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慕隐也准备离去,顿了一会儿说:“马车和盘缠已经准备好了,你现在就带她走吧。”语气温润,却字字句句的疏离意味,梓檀只觉得慕隐变了,变得那么彻彻底底,也或者,慕隐原本就是这样,当初的一切,都是他在做戏。“等等”梓檀看了看怀里的沈荼,忽然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个她很想知道的问题,他替她开口问慕隐:“你喜欢她吗或者说,你有喜欢过她吗”慕隐沉默,却没有再走,而是站在原地,梓檀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看着他的背影,审视着他。梓檀急了,又问:“难道你当初对她的好,为她做的一切都是假的,都是因为她有利于价值吗你说啊,你知不知道她这几天有多么想你,她临死前唯一的愿望就是见你一面。”慕隐还是沉默,梓檀完全爆发了:“你说话啊,这么多天,你一次都没有来看过她,可是她没有怪你,她总是以你可能很忙来安慰自己,慕隐,你究竟在逃避什么如果你喜欢她,那么就不要这样瞒着,省的以后错过了后悔,如果你不喜欢她,那么就大大方方地说出来,不要让她为了你空等待。”慕隐转过身,走到沈荼身边,伸出手,从怀里拿出一个被丝巾包裹得很严实的东西,很小心翼翼地交给梓檀说:“等她醒来后,把这个交给她。”“我从前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所以我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一个人,只是对于沈荼,她有时会很让我心疼,很多时候,会忍不住想要将她的一切的事情烦恼全部揽过来,现在,我最接受不了的,就是她出事。”这时牢门被打开,狱卒压着两个犯人走了进来,仔细看,那两个犯人竟和梓檀和沈荼长得一模一样。慕隐说:“有些事我希望沈荼永远不要知道,譬如我喜欢她这件事。等她醒来你便说是慕鸢念在旧情放了你们。”梓檀带着沈荼坐上了马车,马车刚刚出了皇城,行驶到郊外,沈荼便醒了。她揉揉头,恢复了意识,掀起帘子,看到了梓檀拉着缰绳,驾着马车在飞奔,一路上经过的地方都被掀起了落叶,她问:“梓檀,怎么回事”“慕慕鸢念在你曾经是他妹妹的份上,将我们放了,他找了两个替死鬼,让我们,永远都不要再回来。”沈荼没有说话,梓檀有些坐不住,生怕被沈荼看出什么来,不时转头看看沈荼的表情。沈荼的表情很木讷,她盯着远处看,眼神却无神韵,许久,又开口:“慕隐呢他来过没有”梓檀一时有些难以回答,想到慕隐既然不希望沈荼知道是他放的他们,那慕隐应该也不希望她知道他来过,况且,他想沈荼只有真正忘记慕隐才能开始新的生活。一不做二不休,索性说:“没有,他没有来过,自始至终都没有来过。”沈荼没有表情,梓檀忽然想到了些什么,又说:“不过,他让人带了样东西来。”梓檀从怀里掏出了那个被包裹得很严实的东西递给沈荼,沈荼一层层地打开,动作很慢,仿佛一点也不着急,其实,她只是害怕里面的东西让她更难过。层层打开,木讷的表情终于有了笑意,那笑意却怎么也跟高兴联系不起来。里面是一颗彩蛋,红色为背景,画的是一朵白色的花,画工精细,可上面却有一条裂纹。梓檀心想肯定是自己不小心碰在什么上弄裂的,急忙向沈荼道歉解释,可沈荼根本不理他,旁若无人地看着手中的彩蛋。赶了一整天的路,来到一处客栈,两人进了客栈,找个两个房间。客栈偏僻,住的人少,吃饭的人也少,大部分住客栈的人都是借宿一宿,第二天便会离开。住到客栈的第二天,沈荼便得了风寒,没办法,梓檀只好陪她在这个客栈里住了下来。客栈的老板是个中年女子,衣服穿得得体,大方,对着客人也是毫不吝啬笑容,有些大大咧咧的,但偶尔也会很温和。常常会有人问起她的夫君,她都是只笑不语,有时被逼急了,她便笑着如同家常便饭般摇着头解释说:“他为了给我做一件狐裘,跑到森林里,打不过野兽,被野兽吃了。”常常听到她说的大汉都会摇着头,张开了嘴巴,露出一口大牙,坏笑着说:“你又诓我们吧,这样的事情谁会信”这时老板娘也不否认,只是拉起大汉的手,一脸的笑:“其实,老娘的夫君啊,是为了一个漂亮的女子抛弃了我,这么多年,我一直当他死了。”或许是两人都是靠自己的能力生活的女子,所以沈荼也会时常和老板娘聊聊,而这个老板娘或许也觉得沈荼投机,便将自己的故事都跟沈荼说说。她当初是一个商人的女儿,商人以利益为重,常年漂泊在外,很少照顾家里的女儿,她还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她是家里的长女,很多家事,父亲不在,母亲病逝,便由她来管理。她的情郎,是一个私塾里新来的教书先生,她送她弟弟去学堂的时候,便对那个老实木讷的教书先生动了心。遇到喜欢的人,她也会害羞,可为了每天都能见那个教书先生一面,她经常早早处理了家里事,便送弟弟来学堂,同时,以她弟弟的各种事情为由,找那个教书先生聊天。渐渐的,两人便熟识了。老板娘年轻时候人也长得水灵,家里也不算很穷,那个教书先生说自己考了三年的状元都没考上,便自暴自弃,他说自从遇见了她,是她给了他信心。她虽然没有说明,但却事事为他着想,事事鼓励她,在她的鼓励下,那个教书先生又去考了状元,这一次,他考中了,虽说不是状元,却也是个榜眼。据说皇上赐婚了,可是他拒绝了,他说他已有良人,后来,他传了很多封信,他说他现在有能力养她,希望她嫁给她。可是她还是拒绝了,她想,她嫁给他,给不了他任何帮助,更何况,违抗皇命是要被砍头的,而且,她无法接受她爱的人娶其他女子,无法接受与很多女子分享她爱的男人,索性眼不见心不烦。老板娘说着居然热泪盈眶:“我那段时间真的很难过,几乎每天以泪洗面,后面,他真的听我的话,娶了郎中令的千金,一步步飞黄腾踏。就在前一个月,我收到了他寄来的最后一封信,他信里说:只恨当时自以为卿会一直伴在身侧,如今车前马足才知不如当时一贫如洗,佳人在旁。”除了信,还有一个小坛子,里面装的,是他的骨灰。第四十四章 混入王府更新时间:20140524 16:36:23 字数 3120字老板娘说:“这么多年来,我开了客栈,日子过得还算舒适,可是,我的心总是常常会想起他,会挂念他,会想他娶的娘子漂亮不对他好不好他是不是每一天都过得很快乐可是,我那天看见了他的骨灰,我忽然很难过很难过,那段时间我的客栈关门了近一个月。我在想,他今年才三十五岁,这么年轻,送信的人说他是自愿将自己挫骨扬灰,装进坛子里送来给我。我现在好后悔,后悔得想死,假如当初我不任性,假如我当初能接受和很多女人共同侍奉他,那么就不可能再次相见只能与他的骨灰相见了。”沈荼听得认真,眼中含泪,老板娘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拍了拍她的肩,语重心长地说:“小姑娘,你现在还年轻,如果有自己喜欢的人,如果不是没有任何希望,就不要放弃任何一个可能在一起的机会。就算机会渺茫,也不要放弃,否则你会后悔的。正如我现在,想要补救都没有机会了。”沈荼的病好了之后,便与梓檀离开了客栈,马车向南方驶去。告别时老板娘将沈荼骂得狗血淋头,大骂她也不陪她多住几天,她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好不容易有个知心的人也不多陪她几天。但离别的时候大家都热泪盈眶,挥手告别。马车没有走去多久,沈荼便叫停了马车。“调头。”梓檀不解,手上的缰绳僵住,回头一脸愕然的神情。沈荼给了梓檀一个肯定的眼神:“我要回去。”“你疯了,慕隐冒死为我们找了两个替死鬼让我们远走高飞,我们再这样回去那他这样冒险的意义在哪他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救我们出来,我们要是回去被人认出来杀了,岂不是辜负了他的心意”梓檀说完见沈荼的神情有了丝丝的动摇,又接着劝:“慕隐说让我们不要再回去,去哪都行,他知道我们”说到这,梓檀再也说不下去,沈荼的表情已经完全变了,这么多天来,她原本如同死水的眼睛里开始泛起了点点亮光,随后是极度的惊讶。“你说慕隐你之前不是说慕鸢吗”梓檀慌张之间口不择言:“不不是我说的是慕鸢,刚刚说错了,谁让他们的名字这么像。”沈荼一脸的不信,她一把抓住梓檀的手臂,力气很大,完全不像一个大病初愈的人,她的声音十分沉稳而真切:“你告诉我实话,梓檀,你从来都不骗我的是吗告诉我,那天在刑房,慕隐来过的是吗那个彩蛋,是他亲手拿给你让你交给我的对不对”梓檀张口,却不知如何反驳,最终僵硬着点点头。沈荼忽然就笑了,笑得很开心,如同心中一朵乌云瞬间消散,露出了阳光,洒到大地上一片亮丽的光辉。“调头,我要回去。”“你”梓檀更加郁闷了,原本以为她知道了是慕隐放的他们会听慕隐的话远走高飞,可然而还是要回去,真是的,还不如不告诉她,梓檀心中愤愤地想。“梓檀,你跟我也将近五年了,从今天开始,你可以离开了。你说得对,慕隐为了救我们出来费尽了苦心,我们不能辜负他,所以,你离开。要是我们两个人一起出现在洛樱国会引人注目,但我一个人的话不会引起太多人注意。”“我那几天跟那个客栈的老板娘说过很多话,她和她心上人的故事给了我很多启发。我想,这是我最后的机会,我不想跟慕隐两两相忘,假如我离开,就真的一辈子都见不到他了,或许,我会等到他爱上我的那一天,只是不想从他的世界里这么快的消失。”“梓檀,这么多年不离不弃的陪伴,谢谢你了,只是我不愿意放弃慕隐,我不会走。把我送到洛樱国境内,你便自己走吧。还有,你年纪也不小了,这里的钱全部你拿着,去娶个媳妇,好好的过日子吧。”梓檀说不过沈荼,听沈荼说完,知道沈荼的心意不可能动摇,心中有些酸涩,但还是一把拉住缰绳,调转了车头。沈荼走之前,梓檀最后跟她说了一句话,“今日一别,恐怕以后便难相聚了,我在这里提前祝沈相与慕隐公子早日结发为夫妻。”沈荼没说话,直接从急速飞奔的马车上跳了出去,在地上滚了许多圈才停下,整个人晕乎乎的,前额已经破了一个口子。前方,梓檀正焦急地从马车上跑了下来,扶起沈荼一脸着急:“你你这是干什么啊”“沈荼用手帕捂住伤口,对梓檀说:“离开之前,最后帮我做一件事。”梓檀点头,沈荼说:“我要装作失忆混入圣卿王府,所以没有伤口是不行的,你现在帮我取个名字吧,丫鬟的名字,要那种普通得说十遍别人都不会有印象的,这样才不会引起慕隐的注意,不然我怕慕隐知道我回来了又让人送我走。”梓檀很无语,瞥了一眼四周,看到一排排高耸挺直的竹子,便顺口说:“碧竹。”“嗯,碧竹,不错,从现在起,我就叫碧竹了。”梓檀耸耸肩,一副不用客气的样子。前一刻,两人还谈笑风生,后一刻,便是离别时刻。沈荼下了马车,一步一步向皇城走去,梓檀看着,心中还是有些难过,毕竟相处了近五年,分别的时候怎么说都还是有离别的愁绪的。圣卿王府很大,据说比太子的府还大,自从拿下了天盛国,他的地位便蒸蒸日上,如今的地位,恐怕连太子都比不过。而他的能力,太子也同样比不过,很多人在猜想皇上是否会废太子立圣卿王,可是皇上压根没有这个意思,也不知道他保留着那个太子的职权是为了什么。沈荼当了身上值钱的东西,换了一些钱,住在客栈里。才第一天,耳朵里听到的,有一半以上是关于圣卿王的。当然,这个是沈荼最关心的,所以她听得很认真。据总结,这位圣卿王,至今还未成过亲,甚至连一个侍妾都没有。这点沈荼听了却觉得很开心。想到马上就能见到慕隐,沈荼的心情说不出的激动,可是事实却总是跟她作对。第一天,她去乱葬岗捡了一具刚死不久的尸体,眼看还年轻,她便卖身葬夫。谁知圣卿王府的人都还没出来她就被一个有钱人家的纨绔公子给买了。沈荼一时惊慌,丢丢“丈夫”的尸体一溜烟跑了,在场的人无不大惊。眼看这招不行,沈荼又换了一个方法,装成圣卿王府某个叫“翠翠”的丫鬟的妹妹,因为家里闹灾荒,父母都去世了,只能来投靠姐姐。一般大户人家,丫鬟的名字都不会有太多人记得,况且,翠翠这个名字大概会有很多人会叫,沈荼便是赌一场,随机应变。用这个借口,再加上强挤出的几滴泪水,管家终于决定带她去见她姐姐“翠翠”,沈荼大惊,原来圣卿王府真的有人叫翠翠圣卿王府里不仅大,而且还放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有专门的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