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逸,不要毁了瑟海不要毁了我的瑟海”晴歌的眼泪流了出来。作者有话要说:江慕白就要领便当了,这里怒刷一把存在感qaq之前有些错别字,没有回头修改,因为现在多了个网审的东西,每次修改都会重新网审,觉得太麻烦,就忍住没有修改错别字,大家见谅啦、034 百年夙愿偿“兮儿”江慕白抬眼看晴歌,见晴歌果然哭了,顿时有些无措。晴歌努力挣开他的怀抱,足尖轻点,攀上了城门,一个翻越,站到了城楼之上。视野之中一片灰冥,只见天与地的交界处,一群又一群的僵尸在缓慢移动着,无声无息,大地却在微微颤动。“江逸,你不能毁了我的瑟海,我也不会让你毁了瑟海。”晴歌朝着江慕白看了一眼,目光决绝。江慕白却道:“可是,若不如此,你又怎愿来见我”晴歌静静看了他一眼,没有再说话。江慕白却明白了她的意思,露出一丝苦笑,道:“怎的,又不想和我说话了你从来都不与我争辩,起初以为你是善解人意,后来才觉得你只是不屑这样的争辩。”晴歌望向他的眼神带着一丝的怜悯。她何尝没有爱过这个人,只是事到如今,顾兮的一切真正在这副身体里苏醒之后,她也就真正明白过来原来和江贺的缘分,只是因为血誓。可是她敢对天发誓,那个时候她是真的爱着江贺的。管家谋杀自己之前,怨她不爱江贺,所以江贺才不得不死可是,晴歌知道,不是自己不爱江贺,而是江贺根本不相信自己是爱他的。正如江逸不相信顾兮、江慕白不相信容以薇那般。这个人,知道自己的手段多么卑鄙,因而心生悔恨,从而感到惶恐不安,再无法相信爱情会属于自己。她从身侧守卫的手中夺过一柄长戟,高高举过头顶,神色庄重地说道:“我以瑟海城族女之名,剥夺江氏对瑟海城的统治,并在今日正式从江氏手中收回瑟海城。”语音刚落,一道流光忽而在长戟上闪过,迸发出一道流星般的光芒,星火四溅,落到晴歌的脚下,映亮了城门之上的麒麟纹。厚重的城门上忽而显现出一只昂首挺胸的麒麟,乍现又隐,流星璀璨。这座充满了传奇的古老城市,曾经的海水早已干涸,曾经的居民也已死去,可是属于它的传奇依然具有着某种神秘的力量。只要一声令下,随时可以将之召唤。从此之后,我不会再心软,再对人有愧疚之心,不心生哀悯,不无故软善仿佛曾有人这般对天发誓,誓言在晴歌的耳畔回荡。顾兮曾对江逸有过哀悯之情,否则也不会至今才收回瑟海城。她知道了血誓的存在,不是不怨恨江逸,但又忍不住产生过些许的同情和愧疚,不然也不会有容以薇的出现。时而至今,容以薇也未有善果,顾兮知道自己是真的错了从来人之本性难移,不该奢望江逸会迷途知返,懂得珍惜。念及此,晴歌不再看江慕白,她收回长戟,按捺住内心的悸动,目视前方,看着那些如潮水般的僵尸,渐渐湿了眼眶。她看到了,一百年前,便是这群士兵,搭成人梯和人桥,扶着自己一步步越过刀山火海,走到秦向之的面前。然后是江逸,他狞笑着,一把将秦向之推下了城楼。为了救秦向之,顾兮跌入火海之中,从此葬送了性命。这些士兵,不远千里而来,从此再也无法返回故乡。今日,她便是要完成一百年前未完成的使命,带着他们回家长戟之上覆盖满了流萤,晴歌的周身也在泛着光。她燃起袖中的黄符,望向远处的秦向之,高声说道:“帮我。”秦向之便提起剑,横在眉前,口中喃喃而语,忽而光现,从他的眉间直射到长剑上,徐徐向着天地散落。天地之间,永夜之中,充盈着金色光芒,其间流萤如雨,漫天洒落。在黑暗之中缓慢蠕动的僵尸群终于第一次出现在人们的面前。他们面色青垩,肢体残缺,百年前的士兵甲衣如一团破布般挂在身上。他们缓慢而坚毅地移动着肢体,以百年执念支撑而行。晴歌听到耳边传来的倒吸之声,却不是害怕而是敬畏。她说道:“黑夜将持续半个月,天地之间不见日月。我留一道光给你们,你们好好守护着。只要光不灭,瑟海便还是瑟海。”闻言,守城的士兵立刻跪下,齐声道:“吾等向族女起誓,定护瑟海安平”瑟海城的将士和城主府邸的士兵不同。城主统帅的士兵维护百姓治安,和皇权打交道,但瑟海城的将士只有一个职责:守护瑟海。他们只认麒麟纹令和族女身份。如今,晴歌收回江慕白对瑟海的统治权,麒麟纹令便也同时被收回,由身为族女的自己亲手掌握。晴歌让他们起身,抬起胳膊。一簇流萤从她的指尖飞起,落到猎猎的旌旗之上,光芒不散。她重新跃上城门,静静望着那群向着自己而来的僵尸们,接着一跃而下,轻巧落地,就势下跪,向着这群曾护卫自己的士兵们深深行礼。秦向之手中长剑的光芒随之而落。晴歌起身,冲着他笑了笑。对于秦向之和顾兮来说,这是一场迟来了百年的并肩而战。秦向之抬手,放出飞剑。在光芒无法照耀的地方,也正有什么在蠢蠢而动着,空气中翻卷着暗雾般的物质,试图向着晴歌和僵尸群靠近。秦向之的飞剑破空而起,冲向了那些暗雾。晴歌冲着他看了一眼,扭头,坚定的步伐迈向了东方。此时的东方一片暗寂,云层静默不动。三千多名僵尸将跟随着晴歌跋山涉水,历时半个月,回到自己的国家大忈。而他们所要经过的地方,怨气聚拢,时间停滞,日月星光都将消失。彼时,那些永远沉睡的魑魅魍魉也将苏醒,妄图作乱,侵害在时间停滞中无法苏醒的人们。秦向之的职责就是保护一路上的人类,消灭作乱的精怪。钟灵镜外,酒醒之后的兮女望着僵尸队伍前方的晴歌,嘴角牵起一丝笑意。昆仑老祖见酒壶里没酒了,便凑过来说道:“顾兮的愿望竟然全部实现了,不容易啊不容易。”兮女见他口气甚是平乏,也不恼,只道:“若你不让自己的门徒收下秦向之,顾兮也永远只是一具僵尸,怨恨一年年增加最后,怕也不得善果。”老祖点头,“秦向之也是个不错的孩子。只是我那徒孙忒不懂人情,竟然要夺了秦向之的魂魄。”兮女重新拈花为酒,递到老祖的面前。她说道:“便该如此。难不成,你想他二人此后与日月同寿莫犯人间大忌。”老祖一口喝完香甜美酒,瞪眼瞧着兮女,“嘿你倒教训起老儿来了”兮女一点也不怕他,挥手指向钟灵镜,百年前的画面出现在了其中。她开始跟老祖翻旧账。“麟女寂灭之后,众神约定,以百年为期,轮流守护瑟海城。那一年,瑟海城本该轮到我守护,我便让顾兮继承族女之位。因我懒好吧,因我自恋,取了自己容貌为样。没成想,过来跟你聊起此事时,被你昆仑老祖刚刚从山里抓回来的小妖看见了也听见了。我不自诩美貌,但修为总高吧那等末流小妖,受到我等修为的威慑,生出歪心思,自己偷溜去了轮回道,以期接近化而为人的顾兮。“那小妖笨头笨脑,不懂轮回道的规矩,白白没了好不容易积累的几百年修为。虽说可惜,但也算傻子有傻子的福气,误入帝王家。你这老儿,见这小妖福缘不浅,先前便想收它为徒,此时更是执着偏心,硬要我让他和顾兮结一场姻缘。老祖你自己讲讲,我便是训你又如何我说啊,这一切都是因你而起的”昆仑老祖原本还想嬉笑一番兮女的自恋,听到最后,不由吹胡子瞪眼,想要辩解,却发现兮女字字属实,难以辩驳。一时之间倒是愣住,只那白胡子还高高翘在半空之中。兮女被他的模样逗笑,忽而又生出感慨,望着钟灵镜道:“可幸的是,天命如此,他二人虽然性格差异过大,但难得彼此看重,如今更是可以共同面对苦难。人间夫妻,能够同甘共苦,已是莫大福气。”半个月后。僵尸的脚步刚刚踏入大忈都城,僵硬的形体便化作一道青烟,随风飘向了巍峨的将台当初,他们便是在那里集合,然后前往边境,与敌军交战。每当一具僵尸化作青烟,天地之间便增一分清明。当最后一具僵尸消逝,一股青烟升起,充盈天地的怨气终于消散无踪,新生的日光陡然从东方冲出,停滞的时间也开始了轮转。青烟如云一般将整个都城笼罩,尤其是皇宫的上空,像是落入了一个怀抱之中。晴歌静静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内心千头万绪翻滚,却恍然间失语,极大的震动让她不知该说些什么。半晌,她低下了头。为什么同样身为僵尸,别的僵尸可以化为青烟继续守护自己的国家,偏偏自己掉进地缝里了呢那真的是一个地缝。即便晴歌不用两只手撑着地,整个人估计只会跟蒜头一样插在地里面,露出半个身子。她明显感觉到了脚下踩到了什么。而且那东西还在动,似乎是在想继续往下挖晴歌等了老半天,才感觉又往下落了一点,忍不住冲着那道地缝开口道:“喂,我说你不挖快点天都要黑了啊。”底下传来闷闷的声音:“就是白天了才没力气挖的,天黑了肯定能挖好。”接着一阵沉默,然后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从地底下流了出来真的是跟水一样流出来的,上面还嵌了一对亮晶晶的蓝眼睛。蓝眼睛冲着晴歌眨啊眨,见晴歌真的不害怕,于是不动了,同时响起一个声音:“你穿着红衣裳真好看,我想把你挖到地下做新娘”“”晴歌抬头看到向着自己跑过来的秦向之,扭头对着蓝眼睛说道:“对不住哟,我男朋友要是听到了你这话会直接杀掉你哦。”蓝眼睛跳到了半空之中,看到秦向之手中杀气腾腾的长剑,大叫了一声“昆仑道士”,“嗖”地缩回地下。晴歌只感觉脚下什么东西用力一抬,自己整个人就到了地上。再低头一看,地缝已经没有了。晴歌:“”秦向之跑到她的面前,大汗淋淋却笑容满面。晴歌也笑盈盈望着他,等他先开口。等了老半天,却见秦向之忽而憋得整张脸通红一片。他道:“我该叫你兮儿还是晴歌”晴歌:“”“叫我晴歌吧。百年夙愿如今已经了结,顾兮重生,便该有新的际遇。”她遥遥望向都城。青云之下,巍峨的皇城依然那般熟悉。那么拥有它的人,也应当快要归来了。于是,她冲着秦向之笑道:“向之,我的夙愿已了,接下来该是你的了。”作者有话要说:瑟海这一段算是结束了。接下来就是救小皇帝了论逗比指数,格木格灵不比晴歌低的、035 夜拜镇国公白霜年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喝酒,漫不经心地翻着手中的书。他在翰林院任了个微不足道的职,格外清闲,自从小皇帝离宫出走之后,连每日的点卯都懈怠了,夜晚喝酒,白日补觉,并不怎么像话。但他是镇国公的嫡长孙,人除了好喝酒外倒是爽快又义气,也没其他纨绔那些腌臜行径,反而没人说什么,还上赶着送好酒过来巴结呢谁都知道,镇国公早年没了嫡长子,爵位自然是留给这位嫡长孙的。镇国公是位一百多岁的老寿星,因是武将出身,黄朽的身材之下反而透出一股威严,五朝元老,百年功勋,在帝都格外受人敬重。他这一生,遗憾不多,最大的遗憾大概便是活得太久,亲眼看着儿子离世,留下的嫡长孙又是这般惫懒的货色。隔着长廊和窗户看到白霜年不分昼夜地饮酒,镇国公气得双手直抖。人还没走几步,骂骂咧咧的声音已经响起来了,惊得夜宿的鸟雀一阵扑棱。“你小子多少日没去当值了,只一天到晚喝喝喝,那些马尿有怎么好喝干脆也别取媳妇了,我散了这镇国公府,变了钱全给你买马尿去喝死你得了”一阵骂骂咧咧,人已经进来了,手杖将地板戳得咚咚响。白霜年这才悠悠放下酒杯,合上书册,起身行了个礼,笑着道了句:“祖父好啊。这么晚了还在外面,明日头疼了什么的孙儿又该去请太医了。”好像刚才那番话全然没有听见一般。镇国公不拘小节,不在礼数上跟人计较,因此也不苛责白霜年。他只气这孙儿胸无大志,在翰林院干了三四年,那是能懒则懒,半点也不曾主动勤快过,大家都瞧得清楚,弄得上司也没借口给他升职,只能慢慢熬资历了。这简直是丢了镇国公的脸。镇国公一生戎马,帝京贵胄的表面文章虽然不屑一顾,但到底也是在意脸面的。这孙儿不是没出息,而是不愿出息,简直是气人。“听闻你已经两个月没去当差了,翰林那边差人来问我,这差事你还要么今年皇帝不在,外头的皇试也停了,几家想着往翰林院插人呢。你若不想干了,我让泽哥儿替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