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面对,又或者不愿面对,所以他做了该做的事情,却没有来。他是尊重朋友的,没有人比他更尊重,可无数人恨他,尤其是水柔,在希望过后的失望中,谁又是最痛苦的这痛苦,隐剑终于让别人承受去了。可天国的那个遥远的地方,那个遥远的人,终究心中最感谢的,还是他的师傅这个一辈子,永远生活在别人不知道的角落里的师傅。依然剑无影,飘渺江湖情,逐流天涯海角,不如隐剑归去。仅以此书,献给高中时期,雨落忘川君以及,祭奠那份,曾经内心纯净时,完美的爱情观点全书完后记更新时间20091023 15:33:31字数:3215雨落忘川,是真正浪荡天涯的人,他全书没有在现实中出现过一次,最后送别,也终于没有过来,他算是最了解主角的人,同样的,承受不了分离的痛,只有他确信,隐剑会怎么做,但他最终还是,义无反顾地帮助隐剑超脱了,用他的控魂蛊,用他的言语,或许他会遭人唾骂,可是无可否认,他是隐剑唯一的一位知己。不惊风,希望一切都完美,表现出来的是他真正的自己,还是深埋内心的一些东西,才是他自己,有钱人,无助,凄惶,有些犹豫,有些才能,他喜欢胡说八道,从来不像一个真正有钱家公子的样子,自始至终,谁都不知道,他是江湖开发者之一这样的人,很难理解,他总是徘徊在许多人的内心,总是生活在别人的幻想中,却没有一个人,能够做到他一样的洒脱,他是真正虚幻的。隐剑,他浪荡,却是无奈的浪荡,他失去,沉痛,他的出现,在这个故事中,就是昙花一现,他真正作为一个快乐的人,也就这一年,他是无奈的,也是悲哀的,却也是幸运的。在剑无影,印雪寒,落雨君莫问,墨飘零,甚至不惊风的心中,他可能只是一个过客,几年之后,就只剩下一个模糊的映像。他的绚烂,就在一瞬间,他追求的自由无处不在,不论是为人处事,还是执着的爱情,都是虚幻的,美,却美的残酷了些。有些时候,我也无法理解这个人,就像我不能理解蒙古草原的狼一样,但我知道,没有什么,比他们所执着的自由更加重要,他有时候或者会很矛盾,会很幼稚,那只是他从没有被别人关心过,渴望被人关心的小孩子心理罢了。蒙蒙,或许隐剑是爱他的她能懂隐剑,也爱隐剑,可她爱的,是他的才华,不是那一颗心,她爱的有理由,而她的脚步又落后了,因为她开始在观望,她没有行动,有些事,等待不来的,但是谁知道多年以后,她的心中,还挚爱着隐剑呢没有命定的不幸,只有死不放手的执着她会不会放手我想会吧,因为她跟隐剑以及云雨,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云雨,这个女孩,跟所有无数个女孩子一样,只不过她更加漂亮,更加聪明,更加善解人意,她是不可能出现在现实中的,她似乎带着烟火气味,可她却早已看透了以后,她自私,所以她会再回到隐剑的身边,她爱隐剑,没有理由,不需要他做任何事,但她或许有意,或许无意,总是提到男人的事业,她把一切都计划的好好的,可她还是会忍不住,在隐剑离开宴会时,找他,也只有她,才能够在那种情况下找到他,或许所有人都认为隐剑变成了一个王子,只有她知道,他没有墨飘零,他是一个普通再普通的少年,他追求完美的爱情,又稍有些浪漫主义色彩,他的初恋,以失败告终,那是一种深沉的痛,他是和隐剑不同的,因为书中的他,还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他与鸾羽在书中没有结果,我也不想写,因为他没有那个实力,这是现实的悲哀。印雪寒,她美丽,豪气,但很聪明。她有一股倔傲,像是都市中的女白领,老实说,现实中是能遇到这样的女子的,她们可爱,但你要学会尊重她们,就像剑无影尊重她,所以他得到了回报,她为他抛弃了工作,她爱时也是歇斯底里的,那时她不知道他有没有钱,不知道他生活怎么样,可她知道他的性格,她被他感动了,所以足够了,之所以让他跟剑无影有一个完美的结局,那是我内心中所期望的罢了,这样一个女子,遇到了就不要放手,相信你的付出,总会有回报,他跟湘琴是真的不同的。君莫问,浪漫,神秘。他是一个忧郁的诗人,也是一个好剑客,以剑为诗,其实他是在寻找,迷茫中的寻找,跟很多人一样,他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没有明确的善恶,他只尊重内心的感觉,这种人,大多出现在作家的笔下,可我不想解说他,因为他,没有什么可以解说的,这也是我写他的目的。刀郎,他是游戏中的野心家,跟龙洛遥,一线天一样,只是他有些浪漫,所以他隐身集市,伴猪吃老虎,所以他会送还隐剑的解药,可他也是聪明的,因为他给隐剑下药,这份大胆,常人少有,浪漫和聪明交织,才是快活王真正佩服他的原因。鸾羽,她或许真的爱墨飘零,她也欣赏美丽的东西,她会去安慰隐剑,会看到云雨,这都是美丽,这种小姑娘,有很多,她们取材于我以前做理发时认识的那些广州的妖精们,她们爱打扮,漂亮,而充满朝气,感情对她们来说,并不像隐剑那样,会成为生命中最重的寄托,她们遇到自己喜欢的男孩子时,会主动出击,用她们写一些被这种女孩子爱着的感觉,如果你懂得珍惜,同样有能力,或许真是一种幸福。其他些人,若有需要,以后再写一些,至于那些nc,我已在书中解说的很详尽,尤其是西门吹雪,当中有一段是引用别人的,具体谁我不知道,他是一把剑。不惊风的骨头是傲气结成的,他外冷内热,真正的活死人。萧峰豪气大方,天资绝顶,但正是这豪气大方,让他没有最顶级的成就,我喜欢这样的人,在金庸所有的武侠小说里,最喜欢的书是连城诀,最喜欢的人是萧峰。姬子洛是小时候看过的一本小说,主角叫做韦明远,书名我却是对不起作者了,因为当时那本书是我哥哥的,拿来看时封面,开头,结尾都已经没有了。剑君十二恨,取材台湾布偶戏,相信不少人看过,真的很不错。其实,故事不该就这样结束的,可我还是早早的完结。匆匆六十万字,很多地方,我没有交代清楚,或者说是我清楚了,读者不清楚,因为我写东西,一般会比较闲适,看着不觉得累人,文笔方面,偶尔会引用一些以前没事时做的散文小诗,我从不大肆铺张地介绍一些东西,只要你懂了就好,人物心态的描写也基本上没有,因为我希望通过人与人之间相处时的事情,来体现真正的感情。就像不惊风嘴巴上总是没完,可是关键处他总是站在朋友这一边,我一直希望,每一个人看完之后,心中会有不同的影子。以上这些,只是我的初衷,不代表我的笔力就像我说的这么好,也不代表我每一个人都能写的和我说的一样,那是笔力所限,这是第一次写一本,这么多字数的小说。为了缅怀,为了记忆而写。我终于还是坚持了下来。这本书其实主要描写感情,所以情节方面,就没有考虑的那么到位,在复活点围杀独孤九剑那一章,不惊风和蓝衣人同时出现了,其实那个不惊风,语气和身形,都不是他平常的样子,因为那是云雨假扮的,她为了帮不惊风掩饰而已。还有些东西交代的不清楚,显得很神秘,例如,雨落忘川或许很早就知道蓝衣人是不惊风,没错,他是知道,可他为什么知道,我没有交代,这是我的问题,我想第一高手总有些出人意表的地方,那时的构思,是他与蓝衣人同时追踪独孤九剑,最后蓝衣人出现时,他躲在一旁没被发现,我后来想写,但不免觉得有些画蛇添足的感觉,因此就罢笔了,留一些朦胧。唯一值得庆幸的,也是我所骄傲的,痴心江湖泪终于没有tj,这个结局,跟我最初的构思一样。我写这个东西时,收藏数是236人,其中23人是朋友收藏的,感谢看这本书的朋友们,也希望能给你带去一份不一样的感觉,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上传很不负责,在此向你们道歉,文中的绯鞠,是最初的一位读者,为了他而加进去的,一直似乎都是一个跑龙套,对不起了,没有写出他的感情,至于君莫问,那是以另一位,誉轻寒作为原本的。看了很多书,我想,这样的小说,类似散文,很少有人写了,起点中的大神很多,吵吵闹闹非议不断,可我能坚持下来,就是因为天天混在番茄那几位大神的评论区,看着那一群狂热的粉丝,所带来的激情,说句厚颜无耻的话,我想到有一天那个人会是我自己。可是说不定那一天真的来了,又会觉得厌烦,所以,还是一颗平常心吧,希望你们多多留言,多多指教,我需要你们的感触,那能带给我很多东西,比如说,灵感,动力。至于其他票票之类,只要你觉得值,那就稍微投点吧,我也希望辛苦写下的书,成绩会好些。最后,我写这一些的时候,中秋刚过,这是一本迷茫的书,我却希望许多迷茫的人,不要再迷茫下去了。另外,最近迷上了魔术,想起了魔术师谆谆教导的一句话:千万不要在别人面前批评另一个魔术师怎么样,因为你这样做了,你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不会提升,可那一位魔术师却绝对会给人留下不好的映像。所以请那些和我一样正在挣扎的人,少一些话,多一些事,空想是永远无法成就事业的,尊重别人,是我们的义务,尊重自己,是我们的权利。请大家支持新书更新时间20091031 12:37:41字数:218没有想到,江湖结束了,会有几个人那么喜欢,在此感谢你们。一本没有多少人看的书,能够交到这样许多的朋友,大概是我最大的收获吧。新书昆仑因为以前在飞库网上传过几千字,所以起点不允许再发,我也看开了,如今新书在看书网发布,喜欢至情至性小说的朋友们,请过去支持一下吧,那里实在太冷清,昆仑和江湖是不同的,它不同于江湖的闲适,写的是洪荒神话传说。其中有轩辕,有公共,有道家祖山昆仑,有天地的中枢乾坤。绝对不一样的体裁,希望朋友们过去捧场外传不惊风的刀更新时间201011 15:56:43字数:1885塞外,荒漠。土黄色的天地,土黄色的风景,呜呜吹过的风,似乎能刺到骨子里,于是在迷蒙的视线中,就连一向自由而纯粹的风,也变得狂暴不安起来。丁玲丁玲,风铃声响了。马车的四个角上,正挂着四串风铃,长长的锥子随风摆动,跟着红色木头的轮子一起,缓缓前行着。不惊风回过了头,朝着声音响起的地方望去。一望无际的荒漠,孤零零的马车,谁会在这个时候来到这个地方。沉吟的时候,马车已经来到了近前,就像你方才看它还在天的一边,现在就来到了你的面前一样,不管路途多么遥远,只要坚定地往下走,前面总是会有尽头的。而如今,它就在不惊风的面前停下了。不惊风没有动,马车也没有动,因为它已经停下了。只是风铃的声音,仍没有停止。“丁玲丁玲”那声音很清脆,即使在呜呜的风中也传的老远。马车的帘子被掀开了,探出了一张俏丽的脸。雪白的面颊似乎璞玉一般晶莹,黑色的睫毛下,两只大大的眼睛分外有神。不惊风的瞳仁收缩,因为,他看到了一把剑,江湖上用剑的人很多,一个女人用剑也不足为奇,只是此刻的不惊风,却是比任何时候都要好奇。因为那把斜跨在女子腰上的剑,粉红色的柄上刻着两个秀娟的字:玉女乓乓女子用手敲着木辕,不惊风终于回过了神“nc”不惊风摇头。女子呼了一口气,“玩家”惊风点头。女子仔细打量起了不惊风,破旧的黄色袍子贴在身上,被风呼呼的刮起,间或还能从几片裂缝中看到裸露的肌肤,目光下移,同样的不知道哪里找来的麻布裤子,松松垮垮粘着一些黄色的沙土。她的眉头皱了起来。“你怎么会在这里,这里可没有新手村”不惊风仍旧没有回答,目光又移到了女子的腰上。女子的脸上已经显出一丝怒气,然而当她接触到他的眸子时,又好奇地止住了。他似乎在回忆,于是不自禁地,她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自己的腰,却是笑了。“怎么,你认识这把剑”不惊风终于收回了目光,然而他那恋恋不舍却又不敢再看的神情,却是让别人更加疑惑了。“这把剑,你从哪里来的”不惊风终于开口了。他已经很少说话,也很少和别人聊天了,自从那一天过后,他才忽然发现,生命,竟然会是那样的沉重,它会在忽然间消逝,任何东西都没有留下,除了缅怀,竟然再也没有别的办法去触及,然而一旦想起那一些回忆,心,就会止不住的绞痛。于是他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