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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0(1 / 1)

,喉咙被死死地扼住。她双脚乱蹬,使劲浑身力气挣扎,却全然不管用,眼睁睁地那人眼睛里闪着狰狞的光,抽出一把匕首破空之声传来,一支长矛将那人的侧脑贯入,穿透了头颅。脖子上的力道顿时不见,初华看着那人瞪着眼睛,未几,倒向一旁。“喵”将军叫一声,蹿入初华的怀中。初华猛烈地咳着,抱着将军,连忙朝旁边爬开。“无事么”一人匆匆赶到,初华抬头,却见是元煜。他身上还穿着单衫,显然是刚刚被惊醒。初华惊魂未定,一边咳着一边点点头。这时,侍从来报,说刺客已经清除干净。元煜神色沉沉,让侍卫将尸首都抬出来,只见有六人之多。“小人本想留两个活口审问,可惜都咬了毒。”田彬道。元煜将那些尸首查看一番,侍卫中有人是在武威军中待过的,即刻辨认出,这些都是周腾的亲信。“看来这些人是冲着马车来的,想刺杀殿下,”田彬道,“不料错认了夏公子的马车。”初华嘴角撇了撇,没想到自己竟当了一回肉盾,也不知道这是算自己救了朔北王,还是朔北王救了自己想着这些,她松口气,却发现身上疼得很,想来是方才搏斗时伤了筋皮。“挖个坑,埋了。”元煜淡淡道,“即刻开拔,则开阔处扎营。”众人应下,忙分头准备。初华正要到车上去,却听元煜道,“夏公子与孤同车。”她愣了愣,忙道,“我不与你同车。”元煜瞥她一眼,“这是命令。”“不要”话没说完,她的肩膀被元煜按了一下,登时疼得抽气。“到我车上用药。”元煜淡淡道,转身而去,不容辩驳。作者有话要说:有大人问我放假没,呃放假了啊,大家没发现,这些天都是八点更新不要纠结那一两次例外,并且自出都比前阵子多出一些了么两更什么的就饶了我吧,四五千已经是鹅的极限了t t、第37章 沙邑上众人很快收拾妥当,浇灭篝火。号令下来,即刻开拔。外面的火把光从车帘透进来,光影交错。初华坐在元煜的车上,看着他从行囊中摸出一只小瓶子来,递给她。初华接过药,打开瓶口嗅了嗅。百戏班里练功摔跤,常年跌打不断,初华也算得半个行家。这瓶子里的药酒香十分浓郁,入鼻即知是上好的伤药。但是她没有动。元煜坐了一会,瞥瞥她。“我我要到自己车上去换药。”初华道。“不行。”“为何”元煜道:“现下正当黑夜,不知道还有没有剩下的刺客,你换车,众人都要停下来等你。此地山林密布,最易设伏,多待一分,危险便多出三分。”初华也知道这是实情,没说话。“换吧。”元煜望向拂动的车帘外,语气缓下,“黑灯瞎火,没人看你。”“那可说不准,”初华不信任地说,“谁知道你会不会像街上的流氓似的,我可是良家女子”“就算偷看,你也要有。”“咚”,马车里传来奇怪的撞击声,侍从们讶然。田彬若无其事。心想他们在上药啊上药初华带着伤,又本事不济,爪子还没挥出,就毫无悬念地被元煜一手压住。“你就这点功夫,还敢跟刺客对打”元煜的声音里没有半点同情。“你你放开我”初华面红耳赤。元煜松手。初华瞪着他,退到车子的一角。“快上药。”元煜神色无波,转过头去。初华别无选择,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下,那伤的确要尽快上药才是。幸好,伤在肩上,胸下缠着白绫,涂个药倒也没什么。“你千万别回头。”她背过身去,迅速地脱了上衣。元煜没有答话。初华摸摸那伤处,是干的,也没有破损,想来是挫伤。她的心安下许多,打开药瓶,倒出药酒,一点点地擦上去。药酒凉凉的,触在皮肤上,伤处的疼痛似乎立刻减缓了些。杀千刀的刺客,初华一边擦着心里一边骂,这次是她大意,没将小囊带身上,要是要下次,她连霹雳罐也扔出去,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山外有山药酒香在车厢之内散开来,外面的夜风带来松树林的味道,和在一起,倒是十分怡人。可元煜却觉得还有一种味道。幽幽淡淡,掺杂其间,不起眼,却教人无法忽略。她还会往身上熏香么元煜不禁想,未几,又觉得大概是错觉,近来自己的鼻子真是灵得有些古怪。身后,传来些细微的声音,窸窸窣窣,他似乎能猜测道初华正在做什么。上次在齐国救她的时候,她晕厥过去,衣衫是齐王子的侍婢换下的。这件事,元煜当初懒得说明,她却似乎耿耿于怀。唇边不禁浮起一抹无奈的笑。他和这个来路奇特的人,莫名其妙地掺合在一起。他欣赏她的才能,用意是好的,目的也是对的,但与她相处的过程却总是意外频发,并不像收留文远他们那样一帆风顺。她任性,不羁,还带着几分犀利,对他这个皇子应有的礼貌,更是半点没有。但是元煜并不讨厌,将她留下的心思也从来没有动摇过。果然是爱才之心么元煜想了想,觉得大概如此正出神,一只小瓶子递过来,“还你。”元煜看看那瓶子,回头,初华已经穿好了衣服。“留着吧,”他没有接,“你这伤不是一时半会能好。”初华想了想,觉得也对,把药瓶收起来。一时无话,车厢里很安静,只有车轮和马蹄行走的嘈杂声。初华瞅瞅元煜,或许是刚刚经历一场意外,或许是身处黑夜,她的心思冷静下来。初华不是胡搅蛮缠之人,想去过往种种,忽然觉得,面前这个人,虽然做事奸猾舌头略毒,但终归待她不差。片刻,她轻声道,“那个,你其实挺好的。”元煜讶然,看向初华,光照昏暗,看不清表情。突然得到她这般褒奖,元煜有些受宠若惊。“是么,多谢。”他说,“为何突然这么说”“想到了就说了。”初华道。元煜扬扬眉,觉得这一点倒是实至名归,自己没什么可反驳的。“知道就好。”他淡淡道。初华想了想,觉得心底的那个想法似乎考虑成熟了,过了会,道,“以前的话我收回,我可以继续帮你钻研那些火器。”元煜听到这话,心中一动,目中亮起了光。他感到十分意外,这个小家伙今天是怎么了,吃错了药全都想通了“不过我有要求。”初华道,“我要是何时想回中山国,你不能阻拦。”“那当然。”元煜露出微笑,这是很合算的买卖,对于她的本事而言,这算得什么条件他问,“还有别的要求么一并说。”“暂时未想到,想到再说。”初华只觉扬眉吐气,骄傲十分。元煜加强了警戒,那次遇袭之后,再也没有再遭遇过刺客。初华也在第二日回到了自己的马车上,不过,她发现,众人行走的路线开始弯弯道道起来,今天往东,明天往北,与既定的去向全然不一样了。路程过了一半之后,元煜收到一份密信,看完,露出笑容。“去过互市么”他元煜忽而看向初华,问道。“互市”初华眨眨眼。一场大风刚刚刮过风,天空澄净。沙邑座落于边境,临近大漠,因设有最靠北的互市而闻名。这是一个不小的城邑,内地的各色货物和外族的特产,每日源源不断地从各处城门运送进来,又运送出去。这城邑由汉人管理,却囊括着各色人等,汉人、匈奴人、羯人、羌人、氐人甚至遥远的身毒人,都能在这里见到。初华穿着一身胡人少年的衣服,跟着元煜等人,骑着骆驼,扮作商旅的模样,在沙邑的城门前等了好一会,那守门的军士才验完了文牍,放他们入城。街道上,人来人往。各处街道皆商铺林立,大小买卖都有,熙熙攘攘,人口之繁盛,让初华咋舌。“原来这就是互市。”她好奇地看着路旁一个吹笛子让毒蛇起舞的人,片刻,又转向一队豪华商旅,骆驼上满载着货物,还坐着几位浑身金灿灿的胡姬,轻纱掩面,香气夺人,露出一双漂亮的大眼睛。“那是要卖到中原去的舞伎,”田彬难得遇到有个什么都不懂的人,跟她并排走着。叽叽喳喳,“中原里的富户如今喜欢养一两个胡旋舞跳得好的胡姬,宴会请客,倍有面子。”“那肉也不错”初华又盯着街边一处热闹的食肆,门口,一直整羊放在炭火上烤着,一个光着膀子的健硕胡人正在给客人割羊肉,刀子使得漂亮,教人看着便想流口水。“那可是这边最负盛名的美食,”田彬笑嘻嘻,“等会安顿下来,我等也去吃些。”初华心花怒放,看看坐在马上的元煜,他贴了一脸络腮胡子,穿着宽松的衣袍,还缠着头巾,看上去,就是个常年行走的商人。先前看到他装扮成这副模样的时候,初华就有些佩服。这个朔北王,真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点顾忌都没有。“为什么殿下要扮成商旅”初华不解地问,“他是朔北王,直接过来不就是了”田彬一副“这你就不懂了吧”的神色,不答却问,“你可曾发现,这里没有朔北军的军士”初华四周看了看,的确,无论是城门查验文书的,还是街上巡视的,都不是朔北军的军士,服色并不一样。田彬道:“沙邑有沙邑都督府,自设府兵。朔北军不驻此处,便不是殿下的地盘,殿下不过来此看看,要是顶着朔北王的头衔,那可就两样了。”初华点点头,又问,“此处既然在朔北,为何不让朔北军驻此处”“啧,你可知晓这互市每年税前能收多少自从殿下来了朔北,这里就没打过仗,朝廷这不是防着殿下分钱么”初华想到皇帝那副模样,不禁讪然。这两兄弟,在算计别人的方面,倒是实打实是一家子。“还有一事。”初华想了想,问,“殿下来这里,要做什么”沙邑以市而生,故并不似内地一般,日落之后即闭市。太阳在天边落下,夜幕降临,各处商铺虽关门闭户啊,食肆酒楼却灯笼高挂,风中飘扬着乐声和食物的香气。城中最好的伎馆,在沙邑的北边,叫琉璃馆。此时,灯火通明,虽不算得门庭若市,来往者却都是衣锦饰金的富贵之人。鸨母高氏是个半老美妇,在馆中迎来送往,一双精明的眼睛,能在看到人的片刻分辨出身家如何。门外传来仆人热情的声音,高氏听得语气,忙出门去,看到来者,即刻笑靥如花。“安公子”她迎上去,热情道,“您可来了,上次别过,妾这盼星星盼月亮,数着日子过了好几月呢”被称为安公子的人,衣装贵气,左耳上的耳环镶嵌着一颗硕大的红宝石,从衣服到指环再到皮靴,皆是宝光四溢。难能可贵的是,他是一个年轻的胡人,生着一双褐眸和棱角分明的脸,高氏身后的女子们瞅着他,皆神色娇羞。他看着高氏,微微笑了笑,“夫人,要一间上房,宽敞清静的。”“知道”高氏道,“安公子最喜欢的那间,妾可一直备着。”说罢,施个礼,亲自引路。灯光如星辰相映,琉璃馆各处厢房,琵琶声和胡笳声此起彼伏,酒客们欢声笑语不绝于耳。安色伽让从人打赏了鸨母等琉璃馆众人,关上门,楼下的嘈杂声登时消隐不见。安色伽神色慵懒,将外衣脱下,扔到榻上。他穿着一层轻薄的单衫,宽敞的领口下,胸肌壮实,腰间的金刀镶嵌着宝石,锃亮发光。他望望四周,推开窗,一轮新月挂在当空,从高楼上望去,沙邑的千家灯火尽收眼底。“主人,”从人过来道,“那王公子回信了,说半个时辰之后就到。”安色伽颔首,问,“王公子说他亲自来么”“正是。”从人道。安色伽弯起唇角。疏勒国的安氏,是王室的旁支。安色伽在家中是长子,不喜欢贵族的声色犬马,却爱好经商。他颇有生意头脑,几年来,通过贩运丝绸和马匹,渐渐成为闻名一方的富商。不但拯救了颓败的家族,更使得他在国中声名鹊起。今夜要见的人,对他有些重大的意味。因为安色伽的第一笔马匹生意,就是这位中原的王公子带来的,也正是那笔生意,让他攒足了发达的底气。虽然是个大客人,但安色伽从未见过王公子其人。他声称出门不便,从前的买卖,都是派从人来达成的。他时常疑惑,这位王公子,每次购入的马匹虽不多,却都是上好的种马,价格不菲,且付款爽快。在商言商,安色伽很少过问每一笔货物的去向,但他不是傻瓜。西域的马匹是宝货,各处盘查严厉。别家贩马往中原,总免不得磕磕绊绊,可他与这位王公子的马匹交易,却从来不曾遇过麻烦,他直觉这位王公子,应当有些来历。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呢安色伽颇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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