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中华想了想,特别认真的点了点头。确实,只要是个好人,能疼宠宝丫一辈子的,哪怕是个身无分文的瘸子,那又能如何?当年,陈晓白嫁给他的时候,他不也是个空有一身蛮力的聋子吗?不过转念一想,万中华又说道,“那也不能就安安分分当个一辈子的瘸子,我闺女以后可得享清福的。”“……那也得宝丫能闲得住啊。”万报国一阵的叹息,眯了眯眼睛,指着下头说道,“你瞧瞧……那是不是宝丫,那是不是她带着一群小猴崽子又下河去摸鱼去了?”万报国也是很纳闷了。宝丫今年怎么说也十三岁了,按照一般的姑娘家家的,这年纪都该爱美爱漂亮起来了。他是不懂,但也能知道,村里还有不少小姑娘,摘了花往头上戴,家里有长辈的,也都喜欢给小姑娘抹抹那化妆品的,谁家小姑娘都有个口油。别说是下河摸鱼了,夏天除了裙子,连裤子都不爱穿的。怎么就他们家宝丫跟人家家这小姑娘不一样呢?万中华看了一会儿,乐了,“宝丫就喜欢这些,随她吧。”估计也是在城里憋坏了,成天除了上课就没事儿干,毕竟丫头从小也是在山上野惯了的,没有地方能让她玩,宝丫想必也寂寞的很呢。*张格文落后了车队一步,在团队其他人的带领下前往了当地邮局。拿起电话的那一刻,他的手甚至是带有些微微颤抖的。邮局的工作人员知道眼前这位身份的尊贵,也不敢多说什么,只是给倒了一杯茶水,问道,“先生,需要帮助吗?”张格文扭扭头,摆了摆手,终于,伸出颤抖的手指,拨通了一个北京的号码。秦国毅接到电话的时候,正打算带着秦千汐和沈荣思一起出去吃一顿饭。在听出了电话里的人是谁的时候,不由便僵住了。好半晌,他才迟疑的喊了一声,“老张……?”正打算推开门喊人的沈荣思听见这一声称呼,也当下僵在了原地。半晌,她表情沉静,让在后面安安静静的负手等着她的秦千汐暂时先回房间,自己则是关上门,站到了秦国毅身边。午后十分的寂静,关上了大门,话筒里的声音也清晰可闻,沈荣思能够听到话筒里面传来老迈又显得苍凉的声音,在电话那头说,“老秦……孩子……可能找到了啊——!”孩子可能找到了?沈荣思只觉胸口开始重重的狂跳,一口气从胸口跃出,让她整个人都软了下去,几乎是强撑着,才努力的坐到了椅子上。话筒里面的声音还在继续,张格文说话的同时,脸上已经溢满了眼泪。他掏出一个方格手绢,在脸上擦拭着,一边吸着鼻子,一边低着头,说道,“乐乐和千汐的孩子……八成是找着了。我这次下乡开展矿物研究、修复文物工程工作,要和当地负责人洽谈,也是因缘际会,发现了一个姑娘,约莫十一二岁,她的手上,有一串手链,就是当初……当初你嫂子交给千汐的那条链子。”秦国毅和沈荣思互相对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底的震惊以及不敢置信。沈荣思接过话筒,“那,链子呢?!”“我已经让金森送回北京去了——一秒钟都没有耽误。那条链子上,还有当年冬冬的出生日期,我虽然老了,可我也记得清清楚楚。”张格文忍不住说道,“带着链子的孩子,长得好看,人也聪明,收养了她的家庭,将她教的很好,是个很出色的孩子。”可这一句话说出之后,却又让沈荣思即将爆炸的思绪重新回笼,复又冷静了下来。多少年来,寻找秦千汐那个失踪的孩子,在她心里,几乎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完成连死都不甘心的执念。可到现在,有了确切的消息之后,她却逐渐的慌了。十二三岁的孩子,已经不是一两岁的孩子了。这个年纪的孩子,被教养的很好,那么,她和自己的父母一定很亲。她又会不会愿意,回到这个家来?如果见了秦千汐之后,不光没有好处,反而让她的病情雪上加霜,那又要怎么办?作者有话要说:宝丫:吃瓜。第130章可这个想法, 至今也没有人能够知道,可能会有的结果会是什么。沈荣思按耐下了这个想法,将电话挂断之后, 说道,“小金要多久能到北京来?”算算时间, 如果金森是即刻启程, 带着那条链子前往北京, 时间最多也只需要两天多。两天的时间, 放在平时,一个转眼就过去了。可偏偏就在这种紧要关头, 连一分一秒, 都像是一年一样, 怎么都难捱。“这件事情暂时不能告诉汐汐。”秦国毅想了想, 说道,“汐汐的状态才刚好没几天,如果再受到这么大的刺激,万一情况不好,那么,我们这么多年来的努力, 就全部都白费了。”沈荣思又怎么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当下也是一点头, 和秦国毅对视了一眼,都有了某种的决策。对于这个孩子,秦家来来回回的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 其中如果说是没有人在中间干预,那也根本是不可能的。可要说有人干预,那,人又能会是谁?正在这时,外面的有人敲了敲门。夫妻两人回过神,过去将门打开。方玉雅夏天里穿了一身青色的连衣裙,陪着上面白色的短袖,自成了一派的特色。今天秦千汐穿了一身淡粉色的纱纱裙,出来的时候,正在摆动着自己长长的裙摆和绳结。方玉雅见着了,不由问道,“千汐这身衣服可真好看。从前我就说她穿粉色、紫色的好看,但是汐汐却总不爱穿那些……专注了找一些素色的穿。”沈荣思也跟着抿唇一笑,她那里是不知道为什么呢。当初孩子丢的那一天,孩子身上的小肚兜便是粉色的,上面绣着大片的莲花,寓意是好的,可不成想成了那么个结局。从那之后,秦千汐便很不喜欢用这些颜色的东西了。也还是自打万幸过来,说秦千汐穿这些颜色好看,秦千汐这才试着开始穿的。想到这里,沈荣思便不由将念头又放在了万幸的身上。这个孩子的出现,对于秦家来说,其实算是个福音。虽然她大权在握,于整个毕竟跺跺脚都算是能震三震的存在,可也就只有她这一家老小知道,她的心思,也早就已经不再那上面了。唯一的女儿出了事之后,她就很难以再讲全身心扑倒工作上去,日日夜夜的折磨,不光是对她,也是对整个家里的人的。可以说,万幸的出现,在当时,就是给这个已经即将濒死,甚至死气沉沉的家里,注入了一股生的力量。“是啊。汐汐穿着粉色的衣裳,就是好看的很。”沈荣思的眼中带泪。秦千汐十年如一日的单纯,生活在她的脸上一丁点儿的痕迹都没留下,往外出去,说她是大学生都是正常的。毕竟她双眼灵动,还有这完完全全的少年人的风采和性质。与他们这些被生活磋磨到眼中无光的大人们,还是不一样的。这种对生活希望的光,她在万幸眼中也经常看见,每次看见,都觉得是一阵的高兴。收拾好行装,便要带着一家人出去了。沈荣思轻轻地擦拭了一番眼角,旋即又笑了。即便那个女儿不认她们,又能怎么样呢?她们已经有宝丫了,比什么都强。*屋子里面的床铺老早就已经铺好了,万幸进去巡视了一圈,幸福的简直是不行。八十年代的乡村夏天并不算是太炽热,树木繁茂,各家各户都种植的有果树,果期到了就能摘着吃,还能挡着点刺眼的阳光。她们这屋里隔阵子就会有人过来打扫一番,不用想也知道是距离他们这里住的不远的四伯娘,万幸躺在床上滚了一圈,舒服的喟叹了一声。万海洋小朋友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仰着头,奶唧唧的说,“宝姐宝姐,你喜欢不?床褥都是我和娘刚给你晒得,打了好久——日头最大的时候给你打的,我娘说你就喜欢睡这种被子!”“宝姐喜欢啊!”万幸把小孩儿抱着忍不住亲了一口。小孩儿玩的浑身都是汗,刚才又刚刚下河摸了鱼,身上都是腥的,还是不让他上床了。万幸想了想下午的日常,说道,“小高——带着弟弟去洗澡——!”万志高在万家已经算是几个弟弟都很喜欢的大哥哥了,听见万幸一声令下,便吆喝着几个人去烧水洗澡去。万幸捧着脸笑,心想她虽然没有人家穿书的一二三四五个哥哥,但是她有一二三四五个弟弟也不错啊。再者,弟弟都是被她自己给一手奶到大的,好培养,知道护姐姐,比不好养熟的哥哥好很多了呢。再者说了,要说哥哥么……万幸摸摸下巴,起身,打算给远在天边的贺知洲写封信去。说起来贺知洲走的那天,她虽然拉着贺知洲一起去拍了照,但是忘记问他身上的伤势到底如何了,不过既然是子弹的贯穿伤,那想必伤势应该还挺严重的。万幸皱了皱眉,刚提起笔,却被门外的陈晓白喊了一声,“宝丫——有你的邮件!”万幸应了一声,将钢笔合上,冲了出去。能寄到这里的邮件,除了她走之前让人家洗的照片之外,可久没有别的啦!第一批拍的照片能被洗出来,而且尤其是背景属于这个年代下,万幸还是很期待的!签收完派件之后,万幸便叫上了万志高跟陈晓白,几个人一起找了个院子角落的小桌子——外面围的到处都是人,全都热火朝天的等着晚上那顿喜宴呢!“哇……军人哥哥!”万海洋指着万幸第一张拿起来的那张照片,双眼放光的说说道,“宝姐,我以后还能跟军人哥哥说话吗?”“当然可以啦。”万幸笑着摸了摸万海洋的小脑袋。村里最近已经在开发幼儿园了,位置距离也不远,正巧在万幸上小学的那个山道附近。一是家里的大孩子能把下了课的小孩子直接领回来,二也是为了农民本身着想,不在送孩子上耽误太长时间。建幼儿园这事儿,本身在万幸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在申请了,但是奈何当时要钱没钱、要人没人,什么都没法子落实,一直等到赵建国。万报国一行人升值的升值,改革的改革,拉投资的拉投资,去应聘的应聘,这才算是把村里的幼儿园给盖了起来。当然了,如果是家里有钱、又有时间的,还是都想着,能够让孩子去镇上的幼儿园上学,都希望自家孩子能接收到更良好的教育。毕竟在石桥村,万胜利是第一个大学生,就在镇上当了老师,一个月工资不菲,养活一大家子都没问题,谁不眼红?在想想自己种地辛辛苦苦一个月下来落不了几个钱,谁心里都不好受,望子成龙的心,就是被这么攀比起来的。万家的几个孩子都不笨,万幸之前给几个孩子都做过考试题,也测试过他们的反应能力,幸运的是全都很便捷。只有老幺,可能是因为生产的时候被王秀英推了那么一下,导致反应有些迟缓,但是后天四房把奶粉、鸡蛋等等补营养的东西,就跟不要钱一样的给他吃,这么几年过去了,老幺也都比一般的小伙子壮士了,各方都看不出有什么不一样的,成绩也都名列前茅。“找你要你们用心上学,等到以后上了大学,我就把知洲哥哥给你们带回来,让你们看看。”万幸笑眯眯的算了算。等这几个小家伙都考上大学了,那岂不是得十年后了?十年之后,他们还能记得贺知洲是谁吗?“好哦!”万志高首先举起双手欢呼,嘴里喊着也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话,“宝姐以后和知洲哥哥结亲了,那我们不是每天都能看见知洲哥哥了——对了宝姐,知洲哥哥也能把我们带到□□去看升国旗吗?!”万幸一口气还没上来,就被万志高这小崽子给拐到了别的地方去。她哭笑不得的说,“不用他带,我带着你们也能看。”升旗广场是全开放式的,每天都有数以万计的老百姓会迎着朝阳路过□□广场,只是升旗仪式的时间她不太清楚,回头可以问问沈荣思那边有没有,她可以给记下来,以后没事儿了,就可以去看看升国旗。想到自己已经提前步入了老年生活的步伐,万幸笑了笑,旋即一向,倒也挺乐呵。虽然她活了没多少年,可见识过的东西,却也未必就没有这些村子里已经活了七老八十的老人少呢。一群孩子正在这里小心翼翼的看着,万志高一抬头,却发现身边多出来了一个身影来。是贺知书。和金凤一起玩的贺知书。万志高愣了愣,小步子挪了挪,主动的挪到了万幸身边,然后小心的扯了扯万幸的袖子,说道,“宝姐……”万幸抬起头,脸上还带着尚未褪去的笑意以及颊边的红润,双眼亮晶晶的说,“怎么啦?”冷不防的,这么一张脸撞到自己眼中,贺知书一顿,捻着照片的手就松了一下,随着午后徐徐的晚风降落到了万幸的面前。他刚才捻着的那张,赫然就是贺知洲身着军装,单人站在升旗台下,神色肃穆且庄重,望向不知名的院方,郑重敬礼的那一张照片。——而也唯有那一张,是万幸特意选择高价过了塑的。作者有话要说:宝丫:我还是个宝宝,我还没成年,你们都想干什么,我还什么都不懂呢!第131章 【双更】万幸一愣,可仅仅是瞬间便想起了, 眼前这位和贺知洲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老实说, 如果不是因为这会儿四周都很热闹, 恐怕只有他们两个在这里的情况下, 会显得异常的……尴尬。说来也是巧, 陈晓白在和邮递员聊完天之后, 便回来要找万幸。她也很好奇, 女儿会收到什么样子的邮件,便赶着过来看了看。因为邮件本身肯定是万幸卡着点寄过来的, 也一定是比较急切的想要收到, 所以才把地址给定在了乡下老家的。是什么东西,能让她宝贝女儿这么记挂?她这个当妈的, 可好奇的不得了啊。难不成,是因为相机偷偷的拍摄到了她喜欢的人?想赶紧看看照片?怀揣着这种八卦的思想,陈晓白忍不住踮起脚尖,蹑手蹑脚的凑到了万幸旁边去。然而, 等陈晓白一看见桌子上的那些个老照片之后,她都没忍住, 白眼儿一番, 歇气了。——也真是, 人家小姑娘十二三岁春心萌动的时候, 她姑娘在干啥?她姑娘忙着拿着相机对着那些城根底下坐着的老大爷老大娘拍照片呢,镜头就没对准过那些长得好看的小伙子。这么一想,陈晓白就又开始担心了——万幸这可别是, 喜欢老头子那一卦的?这要真是这样,那可咋办?*陈晓白的复杂思想,万幸那是一丁点儿都体会不到的。她看着那张从贺知书指缝里面漏出来的照片,小心的捡起来,用手绢擦干净了上面沾着的一层浮土,笑了笑,冲着旁边的万志高说,“小高,小心点,帮姐姐把这些照片都放进盒子里面去。”毕竟因为技术有限,且本身八十年代锁洗出来的相片就会比较粘手,也容易褪色。如果不好好保管的话,别说是撑到几十年后修复,恐怕两三年就会彻底褪色,连个人影都看不见了。万志高听令,也知道这些都是万幸很喜欢、很宝贝的东西,当下,还特意在裤腿上蹭了蹭手,就差屏住呼吸去取了。万海洋带着弟弟,眼巴巴的看着,不敢动手,也没有提出要动手的意思。万幸笑眯眯的看着这一幕,感觉像是一个提着粮食的工兵头子,带着自己的小弟们要去干一番什么特别了不起的大事一样。一直等到旁边没有人了,万幸才终于收敛的脸上的笑意,看向了贺知书,说道,“怎么了?你有事吗?”“有。”贺知书目光灼灼的望向了万幸。万幸很不喜欢被人用这种眼神看,当下脸色淡了些,边收拾自己的东西,一边调整着设备,说道,“有事就说,我待会儿还要忙。”她的好心情,没办法给一个注定会知道要毁灭掉她的男主——抱大腿什么的,从来都不是万幸会干的事儿。即便她做了,也顶多是互相利用,再踩着对方往上爬。人生生活相当不易,哪有那么多真爱和通话故事存在,永远都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又何况是个书中的世界,且贺知书还是会和万金凤在一起,会在自己坟前上一朵花的高不可攀的清冷男主。万幸露出嘲讽般的一抹笑意。看万幸要走,贺知书这才赶忙跟到了她面前,察觉自己刚才可能口气让人觉着不舒服了。但是他又实在是拉不下那个脸去跟人道歉,毕竟往常都只有别人上赶着巴结他的份儿——比如万金凤就是这个样子的。他看万幸真要生气了,这才赶紧连忙说道,“你别误会,我、我就是想问问,你认识这张图片上的人吗?”万幸想了想。说人士的话,她担心会给贺知洲带来麻烦。人心毕竟是肉长的,而她万幸一贯偏心。在面对一个不知好坏,不知底细的男主的时候,她第一个想法和第一个生出的念头,肯定是要选择说出对于贺知洲有利的那一面的话。当下,她想了想,说道,“认识。怎么了?”贺知书沉了一口气,抓着万幸手腕的手一下子加大了力道。万幸皱了皱眉,低低的‘嘶……’了一声,倒也没把他的手给推开。毕竟那点力道承受得住,往常跟贺知洲过招的时候,贺知洲可比这要野蛮多了。察觉弄疼了万幸,贺知书连忙松开手,连连后退了几步,才慌慌张张的说道,“我、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误会……”话正说着,他又往前贴了几步,这次声音低了很多,说道,“我就是想告诉你,防人之心不可无。万幸,你不是那种没脑子的乡村妇女,你要知道,贺知洲不是什么好人。”万幸看了他一眼,想了想,表情一变,露出了一个十份渴求的模样,示意他接着往下说。贺知书一喜,当下就开始口无遮拦道,“实不相瞒,贺知洲其实是我哥哥……我母亲嫁到了贺家那一年,就差点被贺知洲给弄得小产,我也是因为那样,身体薄弱,连年生病。”万幸抬头看了一眼。倒也没说错。贺知书跟贺知洲不一样,贺知书身体白细的很,且身材纤瘦好像根本就晒不黑一样,万幸一路上都得捂着不被太阳晒到,贺知书可好,一路大喇喇的对着太阳,这么久乡村生活下来,也没见黑。要不是因为这样,当初在邮局里头,她也不至于把他给拍上了。只不过对于贺知书所说的这些东西……万幸一笑置之,旋即说道,“你说的这些我都不知道。再者,你告诉我这些做什么?”“我只是怕你被人偏了。”贺知书一愣,连忙说道。万幸一笑,唇红齿白,黑黑的眼瞳里面全然是他的倒影。这一幕看的贺知书一愣,全身都不由自主的松懈了下来,双眼呆呆的看着万幸。万幸一摇摇头,说,“同学,你想多了。我不是个傻子,谁对我好,谁对我不好,我心里门清……对了,今天带你过来的,应该是我金凤姐姐吧,我刚才看她找你找的快疯了,现在应该在我奶奶寿堂那,跟村里几个长辈说话,你最好还是去看一看。”说完,万幸便收拾好了照片,打算回屋慢慢欣赏去了。当然,这个回屋,回的也是自己的屋子。老宅这里的屋子租给了那些在当地成亲的知青们,整个院子大的很,属于他们的房间也早就已经不是他们的了。本来还想着,这一次回去,屋里会不会到处都是蜘蛛网,甚至是苔藓爬了满墙,但一进去,万幸闻到了一股特别浓烈的太阳的气息的时候,眼睛就不由自主的亮了一瞬。里面陈晓白和王艳红正在说着体己话,就在正屋里头。万幸一听见声音,便‘哒哒哒’的迈着小步子跑了过去。见着了万幸,王艳红笑的开心的不得了。万幸这才看见,两人的手上居然都在缝缝补补的做着些小衣裳。她一愣,第一个念头,是王艳红又怀孕了。然而看着两个女人脸上的表情,似乎也不像。万幸一愣,想到了带着肚子进门的新二伯娘,挑挑眉,说道,“妈妈,这些衣服是给谁做的啊?”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随后陈晓白叹了口气,说,“嗨,你四伯娘说,是要给你未来的小弟弟、小妹妹做的。”万幸乐了。这小孩用的小鞋子还没有她的巴掌大,坐在陈晓白怀里,万幸说道,“四伯娘,你怎么就知道我妈妈能再有一个弟弟妹妹呢?”“四伯娘去求佛啊了,求的送子观音。”王艳红悄悄的说,“求得是上上签,再说了,你妈前阵子打来电话,不是说在北京有一个妇科圣手,再给你妈妈和你干妈看诊?这么好的大夫,肯定能让你妈妈再淮上,我反正没事做,早点准备着,不是也好?新生的孩子皮肤可娇嫩呢,一针一线都得用上好的材料……”万幸摸了摸那些的确是上好的料子,想了想,说道,“用丝绸吧……知洲哥哥走之前,好像托他姐姐给我这里送了一匹丝绸面料,说是做衣服用的。那种面料,小孩子穿着最舒服了,过阵子我给你寄过来。”“那敢情好。”王艳红弯着眼睛一笑。她也就是拿着这些东西让陈晓白看看,看完之后,还得再去前厅忙活。当下见万幸进来了,也就没有再多呆,收拾了东西,又去到了老宅。万幸这才打量了这一圈干净整洁,甚至已经被重新翻修过,就连地面都打上了地砖的屋子,说道,“妈妈,这房子是……”如果是万中华和陈晓白决定的要改建,那他们两个肯定是亲力亲为的要跟着的。但是过去这么长时间,也没见他们两个其中之一要说因为老房子的事儿回过老家的,显然不是他们动的手。陈晓白看了看门口,摸着万幸的头说道,“是你四伯父、四伯娘一家,帮着咱们改建了。说哪怕是一家人,可得了咱们家这么大的情分,总得想办法回报。你四伯娘总记着你当初救了她一条命的事儿,每次说起来,都感动的要哭,这几年都挂在嘴边上呢……”这给万幸说的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她摸着头‘嘿嘿’一笑,“当时不是情况紧急吗,就算是我不带着四伯娘过去,胜利哥哥肯定也会出来喊人的。”不过王艳红这些年的确把屋子看管的非常的好。因为他们的屋子朝阳,必不可免的就会落下不少的灰尘,可屋里表里如一,一尘不染。所有的被子都带着一股刚晒过太阳后的暖意,仅仅是在屋里呆着,都会觉得忍不住想眯起眼睛。“是不是困了?”陈晓白看出了万幸的想法。毕竟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万幸哪怕就是一个小动作,陈晓白就能很敏锐的捕捉到,哪怕她只是眯了眯眼睛。万幸眨眨眼,“你怎么知道的?”“你每次觉着累了,或者觉着困了,就喜欢到没人的地方,眼睛都睁不开。”陈晓白失笑,刮了刮万幸的鼻沟,想起了年少时的万幸,一脸倔强的模样,明明都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了,可还是强撑着,说她不困、说她不累的模样。被陈晓白拆穿,万幸也一点都不恼,乐呵呵的干脆牵着陈晓白的手回到了她自己屋里的床上。陈晓白变戏法似的从一边的柜子里面掏出来了一个电风扇,万幸这下是真的愣住了,“村里通电了?”“可不是呢?”陈晓白嗔了她一眼。转念万幸就想明白了,村里不管做了什么改革,首先电力就是根本。在这个年代下,可以说没电寸步难行。他们是白天到的镇上,又住了两天,没机会回来,一时之间倒也没注意到这事儿。躺在刚被太阳晒过的被褥上,一边吹着带着凉飕飕的小风的风扇,万幸眯了眯眼睛,只觉自己似乎已经好久、好久都没有这么舒适过了。过了会儿,她睁开了眼睛。目光仿佛穿过房梁想到了曾经在孤儿院的某个午后。九十年代的时候,曾经有几年的时间温度持续燥热,大地干旱,小河干涸,整个村子里面就连吃水都紧张。孤儿院人员众多,却什么都要节省。她当时发烧,午后却根本热的睡不着,满嘴的干皮和燎泡,还出了一身的汗。万幸根本起不来床,却隐隐约约能记得,有一个瘦小的,甚至没有半个她大的身影,不停的穿梭在屋内屋外,打深井里面的水,用那双小小的胳膊,动作不慎醇熟的,给她擦汗、给她擦嘴,喂水。那个时候他们用不起风扇,小孩儿就一下一下的给她扇风,整天整夜的就没合过眼。眼泪顺着眼角划下,万幸眨了眨眼睛,深呼吸了一口气。她突然喊了一声,“妈妈。”陈晓白本来就没走远,她一早就看出了万幸有点蔫儿,打算给她做一碗绿豆粥,再放在井水里面冰镇上,等万幸醒了,直接就可以喝,消暑还解渴。闻言,她便远远的应了一声,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撩开帘子就进了屋。万幸只哭了一会儿,流了点眼泪,面部表情上并不能看出些什么。陈晓白说道,“宝丫怎么啦?”“妈妈你陪着我睡吧?”万幸眨眨眼,双眼之中好像含着星星,“太久没回来过了,有点不熟悉,我有点害怕。”陈晓白一愣,瞬间失笑。她颊边有一个小酒窝,笑起来更显得温柔。“你这孩子……”虽然是这么说着,陈晓白也还是依着万幸说的,搬来了一个小凳子,坐在了床头,握住了万幸的一只手,静静地陪着她睡。*万幸这一场午觉睡得很沉,睡醒之后只觉得头疼到要炸开。然而睡梦之中,梦影重重五光十色,醒来之后,她却什么都想不起来,只记得有一个小人影,特别开心的抓着她的手,说着一些她根本就听不懂的话。洗了把脸,又在外面晒了会儿太阳之后,万幸好歹清醒了很多,就是脑子反应有点迟钝,不太爱说话。夏天里面天黑得早,万幸看了看手表,已经六点多了,家家户户都已经穿戴一新,围在圆桌上面开始等待着饭菜上来,好吃完回家了。这热闹的好气氛让万幸一笑,自然而然的又走到了小孩子们在的座位上——万家本身孩子就多,围成一圈之后,也没谁家孩子会再过来挤,大人们就已经自发的把孩子给抱走了。因此万幸也很开心,坐了一会儿也终于整个人都清醒了。然而环视了一圈,万幸才发现似乎少了一个人在这里。她不由围着整个院子转了一圈,终于,在看到赵春风老人的时候,忍不住问道,“赵奶奶,我转了这一圈了,怎么没看见孙爷爷啊?”说来也真是,老孙头作为这十里八乡里十分有名的赤脚大夫,不管哪家有喜宴了,或者不管谁家生孩子了,他总是要上去掺和一下的。怎么反倒这么大的一个喜事,老孙头不在这呢?“老孙头啊?”赵春风提起这个名字就笑了,跟着桌子上一圈围着的人全都笑了开来,“宝丫你们走得早不知道,你孙爷爷啊,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