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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的雨水让我的眼睛模糊一片。远远的似乎有一群人马朝村子赶来。坏了莫非是孙家的人我一翻身跳到路边的水塘里,双手不受控制的发抖。又一声惊雷,闪电将天空撕开一个大口,那一群人从我面前疾驰而过,我隐约认出为首的那人似乎是凌云他怎么来了他是为我而来么我要不要相认还是赶紧离开然而来不及犹豫了,只见他未等马停便一跃而下,朝我火光冲天的房子冲去。“凌云”我大喊追去,然而我的声音淹没在雨中。拉住他拉住他老天爷听到了我的祈求,或许是火已太大,进不去人,凌云在门口焦急的转圈,将衣服脱下来在水缸里一浸,批在头上就要再次往里冲。我这辈子从没有跑过这么快,心恨不得要从喉咙里跳出来我飞一样穿过马群,终于在他冲进去之前一把抱住了他的腰火光之下,他回过头,脸上从惊讶到狂喜再到心痛。火光之下,我浑身湿透,脸颊高肿,头发淌血,狼狈得像个鬼。轰的一声,什么东西炸了。凌云将我埋在怀里,我们一同摔了出去。漫天飘忽的火焰,落下,再熄灭。我的四肢忽然像被抽空了力气,再也站不起来了。恍恍之间,我被扶了起来,一人策马走进,将衣服脱下来递给凌云。我抬头,发现是凌志,怎么他竟也来了。凌云用衣服将我包住,抱到马上。凌志对他说了什么,我已然听不清。只知凌云也翻身上马,让我靠着他,向村外奔去。我大约是累得睡着了,睡得极不安稳,睡梦中孙员外的管家变成好几个,一齐围着我笑。到了李家,凌云不让我下地,一路抱我去浴室,把所有人遣退,亲自守在外面。当温暖的池水顺着我的头发浇下,我才感觉自己活了过来。我看着肮脏的自己,奋力用皂角洗了又洗,然而怎么洗,都回不到过去那个干净的蓝雨寒。过了许久,凌云进来站在幕帷后轻轻的说,“姐,你的衣服。”我用长巾擦干了自己,伸手穿过幔帐,拿进来一看,怎么是一套襦裙我仅着内衣,看着那套复杂的裙装,为难的说道,“我不会穿。”凌云低低的叹了一口气,掀开帷帐进来,目光尽量躲避。我不介意在他面前赤身。我们一同游泳的时候,他便看过我仅着内衣的样子。然而他对女孩子的衣服所知也有限,红着脸在我身上忙了半天才把裙子穿好。这是我第一次穿襦裙。宽松飘逸的裙摆在胸前束紧,没有外衫,肩膀便整个露着,真是大胆。“大哥说,你最好换回女装,掩人耳目。”我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只是没想到凌志早就知晓我是女子。“你们是怎么知道的我出事的事。”他笑笑说,“你新搬来的邻居,是我们的人。大哥特意交代他有情况要飞鸽报信。”难怪。他面色一变,小心翼翼的遣词酌句,“姐,那男人他”我浑身一哆嗦,别开眼去。我该告诉他人已经被我一匕首干掉了吗还是该哭哭啼啼的像个弱女子那样羞愤欲死他没再追问,转而问到,“姐,你打算怎么办”怎么办我亦茫然。我本该藏身深山里,或已在离开洛阳的路上。我呆呆的望着前方,喃喃的说,“怎么办离开这里。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从头来过吧。”“姐,那你的族人就更难找到你了,难道你要一个人躲躲藏藏的过一辈子”凌云急道。他说到我的痛处,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蓝雨寒从不知道怕这个字,但现在我却无助的像个胆小鬼。他一见我哭,便抱住我,恳求道,“姐,留下来吧。我跟大哥会处理好一切的。你总要找一个人依靠的。只要你愿意,这里就是你的家。”我知道他的意思,然而我不能。不仅是我不能嫁与一个古代人,而且我也不甘心嫁做人妇,从此洗手作羹汤,更何况对方还是小我五岁的孩子。我推开他抗拒的摇头,没注意到凌云受伤的神色。“我还是得尽快离开。能不能给我一匹马你放心。你们给我的金子我都带上了。我会没事的。”我的背后一紧,是凌云抱住了我。这怀抱说不上伟岸却让人着迷,带着年轻的涌动。他的气息吹拂在我的后颈,热辣辣的一片。他的双手环住我的肩膀,不让我逃脱。他的嘴唇摩擦我的后背,我登时觉得心里有把火在烧。水汽朦胧,纱幔重重。他吻着我的颈子,吸吮我的耳朵,真是诱惑。我心里明知不该,身体却极度眷恋,每一寸皮肤都渴望着爱抚,我竟不知自己已如此饥渴。这襦裙穿起来虽繁琐,解开却易如反掌。身后被他轻轻一拨,裙子便顺着我的腰滑落。他的唇欺上来时,我的大脑轰的一声彻底沦陷了。我尽我所能的回应他,纠缠他,就像他尽可能的撩拨我,纠缠我。在这个雨夜,在无人的浴室,我与他抵死缠绵,用彼此的身体填补蚀骨的寂寞。、第六章次日清晨,当阳光刺痛我的眼睛,我才惊觉已过了辰时。身体被人八爪鱼一样紧紧缠着,略一动,便惊动了旁边熟睡的男人。他的睫毛微微扇动,在这张供人更衣的短榻上,我们就这样胡乱过了一夜。该怎样向他告别呢若我悄悄的离开,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他会不会将昨夜当成一场绮丽的春梦然而没这种可能了。他已经欺身上来,似睡非醒的搂着我步入另一场翻云覆雨。而我,无耻的再次贪恋这短暂而又醉人的快活。待我们重新收拾清爽,他霸道的在我的左肩上半啃半吻的弄出一片殷红,又在上面亲了一口,心情大好的笑道,“给你盖个章。”真是幼稚。我试图板起脸,质问道,“一上午都在这里鬼混,你也太清闲了。”他嘚瑟道,“谁说我在鬼混我在做一件大事,就是把你留下。”我拉好衣衫,昨日的阴影在脑海中盘旋不散。与他在一起,我竟差点忘记自己刚刚成为杀人犯的事实。“你大哥呢”他耸耸肩,“大哥估计已经处理好了,他一向厉害。”活生生的一条人命,怎么可能这么简单。我见到李凌志时,他抿着嘴盯了我好久,我也浑身别扭,大概是这女装的缘由。毫无身材可言的我,穿起襦裙,致多可称为“飘逸”,却一点没有盛唐妇女雍容华贵的样子。更别提那随意挽起的头发,比起时兴的高耸如云的发髻,实在另类。我轻咳一声,打破尴尬,谢谢他肯出手相救,又寻问他现场的状况,他轻描淡写的说,发现一具烧得面目全非的男尸,已向衙门确认死者是住在那里的蓝大夫了。看来我的土制炸药并没有发挥效力,而他的处理,比我计划的要好太多了。就这样我被李府藏了起来,以一个侍女的身份。梳妆打扮后,连下人也认我不出。然而我不能再叫蓝雨寒了,也不能继续行医。我彻底变成一只井底之蛙,守着不属于我的枯井。凌云有空就来与我厮混,男人啊,得手了便再不顾矜持。有时他怕我无聊,去朱雀堂的铺子里公务也带上我。我好奇的看着那些真金白银被能工巧匠打磨成凤钗环佩,一件件雍容华贵。凌云得意的说,“你若有喜欢的我便帮你留下,将来留着当新娘时带”我便翻一个白眼,凉飕飕的说,“我可没说过要嫁给你。你可别为他人作嫁衣裳。”说真的,我没想嫁给他。我们毕竟是不同时代的人,何况他又小我好几岁。有时候他显露出对我的亲密,凌志便会以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们,让我心虚。我努力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首饰上,缠着画工师傅问这问那。那些饰品样子勾起了我的兴趣,我便要来纸笔,画上我喜欢的模样,问那银匠师傅能不能打制。我勉强会一点毛笔,但并未学过国画,画出来的东西,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凌云得空过来瞄了一眼我的花样,一头雾水的问道,“这是什么”“这是簪子。”“上面这一勾是”“是一只朱雀。”“我怎么看不出来”我便给他讲解,这朱雀如何成回首状,哪里是嘴哪里是眼睛,哪里是翎羽哪里是羽毛。“你们既然叫朱雀堂,怎么能没有朱雀的饰品呢我这个就是帮你设计的主打品。”他的眉毛拧成一团,“这么奇怪的设计,摆在柜上会毁了大哥的生意吧”我哼了一声,不与他一般见识。说不准挖掘出我珠宝设计师的天赋,从此改行也未可知。过得几日,他趁四下无人的时候神神秘秘地递给我一只锦盒给我,我看他那兴冲冲的样子,便当着他的面打开了。盒子开启的一刹那,艳光四射里面竟赫然躺着我设计的那只朱雀金簪一只纯金打造的朱雀在簪头回望,简洁的线条,写实的细节。蓝宝石做的凤眼在飞眉下半睁半闭,翎羽倒背,细长的颈子弯成好看的弧度,细腻的刻画了每一片羽毛。似白鹭袅袅,如飞鹤回眸。说不感动绝对是假的,实际上我目瞪口呆的愣在那里半晌。我为难的说,“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他却装作兴师问罪的样子,“师傅照你的样子打了出来,结果卖不掉,你得负责”说着执意插在了我素得不能更素得发髻上。我望着他的眼睛,那年轻的闪闪发光的眸子里我读出了兴奋、得意、以及,我一直试图忽视却越来越令人无法忽视的情感。它叫爱情。然而我承受不起这样的爱,也不配拥有这样的爱。从心底涌上来的不安快要把我淹没,我能用什么来回应这样的爱情呢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多么顺理成章啊正因为如此,李凌志才允许我在李家混吃等死,出面帮我摆平外面的暴风骤雨吧孙家的事着实折腾了一阵,幸亏凌志早早将尸体埋了,还立了一块署名是我的墓碑,才没有引起更多的怀疑。此恩此情无以为报,又怎么忍心再徒增伤害。真的是应该离开的时候了。一直以来是我自私,倦鸟一般贪恋屋檐下的温暖,恨不得烧掉自己的羽毛。然而我注定要独身在这异世上飘泊,不能有牵绊,不能有眷恋,才能在那个期盼已久的瞬间到来时奋不顾身的回到未来,一睁眼,仿佛一切都未曾发生。这一夜,我赶走了凌云,一个人把玩着这只金钗整夜未眠。当晨光再次照亮我的脸时,我逼退心中的懦弱,主动去找了凌志。凌志早已起身。自从他的腿康复之后他便急切的开始练功,似乎要把这几年荒废的时间一口气补回来。得知我要离开的决定后,他头一次将惊讶一览无遗的展露在脸上,“凌云惹你生气了”“不是。”我别过脸,“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是个大夫。我需要工作。”他凌厉的眼神在我的脸上搜寻,我装作不在乎而又坚定的样子。“朱雀堂在长安也有一家铺子”,他缓慢的开口,“那边也需要一个能顶事的主子。我本想过两年等凌云再老练些再放他出去。”“不”我打断他,我知道他心里盘算着什么。“我会自己照顾好自己。谢谢你们帮我这么大忙,接下来的路还得我自己走。我愿意把黄金留下,当作谢礼。”这句话说的无情无义,我面上有如火烧。然而这样才好,表明我以后与李家两不相干的决心。但我发现自己还是无法承受沉默中令人紧迫的责备,只好再加上一句,“我一个人带那么多金子,路上也不方便。”这显然不是他关心的重点。李凌志立刻双臂环起,严肃的问我,“那凌云怎么办”“什么怎么办”我试图装傻,结果被投射过来的怒意正中心脏。“我跟他不可能。”我只好纵肩老实答到。“我已经27岁了,又有案子在身。我不信你会愿意我跟他在一起。”“我不愿意是因为”他突然把话又吞了回去,“这件事已经摆平了,你不用担心。只要不换回原来的装束,没人知道会是你。”我低头拽了拽繁琐的长裙,低声吐出几个字,“这也不是我。”凌志长叹一口气。我想他多少了解一些我的纠结。几个月的治疗让我们朝夕相处,暗生出来的默契是连凌云也没有的。“凌云知道了吗”我摇摇头,努力扯出一个自嘲的微笑,“我不知道怎么跟他讲。”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在我走之前都不要让他知道。他会伤心,会痛苦吧。但那只是暂时的。一时的失恋总好过进退不能的纠缠。何况他还年轻。“我可以不告诉他,但你必须得去长安,或者哪一个有我们分铺的地方。我会派人接应你。分铺也需要有个靠得住的大夫。你的金子我收了。我会叫分铺按月给你诊金。”我笑了,不仅是我很高兴被他称作“靠得住的大夫”,而是这男人总能把事情办的出乎你意料的漂亮。我不介意有这样一个老板。我忍不住想起自己团队里的老大,一个完全不同类型的男人,但却同样的利索、可靠,如果他没把我弄丢的话。fck u老大,我在心里默默竖了个中指。iss u老大。“你想什么时候离开”“越快越好。”于是三天后我已经在去长安的渡船上了。凌云知道我背着他离开时是什么表情,我无力想象。抚摸着手中的金簪,我本想把簪子也留下。凌志却说拿着吧,怎么也是一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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