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连初恋还保留着的大男孩却清楚地记得琳琅的生理期,高跟鞋穿37号,一尺七的腰围,偏好甜食,但不喜欢喝咖啡,捏起汤匙的时候会稍稍翘起尾指,很秀气,像活在古代的仕女闺秀一般。
她一贯青睐大红色系的磨砂口红,最近又迷上了温柔的豆沙色。
谢珧每回路过专柜的时候,看到适合的,顺手就买回去放她包里。
琳琅也没问谁买的,用得很顺手。
她的衣柜里塞满了这个男孩给她挑的衣服,是两人逛街时候买的,或是不经意间收到的,每一件都特别合她的气质与身材,不得不说他眼光的毒辣。
傅熙打电话说,回头让他记自己的账上。
谢珧华当时笑着应了,但堆成小山似的账单一直在他那边。
后来忙着,傅熙也就忘了这回事。
他也没说,依旧打着傅熙的名头给琳琅买各种奢侈品。
谢珧华几乎成了那几家品牌女装的常客,一出新品,店主会打电话通知他,他就过来把适合的挑回去,一件又一件仔细拆了吊牌,整齐挂在琳琅的衣帽间。
他对琳琅的品味与喜好是了若指掌。
这一段时间,谢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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