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离玉的眸子,也是这般莹莹的碧色,静谧幽异,就如同暗夜中幽亮的碧玉。周身萤火纷飞,绿光缭绕,似暗夜中无数跃动的山精。这样的光景,就如同往昔流年,在那一个又一个宁静燥热的夏夜里,总有那么三道不安分的白影,就着柔和月光和着的莹莹碧光,在杂草及膝的林间穿拂嬉闹,踩碎了林间溪涧倒映的月影,打破了本该宁静安详的月夜。那个时候的我,天赋极高,不过十九的年纪就已修得大成,只待历过最后一道天劫便可飞升成仙。我总以为,只要修成了正果,留得生命永恒,也便能留得时景长 驻于此,就如同夜间悬挂的那一轮明月,日落而出,日出而眠。殊不知,遑不论生命永恒与否,尘世总归反复无常,非世人可测,固生命虽可永驻,时景却不能长 留,就如同今月曾照来人,月不变,而人世却易变。我静默地靠在离玉温软的怀中,问了他最后一句话,“黑狐狸,为什么要来看见我死你会难过的。”离玉轻声笑了笑,将头埋进了我颈脖间,“笨鱼儿,你哪只眼睛看见我难过了你,”他顿了一顿,声音略带了些嘶哑,“你又不是第一次死在我怀里了。”六月人间芳菲初歇,一场夏暑新雨洗尽了空山,山色空蒙,和风清新,轻拂过枝桠,引得树摇鸟雀飞,纷纷红紫亦成尘。雨尽阳出,和煦金光轻笼,照得人心头也生了暖意,这还是我第一次没有死在冰寒的雪天。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到这里就结局了,之后会慢慢放出重恒云瑶、笨鱼儿和黑狐狸的番外,结局有点悲剧,不要骂我。、番外 云深重重北齐永照十九年,六月十六,于山河巍巍盛世之际,北齐王殁,享年三十九,因其膝下无嗣,传位于先王长子重恒,改年号永康。草深叶丽,蝶翅轻颤,七月流火,正是烈阳焚人之季。午时的日头尤是毒辣,就连御书房外当时的公公也有些受不住这燥人的暑热,身形微不可察的晃了晃,又偷偷瞥了一眼眼前身形姣丽的女子,见她额上细汗涔涔, 隐约有倒下之势,忍不住劝:“云妃娘娘,您还是回去吧,王上他的确是没工夫见您,这么大热的天,您何苦要为难自个儿呢”云瑶恍若未闻,抬头看了看晴空之上的烈日,烈日刺目,刺得她不禁眯了眼,似是自嘲般笑道:“呵,又是午时了。”她面上缚着一层薄纱,让人看不清神情,垂下头来,不再去看那耀目烈日,“罢了,总归是我痴心妄想,早该明白的,公公,替我带句话吧,我放过自己了。”当值公公不明所以,只颔首应了声“是”,待目送云瑶离开,兀自叹了口气,这先王的云妃倒也是可怜,没日没夜的在这御书房外站了有三日,可这新王却是连她一面也不肯见,不过这主子的事儿,哪由得他一个奴才插嘴,自己即便是想帮那也是有心而无力。倚云宫中,青纱白帐纵横交垂,似重重深锁,又似编织而成的罗网,兜住欲从中挣脱振翅的雏鸟。青纱白帐之中,隐隐约约透着点点火光,分明是艳阳青天,这宫里却点了千盏白烛,显得尤是突兀诡异。白帐、白烛,衬得这倚云宫恍若灵堂。云瑶坐在半人高的铜镜前,抬手抚上镜中自己那张腐坏了近一半的脸。她原名李瑶,乃左相李显一族,十九年前,北齐王阖然薨逝,新帝重恪也被逼退位,接着是李太后被囚,李氏一族满门入狱。那个时候她不过五岁,五岁的年纪,韶颜稚齿,正是总角言笑晏晏之年,却家破人亡成了个死囚,就在她缩在囚牢一脚,哭得再也没有力气哭出来的时候,一双修长如玉的大手抱住了她。那个时候,她带着三分惊喜,五分惊惧看着来人,那人俊朗如玉,温润如茶,在那样阴暗潮腐的囚牢里恍若天人,后来,她知道了恩人的名字,重恒,他叫重恒。她待在他身边足足有十二年,剩下的七年,即便是身在王宫满心念着的亦是他,对他的感情从最初的感激变成依赖最后变成男女之情,她原是晓得的,晓得自己配 不上,可情爱这种事,由心生,哪里由得了她自己做主。她一直觉得自己就是个累赘,除了在他身边端茶送水,其余的,什么也帮不了他,可他是恭王,身边从不缺 丫鬟,更不需要自己这般笨手笨脚的丫鬟。就在七年前,她终于得了次机会可以帮到他,换脸,换一张先长公主的脸,入宫伺候北齐王重晔。重恒身边虽从不缺丫鬟,可小姑娘家的,哪里敢受那千千万万刀,重恒待人温和,从不苛待勉强下人,所以这一时之间,无半个人心甘情愿应下这事,最后,她应了。起初她同意的时候,还抱了那么一丝丝的希望,希望重恒能心疼她、阻止她,可这千千万万刀挨下来之后,脸上那是日日夜夜的疼痛难忍,这时她才晓得,什么叫 做痴心妄想,也是,他连她这个人都不喜欢,又怎么会喜欢她这张脸,也好,换一张他亲妹妹的脸,也许他也会对她多几分怜惜,仅是怜惜而已。七年了,她早已记不清自己原来的模样,七年来为了维持这层皮,她一直都在服蛊药,可如今她服再多的药也是无用了,这层皮终究还是烂了,她的身子也因多年服这药的缘故损了内里,已是强弩之末。早晚都会死,她不愿这般一天天熬着死得这般痛苦,也不愿重恒看见她如今的这张脸,虽然晓得重恒他根本不会在乎,因他根本从未正眼看过自己,可是她在乎,她想在他心中留下自己最美的样子,即便那是先长公主的样子。白烛滴泪,青纱白帐火中化灰,艳阳本是明媚,奈何比不过凡火灼人泪。红阳方落,华灯初上,三日前一场熊熊大火将迤逦堂皇的倚云宫烧得干干净净,焚火化灰,独留下了灰。斜倚在高远天际的落阳,似美人不甘迟暮,烧红了整片天,灼尽了红颜最后芳华。不知是因为药的缘故还是旁的什么,不过四三年华,正值壮年的新任北齐王重恒一夜之间白了发,仿若已过了花甲之年,当真是应了那句古话,朝如青丝暮如雪。落灰废墟旁,站了个苍老憔悴的男子,半阖着眼,似是累极,泛白的嘴唇一张一合,自言自语地喃喃:“你当真是狠心,什么都不肯留给我。”十九年前,他与她的第一次相见是在北齐王宫最底层的囚牢,那时他二十三,而她不过五岁,他救她,只是因为她姓李,是月儿的表妹,他在这世上唯一亲人的表妹。他是他父王的长子,却也是他父王为数不多的子嗣中最不受待见的一个,与其说是不受待见,倒不如说是父王厌恶他至极,只因他母妃与侍卫私通,所以连带着他也成了他父王口中的肮脏贱种。当然,他母妃也不喜欢他,因为他母妃厌恶他父王,而他是他的孩子。他生为帝王长子、王嗣,身却是这北齐王宫里最低贱的存在,就连宫人都敢欺辱他,连狗都不如。在那漫无天日的十二年里,他唯一的乐趣便是那个每天都穿得花 花绿绿蹦蹦跳跳的小姑娘,即便他父王不承认他这个长子,那欢脱活泼的小丫头也还是会悄悄唤他一声“哥哥”,虽然不是“王兄”但听着却更为亲近,好歹在这苍 凉的人世他还有一个亲人,一个妹妹。后来,他与右相的儿子发生了争执,不慎打破了他的脑袋,父王一怒之下竟革去了他的王籍,还下旨将他发配终年寒霜的边城,驻守城墙,永世不得离开。那时他跪在大殿之上,听着圣旨,心如死灰,是月儿替他求了情,娇滴滴地一声声唤着“父王”,又死皮赖脸环着父王的脖子撒娇说:“父王父王,大伯无嗣,你不如将哥、将重恒过继给大伯,一来惩罚了重恒,二来也使得大伯一脉后继有人,大伯在九泉之下也会高兴的。”就这样,他被过继给了端王爷,有了自己的府邸,搬离了王宫,再也不必寄人篱下、遭人白眼。他感激这个他并不大愿亲近的妹妹,同时对她也有一些羡慕,羡慕过后便尽是苦涩了。李瑶被他从囚牢里带出来的时候,不过五岁,所以重晔即便知道这事也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不知道。他本是想着将她安置在一户普通人家,平平凡凡的过一生,毕竟他此生最大的心愿不过是“平淡”二字,小门小户、父母康健、兄友弟恭,不过如此。可她却不 愿,说要报自己的救命之恩,坚持要留在他身边,这一留就是十二年。这十二年来他从未特意留意过她,只当她是他身边一个普通的姑娘,直到那次她主动提出她愿 意换脸进宫服侍北齐王。当时他讶异了一瞬,随即又反应过来,她大抵是想为自己谋一个前程,可后来他才晓得自己错得离谱。她刚动完刀子痛得昏厥过去的那会儿嘴里一遍遍唤着“重恒、重恒”。他悔了,悔不当初,他早该将她送走,送去普通人家,做一个平凡快乐的小姑娘。从那时起,他便明白了她喜欢自己,自己亦是欢喜着她,可他大她整整一轮,又毁了她一生,他没资格。当时他服用幻生丹,不过是不愿意一个人在这苍凉的尘世孤零零活太久,也不愿自己再遇到月儿时是一副垂垂老矣的模样,他希望再听到月儿唤他一声“哥哥”而 不是“大叔”。可后来他却有些庆幸,庆幸自己服用了幻生丹,给了他一副年轻不衰的容颜,起码在这一点上他与她还是配的。可幻生丹的代价却是他剩余一半的寿命,他最多活到五十,最多还剩不到十年,而她,正值花信年华,他不能守她一世,甚至守不了她半世,他如何能由得自己的那一颗私心去拖累她。后来,月儿虽制出了幻生丹的解药,可代价却是一夜白发。月儿曾与他说:“哥哥,我不介意重晔会变成什么样子,只希望能与他待在一处,即便是几天的时间也好,同样的,云瑶也不会介意你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喜欢你,很喜欢,没有人比我更清楚这一点,你想好,莫要再因为自身的原因再负她了。”走时,月儿又多说了一句:“哥哥,若是云瑶毁容了,你难道会嫌弃她吗”他欢喜她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嫌弃她,他如何不晓得她对自己的心意,可他怎么能不介意,她那样好,值得最好的,他,配不上。落阳将隐,徒留了一缕红光,投在那孤家寡人的男子身上,折出一抹长长的孤影,人,影,寥寞至极。“瑶儿,我悔了,我眼里看到的从来都是你。”、番外 拾到一兔北有狐岐,南有苍梧,苍梧山上有神仙,神仙神仙,端的是仙风道骨、清格高泠,说的正是我那位仙袂翩翩的神仙师父,而我,乃是师父坐下大弟子,良余。师父和我爹是至交好友,而我爹是良余山上的山神,听说是个不成器的,因平日里游手好闲、不修仙术,待到历劫飞升时没能熬过那九九八十一道天雷,就此呜呼哀哉了。至于我娘,是个凡人,生我时难产,早早的就去了。故而,师父收我为徒时,我不过才一岁,正长了两颗大白牙。是日,天清云朗,风和日丽,彼时我正躺在后山一棵大树的粗树枝上眯着眼睛晒太阳,太阳太暖,风太悠然,眯着眯着,本大弟子就睡着了。一梦游九天,神识飞四海,正梦得畅快之际,于悠悠梦境之中隐约听到“咔”的一声,接着身体便是陡然下落,惊得我是猛然转醒,睁眼之际,发现自己正穿枝拂叶急剧从树上往下掉,还没等我来得及施术飞起,“砰”的一声,身体已是和大地相亲相拥了。我本以为,这一摔下来,我至少要断上三根肋骨,哪成想,这“砰”的一声听着是骇人,可却是半分疼痛也无。我摸了摸地上,咦,地是软的,又仔细摸了摸,咦,地上还长了毛我莫名其妙,忽的一阵寒风刮过,冷得我打了个寒颤,脑子也登时清明不少,看见了那地上被我压趴下了的物什之后,我心虚地摸了摸鼻子,又手脚并用慢悠悠从 上面爬了下来。我打量了那物什良久,嗯,有毛、黑幽幽的、有耳朵、四只脚,于是我心中敲定,这物必然是一只兔子,虽然这兔子很有些略大。我从地上爬了起来,拂去沾在身上的枝叶,脖子两侧隐隐还有些疼辣,大抵是方才从树上掉下来时被树枝给划伤了。我抬头望了望那棵高大的樟树,有些郁闷,我躺着的那根树枝足足有十根擀面杖那么粗,可照目前这情形来看,我不得不承认,本大弟子该克制饮食了。我又低头看了一眼那黑兔子,既然是兔子,就应该是可以吃的,反正已经被我压死了,不吃也是浪费。正所谓,化作春泥更护花,众生平等,护花和护我也没甚区别,于是我哼哧哼哧将这兔子拖回了师门后院的小厨房里。不得不说,这兔子真是又大又重,一路拖着累得我是气喘吁吁,但苍梧山有门规,上下山一律不得使用仙法,谓之,锻炼身体。对此,我只想说:“师父你有本事自己每月下山置办食材家用”当时,我好不容易拖回了兔子时,十师弟乘厘恰好从小厨房门前经过,看见我,有些惊讶,“小余儿你不是说晚饭时再回吗”我转头剜了他一眼,他立马焉了,不情不愿唤了一声:“大师姐。”我这个十师弟性子极要强,悟性也高,入门不过六年,造化就已赶超了前头的八位的师兄。当然,本大弟子虽然平时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