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横杨嘴唇抖了抖,又怒又恼,却忍耐住了没有开口骂人。祝南风居然能拿出法阵来?她到底是什么身份背景?心内犹疑,他手指用力捏着茶杯,指节泛白。“五公子,我家和小三子家粮都尽了,现在又出了这样的事儿,这不是逼我们死吗?您可不能眼睁睁看着为你办事的人饿死啊。”跪在地上的人仍旧嚎啕不休,虽一滴眼泪没有,声音却格外凄惨大声。这贼分明是在威胁赵横杨,如果他不给钱不给粮,这俩混贼拼着反正也活不下去了,必然要将事情搞大,说不定就捅到大哥,或者林家去。到时候他赵横杨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深吸一口气,赵五手攥成拳,又舒展,转而再次攥成拳。许久后,他才转头对小厮摆了摆手,示意下人抓一把铜钱半袋糙米,将趴在地上的小贼打发走。待室内空无一人,赵横杨才猛地一拳砸在桌案上。怒发冲冠,却又要强自忍耐。祝南风给了他一个措手不及,那法阵更是令他连还击都有些不敢了。可恨!………纪寻很多天前就在怡安城发现了妖族和人类生出的混血小妖。有的妖族气息微薄,只有个显形无法隐去的兔子尾巴,或者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还有的一头白发应该是某种食草长毛妖族的后裔……对于它们,纪寻并没有多留意,它们的血统太杂,已经像人类一样弱小了。可他还发现了一只妖族血统特别纯的妖兽,虽有部分人类血统,却仍然有非常强大的气息散溢在空气中。他循着这味道找了很多天,都没能捉到那只狡猾的小动物。在遇到祝南风前,他的领地意识是本能。可自从他开始识字读书后,却有了基于理性层面的思考——领地安全是很重要的。要想晚上能安心睡觉,怎么能让其他不知名的妖兽在他领地里呢?是以纪寻这些日子除了保护南风,和向更远的山林探索外,还在寻找那只藏头露尾的妖兽。南风在铺子里外忙碌,他便没有跑离怡安城。不喜在拥挤人群中行进,他依旧轻飘飘纵身于房舍檐头,他喜欢这样俯视众生的感觉。早上南风仔细给他束了发髻,簪子插的很结实,他行步如飞也没有散乱。但他发量很厚,她不得不留有一半头发散在脑后,随着他纵身而起、迅捷落下时,扬起或垂洒落下。停在怡安大街边的米粮铺子房顶时,他伸了个懒腰,即便是做着如此慵懒动作时,他一双墨绿色的眼睛,也如鹰隼般快速在人群间梭巡。他喜欢掌控一切的感觉。突然,他伸展开的长臂顿住。盯住街角一处,他缓慢收回手臂,微微俯身攥拳,长眼微眯,眸中黝黑如剑般的竖瞳收缩成一条竖线,本就充满野性和凶戾之气的眼睛变得更加可怕了几分。这是他发现危险猎物时才会展现的状态。………唐掌柜近些年有些眼花,加上南风买了铺子后要做的事情太多,未来铺子里就两个人肯定不够用。南风便准备再雇个会写字的长工。没有这方面门路,她考虑去找谢四或者李二帮忙。实在找不到的话,就去请谢大公子,反正对方还欠着自己三件事呢。揣着这样的想法,南风溜达着便到了怡安大街。然后,她在一家米粮铺子斜对面,看到了个盘腿坐在一个厚草垫子上的小姑娘。吸引她的不是这小姑娘脏兮兮看不清容貌的脸,而是对方面前竖着的牌子——【我卖我自己】。虽然字写的歪歪扭扭,但若是她亲手所书,至少证明她识字。便走到跟前,却听身边另一位衣着华贵的妇人先开了口:“这字可是你自己写的?”妇人一身衣裳皆是用上等布料裁制,披着的袍子上滚了一圈不知什么妖兽毛做的领子,又滑溜又漂亮,不逊色狐狸毛领。那坐在地上的小姑娘立即脆生生道:“是我写的,我会写很多字,夫人。”一开口就笑,虽然脸上脏,眼睛却亮晶晶的,有几分喜人。南风抿着唇,偷眼扫向身边贵妇,想了想,便没有贸然开口询价。“你为什么要卖自家?”贵妇人又开口。“……”小姑娘眨巴了下眼睛,似乎对她的问题有些疑惑,“夫人,冬天来了,我自己活不下去了。”她说着撸了袖子给夫人看,冻的都青了。再看这小姑娘瘦的皮包骨,小黑手跟鸡爪子似的,看样子不仅快被冻死,也快被饿死了。南风悄悄叹口气,这若是卖不出去,岂不是冬天都过不去了。“你要多少铜钱?”妇人又问。她身边的两个小丫鬟,见有风从街口吹过来,忙都很有眼色的站到上风处,帮夫人挡风,显然被调i教的很好。“夫人,我之前在秋叶城大户人家里当丫鬟,后来母亲想带我回村里嫁人,不想回到村里母亲便病去了。我这才到怡安城来,我会写字,勤快,手脚利索。”小姑娘说着站起身,嘴皮子很利索的推销罢,才道出价格:“签长工的话,每个月管我吃住,给我几个铜钱就行。夫人,要是卖身契……就得要100个铜钱了。”南风想:好便宜啊,一辈子当牛做马,才100个铜钱。在异界一个铜钱能买个肉包子,差不多是现代的一块钱。一百块都不够纪寻撸一顿串的,这小姑娘居然就把自己卖了。万恶的旧社会!她这边想着便宜,边上的妇人却温和一笑道:“我府上买丫鬟,最多也不过几十铜钱,可没有这么贵的。”她这话不仅是嫌弃小姑娘贵,也巧妙的表明了自己身份很高——越是富贵的府邸,越有人家愿意低价卖闺女。虽是做下人,但吃饱穿暖能过上好日子,比许多农户人家过的可都好。今年怡安城缺粮,卖孩子的多了,价格更低。小姑娘想了想,似乎有些犹豫。就在她考虑着要不要少要几个铜钱时,与她问话的妇人的注意力,却突然被边上的其他事物吸引走了。小姑娘怕那妇人嫌贵,连价都不讲就走,可想开口说话,偏偏对方再不看她一眼,她只怕自己说话对方也不会理,有些心焦。吸引了妇人全副注意力的,不是别人,正是祝南风。风吹乱了她的发,她正对着镜子捋头发。只不过刻意招摇了一点,几乎把明晃晃的镜子送到贵妇人眼睛前。小圆镜子托在掌心,又明亮又清晰。纯绿无图案的马口铁包着玻璃镜,边缘润滑,小巧可爱,圆的特别正。某宝1块钱一个,随身带着轻便好用,南风有好几个。爱美的女人都抵挡不住镜子的诱惑,但凡看见都要上去照一照,要是镜子好看,更要买回家。异界现在只有铜镜,就算制作精良的,清晰度也很有限。美妇人是怡安城第一家族林家的大小姐,前年才嫁到李家,给李大公子做夫人。每次夫君出城去其他大城,她都托他带精致的铜镜回来,但可从来没见过这样白色的明亮镜子!李林氏盯着南风的镜子眼睛都直了,从镜子里她能看到特别清晰的影子。实在是太清晰了!就在南风捋好了头发准备收起镜子时,她忙不迭开口:“这位……姑娘,不知这是什么宝贝?”南风先是佯装茫然,转头打量了下李林氏,才微笑道:“夫人你好,这是仙家布阵用的镜子。”谢四曾经跟她说过,异界修士们善于耍剑、布阵和画符,大多数阵法都需要优质的铜镜,是以谢家每年要上供许多铜镜到萧山宗。“是镜子?我怎么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镜子?”美妇人说话的时候,眼睛始终盯着南风手里的镜子,渴望之情溢于言表。“啊,这是一种特殊材质的镜子,不是我们常用的铜镜。”南风微微一笑,“听说是一些远方游历的修士们用的最顶级的布阵灵镜。”如果谢四在边上的话,恐怕会觉得这场景有点熟悉。“啊……”美妇人嘴唇抿直又张口,启唇想说的话似乎很难言说出口,复又紧闭上小口,显得很是苦恼。南风便善解人意道:“我是在山南街上的祝氏杂货铺里买的,那里每天都有一些精巧东西卖,正巧被我淘到了。”“啊,那我也去买一面。”美妇人说着就要抬脚走人。卖身的小姑娘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盯着南风手里的镜子,看看李林氏,又看看南风。很慌,很急。南风见李林氏要走,忙又道:“啊,这位夫人,是我话没有说清楚。那杂货铺的掌柜卖给我的时候,说他们别的宝贝有,但这镜子只有一个。夫人要是去的话,可以买些别的东西。”“啊?”李林氏秀眉又皱起,“就这一个?”“是啊,听说很难得的,好像是那修士急需钱买些丹药,才忍痛割爱。”南风说的像模像样。“姑娘……不瞒你说,我一看见你手里的镜子,就喜欢的不行。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割爱?”这话虽然难以启齿,但李林氏实在太想要这把镜子,只得咬着牙开了口。她出生便是在怡安城第一大家族,嫁的也是五大家族里这一代年轻人中的佼佼者,活到现在从没对别人的东西如此垂涎过。但这样剔透的镜子,的确从没遇到过,她只怕过了这个村,就再也没有这个店了。再怕羞,也决不能错过。“啊……”南风做出为难表情。割爱倒也算不上,但想买她的东西,可也没那么容易。呈照着人类文明进程的玻璃镜,可是很宝贵的发明!“你多少钱买的?我愿意双倍价格买!”李林氏见她一副不想卖的样子,有些急切道。“……”上次5毛钱的东西,她卖了两金锭加一块玉。这次1块钱的东西,可不能卖的比打火机便宜了,不然只怕打火机不服气。也对不起谢四出的价。“……夫人既然如此喜欢,让给夫人倒也不是不可……但它的价格实在不低。”南风有些为难道。“你尽管说就是。”李林氏见南风松口,眼睛一亮,讲话都更爽气了。“我是用一块老玉,和一锭黄金买的。这小玩意说值钱也值钱,但对于许多人来说其实也没什么大用——”南风话还没说完,就被李林氏打断了。“我用三锭金,还有这块玉佩,换你的镜子可行?”李林氏可不是缺钱的人,反而是这样的小宝贝既难遇更难求啊。“这……”南风张了张嘴,她也没想要这么贵。“姑娘有所不知,我这玉佩是小时候家里长辈送的,虽不至于时时刻刻戴着,却也是件难得的好玉,绝不亏待你。”说罢,李林氏微微一笑,将腰间玉佩解下,递给了南风。南风借着阳光一看便知这东西恐怕不便宜,水透青翠,十分漂亮。“可行?”李林氏急切问。“倒要夫人拿出这样的贴身玉佩——”南风还想客气一下,再次被李林氏打断:“没什么,玉我或许还能买到,这镜子我可从来没见过第二个。”李林氏这话说出,显出几分天真来。哪有人买东西夸卖家东西好的。“宝镜配美人,今后便请夫人好好善待它吧。”南风慨然一笑,便爽快的将镜子递到了李林氏手里。对方方才这般真情实感买东西,她也不会小气的担心别人抢她宝贝。李林氏瞬间喜笑颜开,转头朝着丫鬟一点头,丫鬟便从内袋里取出3个金锭递给了祝南风——这钱是夫人带出来买金钗绣布和胭脂的,却不想还没走到首饰胭脂布匹铺子,钱就花尽了。李林氏却哪里会心疼那俗气的金子,她双手捧了南风递过来的镜子,望着里面自己眉眼,喜的呼吸都急促了几分。她从没这般清楚的看过自己!她能看到自己眼睛里的亮光,看的清眼睛上浓长的睫毛,甚至是面庞上柔软的绒毛!天啊!这是什么宝贝!她竟有如此好运,得到这样的东西!若让曾经闺中友人、妯娌等其他熟识的女性看到她竟得了这样的东西,只怕要恨不得住在她府上,时时蹭她的镜子照了吧。她直爱不释手的对着镜子左看右看好半晌,才意识到自己还在街上。转头便见祝南风正微笑看着自己,也看着她手里的镜子。她挚爱这东西,便也觉得旁人都如她一般爱到心里。只怕祝南风又对这小镜子起心动念,便微微点头行礼后,连对方姓什么是哪家小姐都没问,转身便带着丫鬟走了。李林氏直到掌攥着小镜子拐出怡安大街,才想起来:咦?我不是想买那个小姑娘的吗?怎么买了镜子就忘了?买镜子也不影响她再多买个机灵识字的小丫鬟呀。可转念又想到,今儿带出来的金锭都花光了,也不知丫鬟们身上还有没有碎银子和铜钱。转头问了,丫鬟只道身上仅有几十个铜钱了。李林氏便使唤一个小丫鬟去边上李家铺子里先支一百铜钱出来,去把那瘦叽叽惨兮兮的小姑娘买了。她自己则捧着宝贝镜子,迫不及待的赶着回复了。可当丫鬟揣着钱拐回怡安大街时,之前小姑娘盘腿坐着的地方,哪里还有人影在。“……”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妇人:你为什么卖自己?小姑娘:当然是因为我自己活不下去了!(这不是很显然的事吗)————来自穷苦人民的嘲讽。……【小剧场2】南风:这位夫人,我这镜子可贵了。夫人:你是不是觉得我买不起?南风:这位夫人,这镜子太贵了,要不我看算了算了。夫人:多少钱?你开!(抢东西般的气势)南风:……(夫人好豪爽)……【小剧场3】李林氏照镜子:原来我这么美!……【一万二更完毕,预告:明天18点】第32章 一招鲜吃遍天南风带小姑娘回到铺子里, 便将之交给了唐掌柜。签的不是卖身契, 社会主义女儿总觉得这玩意不人道, 劳动法肯定不允许, 便签了长工。小姑娘14岁, 名叫阿九,洗过澡后便露出精致可爱的五官, 眼睛黑亮黑亮,皮肤呈现健康小麦色, 嘴巴粉粉的, 虽然瘦了点, 但实打实是个漂亮少女。唐掌柜打量过也觉得满意, 先带着吃了点东西, 才开始教她规矩。南风见他们相处挺好,便准备去隔壁找王瘸子聊一聊,她有一个大买卖,不知对方有没有这个福气。…心里揣着未来的规划蓝图,南风踏进了王瘸子的山南街小馆子。房舍和院子里的主要元素是石砖石瓦配硬木, 这种风格在异界是贫穷的表现, 在地球却是种特色风格。只是这里比她的铺子小一半,虽打理的干净,但过于老旧。若要让它化腐朽为神奇,需要做很多修整,才能从简陋的破馆子,变成有情调的偏街特色小酒楼。南风琢磨间, 已从小院子走进堂内,放眼望去,便见——光线不足,地板斑驳,桌椅很干净但丑丑的,还有的竟然缺了脚踩横木还在使用。不是饭点,王瘸子正伏在角落桌上打瞌睡,瞧见南风走进来,先是愣了下,才站起身问道:“祝老板。”这些日子里,祝南风的名号已经火遍山南街。刚开始唐掌柜说他们铺子四周有法阵,大家没在信的。可后来瞧着赵福连门都不出了,就算悄悄出门也是绕着祝氏杂货铺走,这可有些不寻常。没多久,就有邻居从远房亲戚的渠道得知:祝氏杂货铺真有法阵!引天雷劈的贼人都焦黑了,当场化为灰飞,好恐怖。是以原本还对着祝氏杂货铺说三道四的人,都闭嘴了。本就不怎么扒这些事儿的王瘸子,因在馆子里听邻居们聊天,知道了这事儿。他常常担心自己跟祝家挨着,会不会也被雷劈呢。却没想今天祝主家居然亲自上门了。祝老板估计看不上他家饭菜,那这是要干啥?南风点了点头,找了个靠窗比较亮堂的地方坐下,抬头道:“有茶水吗?”语气很温和,平易近人。王瘸子从小就瘸,不能种地也不会经商,就这么个勉强维持的铺子。连媳妇也没娶上,见到祝南风娇俏俏好看的笑容,脸色大红,窘迫道:“有,粗茶。”“那麻烦了。”“……嗳。”王瘸子忙去烧水。南风便继续打量这里。往年农户们收成好的时候,邻里们不管男女老少,能拎得动锄头的都要下地里去忙。顾不上做饭照顾孩子,便会带着蔬菜米面来馆子里请王瘸子代工。王瘸子不仅能多得些蔬菜米面,有时还能得几个铜钱,买点布匹棉花,日子过的也不错。可今年收成不好,妇人们都在家里做饭,也就不需要来馆子找他操持,馆子里便冷清了,他也好久没钱赚。现在整日消耗存余不说,过冬的食材都有点紧缺,恐怕不到开春就要开始吃不饱了。王瘸子店里的茶有点碎,他一边泡一边打量祝南风。只觉对方白瓷一般的人,这茶只怕入不了她口,硬着头皮滤掉渣滓,给她泡了一壶。茶上桌后,南风笑道:“王老板,请坐。”“当不得。”王瘸子人很木讷内向,跟南风说话眼睛都不敢看她。“坐吧。”怎么跟她是主人他是客人似的?王瘸子这才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在她对面坐下了。手脚都不知往哪里放,极不自在。“王老板,马上就要入冬了,米粮和棉衣可都买齐了吗?”南风没有直接跟他聊工作,而是先扯家常。以期让他放松一些,对她少一点防备和陌生感。“祝老板叫我老王就行了。”王瘸子有些尴尬的笑了笑,抬眼看她,忙又低头,磕磕绊绊答:“今年入冬早,嗯,钱也没赚够,米粮都没买太多……嗯,棉衣就穿去年的也能过冬。”南风点头,又开口:“我这边米粮倒是不少,你若缺粮可以来我铺子跟老唐赊一些救急。”王瘸子不敢置信的抬头,收成差的年头,有钱都未必买的到米,这祝老板居然愿意赊给他?连大家族今年都在四处高价收粮,难不成她家米粮还有富余?“这……现在米粮价高,祝老板若是有富余的,咋不卖给大家族?”心里疑惑压过了羞窘,他问这句话时,终于抬起头。南风垂眸一笑,停顿了会儿才道:“钱是赚不完的,何必在困难年赚这种钱财。咱们邻里本应相互帮扶,你不必担心,我即便赊米给邻里,也会用往年米价,不会坐地起价赚大家的钱。”风门一天就开3分钟,来回搬大米这不成了赚苦力钱了,还得让崽崽辛苦上山下山的扛,也太累了。她现在运粮食就是为了自己吃,不为赚钱。王瘸子盯住她眼睛,黑白分明清澈无比,不像是说谎话。要是真能赊粮,那冬天就饿不着了……原本因羞窘而微微泛红的脸,有了其他因由,能吃饱饭可比什么都更值得兴奋脸红。“……”他又盯了她一会儿,突然回过神再次低头,“祝老板有什么需要我干的吗?”王瘸子语气更尊敬了几分,声调透着小心翼翼。“我有一个大买卖想跟你做,不知你是想这辈子就这样浑浑噩噩过去,填饱肚子就行……”说到这里,南风盯着他的眼神多了丝侵略性,似是挑衅:“还是哪怕累一点,苦一点,也希望能有个机会,翻身变成有钱有存款,吃好穿好的富裕人?”“……”王瘸子愣了愣,才讷讷道:“我不怕吃苦,可是——”他就算想吃苦,也没地方可以让他吃苦呀。像他这样的瘸子,连种地都难,除了守着这个小馆子,还能干啥?“我可以让你的馆子门庭若市。”“什么市?”“……”南风:“就是每天都有许多人登门来你铺子里吃饭,让你赚很多钱,成为整个怡安城都出名的美食馆子。”“……”王瘸子愣住,仿佛在听天书。“我可以给你一个怡安城任何酒楼馆子都没有的菜谱,不仅好吃,而且很省事,只一道菜就能拢的住一城的客人。”“……”王瘸子更吃惊了,菜谱、调料配方什么的,对于大厨来说都是收徒秘传的,往往比自己命都重要,怎么肯轻易给人?难道祝老板要收他当徒弟?他这么一个中年男人?而且,就一道菜?即便是他这样厨艺不怎样的老光棍,也得会炒几盘菜才能维持生意啊。“到时,你将率先成为山南街上老邻居里最富有的人。”“……”啊?“冬天可以买好看的袄子,夏天吃的上各色瓜果。可以雇两个小跑堂,收一两个徒弟。”“……”还能收徒弟?“干几年后,铺子可以修建成酒楼。”“啊……”“作为老板,你顿顿能吃上肉,可以娶一房夫人,生三两个孩子,成为怡安城里有名的酒楼老板。”南风一句接着一句,声音很平缓,仿佛只是在描述事实,而没有任何煽动意味。可这些话听在王瘸子耳里,却像天方夜谭。他甚至偷偷在桌下掐了掐自己大腿,以确定自己不是因为太闲,伏在桌案上睡着了正做梦呢。疼,不是梦。可听着怎么这么像他做的梦呢?不,他做梦都不敢想这么好的事儿。“祝老板,您是要收我当徒弟啦?”王瘸子憋了半天,就问出这么一句来。他上下打量祝南风,也不觉得对方像个厨子。“不,我不是收你做徒弟,而是跟你合力开店。你干活,我出菜谱,到时赚了钱,你分我一半。”南风扯唇一笑。“……”王瘸子张大嘴巴。这样天大的好事儿,能掉到自己头上?“也可以我出部分食材和调好的酱料,不过这样合作的话,我就要拿你所赚的7成。”南风笑容收敛,表情愈来愈认真。“祝老板可别拿我这老家伙开玩笑。”王瘸子不好意思的挠挠脑袋,有些搞不明白到底咋回事。南风品了一口有些涩口的清茶。笑容几乎完全收敛,变成一副无比严肃面孔。她只盯着他,等他消化、等他想通、等他接受,并不开口。王瘸子对上她如此表情,缩了下肩。祝老板果然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吧,不然年纪轻轻怎么就有这样的气势。他微微低头开始思考她方才说的话。给她菜谱,提供蔬菜,还提供调料……那他不就只需要听她的吩咐干干活就成吗?他别的啥也不会,听话干活还不会吗?可是……她不会是看上他这宅子了,或是想签他终身死契吧?“钟老板,我不签卖身契的,这宅子也不卖……”他有些为难。“这些我都不要,宅子仍是你的,但日后若需要扩建和休憩,你得听我的。你也仍是自由身,还是这馆子的老板。“我说了,我只跟你合作,到时我会找谢家做中间人,与你签合伙做买卖的契子。”南风说罢放下茶杯收回手,慢条斯理的深吸口气。她又打量了下四周,这才站起身。王瘸子仰头愣愣的看了她几秒,才反应过来她要走了,忙站起身有些急切道:“祝老板——”“没关系,你先考虑考虑也好。”南风笑的很矜持,说罢便绕过桌案准备离开。王瘸子心里最后的顾虑已打消,他左右光棍一个,就这宅子和自由身不能卖,旁的还有什么不可的?什么赚大钱之类的他是不想的,就念着要是能跟着祝南风沾点光,吃饱穿暖就行了。他还想着跟她交好了,今后跟她赊借粮食呢,怎么会让她这样没成果的离开。不及多想,他一瘸一拐追上祝南风。“祝老板,我,我愿意。你……您看什么时候签契子?”他走的有些急,到她跟前还踉跄了下。南风停下来,转头再一次打量这粗汉。他长的其实不算差,五官端正,面相淳朴。只是生活磋磨下,人过于显老,加之贫穷和残疾让他心里自卑,姿态便露了畏缩。“你可想清楚了?”南风再次询问。“我想清楚了,祝老板要是觉得我王松可用,我,我肯定乐意的。”他急的耳朵都红了。“你选哪种?我只出菜谱的,还是我出部分菜品和调料的?”“我,我选您出调料的吧。”他就算是会做一些菜,也不甚好吃,只怕到时学不会做的不好吃,会拖她的后腿。干脆更仰仗她一些。……两人一前一后走到院门口,便见谢四带着两个小厮,摇摇摆摆走了过来。他朝着南风笑着摆手,不说话时倒有几分温雅公子模样。南风拉了他当见证人,写了契子,按了手印,契子一式三份各自收好。王瘸子不怎么认字,专门找了邻里认字的老头过来看了,才敢签。捏着印有三个手指印的契子,他有些回不过神。“你有这样厉害的菜谱,怎么不找我合作?”谢四折好契子收紧袖袋,委屈道。“四公子只怕看不上我这小生意。”南风想要自己掌有较高话语权,的确不太想跟谢四这样的公子哥合作。王瘸子抬起头,忙将手里的契子攥紧了。谢四叹口气,转头瞟向王瘸子,酸溜溜道:“这样好的财路,让你撞上了,好好跟着祝老板干吧。”“哎,哎。”王瘸子忙点头,看看祝南风又看看谢四,露出憨厚的笑。“回头我会带着菜谱和作料过来跟你商量,到时可能要简单修葺下你的院子,这几天你照做你的生意就好,其他我会安排。”南风微微颔首,一句话便将大多事揽在自己身上,显得既有担当又很靠谱。王瘸子只是点头应声,恍恍惚惚的将祝南风和谢四公子送出院子。直看着他们二人拐进隔壁杂货铺里,都还在发呆——他在用他贫瘠的想象力,在大脑里构建祝南风给他勾勒出的未来蓝图。有点费劲,不是很能想象。于是一会儿因想到可能有饱饭而笑,一会儿因担忧祝南风晃点他而皱眉忧愁,脸上表情难得的丰富。过路的邻居大姐跟他打招呼,他都只走神的嗯嗯两声。“丢了魂儿了。”邻居大姐嘟囔一句,转身走了。好半晌,王瘸子才回神。他将手里契子贴在胸口,脚步轻飘飘的准备回院子。才迈了一步,又被人叫住——“王大叔。”是祝氏杂货铺的小跑堂唐小强。他手里拎着个袋子,走到王瘸子跟前,未语先笑:“王大叔,这是我主家让给你送来的。是大米,说是给你的。”“给我的?”不是赊?“嗯,给你的。”唐小强点头,拎着半袋子米送礼,他都觉得倍儿有面子,主家可真大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