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够用。“田荣轩是不是不想去你那里他回自己家了”依照她对田荣轩的了解,这种可能性比较大。江淼淼咬了一口肉香四溢的香肠,边吃边说道:“他去我那了,现在应该睡觉呢。”“你怎么说服他的”田小麦惊讶地问。江淼淼:“没说服什么啊,我说你去我那住几天吧,他就跟我走了。”田小麦:“这么简单”“那还要多复杂啊”江淼淼专心致志地吃着东西,回答田小麦的问题时显得特别敷衍。“好吧”是她把问题给想复杂了。江淼淼以光速扫光了食物,咽下最后一口巧克力蛋糕之后,大发感慨道:“他们一家三口现在过得也真是奇怪,孩子在你家,荣轩老弟在我那,夏灯花跟六爷爷住一起。明明一家人,非要分到三处过,这不有病嘛”谁说不是呢,强扭的瓜果然不甜。勉强在一起的两个人,终究不会幸福。原本都是健健康康的人,现在孩子身体患有疾病,当娘的精神失常,当爹的心理障碍。想想都觉得实在太惨了这一天夏明苏回来的比较早,吃完饭,洗了澡,十点钟就上了床。村里人晚上大多无事可做,天气又比较冷,所以基本上都早早地躺被窝里准备睡觉了。天地间一片寂静,这时候连狗都缩在狗窝里不怎么叫唤了。田小麦枕着夏明苏的一只胳膊,侧躺在他的怀里,把手搭在他的胸口,感受着他强劲的心跳。“苏苏,早上我在塑料大棚里碰到田荣轩了,我看他离崩溃也不远了。我让江哥把他拉过去一块儿住几天,不知道这样合不合适”“现在没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什么都得试试看。已经够糟糕的了,大概不会更糟了。”夏明苏吻着田小麦的额头,轻声说道:“会好起来的。”“没想到你竟然比我乐观。”田小麦反倒觉得所有事情都有更糟的可能性,毕竟深渊总是无底的。虽然这样想,但她依然认为自己其实还是一个积极的乐观主义者,只是她常常会做最坏的打算,做最充足的心理准备而已。不过田小麦不想在这时候对夏明苏再多说什么丧气话了,因为没有任何意义。没有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说一千道一万,也都是虚无。“睡吧。”夏明苏哑着嗓子说:“孕妇要多休息,觉要睡饱。让你中午回来睡一会儿,你就是不听话。忙活一整天多累啊,都说怀了宝宝之后容易疲倦,我看你怎么总是一副特有劲儿的样子啊。”田小麦咧着嘴笑了笑,“那是因为你回来了呀,我男人回来了,我高兴,人一高兴就特别有劲儿。”夏明苏无奈道:“你有再多的劲儿,现在也有干不了的事儿啊”“是吗亲爱的,你在暗示我什么呀我可听出来了啊”田小麦说着把放到夏明苏胸口上的手慢慢地向下滑去。夏明苏的身子一僵,“田小麦你现在最好别招我,引火烧身可就不好了”田小麦的小手要多不安分就有多不安分,她极其性感地说:“我不怕”第341章 来日方长,不急于一时田小麦的小手要多不安分就有多不安分,她极其性感地说:“我不怕”夏明苏移走田小麦的手,侧过身跟她对视了三秒。假装威严地说道:“老实点,睡觉”田小麦抖着眉毛,调皮地说:“我就不”夏明苏的假期实在太短了,白天他们各忙各的事情没有办法在一起,晚上要是再呼呼大睡过去,岂不是太可惜了。“其实”田小麦咬住夏明苏的耳唇,轻轻地说:“其实现在也可以的,小心一点就行了。”夏明苏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选择稳妥一点,“来日方长,不急于一时。”“好吧”田小麦猜到会是这样了,她攫住夏明苏的唇,热烈地吻了一会儿,便像条滑不溜丢的小鱼一样,钻进了被窝里。夏明苏一下就明白了她的意图,可他已经来不及制止了。翌日清晨,两人一块儿醒来,看天色还早,便腻歪了一会儿才恋恋不舍地起床。夏明苏坐在床上穿着衣服,“今天我一上午就能把事情办完,中午赶回来陪你吃饭,下午给你做点甜点,晚上给你做顿大餐。”听起来会是非常美好的一天啊,美好到有如梦幻。“真的吗事情这么快就办好了”田小麦已经穿戴妥当,此时正站在桌前喝着温水。“我先把必须由我出面的要紧事儿给办了,剩下的我打算让邹平帮忙跑一跑。”陪媳妇也是要事之一,也要安排到行程当中。人生遗憾的事情那么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能少一件是一件吧。从英国大老远飞回来,不仅仅是处理各种冗杂事物的,主要还是要跟他亲爱的老婆度过人生中值得铭记的美妙时光。夏明苏走下床,俯身给了田小麦一记清浅而甜蜜的早安吻。吃早饭的时候,夏灯花来了。她穿着漂亮的红色大衣,围着白色的围巾,戴着白色的绒帽,脸色比之前好了很多。“你们吃饭呢”夏灯花看到儿子就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她犹豫了一下,蹲下身,张开手臂,笑着说道:“展鹏,娘来了”小展鹏竟然笑得很开心,他跑过去,搂住了娘亲的脖子。夏灯花抹掉眼角溢出的泪水,问儿子:“你要跟娘回家吗”小展鹏把玩着娘亲的头发,没有回答。“灯花,过来一块儿吃吧。”王喜弟让大贵加了一副碗筷过来。夏灯花说:“我吃过了”王喜弟抽出身边的一把椅子,拍了拍上面的棉坐垫,说:“吃了也再吃点,你哥做的”夏灯花抱着儿子坐在那把椅子上,随意地喝了两口粥。来之前她并没有吃过早饭,但她还是吃不进去。之前她最爱哥哥做的鸡蛋羹,可现在闻到鸡蛋的味道都直反胃。她的身体彻底坏掉了,每天喝进去的药比吃进去的饭都多。夏灯花说:“娘,我想把小展鹏带回去了。”王喜弟点了一下头,说:“你身体好多了,想带回去就带回去吧,孩子多跟娘在一块儿比较好。”夏灯花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扭头去看田小麦,缓缓开口说道:“小麦,你让荣轩回家吧,在外面一定吃不好睡不好”在她的印象中,江淼淼那里就是野人住的地方,一个小小的破屋,一个简陋的土灶,能吃好睡好才怪呢再怎么说,田荣轩都是她深爱着的男人,是孩子的亲爹,她不忍心让他在外面受苦。最近气温一直在降,万一冻着了怎么办,万一病了怎么办田小麦从夏灯花的眼中看到了妥协和忍让,因为爱着,所以什么事情都愿意选择原谅。原谅对方不爱自己,原谅对方的不够理解、不够宽容、不够大度、不够完美。爱打通了一切的障碍,然而单方面的爱成就的终究是一场悲剧。“一家人应该在一起的”夏灯花垂眉,喃喃道:“家散了,人就真的要垮了。”田小麦想到田荣轩在塑料大棚里对她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她就觉得自己的立场非常尴尬。她不知道该劝夏灯花多给田荣轩一些时间和空间,还是应该劝田荣轩立马回家。这件事夏灯花原本不该拜托她的,可既然说到这里了,田小麦必须表明自己的态度。秉着真诚的态度,田小麦建议道:“你让他在外面放松几天吧,给他点时间,他会回去的。”“有媳妇有孩子的家里,难道不是让人最放松的地方吗”夏灯花顿了顿,苦笑道:“原来也有可能不是啊我绑架了他,是不是”夏明苏问妹妹,“这几天药按时吃了吗”夏灯花点头,“恩,吃了。”夏明苏:“剩下的药还能吃几天”夏灯花愣了一下,回道:“还能吃一段时间吧。”第342章 眼光如此一言难尽夏灯花把儿子接回了家。母子俩走了之后,夏明苏一脸担忧地说道:“按说我给的药应该已经吃完了才对,灯花肯定没有按时按量吃药。”王喜弟不以为意,“我看她精神挺好的,应该不用再吃药了吧。是药三分毒,吃太久了也不好。”“娘,这几天你经常去六爷爷那转转,帮灯花带带孩子。她如果不按时吃药的话,状态会不稳定的。”夏明苏还约了人谈事情,起身穿上外套就匆匆地走了。王喜弟斜眼瞅了田小麦一眼,问她:“你跟荣轩没什么吧”“什么”田小麦皱着眉头反问。她跟田荣轩能有什么“灯花为什么让你去劝荣轩回家你跟荣轩最近走得很近吗”王喜弟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说:“我知道他喜欢过你。”田小麦喝着稀粥,淡淡道:“田荣轩昨天住在江哥那里,因为我跟江哥关系好,所以灯花才让我传话的吧。”“恩。”王喜弟点点头,她知道小麦对自己儿子的感情有多深。如果她对田荣轩有什么想法的话,当初也不会拒绝人家。想来田荣轩还真是个痴情种,为了小麦高考都放弃了,死心塌地地留在这小村子里头,给一个老头子打杂看家。可谁成想,就这样一个臭小子,把她闺女给迷得神魂颠倒,不顾死活了呢都是孽缘啊孽缘,一个个,都这么不让人省心。夏鹏上次回来的时候也是各种倒苦水,说官家小姐不好伺候,脾气大得很,动不动就摔杯子砸电视的。一句话说不对就把他给骂得狗血淋头,还动不动就让他下跪认错。夏鹏何曾被女人这样折磨过,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玩到头把自己给玩进去了。为了晋升,为了当官,他还不能硬来,只能忍着。骂他,他就听着;打他,他就受着;为了早点怀孕,媳妇让去看男科,他就去看了。大夫给开什么中药让他喝,他就天天捏着鼻子一大碗一大碗地灌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反正这药越喝越觉得虚得慌。好几次到了关键时刻,他都觉得力不从心,险些不能交差。夏鹏的心里直打拨浪鼓,继续这样下去,怕是真的要不中用了。无奈之下,只好回家求助大哥。夏明苏听了直想笑,活该啊活该,早些年造了太多孽,这是报应来了。可毕竟是亲弟弟,不能真的冷眼旁观,笑着看大戏。帮忙出谋划策,又给换了几副药,这才把愁眉不展,一脸肾虚样的弟弟给安抚走了。王喜弟现在对这几个孩子,都挺失望的,没有一个让她顺心的。勉强矬子里面拔个大个,反倒是老大明苏过得还算不错。夫妻恩爱,虽然异地分居,但孩子现在也怀上了。大儿媳妇有主见,性子强,脾气硬,但必须得承认,人还是特别能干的,做饭做的好,女工活儿做的出色,在村里搞事业也搞得颇有样子。对她这个婆婆也不算太坏,主要是对她儿子实在好得没话说。还有什么可挑的呢,她再不喜欢,也不跟她睡一张床。等她以后归西了,能跟她儿子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也就可以了。反正跟二儿媳妇那个火药桶一比,不知道要高出多少个档次来。明苏和小麦都出去忙了,家里没什么人,王喜弟就跟大贵念叨。这么些年了,她也习惯了什么话都跟大贵说。大贵嘴一向很严,所以她放心。“晓晓那姑娘看着漂漂亮亮的,见我的时候穿着白裙子,输着麻花辫子,扎个蝴蝶结,跟个淑女似的,谁能想到她竟然是个泼妇呢我以为最差也就是个被宠坏的娇小姐,不会太过分了。没想到,人还能表里不一到这种程度我活这么大岁数,真是开了眼界了”大贵附和道:“是啊,人接触多了才会知道他长了一个啥样的心。黑的还是红的,骗不了人。”“你觉得小麦的心是黑的,还是红的”王喜弟好奇地问。大贵想都没想,立刻回道:“当然是红的,红彤彤的”“你是不是喜欢她”王喜弟总觉得喜欢小麦的男人太多了,自己那个傻儿子,痴情的蠢女婿,还有颜青,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但同时也说明了,小麦的身上的确拥有很多男人都喜欢的一种特质,或者说是魅力。大贵笑了一下,说:“喜欢啊,不过我没把她当女人看。就觉得她还是个小女孩,像是我的一个小妹妹。”王喜弟从不怀疑大贵的任何话,这是大贵多年积攒的人品换来的信赖。“大贵啊,今年你就四十了,你不打算娶个媳妇吗”王喜弟对大贵的人生大事一直很关心,可大贵始终回避这个问题,每次提到这茬就搪塞过去。“你就没碰到过让你心动的女孩子你说没有我可不信,你今天诚实一点,跟我说说你到底怎么想的。”大贵是王喜弟堂哥家的小儿子,也就是她的侄子。当年王喜弟嫁人的时候,大贵过来帮忙,后来就没有再回自己家了。他一直跟在王喜弟身边,寸步未离。大贵从来不叫王喜弟堂姑,他单纯把自己当做一个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