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婧呼吸恢复正常。“你还没睡?”她说着,换了双拖鞋。“睡了。”顾周闻到空气里的味道。混合着甜味儿,烟味儿, 还有许多其他杂七杂八的味道。都不是他熟悉的。“你去哪儿了?”他问。“上班啊。”潘婧低头的时候, 头发掉下来遮住侧脸, 她将头发别至耳后。顾周看着她。她的表情不像在说谎。“在哪儿上班?”他刨根问底。“夜宵饭店里。”潘婧一边说一边进了洗手间,她早就洗了澡,回来刷个牙就行。“哪个饭店?”潘婧挤着牙膏,有些恼了:“你管好你自己, 好好学习就行,我在哪儿工作用不着你操心。”外面瞬间安静了。空气沉静地能听见两个人的呼吸。潘婧一句话说的脸发热,她心情有些激动,干脆打开了淋浴器。淋浴器里的水流声盖住了两个人的呼吸声,潘婧还是更习惯热闹。她捧了把凉水浇在脸上。出来的时候,顾周仍是坐着。看他的表情,潘婧就知道他不信。她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她一直一来都把顾周当小孩子看待,可殊不知,顾周虽看着像八九岁的孩子,实际却已经上了初一,初一的孩子已不好糊弄,他们懂的多,看的也多,再加上顾周之前还是小乞丐,他见过的看过的更多,导致他的心智只可能比同龄孩子更加成熟。潘婧想跟他说些什么,好好想个谎来圆自己说的话。可她真的是极累了,眼皮似有千斤重,放平时,她早倒在床上好好睡一觉了。她疲累的地坐下,裹上白天晾干了的被子,说:“早点睡吧,明天我们搬家。”她很快就睡着了,只是梦中,似乎还有一双眼睛看了她很久。最后,屋里的灯也灭了。世界归于沉寂。第二天潘婧醒的晚,一睁开眼已经是十点多。顾周已经起了,正坐在床上抱着一本英语书。潘婧挺欣慰。随意煮了两碗面条,潘婧开始收拾东西,把东西分门别类用箱子装好。索性他们在这儿待的时间不长,没花太久功夫就收拾好了。出门的时候,潘婧还特意去跟姜为城打了个招呼。“跟哥哥说再见。”潘婧拍了拍顾周的肩膀。等了半天,也只听到顾周不太情愿地动了动嘴唇,说了句“再见”。提前打了辆车,下楼之后,装被褥之类的箱子放后备箱,其他的都用书包背着,坐在后座。这儿离锦华小区不是太远,三四十分钟的车程,过的很快。潘婧一路都很激动,她虽然提前看了好多照片,三还是很期待即将入住的房子。车子在小区门口停下。房东在门口等着,是个中年女人。一身白色职业套裙,气质柔和。见到他们,她招招手,跟门卫打了个招呼。“你和弟弟一起啊,”女人姓刘,热情大方,“真不容易,在津市混口饭吃很难的。”潘婧一边跟她聊天一边往前走。小区的绿化做的不错,走了一段路之后还有一个小花园,里面种了不少鲜艳的花朵,风一吹就摇摇晃晃。上楼之后,潘婧里里外外转了一圈。不仅与照片别无二致,而且从现实看来还更容易让人觉得惊艳。尤其是房间的色调还有装潢,完全可以看出房东是个审美典雅的人。潘婧毫不吝啬地开口夸奖。房东被夸的脸上快笑出花儿来,直接放宽了权限,说外面的小阳台,可以由他们自己种些小东西。房东走了之后,潘婧把床铺好,又把其他东西分门别类放整齐。走到客厅的时候,发现顾周正盯着黑黑的电视屏幕。潘婧笑笑,果然还是小孩子,喜欢看电视。她打开电视,调了少儿频道。几只羊在那里跑来跑去,狼叫嚣着要抓他们。顾周看了没两分钟,直接换了台。猜错了顾周的喜好,潘婧有些尴尬地站起来:“那你先在家看电视,我出去买点菜。”顾周看过来,作势要从沙发上下来。“别跟着。”天天被粘来粘去,潘婧都觉得自己屁股后面多长了一条尾巴。她迅速拎包出门。出去之后,才真正领会到锦华小区的繁华。与之前的住处不一样,锦华小区外面各种建筑都有,商场,饭馆,宾馆,甚至还有一个像模像样的美术展览馆。街上的行人也多,全都是都市丽人打扮。潘婧心情轻松愉快,连带着步子也轻快不少。走了几分钟之后,她看到路边站着一个小男孩。小男孩跟顾周差不多年纪,脸上脏的看不出五官,头发蓬着,目光呆滞。没路过一个行人,他都会伸出手里的破碗,说一句:“给点钱吧。”可是没一个路人停下。他们吝啬于一个眼神的施舍,甚至有人烦了,推他一下,小孩子往后踉跄几步。潘婧注意到,他的腿还是瘸的。她忽然就笑不出来。潘婧走到他面前时,他已经站稳,破碗伸出来,一样的句子:“给点钱吧。”潘婧停下脚步。或许是因为潘婧停了下来,没有跟其他人一样冷漠,小孩愣了一瞬,接着说道:“我已经好几天没吃上饭了。”“你多大了?”潘婧问。“不知道。”小孩摇摇头。潘婧没再多话,只是打开包,从里面掏出两张红票子递给他:“拿去买点吃的。”小孩子噗通一声跪下来。与此同时,周围不知道从哪儿冲出一群乞丐将潘婧团团围住,哭喊声四起:“求求你了,给点钱吧。”潘婧皱紧眉头,方才那点钱,是她身上带出来的唯一的现金。其余的都是几十块的零钱,她用来买菜的,怕是无法满足这么多人。她拔脚就走。有锲而不舍的竟然跟在后面,潘婧跑的急了,高跟鞋差点踩进一个小洞里拔不出来。这时许多人已经看过来了。面带同情。又费了番大功夫,潘婧终于甩脱他们到了菜市场。她随意买了些,心里想起小乞丐的那张脸来。她总是忍不住想起当初顾周还是乞丐时的模样,也是这样瘦,这样小。善良点吧,能为别人做点什么也没什么不好。她买完东西往回走。路上人多,因为化了妆,她也有不小的回头率。走进一家蛋糕店时,她想着要不要买点给顾周带回去。就听到旁边传来声音。“儿子今天真不错,爸爸待会儿给你买面包吃。”男人长着一圈络腮胡,手臂上肌肉隆起。站在他面前的,潘婧仔细看了几眼,正是刚刚她给了两百块钱的小男孩。此时,他正跟在男人后面,腿不瘸了,头发也短了,他手里捏着一团假发,正是他刚刚的头发!骗子!潘婧立马追上去。她钱不多。她千辛苦万辛苦卖肉换来的钱,她自己每顿都不敢多吃,奶茶都不敢喝一杯,其他人天天谈美甲谈发型,她却无时无刻不像只土鸡。她何曾富过!可她赚来的钱,竟给这些骗子做了嫁衣裳!是她蠢,她刚刚竟然还想,只要自己心存善良,可又有谁对她心存善良。她奔过去,嘴里高喊着:“骗子,骗子!”小孩回头,认出了她。她确实好认。小孩子撒腿就跑,全无半分感恩的模样。倒是络腮胡停了下来。潘婧走近他,摊开手:“把钱还我。”络腮胡拿着钱在左手心拍了两下,说:“你说这钱是你的?”“是我的?”“有什么证据?”男人满脸恶心的笑。“刚刚他在路边乞讨,我给他的。”潘婧说。“他?他是谁?”男人随手抓了个老头,“你知道她说的谁吗?”“不知道不知道。”老头看了络腮胡一眼,胳膊比他腿还粗两个,一下子都开始打哆嗦,连忙摆手,看都不看潘婧一眼。男人放开老头,笑出声:“看吧,都不知道你在说啥?而且你说的小乞丐长啥样?我儿子除了平时脏些,怎么着也不该像个乞丐啊。”厚颜无耻的模样,潘婧看着简直想给他两板砖,砸他一脸鼻血。但潘婧也知道这钱要不回来了,她想起刚来津市那天晚上。她发自生理地厌恶这些五大三粗的男人和地痞流氓。她往回走。男人叫住她。“妞!”极其恶心的语气。潘婧回头。“想要这两百啊。”络腮胡懒懒开口。潘婧没说话。“跟我睡我就给你,还给你翻个倍,四百怎么样?”潘婧啐他一口:“滚你妈的!”“脾气还够大的嘛。”男人慢悠悠走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