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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红裙(1 / 1)

“我来了”凌审言一听顿时来了精神,三下五除二将药包好,接着就身手矫健的扑到门口,两眼放光的朝外望去。只见一个褐发碧眸,肤光如雪的胡人女子跟在凌准身后,目不斜视的向他们走了过来。“先是落难孤女,再是小家碧玉,然后是西域胡姬。啧啧,你阿兄的涉猎范围真广。”凌审言忍不住对女儿感慨道。“不对。”凌端想起了昨日关于岑家的闲谈,“会不会是岑六郎前几天带回家的那个他眼看自个儿要议亲了,不方便往屋里添人,所以就让我们帮着藏一下”“应该,不会吧”凌审言的眉头跳了跳。比起帮人背黑锅和擦屁股这样残酷的真相,他倒宁愿自己的儿子做个风流惹事的。但很快,他就接受现实了。因为岑六郎贼头贼脑的冒了出来,摇晃着一身肥而不腻的五花肉,一步步朝他们靠近。“看来,我猜中了。”凌端小声道。“嗯”凌审言痛苦的拧起了眉头。“凌伯,米娅儿就拜托你们照顾了。”岑六郎满目笑容的拱手,“这只是暂时的。等家里风平浪静了,我定会接她回去。”“好”凌审言的嘴角一抽。别人家的儿子又是议亲,又是纳胡姬,两头都不耽搁。怎么自家的儿子就没有半点长进呢“他只是说笑的。我不需要谁的照顾,要是有什么能用得着我的地方,请尽管吩咐。”目送着岑六郎的背影消失在拐角,米娅儿向着凌家三人恭顺的行了一礼。“这,这可使不得”凌端忙结结巴巴的拒绝了。听米娅儿的意思,竟是打算放弃金屋藏娇的自矜,转而向丫鬟的职业发动攻势不不不就算对方是来真的,她也无福消受。因为她和父兄早就习惯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从未想过要弄个奴婢来使唤。“姑娘,我们是贫苦人家,不习惯主子下人那套。”凌审言替女儿把剩下的话说完,“你要是觉得闲着不自在,可以帮她刷碗洗锅,但先前那番见外的话,就不要再提了。”“这”米娅儿面上带了几分茫然的神色。凌家人不习惯别人的服侍,而她,则不习惯别人的善意。她自小便挨饿受冻,在主人的鞭子下讨生活,待舞技练得纯熟了些,才勉强过上了不挨打的日子。后来她长大了,模样变得出挑,终于有了货物该有的样子,被主人转手卖给路过的商团,踏上了通往长安的旅程。商团里的主家和管事都骑着高头大马,伙计们坐着骆驼,至于她这种身份卑贱的女奴,只能步履蹒跚的跟在后头,和其他女子相互搀扶着前行。她们的头顶是毒辣的烈日,似要把人的皮肉晒化,背上则放着沉重的干粮和水囊,脚下穿着破旧的草鞋,在皑皑雪山和茫茫大漠间穿行,一路上熬过了烈日和沙暴,躲过了狼群和强盗。然后经过了龟兹,西州,瓜州,沙州。就在她以为自己要生生熬死在路上时,商团终于抵达了富庶的长安。作为卖相最好的一个,她先是被西市的某位胡人富商看中,买去做了姬妾,但他只宠了她几日,就顺手把她赠予一位登门拜访的贵客。而后贵客把她玩腻了,又顺手把她送给了旁人。很不巧,新主人的妻子是个善妒的,一转头就将她卖给了酒肆。接着她又被岑六郎买下,几天后又被他转手卖出。不过她并没有任何失望怨愤的情绪。因为,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对待。“你且听我一言。”见她只说了一个这字便怔怔的发呆,没有了下文,凌准清咳一声,认真的解释道:“岑六郎拉你一把,可能是为了满足他的私欲。但有个人是不同的,她只是单纯的想帮你,仅此而已。”说着停顿片刻,“不知你是否还记得,那个在酒肆中救过你的小娘子”“记得。”米娅儿不假思索的答道。那是第一个向她伸出援手的人,她怎会轻易忘记。“我是受她之托,才出面将你买下。”凌准取出一张薄薄的身契,“这个就交给你了。想烧,想撕,都随你。若是想家了,她已替你备好盘缠,你随时都可以动身。”“我有一事不明。”米娅儿闻言犹豫良久,方抬头道,“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照理说,我应该非常感激才对。但我和她不过是一面之缘,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我难免有些困惑。”若是举手之劳,顺势而为,她倒容易想开一些。可这又是花钱赎身,又是放她自由的,把前路后路都替她铺好了,任她选择。为什么,要对她这样好呢她不想把人性想得太复杂,但问得清楚些,总是好的。“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胡姬,除了跳舞和侍酒,再无别的本事。”若对方是个男子,倒可以拿色相去酬谢。但,那是个小娘子。米娅儿不想白白受了她的恩情,却找不到法子报答。“我已经解释过了,她只是单纯的想帮你,没去计较过回报与否。”凌准苦笑了一声,“不过你有此一问,倒也正常。我猜你肯定吃了不少苦,很难相信别人会无端端的对你好。但你很是坦荡,能当着大家的面问出来,而不是憋在心里,面上却惺惺作态。她,果然没看错你。你,是个值得她伸手一拉的。”“是我多虑了。”米娅儿的脸上终于出现了明显的情绪波动。震惊,错愕,感激,伤感,兼而有之。“我能不能见见那位小娘子,亲自向她道谢”沉默片刻后,米娅儿肃容开口。“她已经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凌端插话道。“那我就留下来等她。”米娅儿望了望西北的方向,眼神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眷恋和温情,旋即又收了起来,郑重的说道。她可能不会回来了。这句话已涌上了凌准的喉头,却硬生生咽了回去。万一,哪天她又回来了呢不管怎样,心里留个念想,也是好的。深山里凉意幽幽,一阵风过,吹动了苍翠的丛林,抖落下无数颗凝结的雨珠,浸润了腐叶堆旁茵茵的绿草。万绿从中,出现了一抹醒目的红。和一道纯粹的白。红,是鲜血一样的红,热烈浓重,却带着死亡的气息。白,是云朵一样的白,轻盈灵动,却带着脆弱的意味。“接下来,我该去哪儿呢。”许含章嘴里叼着一截嫩草的根茎,自言自语道。长安城暂时是没法呆了,稍有不慎就会被崔异发现。自己诈死,可以唤起他心底的温情。但要是穿帮了,恐怕就没什么好果子吃。不是没想过易容和改装,但她很快就推翻了这个主意。“我是在上元节那日瞧见你的。当时我骑在马上,看到你裹着大红的羽缎披风,脸藏在同色的兜帽下,手中提了盏莲花灯,正兴致勃勃的欣赏胡人表演吞剑的绝活,连我从你旁边经过,都没有发觉。”在旧宅对峙的那晚,面对她的疑惑,他是如此解释的。说得轻描淡写,但做起来,却是不易。上元节那三日是开放了夜禁的,每到晚上就烟火齐放,亮如白昼,鼓乐喧天,人头攒动,能在那样拥挤纷杂的场合下认出裹得像粽子一样的她,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这只能说明,他对她太熟悉了。单凭一个模糊的剪影或轮廓,再或者只是凭直觉,就能做出判断。看来那五年的相处,还真是没有白费。许含章悠悠的叹息了一声。回家乡吗不,那也可能被他发现。对了,益州许含章双眼一亮。报她敛骨之恩的那位老者,就是从益州出来的。只要翻过秦岭山脉,从小道穿过去,到了平地后改乘马车,相信花不了几个月时间,就能抵达。在老者的出生地多走走看看,说不定能遇上新的机缘,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对付崔异的新思路。现在和崔异硬拼的话,她是完全没有胜算的。且不说那些明面上的护卫和暗地里蓄养的死士,光是他本人的身手,就足够将她揍得满地找牙,半死不活。当初年幼无知,和他一道玩耍时见他总是被自己欺负,于是就自以为是的给他贴上了羸弱的标签,直到他赤手空拳制服了四五个找她麻烦的小地痞,她才知道一直以来他只是让着她,不屑和她这个弱质女流动真格的罢了。况且,他和他的爹娘是不同的。之所以能杀掉他爹娘,全是靠了村里人的怨魂对他们的憎恨,她的术才能成功催动。他却从未招惹过那些东西。就算她强行施术,也顶多是招上几个小鬼去吓唬吓唬他,还未必近得了他的身。这就是让她最不解的地方。他明明没有修习过任何异术,全身上下却充盈着极盛的阳气,等闲的邪祟都无法接近他。只有像昨晚那样,等他自己主动走进坟场这类的阴森地,再加上酗酒和神智不清,才能让孤魂野鬼有可趁之机。许含章懊恼的拍了下自己的脑袋。那么好的机会,自己怎么就放过了呢即使她一时手软,对他下不了杀心,那大可以把他丢给坟场里的阴灵处理,何必要多此一举,把它们平白驱散了呢算了,开弓没有回头箭。再怎么后悔,也无济于事了,还是先去益州躲躲再说。,,;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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