为前任跪地仰望的存在。然后把他狠狠踩在脚底摩擦。上班第一天,她的幻梦破灭了。顶头上司递来一份资料:1.祁星牧,男,二十四岁,他是你的老板。2.你老板是个糊逼,还是个脾气很坏的糊逼。3.在此之前他赶走了十二个助理,目前他身边的工作人员只有你。4.因为太糊且脾气太坏,除了你,公司没人愿意理他,所以你不仅要照顾他的饮食起居,还要负责洽谈他的影视商务。5.你的任务就是捧红他。6.可困难在于,祁星牧他并不想红,他还会骂你。颂颂:……*作为圈里最为人津津乐道的特殊存在。祁星牧只想做个没有存在感的隐形人,合同到期就走人。他本以为这再简单不过。但总有一个人能将他平静惬意的生活搞得鸡飞狗跳,上蹿下跳,一片狼藉……然后……让他不得不红了。时而心机时而笨蛋一心搞事业的美少女x一直稳定输出自我攻略式的坏脾气厌世批阅读指南:1.沙雕甜。2.一点都不现实的娱乐圈,全靠臆想。2.《蝴蝶信笺》不v,文案还没想到,但应该是个暗黑狗血的小妈文学。第285章 番外《一只家雀的内心独白》首先, 我不是家雀。其次,我有名字,我叫不归。严谨一点, 或许可以称呼我为,南宫不归。南宫是主人的姓。在我还是一只很小很小的鸟儿时,他就把我捡了回来。雏鸟时的记忆很多都消失了, 我只记得月蕊雉被邪祟灭族那日, 天空阴沉沉的, 像从云中长了一张巨兽的嘴,要将大地吞进去吃掉。主人将湿漉漉的我从邪祟利齿间救下来,将我抱回高塔,给我治伤。偶尔夜里冷风从窗口吹入高塔, 我冷得发抖, 他还会将我握在掌心取暖。一开始, 我虚弱得睁不开眼。渐渐的, 我病好了,终于看清了主人的脸。他很好看, 像天上冷白疏离的月亮, 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也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沉默。我陪在他身边很多年, 听他嘴里说过的话一只爪子就能数过来。除非邪祟侵扰人间, 否则他不会离开高塔。独坐高塔之上, 他最常做的事就是望着夜晚的月亮和塔外的那株桃树。树上被他施加了术法, 桃花四季不败, 是很美, 可就算再美的花看上许多年也会腻。我一直不懂, 月亮千百年都是那个月亮, 桃花也永远长一个样,有什么好看的?直到那天,主人亲手折断自己的肋骨,雕出一截雪白的骨偶,呼唤那少女的灵魂归来。我才明白,他沉默寡言的这些年都在想些什么。那女孩叫桃桃。她是我见过眼睛最清澈的人类,也是唯一能让主人开心的人类。有她在,主人话变多了,甚至会做一些让我无法想象的、奇奇怪怪的事情。比如去钻灰扑扑的草垛,再比如进入臭烘烘的地洞探险。怎么回事?他可是一尘不染的神啊!……我跟他们踏上了遥远的路途。去往北域途中的雨夜,我栖息在道观屋檐的牌匾下避雨,看见漆黑破观里,他朝她凑近。那一刻,沉默不在,淡泊不在,神明圣洁的光环也不在。他仿佛只是一个最平凡不过的人类,温柔地轻吻心爱的少女。去往酆山的每一个静寂的夜里,我都栖落于高树的枝头,假装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假装没有看到,在少女熟睡之后,他抱住她,为她挡住寒夜袭来的冷风。当清晨的熹光降落人间,他又收回手,仿佛昨夜的一切都是场幻梦。他不说,我当然也不会说。那些深夜里,他抱住她凝视一晚的模样,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只是那些事永远都会有人记得,比如我的主人,再比如我。……后来的后来,主人葬身于血海。我成为神鸟,三百年来,静静地守着混沌冢。日升月降,人世无常。我看过生死,看过战乱,看过一个又一个鸣钟人离开。我变成了一只成年的鸟。世间也慢慢安稳,变成他们心中想要的模样。生活平和,也很寂静,却少了点什么,乏味、枯燥,我以为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那天,鸣钟人抱来了一个襁褓中的女孩。她的气味那样熟悉,那年北域风雪很大,她怕寒气吹到我,将我塞到她的衣服里,那时我也闻过同样的味道。于是,在消沉了三百年后,我重新打起精神来。——就算主人不在了,我也会替他保护桃桃,让她平安长大!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