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中华是个不太会表达的人,哪怕是这些年外出跑生意,也见到了不少,学到了不少,可在面对家人的时候,却永远都是最淳朴的那一种。能做的东西,他往往不会太注重口舌去说,也是因为这样,让万幸总觉得这个爸爸有点笨兮兮的。“姐姐——姐姐你回来啦!”万志高站起身,扯着嗓子就冲着万幸那边喊,一边喊一边招手,说道,“你快看爸爸给你带什么回来了——!是你最喜欢的!!”小家伙兴高采烈的,冒绿光了。万幸这才发现,屋里不光有她们自家的人,刘国有居然也在这里。秦千汐不在,他平时有事儿没事了也会过来找秦国毅下下棋,或者聊一些时下的趣事,秦国毅长久不出去,闷得不得了,刘国有这一招算是正中他下怀,每次见着都高兴地不得了。万幸眨了眨眼,把书包卸下来,交给万中华拿到了一边,终于走到了桌子前面,看到了被所有人仔仔细细盯着的那个物件。东西还放在一层软布上,底下垫的老厚,像是生怕被磕着,几个边角的位置全都被包裹的相当的精致,显然十分的爱护。万幸眨了眨眼,这才看到相机上面的‘mamiya’这几个英文字母,当下吃了一惊——玛米亚这个机型,在现在这个时代来说,能称得上是天价了吧?!她不太认识型号,可就这个做工,以及这个牌子,少于一千块钱可都拿不下来啊!“爸,这是……”万幸看向了万中华。万中华显然是紧赶慢赶回来的,满身满头的土,坐在那都快没神了,显然是困倦的不能行,然而双眼却晶亮,尤其是在万幸问向他的时候,万中华更是笑了,说道,“你不是一直都想要个相机吗?爸去打听过了,这一款是个国外的牌子,性能好,拍摄清楚,还是彩色的拍摄模式——咋样,你喜欢不喜欢?”万幸觉着有点鼻酸,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还是不太懂事儿。明明这东西并不是什么刚需品,可她却总是挂在嘴边上,说的时候她没察觉,还觉得那是离自己现在的状态很遥远的东西,却没想到,不论是陈晓白,还是万中华,全都将这件事情给牢牢地记在了心底。之前找陈晓白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万幸打算的,也是希望陈晓白能暂时支援她一点钱,毕竟她自己这里攒的也有不少,买一个普通标配的已经是绰绰有余了,却没想到,万中华居然再这天,给了她这么大的一个惊喜。毕竟这个年代还没有摄影专修课程,这东西又是个精贵的物件,什么都需要金钱作为支撑,一般的家庭,谁能给孩子买得起这个?就算是能买得起,谁又舍得?万幸看着桌子上那台相机,随后重重的点了点头,说道,“我喜欢的!”作者有话要说:嘤我宝丫已经很乖了qaq麻麻爱你第119章 【一更】万幸是真的很喜欢这个摄影机。她从前最喜欢的, 就是每逢三个月就会修一次假,抽出差不多半个月的功夫, 去这世上的名山大川去旅行, 孤身一人的时候, 却也更能体会到那种自己独处于天地之间的感觉, 很舒服, 也能让她心情平静下来, 彻底清洗掉连日来的疲惫。带着相机, 也只是为了记下当时的平静的心情,让她在疲惫之余能看一看,让自己心情能够平静下来, 更像是一个舒缓的药物。而现在, 则完完全全,是想要记录生活。记录当下这个和此后三四十年完全不同的世界,记录这个和此后生活大相径庭的朴实。譬如早餐摊位上,几家的邻居凑巧碰见,聚成一桌, 却能毫无芥蒂的互相分享着桌上的食物, 并不在意形象的放声大笑,引得听见的人也都喜气洋洋。这些都是在后来高速生活的都市之下,完完全全看不到的光景。所以当万幸拿着那张照片,去找贺知洲显摆的时候,贺知洲问起她这个话题时,万幸给出的答案, 便是‘人’。*万幸想着自己在回老家之前,趁着自己手上有相机,再去一趟□□,顺带能拍个照。加上想着贺知洲马上要回部队,万幸便想着拉着他一起出去溜达溜达,还能给自己当个免费保镖——一小姑娘扛着个大摄像机出门,哪怕是在当下的北京城,万幸都怕会被人给抢了。万幸还不知道贺知洲住哪,但是知道他联系电话,把人扯出来了之后,万幸才跟着一起溜溜达达的走到了广场上。“你今天怎么穿的这一身跑出来了?”万幸狐疑的看了眼穿着一身笔挺军装的贺知洲。贺知洲头上没带帽檐,身上的军装也换成了剪裁的相当笔挺的正式军服,这应该是长官级别的军人才能有的制服。闻言他一笑,说道,“下午我就回部队了,这不趁着还早,跟着你出来转转。”万幸一眨眼,好奇的说,“升官?”“嗯。”贺知洲摸摸下巴,“升官发财,多吉利。正好凑上你二伯娶亲生子,这不,凑巧了。”万幸一乐,“那可还真是凑巧了。”□□广场上每天都是人来人往,这个时代下,很多老人都会在附近的树荫下,搬着马扎凑成一堆,说着他们年轻时经历过的那些后来无数人都不可能经历过的事情。万幸喜欢拍这个,更喜欢拍摄那些老人说到动情处的时候,脸上或是洋溢着的笑容,或是充满着悲痛的泪水。贺知洲一直默默的看着她,直到看见万幸在拍摄一个,正守在自己的摊位前面,双手合十,带着头巾的一个慈眉善目的卖着糍粑的老奶奶的时候,他才终于开口问道,说,“我瞧着人家小姑娘都喜欢拍摄点花花草草的,你这拿着个相机在这拍来拍去的做什么呢?”“拍人啊。”万幸调整机器的时候,漫不经心的回应道,“你不觉得,这些老人身上,有一种年轻人没有的东西吗?”贺知洲给帽子摘了,有点热,闻言说,“什么东西?”万幸想了想,“大概是……对于生的喜悦吧。”只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才会更加的珍惜活着。这些老人,有些已经鬓角斑白,满头霜雪,有些背着残肢,有些拄着拐杖,可哪怕是跌到,脸上都还带着骄傲的笑,说他的腿,是当年杀了两个侵华者换来的。小姑娘脸上有着一种不合时宜的成熟,却能随随便便的将‘活着真好’这几个字给挂在嘴边上。想到曾经在村子里面,村里的老人们告诉贺知洲的那些东西,他就觉得,心里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扎了一下的一样。“得了,岁数还没个猫大呢,在这生生死死的。”贺知洲一笑,大手覆盖在万幸的头发上,说道,“吃冰棍不吃?喊哥,喊哥给你买一个去。”万幸抬眼看了看,不远处的树底下有个骑着车卖冰沙的老大爷,于是她特别干脆利落的喊了声,“哥。”贺知洲一愣。调整相机的万幸抬起头,大眼睛无辜的一眨巴,说,“去买去呀。”贺知洲:“……”冰棍买回来之后,万幸看了一眼旁边比她高出好几个头来的贺知洲,眯了眯眼睛——人生百态,各行各业,她在哪儿都能拍到,也没什么稀奇的。可这年头下的军人,照片却真的很少很少,更少能有流传到后来的。万幸想了想,歪着头说,“知洲哥哥,你站到升旗台下面吧,我给你拍个照好不好?”贺知洲看了他一眼,冷飕飕的说,“不拍。”万幸一眨眼,“为啥?”贺知洲左右看了看,他因为穿着一身军装的缘故,不少路过的人总会往他身上多看两眼,弄得人挺不自在。清清嗓子,说,“不习惯拍这个。”万幸一乐,这可还真是头一次看见贺知洲这么别扭的样子,“就拍一张,就一次。”贺知洲摇头。万幸眨眨眼,想了想,小步子挪过去,可怜巴巴的竖起一根手指,“就一次嘛。”贺知洲满脸挣扎的神色,大概是终于认清了,如果他不过去,可能万幸绝不会善罢甘休这个事实。终于,啃着冰棍的万幸最终还是让贺知洲站在了升旗台下,在他不怎么自在的敬礼的瞬间,按下了快门。看着相机的万幸感叹,“早点听话不就好了嘛。”贺知洲叉着腰,‘啧’了一声,旋即笑了。万幸笑呵呵的说,“你说这算不算缘分啊知洲哥哥,给我爸买的手表,第一个记录的对象是你,这不,这个相机拍出来的照片,第一批洗出来要成像的人也是你。”贺知洲看了他一眼,说道,“多洗两张。”“好嘞。”万幸笑眯眯的。万幸算了算时间,第一批相册能够成功洗出来的时候,她应该还在乡下,这一次毕竟是暑假,辗转坐车,加上来回操办,还得回去串串门,少说得待个十天半个月的,所以干脆便把地址留到了乡下老家的位置。等万中华交接完了北京的工作之后,一家人便踏上了前往乡下的火车。这是来了北京之后第一次回去,万志高年纪还小,对家里的弟弟们也都很想念,一路上都在说着,把玩具带回去之后,弟弟们肯定都会特别的开心。等到两个孩子睡着之后,陈晓白和万中华看了一眼,声音小了一些,说道,“家里都安排好了吗?”万中华点点头,说,“都安排好了。”“这次大哥也会回来?”陈晓白问道。关于万家的大哥,她其实都没怎么见过面,只隐隐约约记得,是一个神似万中华去世父亲的男人。“会,一早就请了假了。”万中华叹了口气,笑了笑,说道,“赶上娘的寿辰了,大哥怎么也得抽出功夫回来一趟。听他的意思,可能是要升官了,回来也是报喜讯的。”陈晓白点了点头,对这一次的行程也充满了期待,笑着说道,“前阵子千汐姐给了我好些秀样,这次回来,正好可以给艳红。她手艺好,也细心,最喜欢这些东西。”妯娌间的关系,自打王秀英走后,便一直好了起来。两个女人某些方面来说,性格是特别相似的,都不容易起什么纷争,万家也难得过了这么些年的太平日子。分家之后,三家的关系也的确是缓和了不少,其中,尤其是三房和四房最为要好,陈晓白多想着四房一点,也是正常的。万中华点了点头,抬头看了看在上铺抱着相机,睡的香甜的女人,目光便柔和了下去。“宝丫是真喜欢拍照片。”万中华和陈晓白说,“拍的也好看,这次给她买这个相机,也是想着,赶到娘的寿辰上,又逢着二哥结婚,宝丫也能拍个够。”陈晓白也探出身子,小心的看了眼睡的香甜的万幸,眼睛也不由弯了起来。*一路风尘仆仆的走到地方,终于到家之后,万幸整个人都软下去了。有些日子没有回来过,万幸居然还有点想念。万志高已经带着东西,去和从前的小伙伴们分享去了,万幸想了想,没跟下去,拿着相机在屋子里面转悠了一圈,打算把这个房间给记录下来。“咱们明天一早再动身去乡下?”陈晓白看了眼时间,已经晚上七点多了,不过夏天来说,这个时间也还早,收拾个屋子肯定是够用的。还好她们在走之前,听了万幸的,去商场买了防尘布给所有家具都罩了起来,打开之后,也都没落灰,不然恐怕都不能住人。万中华点点头,说道,“不忙,回来歇歇,还得有两天才操办。”因为两个礼在一起,但是主要还是以张敏静为主,毕竟万忠军算是二婚,对象还大着肚子,也不太适宜大操大办,低调为主。地点他们就选在了镇上的一家饭店,万忠军这些年也算是攒下了点钱,几个兄弟一合计,便各家都拿了一点,把整个饭店的一层给包了下来,用来请客用,等这边办完了,再回村子里面办个流水席,请父老乡亲们沾沾喜气。这时候,有人上来敲门,说是有人打电话找万中华。这倒是常事了,万中华便放下手头的东西下了楼,中间正巧遇上了已经把东西给小伙伴们分完的万志高,便带着他一起去了楼下超市。万志高在里头转悠着,想给万幸带点零嘴上去,万中华时不时的看他一眼,同时接通了电话,说道,“喂?我是万中华,请问是哪位?”作者有话要说:十二号了,大家剁手还愉快吗.doge第120章电话那边响起了一个有些慌乱的声音, 紧接着,才是万胜利的声音, “三伯?是我,我是胜利。”听见是万胜利, 万中华在思考的精神就松下来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虽然他安排的妥当,但是总是没法避免会有个什么万一的,于是说道, “胜利?有事吗?怎么这时候打电话过来了?”万胜利那边停顿了一下,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三伯, 是这样……这不是学校放假了吗?金凤在学校耽搁了一阵子,天又太晚了,想问问看,能不能今晚上……在你那住一晚上?”万中华听了之后,眸色沉了沉。久等不到回音, 万胜利心下也是一叹。万中华说道,“胜利, 你是个通透孩子,伯父也不跟你说那些虚的, 我可以出钱, 让金凤在这旅社住一晚上,住最好的都可以。”但是绝对不能在他们家住。虽然已经过了很多年,可小时候万金凤对万幸做的那些, 一个大人听起来都觉得浑身汗毛倒竖,如果真让她住在家里,和万幸独处一室,孩子能睡得着觉吗?又会怎么想?万幸是个会体谅父母的好孩子,他们才更不想,让万幸因为体谅他们,让自己不开心。万胜利听了之后却是一愣,旋即恍然大悟,又是失笑,又有些隐隐约约的落寞,说道,“哎,好,我知道了三伯,这、这不是有点慌了,我都忘记咱们镇上还有旅馆了……这大晚上的还麻烦你跑这一趟。”“没事。”万中华把‘自家人’三个字咽了下去,笑着说道。*回到屋子之后,陈晓白不免问起刚才电话里都和谁说了什么。万中华如实相告了。因为想着万幸就在隔壁,说话的声音小了些,陈晓白听到之后,脸色也淡下去了一些,淡淡的说道,“这也是对的。”万中华点点头,对二房剩下的三个孩子,想起时也不免叹气。万胜利成绩是最好的一个,不负众望被推举上了大学,万金凤小时候成绩也优异,可近段时间,却下滑的厉害,至于万金龙……他的心思就不在学习上,成天跟着村里的几个孩子逃了课去外头混社会,偷鸡摸狗的什么都干,就是不学好,让人也是头疼得很。*休息一晚之后,万幸第二天便背着自己的相机,在这个镇子上开始转悠了起来。她尤其喜欢这种地方的一些小胡同,包括一些上了年纪的老房子,以及老房子门前坐着的老人,左右她现在有钱买胶卷,也有钱冲洗,又有个设备就在这,不用白不用。一路上走走停停的,万幸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已经成了过路不少人都会频频侧目的对象,像是她这么好看的小姑娘,在镇上并不多见,穿着一身洁白的裙子,头发用简单的发带高高束起,垂在脑后,脸颊两边却有软乎乎带着微卷的发丝垂下一些,平添了一丝柔和。身上的打扮全都是陈晓□□挑细选的——她和秦千汐在家算是完完全全把万幸当成了个洋娃娃,不光身上的衣服都是最新款,但凡是一些新奇的装饰,她们觉着好看了,就总喜欢往万幸身上套。走到一个邮局的门口,万幸看到了一个身上穿着干净整洁的白色短袖,脚上踩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的男孩,全都是很干净的模样,给这燥热的夏天居然平添了一丝清爽。万幸挺喜欢看这些长得清秀的小男孩儿的,不过在看到那个低头打电话的男生的时候,也不知道是怎的,她居然想到了贺知洲。——贺知洲一贯穿的都是特嚣张的皮靴,冬天夏天两不误,这天气下,会不会脚臭啊?万幸弯着眼睛笑了。然后她抓紧时机,在男生抬头的那个瞬间,将快门给按了下来。贺知书抬头的瞬间,便看到了在他面前不远处,正举着相机拍照的女孩子。女孩站在一颗树下,许是有点热,头上有一层薄汗,发丝也有些贴在脸上,但将相机放下的瞬间,脸上便洋溢出了十分不好意思的笑容,雪白的脸颊上也有些飘红。他一愣,听着电话那边殷切又焦急的女声,终于还是说道,“妈,我知道了,成绩上我会保持住的,你放心吧。”电话那头又说了些什么,贺知书‘嗯’了两声,余光却总是抬起,会朝树下站着的那个姑娘那里看去。她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虽然他看不太懂女人的衣服,但也知道应该价格不菲,且能用得起相机的人家,大概也都是非富即贵。他在石桥村已经待了有一段时间了,各种赛事也都参加过,却从没看到过,也没听说过这个女生的存在,想必是来乡下采风的人。万幸站那有点尴尬——偷拍让人发现了。平时拍摄那些大爷大妈的时候,大多数都很乐呵,遇到有些热心肠的,还会大笑着主动让她拍摄,像是这种年纪的孩子,她还真没遇到过。不过刚才的照片也确实好看,因为一瞬间的云层过去,在那一下子,光影的变化让整个镜头看起来特别的梦幻,万幸有点不舍得删。终于,等那小孩儿打完电话,万幸这才看了看相机,拿着要走上去。可就在万幸走过去的那个瞬间,却有另外一个女生,从街口的拐角处走了过来。万幸的脚步一顿,和那个女生对上面的时候,脸上便是一阵的诧异。万金凤看着就在他们不远处站着的万幸,惊的要脱框而出了——她是一早就知道她会遇上万幸的,甚至还想着,自己现在会打扮,会化妆,等到时候在宴会上,她肯定就是所有人眼中最瞩目的人,也肯定是全场最漂亮的人。可在看到万幸的那个瞬间,万金凤便不由得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着。她也穿了一身白色的裙子,可那裙子和万幸身上的一比,却总像是放的十分老旧的破布衫,甚至在对比之下,都有些发黄了的纸张,总是不新鲜,也看着不干净。而且两人虽然现在都是一头的长发,可万幸的头发不光量多,又十分的乌黑,太阳照在上面,居然感觉好像是在发光一样,还特别的柔顺。而她的……万金凤忍不住摸了摸自己已经有两天没洗的头,不由咬了咬唇。住在学校条件太差,她也没办法每天都洗,再说,现在也没有吹风机,虽然是夏天,可头发特别的难干,洗着也相当的麻烦。这么一来……和万幸对比起来,就更像是小丫头和小姐的区别,万金凤暗暗咬牙,这种感觉,让她整个人都相当的不高兴了。万幸摸了摸鼻子,无奈的看了眼相机,对眼前这个人大致也能知道是谁了。万金凤近些日子缠上的男生,除了贺知书之外,还能有谁?尤其是在这镇上,还能保持衣服和鞋子都是洁白的,十二三岁的小男孩儿也着实是没几个,夏天里面,一个个的身上更是脏的不能行,全都是汗渍,衣服也都像是刚从泥地里面打了滚一样。察觉到万幸像是要走,贺知书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当下追上去了两步,说道,“同学,你好。”万幸回过身,看了他一眼,想了想,还是说道,“不好意思,我拿着相机是在附近取景的,你如果不想的话,我可以把照片删掉。”天可怜见,她对原书当中的这位男主当真是一丁点儿的兴趣都没有。比起贺知书,她对贺知洲的兴趣可能还更大一点。贺知书笑了笑,一瞬间融化了脸上刚才的不易近人的冰霜,“没事,我不介意。”万幸挑挑眉,“那谢了。”贺知书摇了摇头,突然,鼓起勇气说道,“能问问你是哪所学校的吗?我好像……没见过你。”“我不在这边念书。”万幸侧头看了看在那边一脸苦大仇深的万金凤,不觉感到了头疼,完全不想和她扯上丁点儿的关系,说,“我在北京市一中读的书。”“市一中?”贺知书满脸的惊喜,打量了一下万幸之后,殷切的说,“你今年是读几年级?啊,是这样……等暑假过后,我家里就商量着,让我回北京了,不出意外的话,我应该也是去市一中读书,做插班生,读初三。”听到这里,万幸挑了挑眉。果然,还不等她说什么,不远处的万金凤闻言便整个人勃然色变,三两步冲了上来,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说道,“什么?阿书,你要回北京念书?为什么?你怎么从来都没有和我说过这件事情?”看到她上到前面来,贺知书的表情闪过了一丝丝的不自然,还有一些不易察觉的慌乱。他躲开了万金凤的手,眼睛向下看,却淡淡的说道,“我也是刚刚知道的——再说了,现在暑假还没过,一切都还没定下呢,你急什么?”万金凤看着自己被贺知书甩开的手,整个人都惊了。她好不容易才死缠烂打的让贺知书成了她男朋友,怎么万幸才刚一出现,贺知书就对她的态度开始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了?!这万幸,果然是个狐狸精托生的!还是想和她抢男人!作者有话要说:宝丫:我压力很大啊。第121章万幸摸摸鼻子, 直觉自己再在这里待下去可能不太好,可抬头看了看两人, 又不知道该跟谁打招呼。万金凤自是不必多说,万幸打从一开始就没有想主动交谈的意思,至于贺知书么……虽然她不是个喜欢站队的人,但是对于这个原书当中相当着重描写过的‘男主角’, 万幸却也实在是敬谢不敏,根本没有想多交流的意思。和心思太多的人相处,本身就会很累。后面突然传来了一声呼喊,万幸回过头,发现居然是过来找她的万志高。万志高自然也看到了在万幸不远处站着的两个人, 犹豫了一下, 还是喊了声, “金凤姐姐。”喊完一声之后,万志高便抿着唇, 小心翼翼的扯着万幸衣服后腰上的领带, 躲到了万幸身边去。万幸拍了拍他的脑袋。小家伙虽然不喜欢万金凤,但也还是给她准备了礼物的,没有偏颇。万金凤听到万志高喊她,冷哼一声,说,“你还知道我也是你姐姐?”万志高抬头看了她一眼,不说话了,头有一下没一下的在万幸后背上蹭。万幸扫了万金凤一眼, 轻声说道,“小高当然知道你也是他姐姐。天不早了,我们先回去了,明天……二伯娘结婚的时候再见吧。”对这位新伯娘,万幸没什么兴趣,只不过是正好赶上了张敏静六十整岁大寿,不然恐怕几个兄弟也不会回来这一趟。万幸跟着一起过来,除了串门,也就是来凑个热闹,能拍个照罢了。听见这话,万金凤的脸色便是一阵的扭曲,然而没过多久,看着万幸的身影消失在了街道口,她便笑了笑,回身冲着旁边的贺知,明天就是我新妈妈和我爸爸结婚的日子了,你要跟我一起去参加吗?”“明天?”贺知书看了一眼街口的方向,刚才那个姑娘,明天应该也去吧?听他问了,万金凤眼睛一亮,说道,“对,就是明天——我继母是这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现在已经在咱们县里的文工团了,等我毕业之后,我也能进文工团,当一名舞蹈演员。”她的腿小时候被万幸害的,跪在雪地里一夜,导致受了伤,夏天还不太明显,可一到冬天温度冷下来的时候,便总是会一瘸一拐的。万金凤是万万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可这小地方医疗落后,她也不知道要怎么救治自己,便想着,多运动运动,说不定以后就好了。谁知果然也不负她所望,在她开始学习起上辈子的舞蹈动作之后,果然她的腿就灵活了许多,冬天也不再会出现一瘸一拐的情况了,她觉得,可能是血液循环被打通了,她的腿也就自然而然就会好起来了,也说不准。看了万金凤一眼,贺知书突然想到,刚才离开的那个女生,应该也是万金凤的姐姐或者是妹妹吧?这么一想,贺知书便点了点头,看了一眼万金凤,垂下眼睛说,“好。”他虽然现在成了万金凤的男朋友,可他们两个年纪都还小,就算是在一起了,也不能当真,毕竟他们什么也都不能做。等他回了北京之后,他爸妈对他的看管就会严厉起来,又要和他前面的那个哥哥争,可就没时间再应付乡下这个用来解闷的女朋友了。万金凤不知道贺知书在想什么,此刻她正在想着过阵子文工团的考试。如果能考上的话,她就可以顺利的进团,以后再报考背景的艺术学校,去专门学习舞蹈。她上辈子的舞蹈基础还在,当时她就是整个团里的一枝花,从而才让贺知书喜欢上她的。虽然现在时间早了一点,但是她也提早认识了贺知书,以后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肯定就只会更好。*因着定下来的酒店就在镇上,所以他们一家人也没有下乡,而是早早的直接到了酒店里面等着。酒店整个二层全都被包了下来,门口一个相当大的两个竖排上面用红纸黑字写着恭祝张敏静寿辰,以及恭祝万忠军和于洋洋新婚的标语。还真别说,怪喜庆的。这么些年来,这还是万幸头一次在这个时代下,真真正正的亲眼看到结婚酒席,北京城是没有的——毕竟她去了也没多久,而且夏天这季节也不是结婚高峰期。乡下倒是有,但是至多也就请交好的邻居们吃个家常便饭,发点红鸡蛋也就最高了,很少能有人搞得起这么大的排场。哪怕是这两年,从小李村到石桥村这一条线上的村庄都实现了共同富裕,百姓们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了,富贵人家也最多就是凑个吉利数字,逢六和八.九的,凑个吉祥桌。一大早的就有附近很多小孩子听见了消息,凑着热闹要来抓糖吃。村里的乡亲们倒是早就不差这一顿饭了,也知道万家会再回村办一次酒席,所以这一次便只邀请了亲属及一些亲近的朋友。万志高今天穿的是一身小西装,有模有样的站在万幸边上,头发也特意的让陈晓白给用啫喱水喷了喷,完完全全的是一个特别帅气的小伙子,不少小女孩儿都往他这里看。万幸免不了走了无数姐姐会走过的老路——她打量了一圈附近偷偷瞧着万志高看的小姑娘们,说道,“小高,你以后要是谈朋友了,可得好好对她们,得专一,不能花心知道吗?”万志高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该知道的事儿却还都是知道的,脸一红,说道,“姐,你说什么呢!我还小呢!”万幸乐不可支,终于发现了欺负小朋友的趣味来了。没多时,坐着车从乡下赶回来的张敏静等人也到了饭店。张敏静今年已经六十整岁了,在当地的辈分都已经算是很高的那一块了,但是她头发黝黑,身体也强壮,看着不过也就五十多岁的模样,一点都不显老,精神奕奕的。万幸见着张敏静过来,便上前了两步搀住了她的手,拉着万志高一起喊了句,“奶奶!”张敏静看着孙子孙女一起出现在面前,更是开心了,问出了所有家长都会问的第一个问题,“宝丫小高啊——这次期末考考的怎么样?成绩退步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