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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之名士崛起 分节阅读 262(1 / 1)

d人一个个都热地如同狗子一样,吐着舌头大口地喘着粗气。终于,赵武手中的小旗子挥动了几下,白圭见状顿时从地上跳起来,对乐人们喊道:“诸位吹起来,吹起来”钟鼓琴瑟,高级的礼器就不用想了。也不是这个场合改用的乐器,倒是丝竹笙箫非常适合此情此景。走在最前的子辰看到小河沟的那一刻,也乐了。觉得老师说过,居于形式的可悲,是人无法改变的惯性。而白圭却讪笑道:“濮水太远了,也需要大船才能过车驾,这条河虽然如今看着小,主要是最近不下雨,水位下降了。”“不碍事,不过这样子车驾能够直接从船上过河了,还需要哪些仪式吗”白圭想了想,还是决定请示吧边子白坐在车上,主要是车上有一个车盖,还能遮蔽正午刺眼的阳光,倒不是他真的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了。听了白圭的话之后,边子白却一扭头看向了公孙鞅,后者也是一脸懵逼,整个人都是懵懂的不行。良久,才期期艾艾道:“那个子白,我还没有议亲。”“对了,你还是童男子。”边子白一开口,就给公孙鞅周围普降十度的大功德,至少这位执意要全副穿戴礼服的下属终于不用担心中暑而亡了。但随之而来的是公孙鞅内心的不甘和呐喊,这家伙在心里一个劲的给自己暗示和鼓劲。老子一定要成婚,一定不能让一群小屁孩给看扁了。至于说为什么边子白没有出现在妻家亲自迎亲,主要是因为他没有爹妈。正所谓,奉亲之命,娶妻而归。他连自己的亲爹亲妈在哪儿都不知道,怎么让双亲给他下令这在礼仪之中也有规定,新郎父母双亡的情况,新郎因为无法奉亲之命,只能让自己的兄弟,朋友等去迎亲,而他只能在庄园附近等着。差别并不算太大,只是翁婿双方见面的时间延后了一些,需要等到新妇嫁入三个月之后归宁的时候,再有新郎陪同去丈人家。这是礼仪上规定的翁婿第一次正式见面的时间。当然,很多情况下翁婿是在婚礼前就已经认识,并不需要等到陪同妻子归宁才能见到。而边子白的兄弟算了,也没有。唯一被赋予重任的就是他的大弟子孙伯灵,如今还是一个少年。至于公子虔,因为孙伯灵没有成年,需要有一个大人在边上照看。走在迎亲的队伍之中,孙伯灵一张脸凝重地目视前方,他仿佛有种身体被放在火上烤的错觉。整个人都在往外冒油。而在他边上的孟轲就更加不堪了。累地呼哧带喘,连说话都说不利索了:“师兄,窝再也坚持不住了。”“再走几步就到了。”孙伯灵安慰道,他自己都快没有体力了,要是有体力的话,他甚至会背着孟轲继续走下去。可想到自己要从军,感受到战场厮杀之前的行军路,他顿时仿佛身体里多了一份力量。拉着孟轲,口干舌燥的说:“小轲,我来背你吧”“不用了,你都比我还不如。”没想到自己的好心却迎来了孟轲的嫌弃,这让孙伯灵苦笑着摇了摇头。不过还有师弟对他的关心,心头也是颇为感激。“小轲,伯灵,上车吧,也不知道是那个人出的馊主意,不是新郎就不能登车。”路缦看不下去了,伸手探出车去,试图想要将孟轲拉上车来。孟轲迟疑的看向了师兄孙伯灵,后者沉稳的摇了摇头,见状孟轲顿时熄灭了心头的那份期待。耸起肩膀摇头道:“师母,我是开玩笑的,还能走。”好在远远的就已经看到了庄园的轮廓。路也不算太远,这才让路缦放弃了。因为她是新娘,不能下车脚沾地。来到河边的时候,孟轲的小眼框里都是泪水,也不知道是激动还是欣喜,远远地喊了一句:“老师,我们是回来了”登上墨车,边子白取代了御者的位置之后,小心翼翼的驾车进入庄园。墨车是大夫的公务用车,就是车厢的颜色采用墨色的大漆,至于一面红漆的车厢属于汉代的产物,两千石以上的官宦的坐车。在先前时期,女子出嫁的那一天,有资格乘坐墨车,因为这一天僭越并不会被追求责任。国君也不会在意的小事,就像是后来女子出嫁佩戴的凤冠之类的,按道理也是不被允许的。但是民间就喜欢这么用,当皇帝的也制止不了。而孟轲和孙伯灵都已经累瘫在了地上。第371章 入洞房揖让稽首边子白一边磕着头,一边腹诽不已:“谁说先秦不用磕头的,他都快成了磕头虫了。”就算是后世在一些乡风乡俗的约定下,也只不过是拜见父母高堂的时候会有这等大礼。可在先秦根本就不按照这套来,反而是主人对客人下拜,客人呢倍有规矩,也和主人客套,你磕一个,老子也要磕一个,总之,不能比你少了,少见显得爷们家里没有家教。这时代的礼仪就像是东洋鬼子鞠躬一样,大家都习惯了。新妇谢过客人之后。而此时才算酒宴正式开始,但是酒宴的过程绝对让人无语。作为新郎,新娘要开始一套完整的祭祀活动,比如说双手举着里脊肉,举肺,这一类极具特色的祭祀活动,却丝毫感受不到和结婚有联系的仪式被搬上了酒宴之上。尤其是让人无语的是,连黍米麦子都要祭奠一番。当然身份不够的还没有资格,糜子就挺眼热,可是她是媵妾的身份,属于陪嫁的女眷,就算是入了洞房之后,也只是庶妻,她可没有资格陪同主人一起参加祭祀活动。就算是陪嫁的媵,按理说比妾的身份要高一点。但是因为不是妾,没有庶妻的身份,住处只能是在正妻的房内。属于睡觉睡到的娘家援军。自然就没有和丈夫一起祭祀的可能了。对于这个时代的诸侯来说,能够够得上算是国家大事的就两件事:第一件,祭祀,特别重要,祖先要祭祀,天地要祭祀,神灵要祭祀,就算是八竿子都打不到的山川河流也要祭祀,还分为活祭和死祭,种类繁多,门道千奇百怪;第二件就是战争,这几乎是关乎到一个诸侯国生死存亡的大事。大国自然好过一些,他们基本上都是战争的挑起者,但是对于小国来说,战争带来的将是毁灭和绝望。不祈祷一番神灵,心里难以安宁啊比这两件大事低一级别的能够算上的国家大事的就是邦交了。而对于士大夫和国人来说,战争是被动的,是不受他们意志控制的事件。但是祭祀就不同了,谁都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谁没有个家庙祖宗需要在特定的日子里缅怀一下而且,不仅仅是祖先要祭祀,天地也要祭祀,甚至连食物都需要祭祀。后世的华夏,神仙多到让人头晕。当然比不上神奇的天竺国,大几千万的神仙出现在人们面前,按照华夏人祭祀的规矩,非累死不可。可即便如此,神仙的数量也是多到专业人士都是说不清楚的地步。各种各样的祭祀活动,充斥着一个普通人的所有日常活动之中。就比如说士昏礼中有一个祭祀叫振祭,就是将动物的肝脏抹上盐,然后扔到盘子里,将肝脏上的盐震落下来,然后品尝味道,是否合适,就叫振祭。就这么一个看似滑稽的行为,竟然还是周礼九祭之一的重要祭祀手段。到最后,边子白甚至感觉自己身上都是血腥味,这哪里是结婚啊感情和去屠夫跟前学杀猪似的,弄的一身的血气。尤其是当边子白脑子一片空白,做着他自认为其傻无比的事的时候,参加婚宴的客人却热情高涨,每当一种祭祀完毕,高声唱喝:“采”用现代的语言来解释就是干得漂亮。以至于连边子白听在耳朵里颇为刺耳,她觉得要是华夏的利益不改革,继续沿用周礼的话,华夏恐怕在野蛮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但这并非是坏事,说不定是好事。华夏永远不缺乏够用的智慧,只不过因为太先进了,太文明了,往往会受到野蛮的冲击。造成无法估量的惨痛结果。但如果华夏的文明之中保留一份嗜血的天性,就完全能够有更强大的自保能力。好在礼仪终于有结束的时候,这通折腾也道了将近傍晚的时候。这一天边子白基本上是滴水未进,而路缦也是如此。结局了一段繁琐且无趣的祭祀活动之后,路缦跟着边子白再次拜谢宾客,然后在糜子的搀扶下去了后堂。她在后堂的婚房左顾右盼了好一阵,捂着肚子一脸的苦色。而坐在角落里的糜子见状,忍不住劝解:“姐姐,还是忍一忍吧,要等夫婿来了才能吃。”路缦看着脸上带着献媚笑容,一个劲巴结自己的糜子,翻了个白眼道:“我就是觉得哪些糕点放在这里有点碍眼。”啊糜子整个人都感觉自己的智商有点跟不上趟了,心头腹诽:“您不至于因为看糕点不顺眼,就想要吃掉它们吧”虽说自己也是饥肠辘辘,但是糜子还不想让自己第一次的婚姻就以不圆满的方式结束。当然,她也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了。至于说她去巴结路缦,首先路缦可是大妇,而糜子虽然出身于魏国宫廷,但自从送给边子白之后,边子白又将她安置在了路缦身边。之后列御寇有感于女儿人单势孤,身边连个能使唤的丫鬟都没有,于是认下了糜子这份因果,将其身份改变成为路缦的妹妹。于是她头顶着一个媵妾的身份跟着路缦再次嫁入边子白家中。而媵妾的身份在手握生杀大权的正妻眼里,等同于陪嫁的樟木箱子,想送人就送人,反正对她来说,最不能得罪的就是大妇了。路缦指着一个白色的,看着像是兔子模样的粘豆包道:“这是糯米做的,现在还是温热的,里面放包着红菽煮熟后绞出的豆沙,拌上猪油,还有饴糖混合。热的吃起来感觉有点黏牙,但是口感软糯甜香,还有猪油特有的香气,混着红豆的清香,不仅不夺走主要的味道,还能增加风味。等到冷了就不是这个滋味了,有点干,也不如热的时候那么甜了。”“好吃吗”挺好吃的,路缦伸出两个修长的手指头,轻轻的捏起一个粘豆包,小心翼翼的放在嘴里,蠕动着腮帮子,看的糜子一阵眼热。“还有这个千层饼,是肉糜馅料的吧这是酥油和麦粉不断混合之后,包裹馅料之后,在炭炉里烤熟的糕点。”“好吃吗”“你要不要来一个”糜子使劲摇头,心里头却想地要命。不过很快,她就放弃了,捂着嘴,像是上课偷吃东西的蒙童,一脸警惕的看着门口,要是让夫婿看到了,就糟糕了。没有人能够抗拒美食,就算是见识过皇宫辉煌的糜子也抵挡不了对糖的抵挡力。糜子虽然被魏侯送给了边子白,从魏国国军身边跟着到了府邸内生活,算是享受过这个时代顶级美食,对味蕾的冲击。可惜,那几天白圭心情不佳,府邸的伙食一般。就算是这样,也让糜子惊为天人。可没住两天,她就跟着路缦搬家了,因为要嫁人之前,总该回到娘家去吧于是,糜子根本没有机会感受到边子白这个吃货对食物的精益求精的苛刻,自然没有运气享受这等美食。加上这还是婚礼的食物,白圭是拿出了十二分的本事做出来的,自然不比寻常。她心说,自己可是从少梁无忧宫里揍出来的歌姬啊在一个士大夫的府邸之中,却仿佛像是一个没有多少见识的野人,动不动就大呼小叫,还一个劲的对食物咽口水,很丢人的啊魏国的宫廷教育在她这里,算是夭折了。而在外堂,苟变醉眼朦胧地看着公子梁举起的酒爵,拨楞脑袋,傻乎乎的举起酒杯,一口干了。对公子虔来说,苟变是一个神奇的人。在他看来,一个人要是受到了如此大的屈辱,如果是他的话,根本就无法厚颜在这世界上存世下来。要是实在死不了的话,恐怕只能和苟变一个熊样子了,当一个脑子混沌的酒鬼。可一想到这个酒鬼以后还要一起共事,公子虔顿时不好了。老秦人强大的优势有两个,一个能打,一个就是能喝。要是没有燕人过来欺负人,每一个老秦都有自信喝趴下一群人。当然,这是在喝酒之前。更何况还是一个卫国的怂包蛋公子虔决定先灌醉苟变再说。于是两人就一来二去的拼上酒了。这是边子白大喜的日子,自然不会做出让宾客不悦的事出来。尤其是边子白改进了米酒的提纯工艺之后,清爽甘冽的美酒,更是被这个时代的人们奉为酒中君子,人间忘忧圣物。公子虔这辈子都没有喝过这么清澈的美酒,有种不喝到死就亏大发了的感觉。一缸一缸的美酒被送来,一个个空缸被送走。等到将近傍晚的时候,酒宴上的客人都已经东倒西歪,尤其是公子虔和苟变两个人抱在一起大笑着,痛苦着,仿佛是失散多年的兄弟,显然都已经醉了。边子白的脑袋也有点晕沉沉的,但是今天晚上他还有一件人生最重要的事情要完成,嘱咐白圭道:“安排将客人送走。”看了一眼公子虔和苟变,他沮丧地叹气道;“送不走的,就安排住下。”然后一抬腿,朝着后院而去。大长腿,大胸妹子,小爷杀过来了第372章 拜将女朋友体力太好不对,是老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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