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炒晚上的菜。”秋氏说这话的时候看了一眼马如月。“谁让咱家没后台呢。”马如月明白,这样的安排似乎也不出意外,可是想一想,当初她在马家奔丧回来的时候自己就挤不进去了,为何当时不这样安排,只能说明一点,江二老太爷口中说是要照顾大房的话已经成了一口唾沫,说得好听,却当放屁一样不抵用。“爱谁谁去。”马如月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十指交叉关节“啪啪啪”的响了一个遍。这是她上辈子养成的习惯,久不动弹浑身酸软难受得很,她想找人干一架摔摔打打才能正常点。江丽远和秋氏看着她的这造型有点崇拜,要是自己这小手指估计捏断了。冷不丁的看到江智远的表情,马如月一愣,这小子,吓傻了不成“大嫂,你是女人”说完江智远自己的脸先红了。这个女人一点儿都没有女人的样子,长长的懒腰一伸,还能将手指捏得啪啪响,给人的感觉怎么那么地痞流氓嗯,没错,就是有一种想抽人的感觉。“我不是女人你是女人”马如月最讨厌的就是教条先生,有本事手上过。“走,上山”马如月觉得唯有上山才能找到自己的价值。她要上山,江丽远自然是要同行的。每一次和大嫂上山都会有惊喜,虽然苦点累点,但是很值。江智远不得不去。“我是大房唯一的男丁,我得保护你们。”江智远想着上次拖羊子的事心有余悸,便愿这一次不会再让自己脱吧。嗯,不对,只要有吃的,拖就拖,谁怕谁为了不脱衣服烘烤,江智远还特意又准备了一身衣服,然后还是放下了,这次不可能还拖羊搞到一身的血,没有带衣裳的必要。秋氏看着他们的背影,轻轻的拍着快满一岁的女儿的后背让她快睡。睡醒了说不定就有肉吃有汤喝了。秋氏有那种感觉,就是只要有大少奶奶在,大房的人就饿不死明明是一个女人,却能像男人一样给大家安全感,有大少奶奶,真好“大嫂,等等我,我走不动了”这一次,江丽远觉得比前几次上山都走得远,起码多了一半的路程了,而且,似乎已经午时了吧,她有累又饿心里好难过。马如月停下了脚步,回头看江智远也满脸通红。一路见草割草见树砍树开辟一条路,自己也没他们累得厉害,这人啊,果然是不能比的,人家天生就是小姐少爷,自己是农妇是粗人也不懂得累。“咕噜”一声响,马如月摸着肚子心疼,她不累,但饿啊早上秋氏取回来的稀饭喝了大半碗半个时辰就变成了水。三月间的山上,还是有野果子吃的。马如月抬眼四处望,果然,在临山沟边找看到了红红的三月泡。此时的山沟早已经干涸了,只是偶尔沟深的地方有点水,里面长满了青苔。马如月去洗了手,然后开始摘起了三月泡。红红的,酸酸甜甜的,味道相当的好“这个可以吃,解渴。”马如月摘了一大把丢进嘴里后朝着江丽远兄妹俩招手。“大嫂,这个干净吗”江丽远咽了一记口水,有些不确定自己要不要吃。“大自然的东西当然是干净的。”不像现代的有污染灰尘,这可是纯天然绿色野果子:“那沟里有水,洗洗手就成。”“哥,你快来吃啊。”江丽远果然依计行事,有点酸又有点甜,重要的是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哥,味道还不错。”江智远就有点难为情了,一个大男人,像小女孩子一样吃野果子,有点说不过去吧。“哥,你不饿吗,吃了还能撑一段时间。”江丽远有那么一种感觉,今天跟着大嫂估计只能吃这个了,想吃肉似乎运气不好,目前为止连鸟都没有看见一只。马如月是一个很好的领导,自己吃东西绝对会想到在家带孩子的秋氏。砍了几根葛藤编了一个小篮子的模样,然后塞了几片葛藤叶子进去,将三月泡摘了满满一筐吊在了背篼上,这样也不会打翻了。也是天干,这三月泡个头小,要是大一点就更爽了。马如月抬头看向大山深处,不知道里面会不会有意外的惊喜等着自己呢话说,这一次出来走得有点过的,整整走了半天的功夫,除了这野果子外什么也没有看见。“大嫂,要不我们回去了吧。”江智远认定不可能次次都有这么好运,再往里走怕有危险:“走得太远了,等回会儿回家去天都黑了。”“这样吧,你们在这儿等我。”马如月觉得她们跟着自己走是一个大麻烦,上坡容易下坡难,回去的路上脚绝对会打颤:“我再往里走一点,我去看一看。”入了宝山居然空手而归,这不合逻辑的。至于江智远说的危险,在马如月看来,鬼都不可怕,更何况是动物,最危险的莫过于人类了。从警以来,马如月就不知道危险二字是怎么写的结果,她要往前走,江智远不放心要跟随,江丽远一个小姑娘更不可能单独留下,得,又是三人行,慢慢的往深山里走。越走路越难,开道的马如月都感觉到了吃力。这里面的植被茂密,树下的杂草落叶能盖过小腿,她甚至有一种进入原始森林的感觉,她这是来探险的她吃力,后面两位也就好不到哪儿去了看着喘着粗气的两人,马如月有点后悔,真的是不该让他们跟随,这种情况下,万一有什么事,这俩家伙逃生都是大问题,会成为自己的累赘。第七十三章 遇上危险怕什么来什么,就在三人坐下休息的时候,马如月猛的一惊。“别动,别出声”好家伙,她居然听到了狼啸声。这儿有狼,有危险马如月的心都提一以嗓子眼轻轻的咽了一下口水。这次玩大了看了一眼迷茫的兄妹俩,她一个头两个大。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还行,她逃生绝对是杠杠的。她之所以知道是狼,还在于那一次的野外演习,他们真正的和狼面对面的干过。好在人多,一个班干掉了一条狼,然后迅速撤退了,这也成了他们的光荣经历也是人生的污点,当人站在动物面前的时候,你也有渺小狼狈的时候“大嫂”江丽远看着马如月如临大敌的样子吓得花容失色。“丽远,别动。”江智远比较冷静,因为他从来没见着这个女人这么小心谨慎过。果然,马如月偷偷扒开山边的树林往对面看时,心里一片洼凉。那儿正站着一头狼,看起来了狼狗一样,但是绝对没有这么好说话。狼是群体动物,一头狼出现在这儿绝不是巧合,要么在寻找另一头,要么就是来打头阵的,它们或许也在找着口粮。马如月捏紧了拳头,就她的身手干掉一头狼很悬,没有枪没有弹,只有一把砍刀怎么办撤,快速的离开“你俩沿着我们刚才走的路返回去,越快越好。”马如月溜了回来小声道:“赶紧的走,不要弄出响动。”“大嫂,有什么危险”江智远觉得事情不简单:“我们走了,那你呢”“有一头狼,而且,或许不止一头”马如月道:“我俩赶紧走,我一个人就有办法应对的”“不行,要走一起走。”江智远一听是狼脸色大变:“你不能留下来。”他下意识的以为马如月是准备单独留下来打狼想要吃肉。“都什么时侯了,别给姐啰嗦,听命令,撤”马如月最恨的就是不听话的同伴,不对,她的同伴从来没有这么不默契的。江智远听说出来的话又是一愣,语气好强势好霸道“大嫂,狼是什么”江丽远疑惑的问道。这个温室中长大的大小姐啊,真是要人命,现在没时间给她科谱。“快点,你带着大小姐撤,回头再给你说什么是狼”马如月气得半死,她不怕狼这个对手,只怕猪一样的队友,逃命的时候,这人居然还在求科谱。江智远还想说什么,见马如月铁青的冷脸,浑身打了一个颤,连拉拉了江丽远就往来路上返。“大嫂,你也一起走。”江智远走了几米路,然后停下了再次喊:“大嫂,人平安比什么都好的。”扯淡,她又不是不知道这一点。关键问题是,她要留下来断后,若是被狼发现了,三人都走不了。看江智远带着大小姐走出去两三百米了,马如月才放下心来。“啊”的一声尖叫,马如月想要炸毛。“怎么回事”马如月明显看着狼朝这边张望了。“丽远,丽远,你怎么了。”江智远跟着惊叫。马如月偏头看了正好,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大小姐居然摔了,这下好玩了,狼已经朝这边跑了。“江智远,快,带着她赶紧跑”马如月再睁开眼时将背篼取了下来,右手砍刀左手一根一米长的木棒,木棒前端是削尖了的,这是她之前准备用来射猎小动物做的准备工具:“快跑,再不跑就不来及了。”随着她的喊声,狼已经冲到了她的面前。面对马如月,狼立足不动了。敌不动我不动马如月自己都能听得到自己的心跳原以为来这儿一辈子都不用面对敌情了,哪知道还有这么大的一个危险在等着她。也算是她自己找死吧要是听了江智远他们的劝说不进来就遇不上了不对,她是主角,她死不了重生一次没有什么造化,然后被狼给叼走了,这脸丢得有点大。想到这儿,咽了一下口水,她将心稳住了就在马如月缓过劲儿的这一刻,狼“呼”的一声扑了过来。“找死”马如月娇喝一声,先出左手,削尖的木棒戳了过去,目标是咽喉,结果,只戳破了一点儿皮。狼吃痛,一下就扑向了马如月娘的,失手马如月右手的砍刀劈了出去,人险险的偏过它的跳跃,这一次,砍掉了右前腿。“大嫂”江丽远摔下山去滚了几圈,躺在地上疼得不行,却听到了打斗声和马如月的喝声:“哥,大嫂”“快跑,大嫂让我们快跑”江智远这时候有一种绝望感,百无一用是书生,一边是大嫂,一边是妹妹:“快,丽远,你快跑,我去帮帮大嫂”“不,哥,大嫂让我们一起跑的,你帮不上她的忙,哥,我们走”这时候的江丽远摔了一跤头脑无比清醒,大嫂遇上了危险,但是哥不能去,哥是江家大房的唯一的希望,大嫂说了让他们一起跑的,没有说让哥去帮忙:“哥,快,你去了只会成为大嫂的拖累的。”江丽远抱着江智远的大腿,求着他跟自己一起走。“哥,快走啊,哥”江丽远哭道:“哥,再不走我们会连累大嫂的,大嫂就是为了让我们跑得远一点才留下来的。”好,走江智远没辙了,连忙拖了妹妹,连滚带爬的往山下跑去。跑到上山吃烤兔的地方,身后早已经没了大嫂的声音和打斗声了。“丽远,听话,快往回走,我在这儿等大嫂。”江智远道:“你快回去,让姨娘找点草药给你敷上,你的脸上落了疤就不好嫁人了。”“哥,你不能去的”江丽远道:“要回我们一起回。”她知道,哥一定是想去帮大嫂。“听话,再不听话我就不管你了”江智远皱眉道:“我知道自己无用,所以我不会去帮忙,我就在这儿等大嫂”真的吗看着江智远瞪着自己的眼睛,江丽远最后还是屈服了。第七十四章 现场惨烈有些事你愿意做就你做吧。看着江智远背着背篼的狼狈样马如月也不想去帮忙。反正累不坏,也让你尝尝真正底层人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一种味道。还别说,这小子还是挺厉害居然能坚持下来,没有半路撂挑子。不过走得实在慢了一点点,走到上次烤兔子的地方天都已经黑了。“就在这儿歇下了吧。”马如月想这儿是安全地盘了。狼群不会找来了,人群也找不着。离江家大坝近了也会有麻烦的,引来了人群是非多。想她一个女人能干掉一头狼,说不出去还不吓死几个,非将她当妖怪不可。让她放心的是,江智远只是担心她的安危,并没有怀疑她似乎天生神力和有本事。“大嫂,你的衣服破了,你注意安全,我先回去让丽远给您找一件衣服来换。”不用说,马如月肯定又要去马家村煮肉吃的,只不过她穿着自己的衣服呢。“行,你去吧。”马如月穿着江智远的长衫子也不觉得有什么,就直接将两个衣角拴在了腰下面,时尚得很呢:“我在这儿打理狼肉。”马如月是第一次提这玩意儿,比上次的羚羊只重不轻的。亏得从未背过货物的江智远还能背下来,可见也是一个吃得苦的孩子。这样的江智远倒是让马如月刮目相看了。人嘛,条件有限,环境使然,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谁也不是天生干苦差事的,就像她马如月,上辈子同样是独生女娇小姐,在警校和警队的摸爬滚打之下不也生生的磨励成了铮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