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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0(1 / 1)

「时间过得真快。」是啊。我说,不知不觉已认识三年多了。「下车小心。」刚闪过「我要下车了吗」与「难道你你不下车吗这两个疑问时,她突然站起身,拉着我左手,走向公交车前门,在车停后下车。「就这个部分最难。」她笑了笑,「因为我也得一起下车。」我笑了起来,没想到她还是遵循以前下车时只聊两句的惯例。而且这句「下车小心」听起来依旧如朝阳般温暖。这里是很典型的农业乡镇,空气中充满泥土的味道。沿着道路走10分钟后,右转进一条乡间小路,不远处有个小山坡。走近那个小山坡时,阵阵浓郁的花香扑鼻而来。原来有一整排矮栀子树,洁白油绿的挺立在稻田旁,悠然自得。洁白的花朵像冰肌雪肤,油绿的叶子丰厚扎实。我们找个地方坐了下来,在和煦的阳光下,赏花闻香。栀子花的花形优雅、香气浓烈,正如她的文静典雅和热情特质。「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我问。「我四处去打听。」她笑了笑,「刚好班上有个同学的老家就在这里,她说这个小山坡上的栀子花开得很漂亮。」我突然醒悟,不管是在公交车上让我回味高中时的美好记忆,还是坐在这里赏花闻香,她一定花了很多细腻的心思。她果然是善解人意、细心体贴。很抱歉。「干嘛突然说抱歉」下礼拜天你生日,但你一定回家过母亲节。我没办法帮你庆生,而且认识你至今经历了三个情人节,也从没送过你任何礼物「其实你早已经送过我情人节礼物了。」哪有我大吃一惊,我怎么不知道「接下来是重头戏。」她站起身。嗯我很纳闷,也跟着站起身。「你从那里走来」她指着20公尺外的树,「我从这里开始走。当我们擦肩而过时,你要表现出又惊又喜的样子。明白了吗」明白什么「去站那里就对了。」她推了推我,「等我点头后,就开始走。」我一头雾水,但还是听从她的话,走到那棵树下。当她点头后,我们朝着对方走去。擦肩而过时,我试着做出又惊又喜的表情。「花好美哦。」她说。什么我停下脚步。「唉呀,你不能说话啦。」她说,「再来一次。」我走回那棵树下,等她点头后,朝着她走去。擦肩而过时,我再做出又惊又喜的表情。「花好美哦。」她说。我没有任何反应,继续往前走。「喂。」她叫住我,「你应该要停下脚步呀。」可以跟我解释现在是什么情形吗「剧情是这样的。」她说,「我们本来认识,但已经多年不见,所以擦肩而过时,你才会又惊又喜。」那我应该会叫你啊,为什么我不能说话「因为你不知道我的名字。」我还是可以说天啊或好巧之类的话。「不。」她摇摇头,「因为你并不期待多年后的我,还认识你。」那为什么我要停下脚步「因为你一直很喜欢我呀。」她说,「多年后的不期而遇,你难道不会停下脚步吗」好。我问:又惊又喜、不能说话、停下脚步,然后呢「你发现我完全认不出你,只说了句花好美哦,你并不觉得伤心难过,反而觉得很满足,并相信这将是你这辈子最美丽的记忆。」所以我该怎么做「想办法用表情或肢体动作,表现出这种复杂的心情。」你把我当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吗「这样吧。」她说,「你原先是又惊又喜,但发现我不认识你,你的表情显得有些失落,然后慢慢回复正常。你始终注视着我的背影,背影消失后,你转头看着身旁的栀子花,最后嘴角扬起一抹微笑。」这「再来一次。」她说。我只好就定位,心里默念所有表情和动作的顺序。「花好美哦。」她说。擦肩而过时,又惊又喜,停下脚步。然后默默注视她的背影,表情由失落慢慢回复正常。她越走越远,直到看不见她的背影,我再转头看着那一排栀子花,最后嘴角扬起一抹微笑。「怎么样」她从远处跑回来。我的表情多样而不重复、内敛而不浮夸,应该可以去当演员了。「那就好。」她笑了笑,我们又在原处坐下。为什么要演这场戏「想给你今生最美丽的记忆呀。」最美丽的记忆她从随身携带的小包包里拿出一张粉红色卡片,递给我。这张卡片上方还打了个小圆洞,我只看了一眼,便大吃一惊。并同时混杂了讶异、疑惑、兴奋、尴尬、害羞等表情「你的表情果然是多样而不重复、内敛而不浮夸。」她笑了笑:这这张卡片我竟然结巴。「所以我刚刚才说,你早已送过我情人节礼物了。」她说高中时她家就在公交车终点站,那年情人节爱情留言活动期间,她下车前都会花些时间看看那些爱情留言卡。当她凑巧看到我写的卡片时,便拜托司机给她。「我说这张卡片是写给我的。」她说。他笑了笑,没多说什么,便将这张卡片给她。「原本只想保留这张卡片当作自己的美丽记忆,没想到我们却在去年栀子花开时重逢了。那时我心想,或许在某年栀子花盛开的季节,可以营造卡片写的情景。她笑了笑,「当你说我是你的阿尼玛,我就决定在今年5月让情景成真。不过最难找的场景是开满栀子花的山坡,我问了很多人、找了很多地方,才找到这里呢。」我想开口说些什么,但因感动而说不出话来,也不知道要说什么。「蔡修齐。」嗯「即使我说你是我的阿尼姆斯,也只能代表你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可是你真的是我最喜欢的人,没有之一,真的没有之一哦,你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我脑海里莫名其妙想起ton y itte girgt的旋律和歌声。我突然有一股冲动,想学尾崎丰唱这首歌给她听。我唱首歌给你听。「好呀。」她说,「什么歌」oh y itte gir。我说,本想送你这张专辑当生日礼物。「没错。唱给我听,就不用买来送我了。」我「开玩笑的。」她笑了,「这张专辑我早买了。唱吧。」我刚刚太冲动了,请你忘掉这件事吧。我怯场了。「身为你的阿尼玛,我命令你唱。」这两个礼拜来我反复听了上百遍,这首歌我几乎可以琅琅上口。我当然无法跟尾崎丰的原唱相比,何况没有音乐伴奏,只能清唱。还好参加过合唱比赛,练过男低音,因此唱得不算难听。「唱的不错哦。」我唱完后,她拍拍手。「记得歌词的最后一句吗」いまでも,いまでも,离れないと誓うだ。「那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我发誓永远永远都不分开。「可能吗」这种可能性应该是98。「为什么不是100」因为剩下的2,1是世界末日,1是外星人来袭。「不用再走操场三圈了。」嗯「如果每年栀子花盛开的季节,我们就来这里赏花闻香、听你唱歌,今天的一切就会是真实的、活生生的感觉,而不再只是美丽的记忆而已。我相信只要我们在这里看到栀子花开、闻到栀子花香,那么这种感觉就会一直存在,不会褪色、也不会变淡、更不会消失。」那么每年栀子花的花季,我们就一起坐公交车来这里看栀子花吧。「嗯。」她笑了起来,「一定哦。」栀子花香气随着她的笑容扩散开来,原来她才是最芳香的栀子花。我20岁的人生像白开水一样,虽然平淡,但很健康。只因认识栀子花女孩,我才沸腾。淡蓝的天、橙色的阳光、温和的风、眼前散发青春气息的女孩。这是我的栀子花女孩,我打从心底深深地觉得,我真的喜欢她。深深的、深深的,深不可测。她就是我的阿尼玛。the end14 后记:写在阿尼玛之后阿尼玛这本书共13万字,断断续续写了11个月。与之前的写作经验相比,这次的写作条件比较严苛。我不再有很长一段空闲的时间可以写比方寒暑假,我只能每天抽点时间,一点一滴写完。开始动笔是2012年6月,距离上一本2010年10月出版的蝙蝠,已经超过一年半。这段期间我一个字也没写。并非没有写作的念头,只因教书的工作兼了行政职而力不从心。但去年6月发生了一些事,我便下定决心提笔,再贯彻意志写完。至于发生什么事,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原本想先写篇三万字小说热身,然后再写篇十万字小说。阿尼玛的第一章其实就是那篇三万字小说的雏形雏型。后来觉得这几年已写了好几篇三万字小说,如果再加上这一篇,而且万一不幸又写得很好,搞不好你从此会改叫我「三万蔡」。所以我决定写长,把预计之后写的十万字小说纳入结构。最后长成阿尼玛。多年以前听朋友提起她高中放学时坐公车回家的往事。她说在公车上,坐着的学生会主动帮站着的学生拿书包,即使彼此来自不同学校而且根本互不相识。我听完后觉得很温馨,很想为此写篇故事,但直到今天才完成。也许现在的学生会觉得那是天方夜谭,根本是唬烂;但很遗憾,这是真实的事,不是为了使社会祥和而编织出的神话。至于原先构想的十万字小说,主要以1980年代末的大学生活为背景。虽然之前写的小说常提及大学生活,但这篇侧重在「社团」方面。这是以前很少碰触的东西。阿尼玛的时间轴为1992至1994,比原先的设定晚了几年。而且本来会拉长至1999年,但最后停在1994年5月。剩下的部分,有缘的话再以另一个故事呈现。我念大学时,班上有50几位男同学,但只有两位女同学。某次我睡过头没去参加的班会中,有位女同学提名我当公关,我因而担任大一下学期班上的公关。至于她为什么要提名我到现在一直是个迷。她和我几乎没有任何交集,也不算熟,彼此只知道是同学关系。我猜想她也许只是不爽我没来开班会,于是就给我一个教训而已。总之我没问她为什么提名我,只是默默接受必须当公关的残酷事实。第一次约女孩子联谊,对方就告诉我端午节过后才有空。当时挫折感很重,之后回想起来却觉得她很幽默。第二次约的是校外女孩,在速食店碰面讨论。一坐下她便说,她对活动形式和地点没意见,因为女生只负责玩。所有的一切由男生去打点,而且女生交的钱要比男生少100块。那时的我年轻气盛,一句话都没说,转头就走。对不高、不帅、个性内向、不太会说话的我而言,当公关其实很怪。就像我们会觉得大猩猩很适合当保镖,但看到猴子当保镖就觉得怪。因为担任公关,不得不主动接触一些陌生的女孩。有的和善亲切,有的趾高气扬;有的美丽大方,有的营养不良。对我来说,都是难得的经验,让我学习到尊重、包容与沟通。阿尼玛提到荣格分析心理学的一些皮毛,我其实是戒慎恐惧。虽然这毕竟只是一部小说,读者不会以较高的标准去审视;但对我而言,我绝不会因为写的是小说而随意卖弄大师的理论。可惜个人学养不精,书中所言或许有谬误之处,只好请你包涵。如同之前的写作经验,阿尼玛的写作期间也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比方电脑荧幕在完稿前三天突然坏掉、备份的随身碟突然无法读取。不过这些跟小皮的死亡相比,根本微不足道。小皮的死对我而已打击很大,以致写完阿尼玛要再写这篇后记时,脑袋几乎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写什么今年3月初的某个夜晚,小皮吐了一地。原以为可能只是吃坏肚子,但之后连续两天不吃不喝、全身瘫软。我急忙抱着它求医,做了检查后,肝功能和白血球指数飙高,而且腹腔疑似有颗肿瘤。医生说小皮十三岁了,希望我要有心理准备。我让小皮住院一星期,我每天去看它时,感觉它都有好一点点。最后甚至已经可以站起身对我摇尾巴,不像刚住院时的浑身无力。但白血球指数依然居高不下,而且完全不进食,只靠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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