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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之名士崛起 分节阅读 220(1 / 1)

d都亮堂了起来,仅容貌来说,此女已经和自己的女儿不相伯仲,唯独身材的优势太明显,糜子是士大夫最为喜欢的一种类型娇小明媚,却没有庸脂俗粉的妩媚。宛如山涧兰草,自成芬芳。“少梁的无忧宫老夫曾经也去过”在女儿路缦不善的眼神下,列御寇机智的转移了话题:“尔是糜子”“是,老太爷”列御寇问:“何方人士”被问起家乡,糜子的心头涌出一丝伤感,但很快就隐藏了下去:“回老爷,魏上郡乡野之女。”“上郡,部落之女。”列御寇当然清楚上郡在哪里,魏国的最北端,这片领土魏国征战控制下来并不久,最多五十年。显然糜子的身份不会是魏国的公室之女。女间的身份就不太可能了。糜子回答:“是。”“可愿意改个称呼”列御寇捋着胸口的白胡子,年纪大的老人都喜欢这个动作,动作轻柔,几乎和撸猫一个效果。糜子紧张地看向边子白,她以为自己又要经历一场被当成货物一样送走的命运。她的人生在颠沛中成长,小时候被部落首领送到了魏国,然后再被送入魏宫,之后又成了魏击的礼物,送到了边子白的帐篷里。当然,眼下的这个结果,她至少还能算是满意。可要让她送给一个糟老头子糜子说什么也不会答应,她宁愿死。如果列御寇知道眼前的这个歌姬如此没眼力,他说什么也不会让这个傻女人成为女儿的媵女。等了等,才开口道:“缦儿是老夫之女,不日将出嫁子白,你愿不愿意成为缦儿的媵女”媵女还算好,糜子就算是不愿意,她也不会表现出来。再说了,只要不送给老头子,什么事情她都能答应。糜子当即附身拜倒,恭敬道:“还请大老爷做主”列御寇很满意地点头道:“既然是媵女,魏国的身份就不适合你了。既然你以缦儿媵女身份出现,那么老夫就做个主,且认你为假女,你以为意下如何”糜子根本就想不到,列御寇找她来的目的竟然是这个激动地说话的声音都有些发抖,但是她只需要知道今后边子白的府邸就是她的家,她就满足了,再也不会有人将她送来送去。相比在少梁的无忧宫,中大夫府的生活不仅从物质上丝毫不会逊色,反而边子白乐忠于享受的性格让她有种魏宫之中主子才能拥有的物质生活。不仅如此,府邸内还没有宫掖之中勾心斗角的陷害,反而是家庭的气氛很浓,这让她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就连在她之前看来是糟老头子打扮的列御寇,形象也顿时高大了起来。成为路缦陪嫁的媵女,几乎没有任何坏处,反而好处很多。糜子从此就是女主人名义上的妹妹,尤其是列御寇还是天下名士的身份,一个假女的含金量就十足。唯一的变化就是她不在是边子白的私产,更不可能做出送人的举动,可以说,府邸内没有人可以决定她的命运了。列御寇琢磨了一阵,还是放弃了改名的念头。姓路,感觉他好像是入赘似的,很没有尊严。可是要姓列,那么对于路缦来说,又很不公平。她的姓氏是历史问题,谁让列御寇当年觉得老来得女有点不好意思,将姬妾养在城邑之中呢午后,南卓大马猴似的带着一个中年贵妇模样的女子进入边子白的府邸,此女应该就是南氏当代师氏。身后还有老婆子两人,侍女六人,车马一乘。连带着绸、绢、锦各一车,送入府邸。这会儿功夫,连列御寇都被惊动了,这些礼物都不是南卓送的,而是大宗伯南丰送过来的,原因就是大宗伯仰慕列神仙。“先生,家父有感于先生清贫志高,原不该以此财货让先生为难。但缦姐也是让人敬仰不已的奇女子,缦姐出嫁,自然少不了妆奁侍女,情非得已,家父自作主张才送上了这份礼物,还请先生不要推辞。”说完南卓将礼单举过头顶,恭敬地踩着小碎步送到了列御寇面前。感动说不上,他的身份国君出面来邀请也是应该,何况南丰不过是大宗伯的身份。但好意必须要心领,要是为自己,列御寇根本就不会低头看这些人情往来。那过礼单,点头道:“多谢大宗伯美意,晚时,老夫亲临尊府道谢,还请言告令尊。”南卓等的就是这句话,顿时松了一口气,回家禀告南丰去了。而路缦和糜子却被师氏带去了小院之中,到了地方,师氏命令手下的婆子清洗院子,又是烧水,又是熏香,好不容易忙活到了晚上。吃过府邸送来的哺食,师氏心头也是暗暗赞叹:“怪不得大少爷经常在边子白府中进餐,果然美味。”傍晚,路缦和糜子两个人木讷地被洗刷干净之后,送入了后院的屋子之中,面对一脸凝重的师氏,茫然不知所措。师氏看着两个茫然的女人,心头冷笑不已,装什么装等到明白了此种妙处,还不得天天念着好不过,她也知道对方是大少爷非常看重的朋友,不敢托大,只是长久以来在府邸养成的习惯,开口就冷冰冰的让人听着刺耳:“谁让你们裹得如此严实,能行周公之礼吗”“脱,都脱了”第313章 摊牌鸡鸣三省,日上枝头。夏日里日长,天也亮的早。阳光顺着窗户洒入屋子里,迷迷糊糊之间路缦睁开了眼睛,发现糜子正蜷缩成一团睡在她边上,脑子里还是昨日夜里妖精打架的景象。她甚至在心中对师氏了一种畏惧的反应。哪里想到南卓派来的师氏竟然有如此多的花招,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的让人难以启齿,路缦的脑袋里简直想象不出,都那样了为什么师氏还能表现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好可怕的女人她可是昨日脸烧的如同能烙熟饼子一般火烫。更要命的是,师氏只管放火,却根本就没有灭火的意思。宛如在夏日中午走在沙漠之中,连口水都不让喝,太过分了。当然真要是有人来灭火,路缦肯定要暴起,一定会让莽撞鬼没了贼心贼胆,外带连作案工具都要没收,来个一刀两断。而糜子呢比路缦都不如,如同离开了水的一条大鱼,就知道张着嘴呜呜叫着,颇为无用。想到羞死人的场面,路缦捂着脸从耳朵后头一点点的变红起来,一直延绵到了脖子根,宛如熟透的苹果。心里就一句话反复念叨着:“没脸见人了”撑着手臂起来的时候,路缦更羞怒地发现腰也有点紧,似乎有点酸痛的感觉,这一晚上的被两个女人折腾成这样,让她气地快要发狂。朝食的时候,边子白见到了一个有趣的场景。路缦低着头,却在注视下连脖子都红透了,而糜子似乎也没脸见他的样子,这让他很诧异,多嘴问了一句:“师氏都教你们什么了”“你怎么还不走”路缦答非所问,此时此刻,她真恨不得有个缝钻进入躲避。就算是杀了她,路缦也不会将昨日的事说出来,场面坚持让人奔溃。于是只能用嫌弃的口吻让边子白快些离开。似乎边子白走了,她就能免去尴尬似的。尤其让她头痛不已的是,师氏的教导要延续三天,这让人怎么活边子白也没在意,他知道等到糜子一个人的时候问,她一定会告诉自己的,呵呵笑道:“你们连家用的什物都没带,这不给你们整理一些,好过要用的时候没有。对了,婚礼放在城外的庄园里,你没意见吧”“怎么放在哪里,好像要过河吧”路缦微微蹙眉,她并不喜欢麻烦,尤其是要赶路结婚,这让她本来就觉得压力很大的婚礼,顿时又加了份量,格外沉重起来。而边子白在一旁开口解释道:“不用过河,就在濮水边上。岳丈的名望你也不是不知道,如果外界知道他老人家要嫁女,估计连国君都要被惊动几个。”这话一点都不夸张,如今在帝丘的诸侯国君就有好几个,加上卫公,即便最后不会每个国君都来,但礼都会到。这会给列御寇造成很大的困扰。想来想去,能找一个相对僻静的地方才比较符合心意。“当然了,你的师兄们也要参加,总不能老师嫁女,他们还住在社庙里啃麦饼吧连一顿酒都不让他们喝,最后岳丈脸上也不好看。还有我的一些朋友,官场的下属同僚,也会参加。想要瞒是不太可能,也没必要,又不是做什么偷偷摸摸的勾当。从简已经委屈你了。”余下的几天,他们就不能见面了。似乎定下婚期之后,连边子白都诧异,他的心好像和路缦近了不少。这种感觉有种像是亲情,会随着时间越来越浓,却仿佛又不会像火焰一样燃烧起来。“糜子。”在院子里,边子白看到路缦进了屋子,喊住了糜子。后者迟疑地走了过来,眼神中焕发着让人心动的神采,但是下一刻眼神顿时凝固了。边子白问:“昨天师氏到底教你们什么了”糜子的眼神顿时慌乱了起来,左顾右盼了一阵,突然撒腿就跑。哐当有句话叫什么来着,慌不择路。没留神看路的糜子一脑袋撞在了门框上,好在并不严重。最终,边子白被路缦推出了院子。成了孤家寡人的边子白,无趣地摸着鼻子,一脸的不在乎地站在大街上,自言自语道:“我就是好奇而已。”没错,边子白只不过是好奇,他很想知道古代的师氏是如何将成人教育灌输给新人的,这很重要。甚至他还有心事将这些有趣的东西整理成小册子,有空的时候再编辑成册。得亏当事人不告诉他,要不然,边子白恐怕要留下一部千古奇书的同时,成为纵横两千年的老司机。甚至比白居易的弟弟更加出名不可。这位就是写大乐赋的唐代文豪百姓简,书中描写都是闺房之乐,堪称古代夫妻宝典。有人会问,为什么白居易如此让人敬重的文豪,他的弟弟却如此好色问话的人肯定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白居易一生写了三十余首关于青楼的诗歌,他难道就从来不去青楼这不是瞎扯吗没有生活,哪里来的灵感可见这俩兄弟都是青楼的常客。唯一不同的是白居易的弟弟在写作方面注重写实,而白居易注重意境。于是写实的弟弟名声臭了,成了小黄文作者;写意境的哥哥却成为千古留名的大诗人。边子白之所以对师氏的教导感兴趣,多半来源于百姓简的大乐赋,他要是整理成册,这部千古奇书将早出世1500年,绝对是一桩美事。可惜,没有人配合他创作此千古奇文。颇感无趣的边子白只好将注意力放在了婚礼的布置上,准备出城一趟。卫宫,勤农殿。大殿里里外外都被清扫干净,这将是夏季最为重要的场所,大殿前面就有一个专门用来祭祀的封土丘,用五色土填充,预示着五谷。而夏季是一年中最为重要的粮食成熟的季节,小麦,黍米、稻子都在这个季节成熟或收割。尤其是黍米,这种粮食之所以被广泛种植,很大的原因恐怕是黍米是最好的军粮,甚至没有之一。原因就是黍米很容易储藏,而且还不容易坏。最长的储存时间可以达到十年左右。但是小麦和稻谷之类的粮食根本就无法达到这么长的存储期。最多也就是三四年的样子。除去换仓,转运,囤积消耗的时间,就要耗费一年左右的时间,尤其是边塞,可能会更长一些。这就给本来存储不易的小麦等农作物的接受度增加了不少的难题。以至于,如今虽然在帝丘磨盘已经普及,但是因为收税一直用黍米,导致百姓还是习惯主要耕种黍米。这次卫国夏季的主角,也就是黍米。仔细查看了最后的角落,没有发现遗漏之后,乐平打发走了打扫的宫人,独自一人在空荡的大殿之内,面带忧色。他站在王座面前,背对着宫门,发愣起来。乐平喜欢一个人呆着,在享受孤独的同时,回忆着往事,似乎这时候他才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自己活着,如同行尸走肉般的麻木也渐渐被唤醒了一些。有脚步声。长期生活在宫廷之中的生活,让他对任何外部的声音都一种近乎疯狂的警觉。步伐很重。乐平没有回头,他只是皱起了眉头,他很不喜欢有人打扰到他,尤其是独处的时候。自从两年前,他被调到了丁祇的身边之后,他在宫中的地位也渐渐地水涨船高起来,平日里阉人、宫女对他也是颇为顺,渐渐地养出了一些官威。不对。是老狗。乐平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是丁祇的脚步声。而丁祇也没有开口的意思,径直走到了和乐平几乎平行的地方站住,也看向了王座。良久,丁祇才开口道:“这个位子很多人都想要坐上去,但是更多的人却因为痴心妄想而最终落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你知道原因吗”“老祖,奴婢不知。”短短的几吸时间,乐平已经平复了心情,他恢复了往日的表情,对丁祇顺从道:“奴婢不过是累了,站着休息一会儿。不知老祖有何吩咐,奴婢马上去办。”“我的话你还会听吗”丁祇阴阳怪气道,声音如同一扇破旧的窗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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