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皇宫大殿中,他最终找到了骊姬!这是幻境,所有的人都在看着,包括龙北渊和朱小羽。骊姬,和朱小羽一模一样的面孔,她凤冠霞被,躺在金丝牢笼的旁边,脚踝被铁链锁着,她的胸口汩汩冒着血,快命不久矣。“骊姬。”朱有财抱着她,她的气息微弱,眸子没精打采一眨一眨的。“你不该来的。”她有气无力说道,都快死了,她还是微笑着的,“你得赶紧走!”“是谁杀的你?是谁?”“我快死了,谁杀的我,不重要了,难不成你要去替我报仇,我本来就该死,你不用在我身上浪费功夫。”她的眸子慢慢晦涩了起来,微微皱着眉头,她很痛苦,很痛,手微微抽搐了几下,“快走吧!别让别人发现你,我,好冷,好冷……”朱有财想起在妖市那里有个包袱,听终南山的神仙说,这个丹药,能让人起死回生,只要拿到那个东西,就能救她。他把她放在地上:“你等我,等着我。”半个时辰后,大殿空荡荡,只有一个凤冠霞帔的女人躺在地上,她长得绝美,但是,快死了。她脸侧着看着前方,前方已经看不清了,她的手抠着青石板,她,太痛苦了。这种鲜血离开身体,慢慢死亡的感觉太痛苦了。突然,大殿中出现了一个黑影,他们只能看到背影,看不到他的脸。他高大,瘦削,他的手凭空出现了一柄剑,斩断了束缚在她脚上的脚镣。看她还有一口气,他骨节分明的手扼住了她的喉咙,就像被宣判死亡一样,她默默的闭上了眼睛,滚烫的泪珠从眼角滑落。她没有挣扎,手由刚刚的紧紧抓着地面,慢慢的松弛,最终,失去了生命。“小羽!朱老先生?这是?”龙北渊有很多疑问想问朱有财,不过,朱有财和杜雪梨沉寂在幻境中,无法回答了。他是谁?这个神秘的男子是谁?龙北渊想冲到环境中杀了他!他们看不到他的脸,眼睁睁看着已经完全失去生命的她被横抱起。又是一个时辰之后,朱有财在皇宫外抢了一匹战马来到了妖市,拿到了包袱,再来到宫殿的时候,宫殿再没有了人,骊姬不见了!紧接着,有人听到了大殿的声音,朱有财只能选择逃走。那一晚,皇宫是不眠之夜,天空,下起了纷飞的雪。雪掩埋了一切的罪恶,皇帝的权利被架空,最宠爱的妃子尸体不知所踪,而反叛的将军,找了个像骊姬的宫女,杀了她,取下了首级,挂在了城墙上。看着幻境,杜雪梨和朱有财相依相偎,两行清泪从杜雪梨的眼眶而出。那个晚上,朱有财站在城墙下,直到天亮。他等到了杜雪梨。杜雪梨还是那一身衣服,红色的衣服,打着一把红色伞,她微笑着看着朱有财。“你还在…”她对着朱有财柔声说道,真相,她懂的太迟,太迟了,只有幻境,让她挽回,她这一辈子,不相信他,做了很多错事。这一次,她说什么,也会放下骄傲的自尊和倔强,等着他,包容他。“对不起。”那个对外侠义的朱有财,同样愧疚地看着杜雪梨,她的胡搅蛮缠,其实是一种在乎,他那时候太年轻不懂得珍惜,“对不起,雪梨……”幻境和现实发生了极大的逆差,时光是不可能回到从前的,这个,只是他们最后的念想和愿望而已。“她,无论是你的救命恩人,是你的主子也好,你若是去找她,我也陪着你一起去。天涯海角,我们都要在一起。”女人的温柔比强势来得更有效,这么一说,朱有财的内心被愧疚充盈着。他浪荡在外的心,如浮萍流浪的心,一下子找到了归宿。“她,是羽族的人,那个地方,好像叫蝴蝶谷。”朱有财粗粝的手捧着她的脸颊,“我怕委屈了你。”“你后悔过吗?其实,我并不是你想的那样……”那样的强势?朱有财笑了,她小鸟依人,善解人意的样子,他不习惯。不过,这样的她,他喜欢得很。他牵起她举着伞的手,帮她撑伞。“我那么多的缺点,一辈子就喜欢到处浪,你也不介意吗?实话说来,看外表,我配不上你……”他依然是他,一个洒脱的朱有财,一个对爱情不负责任的朱有财,也是一个风趣的朱有财。“什么时候了,你还说这种话。”幻影慢慢在消失,杜雪梨说出了最后一句话,她笑着看着朱有财,无比眷恋,又满足。朱有财握着她的手,在她的手心勾了勾,好像怕失去一样,最后把目光锁定她:“如果有来世,你说了算!下辈子,把我欠你,你全部收走!怎么都行!”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妖界第一美食博主》,“ ”看小说,聊人生,寻知己~第二百二十三章 采仙草,炼仙丹,寻仙人(一)幻影慢慢淡化,消失,一条长椅,坐着的两个老人,相依相偎。“朱有财。。。”龙昆林还是来晚了一步,他看着幻像一点点消失,天边火红的天空也慢慢暗淡了下来。“爷爷。。。”朱小羽和朱小能向前走去。“他们已经走了。”龙昆林淡淡说道,万物生灵,最后归元。他也是知天命的年纪,这是必然的归宿。他无法感受悲伤,自己也早晚也会到那边去的。走了?朱小能和朱小羽看着长椅的两人,本来还清晰的,还存在的人,变成了白色的羽毛,如飞絮,如大火烧过的麦秸,在林间飞舞着。“他们去了极乐的世界。”龙昆林继续解释,他仿佛看到了一千多年前,他们刚相识的时候,那天,是个极好的艳阳天,整个京城,飘舞着白色的柳絮,就像今天一样。。。“你这个可恶的牲畜,弄得我浑身是泥。。。”茶园子里,客人们一边喝着茶吃着瓜子,看着皮影戏,皮影戏中,一个撑着油纸伞的年轻女子,对着一匹马说道,马上有一个穿着盔甲的男子,好像匆匆忙忙,不知道有什么急事。茶馆子里,公子哥不少,千金小姐也有几个。千金小姐们最爱看这种关于爱情的小剧,一边听,一边交头接耳。“这位小姐,很抱歉,我这是接到了军令,得马上集合军队去边疆。”从马上下来一个将军,他手里举着一柄剑,在马上还看不清楚,下了马,才知道他英姿挺拔,意气风发,他本来想道歉的,但是思来想去,觉得不对劲,“你这是骂我,还是骂我的孽畜?”“我,我是去赶着参加一个诗会,没想到,刚出门就被溅了一身泥,今儿个怕是去不成了。”男子俊朗不凡,女子面带羞容,刚才那句话,的确是重了一些,对方也不是故意的,男子是保家卫国的好男儿,她是大家闺秀出身,怎么能恶语相向,所以,慢慢柔声了起来,不敢看男子的脸。“对不起。”今天出门着急,没有带银两,男子很抱歉,“我马上去打仗,如果有幸回来,再回来赔偿小姐。如果小姐不嫌弃,一年之后,我们在约此地,我定然赔偿小姐的损失。我身有军令,所以,我得走了。”他飞快地骑上了马背,和女子道别,此时,皮影戏结束。“怎么回事?怎么不继续了。”茶馆中有人不耐烦,把手中的瓜子扔在地上。“是啊,怎么不继续了?”千金小姐们也开始不耐烦,对着戏班子一顿骂,完全没有大家闺秀知书达理的样子。裴德义端着一个茶盘,从茶馆的一角出来,这个时候,不讨钱什么时候讨钱,若想知道后事如何,得交钱。当他走到龙昆林和朱有财这里的时候,龙昆林在茶盘中放了一锭银子。裴德义对着他们猛地点头:“谢谢两位公子,谢谢。”戏继续唱着,锣鼓继续打着,龙昆林和朱有财并没有把戏看完,而是提早离开了。这种生活太无趣,美女,美酒,听戏唱戏,斗蛐蛐,斗鸡,这么都不够有趣。“京城没什么好玩的。”龙昆林提着个鸟笼子在大街上走着,他不当御厨了,所以,有大把的时间在外面浪。“你想去哪里?干什么?”龙昆林和他认识是在一个江面的画舫认识的,两个人同时选中了一个人,听她唱戏弹琵琶,别人都会为了争一个美女打起来,没想到,两个人竟然因为喜欢同一只曲子,一起坐下来。耳后,两个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就像认识了很多年一样,臭味相投地流连京城那种好玩的地方。有时候去赌坊赌一把,有时候蹲在箱子里斗蛐蛐就是一天。“我想修仙,成为仙人。”“那不过是传说罢了,人真的能登上极乐吗?”龙昆林毕竟是有钱的公子哥,没有承受过人间的疾苦,所以,他以为现在就是最好的人生状态。“我曾经被一个神仙所救,我想将来也成为神仙,造福老百姓。”龙昆林半信半疑,人间的确是有见过神仙的传闻,那也只是传闻,自己没有见过。他相信朱有财不会说假话,相处了那么久,他的为人,他很清楚。“那你想去哪里?我看你最近在准备行囊。”“对,我今天本来想向你告辞的,我马上要南下了。”朱有财信誓旦旦说道,“所以,我今天来找你,一起喝一杯饯别酒。。。”他们俩一边走路,人群后熙熙攘攘的,从他们的中间窜出来了一个人。他的头发凌乱,身上打得都是血,因为失去重心,所以倒在朱有财和龙昆林的前面。“银子是不是你拿的,下贱的东西,看我不打死你!”“对,打死他!看他下次还敢不敢偷东西!”“偷东西的直接打死算了,这种事情连衙门都懒得管。”棍子,棒子,打在男子的身上,地上,又是血迹斑斑。“住手,你们这样会打死人的。”朱有财看地上躺着的人有点眼熟,这个人不是刚刚端着茶盘讨赏钱的小男孩吗?都是爹妈的孩子,这个世道,生存不易,救人一命是一命,“你们问清楚了吗?是他偷的吗?”“不是我偷的!我没有!”趴在地上的裴德义倔强喊出了声,嘴里全部鲜血。还挺倔!宁可被打死,也不承认!朱有财这是打定主意救他,他喜欢有骨气的人。“多少钱?你们说他偷了多少钱?”朱有财问道。“一锭银子,刚才那个元宝就是他偷了。”“这个,你们拿去。”朱有财才袖口拿出一锭银子,交给为首的,为首的赶紧把手伸了出去。朱有财马上把钱收了回来:“银子可以拿,但是话说清楚,我这个钱,是我把这个人带走的钱,不代表你们是什么好人,他就偷了钱。”朱有财蹲下来,搜了一下趴在地上的裴德义,这个少年很瘦弱,摸起来都是骨头,衣服里面,空空如也,半块渣子都没有摸到。“我和他不认识,没必要袒护他,他的身上连个铜板都没有,哪里来的银子。这个给你们,给我滚,要不然,我给你们报官府去,知道他是谁吗?刑部大夫家的公子,若是捅了上去,不是这个孩子身上被扒皮,而是你们!麻溜的,给我赶紧滚。”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妖界第一美食博主》,“热度网文 或者 ” 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第二百二十四章 采仙草,炼仙丹,寻仙人(二)“我说朱有财,你这是!”龙昆林站在旁边,什么事情都没有干,平白无故地被朱有财狐假虎威了一把。“还不快滚!”朱有财继续狐假虎威,直到刚才举着棍棒的人离开,“我都要离开京城了,借你们家的名望救个人有什么不好。”龙昆林把地上的裴德义扶起来:“小伙子,你今天还真是遇到对的人,一个爱打抱不平的人。”裴德义打得快站不起来,对着两位说道,声音很小:“谢谢两位。”哦,不卑不亢!“你身体没事吧,要不要我们好人做到底,把你送去郎中那里看看?”朱有财的口袋没多少盘缠了,他们这种戏班子,做事的小孩,要不是收养的孤儿,要不就是被穷得走投无路的家庭卖到这里的,救人不错,但是怎么安顿他,这也让人头疼的。“不用了,我自己可以走。”哦,硬气!“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你哪儿的人,知道家在哪儿吗?”朱有财又是一问。“我叫裴德义。”听口音,他不是京城人,“我没有家,父母都死了,今天的事情,谢谢两位,不劳你们费心,别过!”说完,他的身体晃晃悠悠的倒了下来,不省人事。……三个月后,他们三个人坐着同一辆马车,来到了南方。“我说龙少爷,你跟着我们这么久了,不回京城继承家业吗?你的父亲生那么多儿子,别把你忘了,还有一个你。”朱有财调侃道,他收留了裴德义,这个孩子自从被打倒下后,朱有财忙前忙后照顾了一个月,算是把他的命保住了,思来想去,同是天涯沦落人,大家都没有父母亲了,所以,也就把裴德义一起带着了,反正有他一口饭,不会饿着。事实上,他们不会饿着,裴德义唱得一首好曲子,在三人没有钱的时候,他找个市集,把碗往地上一放,亮一嗓子,自然大家是饿不着。而龙昆林出手大,开销大,每次到一个地方的钱庄兑换银子,三下两下,大家一起花完,所以大家基本上是,一下子富得流油,下最好的馆子,住最好的客栈,喝最好的酒,去青楼看最漂亮的姑娘,亦或者,风餐露宿,在树林,在破庙,实在不行,裴德义卖唱一下,混几个馒头,再到大的城市,龙昆林去钱庄兑换钱。“忘了谁也不会忘了我,我这时不时兑一下银票,父亲母亲立刻知道我的下落。我回去准没有什么好事,不是抓着我去当什么小官,要不就是娶了哪家的千金。成亲有什么意思,不如出来玩。”龙昆林这是被朱有财带偏了,他之前和朱有财一起南下,的确是因为好奇,躲家里的人,借着去看叔叔婶婶,但是,这一去三个月,就没有再去京城的兴趣了。“我还真是羡慕龙少爷,有家却不回。”裴德义其实只比他们小个三岁,因为营养不良,所以,看起来要小很多。“你啊,对我不要那么生分,我们以后是兄弟了。”龙昆林的性情和朱有财一样都是洒脱的人,什么尊卑有别,他们完全不在乎,“若是没有你,我和朱有财怕是要饿死在路上了。”朱有财同样拍了拍裴德义的肩膀:“是,裴德义,以后我们都是兄弟了,同患难,同享福!”……若干年后,终南山。龙昆林,裴德义正在竹屋里休憩,现在是清晨,因为下了雨,林间起了浓浓的雾气。而屋中,一个小小的炉鼎在燃烧着,一股青烟从里面冒了出来。他们采仙草,炼仙丹,寻仙人,游戏人间,都数个年头,到现在,还没有放弃。朱有财背着一个竹篓在林间走着,他们的盘缠不多了,昨天去市场买了一点米,今儿个,他必须在林间采集一些野菜,蘑菇之类的,当下饭菜了。刚刚下过雨,蘑菇,野菜,蕨类食物,应该突突冒出来了。朱有财一直走到了山顶,奇怪,越是往山顶上走,武器越是稀薄,到了最顶上,竟然豁然开朗,他竟然看到了金色的太阳。这种景象,他心中大呼惊奇!他看到了一个木屋,这个木屋很旧,从里面传来了咳嗽声,一个小小的烟囱冒着青色的烟。这里住着人?听声音,好像是个老人家。朱有财轻轻扣了一下门:“请问,有人吗?”“进来吧。”老人回答之后依旧在咳嗽,他蹲在一个灶台边,手里拿着一个竹筒,对着灶里面吹气。朱有财跨过门槛,这个屋子也未免太简陋了,地上一个木板,充其量是一张床,木的墙壁上,挂着一个蓑衣,一个弓箭,弓箭老旧,线都快断了。因为火一起升不起来,所以,从灶台里面冒出了更多的青烟,老人家呛得只好放弃。“老人家,需要帮忙吗?”朱有财放下背篓,里面装满了蘑菇,以及野菜。“能帮我生火吗?我年纪大了,不中用了。”“好,我帮你。”朱有财接过老人家手中的竹筒,然后在灶台里面加了一把干草和柴火,经过捣鼓,柴火终于被点燃了,只是,锅里,砧板上什么都没有啊,锅里连水都没有,“额,老人家,您这是要烧饭?还是?”“瞧我这幅老眼昏花的,家里或许还有一点点米,菜,菜,我腿脚若是方便,我也想去外面采一些。”朱有财起身,把背篓中的一半食物倒在地上:“这是我采的,一半给你,一半我留着。你等等,我帮你做几个菜,您,将就吃。”朱有财麻利地生火,炒菜,三菜一汤,很快摆在桌上。“凉拌木耳。”老者一边细细咀嚼,一边说道,“妙哉,上天给的食物,果然味道极好。”他又夹了另外一个碟子中的菜,唇角露出了笑意,胡子微微抖动:“清炒蕨菜,蕨菜过水后,大火翻炒,火候恰到好处,讲究!”吃完了这道菜,他皱了一下眉头:“这是?这是什么菜?”“这是蒲公英,蒜泥蒲公英。”老者深深的点了点头:“妙!妙!”他最后喝了一碗汤,汤是蘑菇汤,用野芹菜当做点缀和提味:“你,来自于哪里?京城?”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妖界第一美食博主》,“热度网文 或者 ” 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第二百二十五章 采仙草,炼仙丹,寻仙人(三)“实不相瞒,我曾经的确在京城,是个御厨。”朱有财一股脑的告诉老者老者捋了捋胡须,满意的点了点头,刚才还病恹恹的,现在,脸色开始红润了起来。朱有财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这个老者,和刚才看到的很不一样。“这也难怪,不过,能当御厨的,不是普通人,皇帝和妃子什么没吃过?挑剔得很!不过,你不在皇宫好好当差,来这里做什么?看你年纪轻轻的,正值当年,皇宫怎么会放人?”不是什么颐养天年的年纪,怎么跑出来了?老者问道。“师傅见我志不在皇宫,所以安排我病一场,向上面禀告,我时日无多,恰好,京城城郊有逃难来的难民,有不少得瘟疫而死的,宫中的掌事的,怕我京城出去采买,染上病了,所以,赶紧找人把我抬出去丢了。”“丢了?”老者忍着不笑,这个年轻人实属好玩得很,他从袖子里面拿出了两颗核桃,在手中转悠着,“丢哪里了?乱葬岗?”“差不多吧,我师父塞了一点银两给了一下那两个当差的,没到乱葬岗,丢到了附近的树林,我活了下来!之后,就来到了这儿?”来这里吃苦?看他穿的不咋地,背篓里面都野菜,想来,从皇宫出来,他并没有多逍遥。“嗯。”朱有财如实相告。“你住在这儿?以前怎么没看到你们?”老者最近一直住在这里修炼,终南山人杰地灵,是个修仙的好场所,他的习惯是一住就是住好几年,天上和人间计算时间方法不同,所以,他往往搞不清楚何年何月,想在这里住多久,就是多久。“我们才来几日,就住在山下的一个破旧的竹屋里,里面都是灰尘,看样子,是荒废的。”“里面的确是很久没住人了。”老者起身,一点都不像刚才蹲下来,佝偻着背的样子。朱有财这才注意到他,他其实很高,很伟岸,足足高了他一个头还要多,他的背很直,身上的衣服虽然是灰白色,但是衣诀飘飘,屋子里明明没有风。他,不是凡人!他怪自己刚才太眼拙,怪就怪刚才,屋子里面到处都是烟火气,他没有仔细观察他。他起身,对着老者作了作揖:“抱歉,小生冒犯了仙人,还请不要怪罪。”老者昂起头,哈哈一笑:“非也,非也,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没有你这顿饭,我还不会这么有精神。”“敢问您是哪位仙官?”“我是彭祖,算起来,是你祖师爷,早年,人们叫我烹神。”被他认出,彭祖心生惬意,此人心地善良,为人淳朴,又乐善好施,看他的骨相,很有仙骨,“有句话,不知道当问不当问?你从皇宫出来,是有什么打算?娶妻还是?”“出来采仙草,炼仙丹,寻仙人,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又见到了仙人。”“哦?你还见过什么仙人?”之前还遇到过仙人,彭祖更加确定此人是合适修仙的。“师傅说,是小灶神。我的命,也是小灶神给我的。”提到小灶神,彭祖的笑容收紧,她早就脱离了仙籍,现在应该下凡投胎了。她是个称职的仙官,就是因为姻缘纠葛,害了她。“你的意思,你想成为仙人,是这个意思吗?”彭祖追问,如果是这样,他直接把他收到门下,成为他的徒弟。朱有财猛地点头:“是。”“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朱有财。”“那你愿意拜入我的门下,成为的门徒吗?修仙之路慢慢,有些人三年五载,有些人要几十年,上百年,你是独角乌烟兽,本身有修为,早日成仙不是难事。”彭祖越看这个孩子,越觉得他有仙风道骨,越看越喜欢。“可是……”朱有财跪在地上,连叩几个头,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可是,彭祖,我是和两个朋友一起来的,可否也请您收下他们,他们也想修仙。”彭祖拧着眉头,有些犹豫:“朱有财,不是我不愿意收留他们,而是,仙缘这个东西,可遇不可求。况且,每个人都根骨不同,并不是所有的人和妖都适合当神仙的。而我,收徒弟也得符合上面的规定,这几年来,只能收一个。”“那如此,我只能谢绝彭祖的一番好意。我和两个兄弟寻仙之路漫长,结下的友谊深厚,我不能因为一己之私,就把他们抛下。”看朱有财跪在地上不起,彭祖知道他是心地善良的孩子,所以,他想给他们一个机会。“不如这样,这个我先送给你,等你想清楚了,再回答我。里面有仙丹,有拜仙帖,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自然会有仙官引路,带你去修仙,里面,还有个铜钗,这是个宝藏,里面的食材应有尽有,作为感谢,这个是你应得的,别想着拒绝我,里面这一行,吃了不少苦,即便是你没有跟我去天庭,也算是相识一场。”他从虚鼎中拿出一个包袱,交给朱有财。“东西归你一人所有,你想如何处置就如何处置,不要把里面的东西交给心恶之人,尤其是这柄剑,小心这柄剑,如果这柄剑交给邪恶之人,那么剑就会对准你,你可明白?”“谢谢彭祖。”朱有财光想着和彭祖聊天,两个死兄弟还在家里睡觉躺着等饭吃,“抱歉,我得先回去了,他们还在等我。”“去吧,想清楚了,可以来找我,有缘自然会相见。”朱有财拿着包袱,背着地上的背篓,飞快地跑下了山。此时,竹屋的门已经打开,龙昆林躺在床上有气无力扣着脚丫:“怎么出去那么久,饿死了,都没力气起来了。”裴德义拿着一个破旧的碗,坐在一把椅子上,连连摇头:“有财兄,赶紧烧饭吧,吃饱了,去街头卖艺去,总得弄点盘缠上路不是,别我们还没修仙,就饿死在路上了,对了,有财,你这个包袱从哪里拿来的?捡的?”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妖界第一美食博主》,“热度网文 或者 ” 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第二百二十六章 采仙草,炼仙丹,寻仙人(四)朱有财回到竹屋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生火,洗锅,怎么都得把大家喂饱了,然后讲刚刚的奇遇。“刚才别人给的。”朱有财在石头灶里面升了一把火,在锅里放一些水。“给的?是什么好东西?”裴德义把破碗丢在地上,想打开看看,“有没有值钱的宝贝,把它当了,咦,这柄剑不错,能卖几个钱,我昨天在街角看到一个卖烧鹅的了,刚好当了吃烧鹅。”“这个,是仙家的宝贝,不能卖。”朱有财把洗好的蘑菇,撕成碎片,放在沸腾的水里面。“仙家的宝贝?你从哪里弄来的仙家的宝贝?”躺在床上像死鱼的龙昆林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快说说。”“这个是,金叶子!”还没等朱有财回答,裴德义有发现了好宝贝,亮闪闪的金叶子,这个可值钱了,数了数,里面有十几片,分了分,大家回到京城可以置办几座宅子,找几个仆人,做点小买卖,或者买个官爵,当个小官,完全没问题。“这的确是仙家的。”金叶子在市面上很少见,龙昆林从祖辈们那里听说过,他从床上下来,仔细观看了金叶子,和他们家典籍上描述的一模一样,“朱有财,你在哪里捡到这个包袱的?”“我刚刚遇到了一个仙人,是他给我的。还说,想收我为徒。”朱有财拿着一个勺子在汤里面舀了舀,他把剩下的唯一一碗粥倒在里面,做个汤多点的蔬菜粥,每人一碗,“先吃饭,等下慢慢说,快点大家坐下,我刚刚爬上下山,饿死了。”朱有财怕老人家吃了上顿没下顿,所以刚才给刚彭祖做饭的时候,自己愣是没吃一口,虽然自己饿得肚子咕咕响。“真遇到仙人了?在哪里,等下带我们去找他。”裴德义继续把玩手中的剑,他对这柄剑爱不释手,“这个剑威风凛凛,可不可以送给我。反正,你这里有那么多宝贝。”“可以。”朱有财把彭祖的话抛诸了脑后,他对兄弟们都是无私的,不分彼此,他们既然喜欢便拿去,“昆林,你喜欢什么也挑几样。”“人家送你的,我就不要了。”龙昆林拿起粥,在唇边吹了吹,肚子委实饿了,他比裴德义讲情面一点,毕竟他大户人家出身,家里的藏品不少,虽然说这种仙家的东西和家里的不一样,但是吧,人家的东西还是不能随便拿的。听到这句话,裴德义的笑容立刻消失,龙昆林那里两袖清风,他这里是拿还是不拿?“龙少爷就是龙少爷,不差钱,我就不一样了,眼高手低,剑,我拿走了,其它的,我也不要。”本来他想拿几片金叶子的,大家一起出来,没道理,人家得到了宝贝,不分给他的道理。如果真要算起来,他觉得他得拿走里面东西的三分之一。这个语气分明带着负气的成分,大家在一起相处久了,难免有点摩擦,大家都是笑笑而过,今儿个,涉及到大家的愿望,谁不想成为神仙,谁不想得到神仙的好东西呢?他把剑放在身边,找个木桩子坐下,开始喝粥。“这话,我可就不爱听了,这东西,是人家神仙给他的,你想要就要,我不想要就不要。不过,听闻我祖辈说,我们家有渡劫成仙的,我啊,也想成仙,那个神仙怎么说的?有财,你说说看。”朱有财碗里面的粥只剩下小半碗,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晃晃,他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吃饱了。都说这个终南山人杰地灵,很多修仙之路都在这里辟谷,不吃不喝。可是,越是不能不吃不喝,越是饿得要死,越是想吃。“他想收我为徒,后来,我没同意,所以,他送了这么些东西给我。”龙昆林和裴德义放下手中的碗筷,饭吃一半吃不下去了。“朱有财,你不是有病!为什么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