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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2 / 2)

慕容澈又问道:“你可知胡家为何要搬家?””

孟老父道:“胡家当家的得了病去了,孤儿寡母在这长安城中也活不下来,就回老家投奔亲戚去了。”

“胡家还有几个孩子?”

孟老父摇头道:“这家人命也苦,胡杰上头本来还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可怜没过十岁就都死了,胡家也就剩下这一个独苗苗了。”

“这孩子和王莺可曾有什么关系?”慕容澈收起画卷问

道。

“这倒不知,这巷子里就属王莺这姑娘长得最漂亮,巷子里大大小小的小子都对人家有意思,早些还有人笑话他们,渐渐的看惯了也就没人说了。胡杰这孩子向来胆小,又不爱说话,谁知道他心里想的什么。”

“他们家搬走之后可有发生什么事情?”慕容澈再次开口,他的心中渐渐有了一个猜想,急需要这位老人来验证。

老人摇了摇头,随后又拍手道:“我想起来了,之后王莺家里丢了一条狗。”

“那狗是不是通身纯黑,只有尾巴处有一点白色?”楚晋立即追问道。

孟老父皱着眉想了半天:“这就不太清楚了,人家家里就一个老婆子一个小姑娘,我总不能进人家房里去,知道这事儿还是因为王莺为着这狗哭了整整一天,还把狗用过的食盆埋到了门口的柳树下头,见天的在那儿傻等着,所以我才能记住的。”

走出孟家,两人默契的一同往王莺家走去。王老婆婆此前听到噩耗便晕了过去,附近一个老大夫就带了她到医馆里去,是以王家并没有人。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走的太着急,大门竟然都没有上锁,这倒是方便了楚晋和慕容澈,连闯荡江湖时用铁丝开锁的手段都不用。

慢慢推开门,院子里面还算是干净,随意打量了一下,很容易就能辨别出东边的那间是王莺的闺房。推开房门,里面比院子里还要干净,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和一个平常姑娘的闺房没有什么不同。

“什么味道?”楚晋深呼吸一下,目光瞥向香炉:“很淡了。”

“是云水香,这香炉里的香料是云水香。”慕容澈立刻接口,这个香味他曾经在皇兄的寝宫中闻到过,据说是景相最喜欢的,故而皇兄也一直延用此香直至去世。景相出生在一个小小的县城,父亲也只是里面的教谕,所以此香并不是富贵人家所用,出现在这里也不奇怪。

“啊!”慕容澈突然睁大了眼睛:“赵长庆身上也有这个味道!”

楚晋微微眯了眯眼睛,却突然看到木头柜子上的一点点干涸的血迹,两人在房中翻找了半天,最后终于在床底下找出了带血的床单以及里面裹着的剪刀。

“看来凶杀地点就在这里了。”慕容澈道:“事情似乎已经清楚了,魏杰在这里长大,深深喜欢着漂亮的王莺,但由于父亲死亡他不得不离开这个地方。为了留下一分纪念,他带走了那条狗,我记得他参加科考的时候,写的地方是咸阳。那里距离长安很近,而四年前这狗应该不大,所以他可以很容易的带走。”

“他离开了柳条巷,但王莺在他的心中已经深深扎了根,但是王莺已经和赵长庆订了亲,他作为刑部侍郎,朝廷重臣,自然不能做出这等强人所爱之事,否则御史台上的那些个言官会骂的他从此抬不起头。于是他只能娶一个和王莺相似的小妾,甚至把那条狗的名字起为莺子。”

“至于杀了她,或许就是因为魏杰得到消息,知道王婆婆这些日子不在,所以动了色心。因为这是见不得人的勾当,所以才会半夜三更来此行不轨之举。王莺不从必然会大叫一声,正好吵醒了与她一墙之隔的赵长庆,赵长庆立刻赶来将魏杰拦住。魏杰为了保住他的官位和名声便杀掉了王莺和赵长庆,匆忙整理好房间,他将王莺尸体投入水中,而因为太恨赵长庆,所以将他带回了自己那边,准备发泄心头之恨。”

“赵长庆与王莺两情相悦,王莺喜欢云水香,必然会给心爱的人准备云水香囊,日夜将香囊挂在身上的赵长庆身上定然也沾上了香味。狗是王莺养的,肯定记得主人的味道,所以它对赵长庆有很熟悉的感觉。魏杰将人碎尸之后抛到乱葬岗,这等不见光的事情他必然挑的是后门走,这狗正好养在后门之处,便闻到了味道,于是立刻挣脱了颈环,跟着出去。魏杰忙着销毁尸体,当然不会注意到狗不在。所以,今日你并不是在凶狗口下救下了赵长庆的尸体,相反,那狗说不定是来保护尸体的。”

“你说的不错,”楚晋点了点头:“但还有两个个很关键的疑点,柳臻儿为什么要对杀掉王莺的罪行供认不讳,而魏杰,为什么在明知道我们会查到乱葬岗的时候还大胆的将尸体抛到那里,堂堂刑部侍郎,爬到这等高位上,应该不是什么草莽吧。”

慕容澈轻轻蹙起眉头,这些疑点他想过,但是根据现有的条件,这已经是能推算出的最合理的结果。有杀人动机,吻合杀人时间,似乎答案就是这个了。可这两个疑点却是整个高塔最下面的两块底砖,若是假的,便是全盘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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