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很有成就感。我拉着他的手围着圣诞树跳舞唱歌。就算是第二天会死我也心甘情愿可是,在十二点到来之际我告诉他忘了我。我知道以我这样的身体不再适合继续呆在他身边,与其让他接受我要死去的事实还不如让他找不到我,至少他不会太难过。我离开了福利院离开了a市,在另一所城市里却遇见了琮哥哥。当时是他救了我。刚开始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我只知道他是名医生,对我很好。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叫宇文琮,是阿飏的大哥。本以为我的生命会在三个月后终结,可是我隐隐的得知琮哥哥在用尽全力为我续命。可这一续就是六年之久。就这样,六年间我一直住在琮哥哥的医院里,所有的费用全部都是他在为我支付。即便我知道这些钱对他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但是我却依旧死皮赖脸的享受着他的照顾。直到有一次我的病情突然变得严重了,心脏出现了衰竭现象。琮哥哥告诉我,他说如果我能挺过去他就带我去见阿飏。原来他都知道,我的一切他都知道。可是我依然拉着他的手提出了过分的要求,我的病我自己知道,也许活不过这一年的冬天,所以我对他说,“我想以琮哥哥妻子的身份回去。”我知道他不会拒绝。果真,他真的没有拒绝。那天的家宴上,我再次见到了阿飏。他成熟了,更加稳重了,但是却不再爱笑了那天他没有看过我一眼,饭也没吃就走了,我很清楚现在的他恨我只是一切都出乎了我的意料,阿飏他竟然要结婚了。结婚的对象是一个可爱善良的女孩。我看得出他很喜欢她。我打算祝他幸福的,可是琮哥哥却告诉我说找到了合适的心脏,我能活下去了。那一刻,我真的很开心。可是我的阿飏却要娶别的女人。这个曾经许诺过要给我一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婚礼的男人此刻要去娶别的女人我利用了琮哥哥,我知道他即使知道了也不会怪我。果真,他们的婚礼被我搅乱了。可是自那以后,苏凉失踪了。虽然以后的每天阿飏都会在我身边,可是他却不曾真的开心过。难道这个女孩在他的心里已经变得这般重要了吗我摇了摇头,不想承认。后来我又做了很多荒唐的事情,这些事情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我甚至觉得这样的我变得连我自己都不认识了,我甚至觉得这样的我就该去死我不仅伤害了阿飏,伤害了苏凉,甚至伤害了最爱我的琮哥哥。在滨海别墅回到医院以后,我昏迷了很久,许是不愿清醒过来面对大家。可是醒来后的一天,琮哥哥告诉我给我捐献心脏的人他想见我。他说,他叫一翔,褚一翔。我不敢面对,真的不敢去面对他。我的弟弟,在这个世界上我唯一的亲人。终于,我决定去见一见他。可是,见到的确然是他。不过他不再是那个在我身边蹦蹦跳跳的褚一翔,而是一个病入膏肓的病人从二院回来,我指责琮哥哥为什么要为了我去牺牲一翔,他本要解释却被我打断了。我狠着心告诉他我以后再也不想见他。我知道这一切不是琮哥哥的错,可是我却不想要再伤害他,伤害这个一直爱我却被我利用的男人。他的爱太过纯粹,我真的爱不起。后来,一翔开心的告诉我,他说他不用捐出他的心脏了,因为医院里住进了一个小女孩,她的家人已经签了器官捐献协议书,而且经过检查,她的心脏更适合我。当时他拉着我的手说,“姐,你赶快好起来吧,我想让你带我回家。”所以,我决定尽快去做那个手术。可是当我术后醒来,我却再也找不到我的弟弟了。我把医院里里外外都找了一遍,依旧没有见到他。直到琮哥哥递给了我一封信,那封信上是他熟悉的字体。“褚一翔”。信上。他告诉我,这个世界上他最爱的人就是我。所以他的愿望就是只要我好好活着。因为我的胸膛里跳动的是他的心脏。他希望我能够带着他回一趟家乡,然后将他葬在爸妈的身旁。他希望我能够从此以后快乐的生活,不要再伤心难过。他希望我能够找到一个真正爱我的人,然后陪着我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我阖上信纸,闭上眼睛。风轻轻吹过,像是他在抚摸我的脸庞。这是我最后一次去见我的琮哥哥,我最对不起的就是我的琮哥哥。这一次,我看到他的身边有一个穿红裙子的姑娘,他看着她笑的很开心,我知道这就是他的幸福。对于阿飏,我没有去告别,这个我花费了整个生命去爱的男人我已经没有脸再去见他。如果此生真的有缘无分,那么我认了。但愿来生上天能够赐我一副健康的身躯能够永远陪在他的身边。我抱着一翔的骨灰,站在a市的火车站旁,回头看向这个我一生都在追寻的地方。这里有我的爱,我的恨,我的不甘,和我的解脱车站的广播已经响起,列车早已进站。我想,是时候该离开了。a市,再见。a市,永不再见。作者有话要说:、番外四:苏礼如果说她碰上我是倒霉的开始,而我遇上她则是我这一生最幸运的事。在我的印象中父亲这个词对我来说简直可以说是非常模糊。自我记事起我的身边就只有韵姐一人陪着我,当然还有我已经去世的祖父。由于小时候的一场车祸导致我的记忆有一片是空白的,如果很努力的去想头就会非常的疼,所以医生建议我不要过度用脑。我也经常这样安慰自己,也许忘记那段记忆对自己来说是件好事。韵姐也常说,人何必纠结于过去。可是那张被我放在床头抽屉里的照片却总会提醒我,不可以忘记,一定要努力将它想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那张照片心里的某个区域就会有一种很温暖的感觉。每晚入睡前我都会拿出来看一看,那个小女孩的脸早已经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所以,我一定要找到她,找到那段已经丢失的记忆。不论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我都要找到。后来,我在大学里交到一个好哥们,他叫楚风。毕业后我在一家意大利的摄影公司就职,而他则回国开了一家时尚杂志公司外兼一家超大的影楼。几年后他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我的作品,然后朝我发出了邀请,让我去redao担任摄影部总监一职。本想着拒绝的,可后来一想正好可以借助这个机会去那里找找那个女孩,于是我便给楚风发了个邮件答应了此事。回国后,当我第一次踏入redao的影楼时却在进门的那一刻被一个愣头青给撞倒了,当时我还没说话,她却在看了我一眼后嚎啕大哭。我从未见过能将哭发挥到如此极致的境地,随着引来的人越来越多,我便拉起那个女孩跑了出去。在走廊里,她渐渐停止了哭泣,却说了一句让我震惊的话。“礼哥哥。”当时她哽咽着喊我礼哥哥。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称呼似乎很久以前就有人这样叫过我,可是记忆模糊了。我好奇的看着她,从上到下仔仔细细的将她打量了一番,终于确定了一件事情。我真的不认识她。也许是她认错人了吧。当时我的确是这样想的。于是我这才对她说,“我不是什么礼哥哥,我叫苏礼,今天第一天上班。”可是我却疏忽了那个所谓的礼哥哥在这个女孩心中的地位,她直接越过了我伸出去的手,然后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熊抱。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被人碰触,尤其是陌生人。可是对于这个女孩的拥抱,我竟然丝毫不觉得反感其实当时我也被我这样的想法着实吓了一跳。所以才会在她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就立刻将她推开。她看着我的眼睛非常笃定的说:“我就知道礼哥哥会回来找我的,我就知道。”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的心里竟然莫名的有些怒意。不是因为她不经我的同意而抱了我,而是她看着我的眼睛却将我认成他人。那一刻我竟然有一丝嫉妒她口中的礼哥哥。我突然被心中的想法吓了一跳,随即摇了摇头,然后赶紧否认。也就在那天我知道了她的名字蔡斐儿。这个女孩并不像她的名字一样文静,反而更多的则是粘人的功夫。自从那天以后她便缠上了我,无论我走去哪里她都会跟着。我很好奇难道她没有固定的岗位吗难道她真的很闲吗我去人事科查了查她的档案,她没有出国的经历,所以她一定是认错人了。而且人事科的科长告诉我,这个小丫头很有意思,在摄影楼里也能给我添点乐趣。当时我的脑门上一定飞出了三条黑线。后来我也渐渐习惯了她在身边像只小鸟一样整天唧唧喳喳的不停,周围的同事们私下里谈论的话题也逐渐从我们的总监是个帅哥,谁能追到他就算她有本事到你说,蔡斐儿今天到底能不能把苏总泡到手等等之类的话。我也懒得去辟谣,随他们去吧。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叫我礼哥哥,其实对于她这样的称呼我也并不反感,只是介于人言可畏我严令她在公司这样叫,终于这个小丫头在我的威逼利诱下乖乖地闭上了嘴。之后楚风告诉我说redao要和va合作,要为他们的新品拍一款独到的宣传片,所以我要去西塘找找灵感。这件事情我并没有告诉蔡斐儿,可是我却知道那天晚上我一定会在机场看到她。果然,她真的拖着大包小包老早的就等在了那里。我远远地看着她笑了。这个小丫头其实很有意思,她总会给人惊喜,然后带给你快乐。可是她的花样真的很多,额多的有点让人应接不暇,无法招架。所以,我也已经在这样的环境中渐渐习惯,无论是她又说了什么语出惊人的话还是又做了什么丢人现眼的事,我总能坦然自若的应对。好像给她收拾烂摊子成了我每天的任务之一。我发现习惯可真是件可怕的事情。直到那一次生病,我需要在家里办公,所以托楚风给我派一个助理过来。其实那时候我并不想承认我已经喜欢上她的事实,可是,我还是希望那个傻丫头可以继续发挥她的小强精神成功夺得这次的助理权。而事实证明,我猜的没错。她的确有这个本事。当我打开门看到她提着扎成一捆的中药袋子时,本来高兴的心情瞬间跌落谷底。但是看到她为了我这样尽心尽力,我的心里还是暖暖的。可是,现在的我却开始害怕了我害怕,她终有一天会发现我不是她的礼哥哥。我害怕,她终有一天会离开我。我害怕,我真的很害怕有一次她偷溜到阳台上去睡懒觉,那只家里养的花狸猫从她怀里蹦了出来后将她盖在身上的外套碰掉。我伸手将它拾起,可是却在大衣贴近胸口的位置上的那个口袋里却滑出了一张照片。我将它翻了过来,登时睁大了双眼记忆的阀门却像是早就打开了一样。很明显,这张照片不是我的,因为我的那张上面有点点血迹,而手中的这张却是完好无损的。我用手紧紧地捂住了嘴巴,害怕发出一丝响声她就会突然醒过来。原来,她就是我要找的那个女孩。原来,我真的是她的礼哥哥。原来,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我轻轻地将照片放了回去,然后将大衣重新盖在她身上。我俯身在她脸颊上轻轻印上一吻。这是我第一次亲吻她,她的身上有种甜甜的的味道。我高兴地回到客厅里,那一夜几乎无眠。我待到翌日,依旧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该吃吃该喝喝该怎么使唤她还是怎么使唤她。只不过这一次我却在她给我端药的时候告诉她如果你能拿到一束新娘捧花,那么第二天我就和你去登记作者有话要说:、番外五:顾念兮我叫顾念兮,取自思念疼惜之意。可是我并不喜欢这个名字,也许跟性格有关。我更喜欢别人叫我疯姐,因为人生难得疯一把,青春就得是这样轰轰烈烈才有劲说实话我的家境并不是特别富裕,但也算是个小康。老家巷子口的算命瞎子说我的野心大,早晚会成就一番大事业。谁信呐这种封建迷信,国家都严令禁止。初三那年,我也半学半玩的混了过去。本以为能在当地上个普通的高中就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