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当然,这也不是说这个时代的人都是冷血动物。有人将亲情看的很轻,也有人会把亲情看的很重。很不幸的是,当利是第一种人。一种被权力给俘虏的可怜虫,却时常炫耀他因为残忍而获得的权势。“公孙少爷,您说对吗”公孙鞅是公族,南氏也是公子,当利给南氏做事,自然见公孙鞅的那一刻脑袋都矮了半截。公孙鞅可不会惯着当利的毛病,他虽说在公孙族内的地位不高,可毕竟是灵公子孙,并不比南氏家的少爷地位差多少。加上他也看不惯当利咄咄逼人的语气:“你的权势不过是南氏给的一条碎布条,如果你想让自己觉得自己重要起来,就先不妨去找南卓问一问,你对南氏多重要”“好了,都少说两句。”边子白作为主人终于开口了,而他开口的第一句就是劝解:“当利,说出你来的目的。要是继续胡搅蛮缠,就请出去。”当利咳嗽了一下,清了几下自己的嗓子,这才开口道:“卓少爷对学士的才华一场欣赏,他将亲自拜访学士,就在今日。”边子白不做许可的点头,道:“南卓要见我,不定时间”“今日。”边子白随口道:“好的,我知道了。”表面上看,边子白的态度是臣服了南氏的淫威之下,可内心怎么想的,只有他自己知道。等到当利趾高气扬的离开之后,苟变气不打一处来,阴阳怪气道:“你就这么迫不及待的要成为南氏的走狗”“我怎么了”边子白翻着白眼道:“当利当着我的面说南卓要见我,总不至于说不见吧”“你是准备见南卓”苟变如同不小心吃了个苍蝇似的,一阵难受。边子白笑道:“知道是一回事,做不是另外一回事,你说是吧”苟变歪着脑袋琢磨了一会儿,公孙鞅反应过来了,一脸敬佩的对边子白举起大拇指媚道:“你牛”第052章 放鸽子边子白有多操蛋,众人都是心里有数的,可胆子似乎不大啊在卫国,在没有任何政治势力接受,并愿意给他提供助力之前,没有那个人会去得罪一个庞大的权贵家族。而且这个家族还拥有公族的身份,是卫公都要谨慎对待的政治势力,在官场,根深蒂固的盘根错节的关系网,足以让一个初入官场的白丁望而却步。南氏也就在卫国势力庞大,能够作威作福。但出了卫国,南氏屁也不是。可边子白还在卫国混呢,他怎么敢一个人就对上南氏,还直接了当的去拒绝南氏的招揽这简直就是给自己还没有踏入官场的仕途找了一座大山,一旦踏入官场,就南氏的滔天权势,对边子白来说绝对是泰山压顶的局面。他难道就一旦不担心还是另有企图公孙鞅痴痴地凝视着苟变,直眉瞪眼道:“如果说那个当面去拒绝南氏的人是你,我觉得很正常。可是子白贤弟放人鸽子是不对的”说完,公孙鞅担忧的摇了摇头,正所谓爱屋及乌,边子白恶了南氏,招致打击的恐怕不单单是边子白一个人,还有公孙鞅。当然苟变也算一个,但这家伙没心没肺的快活着呢哪里会体会得到小门小户的悲哀同样是公族,公孙家族和南氏就不再一个层面上。而公孙鞅,在公孙家族似乎也没有多重要。这话咋一听,似乎有股子英雄无畏的情节在里面激荡。胸口一下子升起一股浩然之气,气吞山河不敢说,至少也是英姿焕发受人敬仰。可一琢磨,似乎不是这么一回事,苟变虽说是一个粗大条的人,可他还多少有点自知之明。他是受到国相子思的照顾,可不是什么子氏的精英子弟,子思还不至于毫无保留的支持他,给他收拾烂摊子。真要是惹出了天大的麻烦,估计子思也不会搭理他。深感公孙鞅话里有话,苟变疑惑道:“什么意思”“你去招惹南氏,恐怕本意不在你,是另有其人。结果也不会你去独自承受,会有人阻挡南氏的怒火。我这么说你明白吧”公孙鞅语气太真诚了,以至于让苟变气地想要打人。苟变冷哼一声道:“你说我是别人手中的刀子不就完了吗拐弯抹角的,心思忒肮脏。苟某人虽不敢说自己是顶天立地的大豪杰,可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担当还是有的。”说完,苟变起身走了。他似乎有种明悟,在一个人和公孙鞅呆在一起的时候,这家伙似乎对自己会产生一种莫民奇妙的敌意。说白了,就是嫌弃他。可有时候,他还傻呼呼地认为公孙鞅很不错。比如说,这家伙每天都会准备一盆清水给他,还折好柳枝,宛如一个通房丫鬟的低眉顺眼,让他有种受宠若惊的惶恐。当然,更多的是害怕。余桃故事告诉卫人,贵族,尤其是公族的男人都有喜欢男人的恶习。一度,苟变有种自己菊花不保的胆战心惊。可公孙鞅除了让苟变洗漱之外,似乎根本就不想搭理他。这让他很郁闷,是嫌弃自己脏吗还真是这样,时间长了,苟变就知道公孙鞅这家伙有洁癖。这家伙竟然嫌弃自己身上的男人味,这让他很不理解。不洗脸,不刷牙,不换洗衣服,在苟变看来这是优点啊军营里的人不都是这样过的吗一个男人有洁癖,在苟变看来是娘炮,是有可能成为余桃故事里弥子瑕的潜质,是个小受。原本在他眼中温文尔雅的公孙鞅,毫无瑕疵,没想到是个娘炮。他也开始鄙夷公孙鞅,过度注重小节的男人是不可能做出一番大成就的,苟变一直为自己的邋遢找了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但他的恩主国相子思告诉他,公孙鞅是一个英才。因为王诩教导了他快十年。子思自认为才能不及王诩,还是差很远的那种。那么比子思还不如的子蒙教出来的弟子,恐怕真的比不上王诩的真传弟子。事实也印证了子思的猜测,智商被碾压,眼界更是差的远。甚至连苟变自认为强项的带兵打仗恐怕也不如公孙鞅。王诩是吴起的政治盟友,甚至是继承了吴起所有才学的盟友。或许吴起的政治才能不被认可,或者说被大多数人忽视。可吴起的军事才能别说是在战国,就是前后千年,恐怕也没有这样的妖孽出现。而且吴起是统帅,这让苟变又一次很受伤,因为他是武将,还是朝着猛将发展的武将。武将系统,对上统帅天赋,天生就矮一头。这让苟变再次受到心灵上的暴击,真没道理可讲,憋屈啊苟变忽然想起子思交给他的重任,他的主要任务是传递消息,而不是和公孙鞅这娘炮扯皮。吃饱喝足的苟变,叼着根树枝大摇大摆的就出门了。屁股上还挨了一个脚印,在场谁都知道这家伙又在路姬面前嘴贱了。可苟变的脸上却带着一种谜一样的满足,很难想象,苟大少的脑回路有多么奇葩。且不说边子白,再说南卓。南氏拥有戚邑,加上和魏国的商业贸易获得的巨额利润,财富几乎和卫公不想上下,用富可敌国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不仅如此,南氏还做了一件让卫公非常忌惮的事,投靠了魏国的公子罃,一旦公子罃继承了魏侯的爵位,要颠覆卫公易如反掌。南氏是否想成为公子罃的内应,成为卫国的叛徒还是仅仅是交好,获得更大的好处,这让卫公难以决断。眼下,公子罃的是魏侯最器重的两个儿子之一。继承魏侯的可能性很大,甚至在魏国的朝堂,很多人认为公子罃是魏侯的不二人选。这对卫公姬颓触动很大,可南氏仿佛并没有感觉到,依旧我行我素。因为卫公并没有表示出对南氏的任何不满,反而在很多方面支持南氏投靠魏国。这让人耐人寻味,没有人能猜测到卫公的真实想法。他有可能仅仅是信任南氏,或许另有打算。这也造就了南氏在卫国的气焰,从某种方面来说,南氏更愿意承认自己是魏臣,而非卫国的臣子。处处为魏国考虑的南氏对于向魏国推荐人才,简直和不遗余力的卖力。可惜事与愿违,南氏给公子罃输送的人才,基本上都是石沉大海。这让南氏很受伤,明明已经非常努力了,可结果还是失败。而边子白在这个节骨眼上横空出世了,他的才能或许还不足以让公子罃重视,但边子白弄出来的铁锅已经被魏国的军队采购了,这是不争的事实。在边子白的身上不仅仅是这些优点,更重要的是年轻。这是一个崇尚天才的时代,少年人早慧受到的追捧和关注会更多。南氏,帝丘府邸,当利一脸喜气的告诉南卓,他带来了好消息:“边子白闻听南氏招揽,顿时感激涕零,在家恭候大少爷。他想要拜会大少爷,可被小人拦住了。按理来说,让他来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可大少爷既然屈尊纡贵,自然是要让帝丘的士子知道南氏礼贤下士的气度,不想让他给破坏了。小人自作主张了,还请大少爷降罪。”说的和真的似的,当利浑身的骨头都似乎被拆掉了似的,在南氏嫡子南卓面前,就剩下摇尾乞怜了。心情大好的南卓摆出和年龄极其不相符的镇定,神情自若道:“在卫国,没有人能够拒绝南氏的招揽”第053章 臭显摆朝食过后,边子白行色匆匆,忙里忙外,不时还带回来一些不常用的物件,其中就有一套马鞍子。然后,马车上的两匹马揭开了套索,放上了马鞍。公孙鞅放弃了看热闹的打算,一头扎在泥地里的马车前辕,吃惊道:“这是要骑马”“是啊”边子白眉飞色舞的应承着。这是他最近听到的最好的消息,原以为骑马是一件很考验骑术的技术。没想到被赵武这个明白人一言就戳破了,指着边子白的马车说道:“能拉车的马,会是烈马吗不是烈马,谁都能骑。”于是在一个明朗的早晨,风温和地摇曳着路边的柳枝,云清气朗,边子白用不到一个时辰就筹备好了骑马所有的装备。嗯他很羞耻的成了一个爱马一族中的装备党。马鞭很漂亮,没有上千个中布根本买不到,还有身上的衣服,似乎骑马太鲜艳了一些。猎衣给人一种干练的感觉,虽说少了长袂拂面,善留客只的空灵之感,却多了一种英姿飒爽的硬朗之气;马靴很难找,而这个时代的鞋子大部分都是船型的,让边子白无语中带着一种期待,他按照后来官靴的样子在鞮履作坊订购了两双靴子,样式都是按照他的要求画图样给的。相信不久之后,他就能在一群帝丘土老帽面前刮起一阵旋风。拿着一条蓝色的丝带,边子白乖巧地坐在了路姬的面前,嚷嚷道:“姐,我要梳头。”蓄发确实很难受,可时间长了也能习惯,就是洗头之后头发干起来不容易,这是其中一个麻烦。弄出点漂亮的服饰,平日里显摆不用他担心,但真要是剃头恐怕他就要成为狂狷一类,不被主流社会接受了。“梳头”路姬看着边子白傻乎乎的打扮,觉得很好笑。这家伙还穿了一件采衣,这是一种少年十六岁之前穿的衣服,俗称:童装。花花绿绿的,让人很无语。不就是骑个马吗至于如此打扮自己吗难懂是为了迎接南卓的到来那是南氏在帝丘的家族管事,给予礼遇确实应该,可问题是,边子白是那种会安安分分任人宰割的人吗边子白比划道:“就在头顶竖起一个发髻,然后用丝带扎紧,插上簪子就好,很简单的。”“对了,两鬓各要留出一绺头发,能在微风中轻轻摆动的感觉就再好不过了。”“姐,你说要不要去买一张猎弓”路姬无语不已,这家伙是多么臭美,才会这么想啊似乎连她都没有这么打扮过啊过分,一个男孩子,干嘛弄得如此麻烦。路姬有那么一会儿的功夫想到,幸好买了两个小女奴,不然今后的日子可不会这么消停了。不行,得找个针脚麻利的老妪来教两个小萝莉,早饭过后,可是她的休憩时间,真的提不起精神来给一个男人梳头。不得不说,边子白的审美在线上,还是超越很多的那种。风流倜傥的佳公子打扮不是元朝的野兽派时装,更不是清朝版的僵尸派时尚打理过后,完全能让人眼前一亮。就算是战国风还崇尚朴实无华的打扮,可也不会排斥那种精致到极致的神韵。边子白在铜镜面前仔细的打量自己,影子很模糊,让他大失所望。他可是按照武侠剧段誉的装饰来整的啊按道理来说,应该不会太普通。可是镜子不给面子,恨不得他立马去研究如何做玻璃,顺带造一面镜子出来。太不方便了,铜镜中整个人都是黄灿灿的,加上模糊的影像,还有点歪曲,“脂粉要不要”路姬看着眼前的边子白,妥妥一阳光腹黑小正太,还是贵不可言的那种。于是爱心泛滥,决心给边子白的设计锦上添花。边子白哪里受得了这种熏陶立刻摇头道:“不要”最后,当他站在被手势好的大马面前的时候,就连赵武这个粗人都感觉到了一丝耀眼的光芒。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尤其是本来底子就好,再加上精致的装束之下,所得到的加成绝对是超过一加一等于二的效果。就连公孙鞅都有点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