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的矿主姓金。当着面,大家都称一声金爷。然背地里,却是都叫他金主。因为他姓金,又是矿主。何况他也的确是本地的金主。这个一语双关的叫法儿,倒也着实是贴切的紧。金爷比这老板娘来的晚了许多。只不过他一来,就成了这里的矿主。要知道,能成为矿主的人,一定都有些过硬的关系。不然的话,这么一块肥肉,不知有多少人盯着,怎么可能轮的到他?金爷靠着这一座铁矿而暴富,可是周围却是越来越穷。因为矿主只能有一个。但这一座矿场,难免不被人垂涎。就好似老猫枕咸鱼一般,如何能睡的安稳?但这么多年过去了金爷还是金爷。还是这座铁矿的矿主,还是这片地域的金主。背后种种,可想而知。第二天一早,刘睿影就带着华浓朝那金爷的府邸走去。剩下的阳文镇查缉司站楼中人,却是留在了老板娘这里。看着刘睿影离开的背影。老板娘没来由的一阵轻松。因为在他心里,真正的鬼已经走了。去找那金爷了。人一轻松,定然就会开心。开心到极致,就会请客。老板娘也不例外。她不但请了那几个阳文镇查缉司站楼中人喝酒吃肉,还主动请了那些乞丐和苦工喝酒吃肉。只不过胖老板的弟弟,那位胖乞丐却没有来。也不知道是因为他懒得走动,还是因为兄弟俩有什么过节。男人之间的过节通常都出在女人上。放在这里。说不定就是因为胖乞丐的这位嫂子,杂货店,饭馆,棺材铺的老板娘身上。胖老板还是那副笑呵呵的表情。只要老板娘愿意,他却是怎么样都好。可惜刘睿影没有看到这一幕。不然的话他一定会被气的哭笑不得。自己又不是什么煞星或瘟神。怎么一离开,却是就满众欢腾?瘟神或许的确沾不上边。但煞星他却不能怎么否认。不管他走到哪里。死亡总会伴随着他的脚步。不是他快死了,就是旁人已经死了。从最早的那位‘平南快剑’时依风开始,就是如此。每次千钧一发的关头,只有刘睿影逆转了乾坤,继续活了下来。那就一定还有个旁人死去。这阎王爷似乎总是盯着刘睿影不放。收不了他的命,就会从他身边随便抓一个来凑数。刘睿影出发的并不早。离那日上三竿只差一杆。金爷却是个习惯早起的人。他总是伴随着朝阳的升起而从床上缓缓坐起。他的床很大。足足有两个双人床的大小。也很软。躺在上面,整个人就会不断的往下陷。只不过床再大,再软,他也是一个人睡觉。按理说这么一个有钱有势的人,是不会缺女人的。但却从来没有人见过金爷亲近过任何女人。他的府邸里养了不少歌女舞姬。但只是在金爷宴请宾客的时候,才会出来唱跳一番。以此用来彰显 自己的财力罢了。不过除了不碰女人以外,有钱男人喜欢的东西,他却是都喜欢。喝酒,赌钱,飞鹰,逗狗。样样都不落下。尤其是他的猎鹰。整整有上百之多。而且每一只都有自己的名字。金爷还从来都没有叫错过。一望无际的荒凉矿场,的确是玩鹰的最佳场所。猎鹰一撒手。便扇动着翅膀直冲云霄。随后接着气流,在高空不断的盘旋着。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风筝。它的翅膀不动,眼睛却在不停地扫视着大地。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一条四脚蛇在沙土地上抬了抬头,却是都不会被猎鹰的眼睛错过。同一个时间,只能做一件事情。若是猎鹰既要扇动翅膀飞翔,还要紧盯着猎物不放,它却是也很难做到。鹰都如此,何况是人。至少金爷和他养的猎鹰一模一样。每天早晨起来,梳洗停当之后,他就会去吃早餐。和他一同吃早餐的人很多。都是他的朋友。也都是老板娘说的,那些躲大事的大人物。金爷唯独和他的猎鹰不一样的就是,他做什么事都喜欢很多人一起。除了睡觉以外。而猎鹰,总是独居。就连事物也不会和同类分享。金爷专门建了一个吃饭的大厅。里面一共有二十张方桌,每张桌子都有三把椅子。按理说,一张桌子都是配着两把或四把椅子。但金爷这里,一张桌子,就是只有三把椅子。空余出来的一方,虽然没有椅子,却也会摆上一副碗筷。没人知道金爷为何会这样做。因为根本就没有人敢去问他。虽然金爷是个极为随和的人。但吃人嘴短,拿人手短。这是最基础的人情世故。他们来此躲大事儿的人,焉能不知?金爷每次都会坐在一个靠窗的座位上。那是他的桌子。谁都不会去做。只是今天早晨,他没有来。厅里的人已经等了他很久了。至少有大半个时辰。可是金爷还是没有现身。不得已,这些人只得先吃了起来。其实他们原本是没有吃早饭的习惯的。这些个江湖豪客,不说恶贯满盈。但走街串巷的无本生意,想必也是没有少做。而做如此营生的人,自然都要在晚上。很晚的晚上。一个人若是晚上出去劳累了许多个时辰,早晨是绝对起不来吃早饭的。除非是熬了个通宵,待那早饭铺都开张之后,买一笼包子吃。毕竟肚子里有东西,睡觉才能安稳。但相对于包子这样的食物而言。钱却是更能让他们安稳的原因。这也是他们宁愿早晨饿着肚子,也能睡得很踏实的原因。你若问他们为何会如此。那他们一定会笑话你是个白痴。因为那包子,不也得是用钱买的?只要有了钱,你想吃什么馅的包子都有。甚至把那金银磨成粉调入包子馅儿里,只要你敢吃,且吃了不死,却是也能吃到。这就是金钱的魔力。它能让人不知道严寒饥渴。也能让人忘记自己姓甚名谁。金爷的卧房离那吃饭的大厅,要走足足三百六十五步。这是他刻意为之的。当时工匠专门用尺子量了金爷的步幅,而后才确定了这座大厅的修建位置。三百六十五步,象征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金爷在去吃早饭的路上,都会数着自己的步子。同时告诫自己,每一天都不可虚度。虽然他也着实没有做过什么正经事。但认真的飞鹰,认真的喝酒,认真的斗狗。岂不都是正经事?却是每天都要一个不落的做一遍才好。而一天的开始,就在于一顿早饭。金爷觉得不吃早饭的人,简直不能称之为人。这些江湖豪客来金爷的府邸上躲事,他都会收留。不过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要每天早晨和他一起吃早饭。其余的时间做什么,他却是都不管。一日之计在于晨。金爷觉得人的一天不是从睁开眼开始。睁开眼只是自己的精神醒了。但整个肉身却还是软塌塌的一滩烂泥。只有吃了早饭之后,肉身才能振奋起来。和精神一道,为新的一天开心或悲伤。可是今天金爷走出卧房之后,只走了三百步。三百步距离吃早饭的大厅还有不少的距离。但他却拐弯了。径直朝着前院走去。究竟是什么事才能打破金爷这么多年来的习惯?旁人都猜测一定是出了什么很是棘手的事情。其实并不然。金爷面色欢喜。欢喜中,还隐隐的透着激动。今早他一醒来的时候,屋外看护的人听到屋内的响动,就告诉他了一句话。也正是因为这句话,竟是让金爷激动的早饭都可以不吃。看护的人告诉金爷说,门口来了一个人。对于自己门口来人,金爷自是已见怪不怪。他很是随意的说,让那人进来,并且带他直接去那吃早饭的大厅。可是看护的人却说,那人不吃早饭,但却点名道姓的要见金爷。金爷一听,心中也是颇为不悦。想这人来投奔自己,却是还大言不惭的破坏自己的规矩。一气之下说了句不见,还让看护之人告诉护院总管,把那人从门口丢出去。丢的越远越好。随即他便准备去吃早饭。可是当他数着自己的步子刚走到三百步的时候,面前却出现了一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护院总管。金爷本以为他是来向自己汇报,已经把那人丢去了何方的。没想自己的护院总管却说,那人丢不走。“什么人丢不走,难道他会飞不成?”金爷生气的说道。“没错,他会飞。我还没有走到他身前一丈的时候,他就已经飞到了前院里开始赏花了。”护院总管说道。“那你不会把他从前院里赶出去?”金爷厉声呵斥道。“等我刚刚回到了前院,他却是又飞到了二进院的天井底下望着屋檐发呆。”护院总管说道。这位护院总管,想当年也是江湖一位出类拔萃的刀客。只不过惹到了不能惹的人,才逃到这里,在金爷的福地上谋两个看家护院的差事。一晃已经十多年了。从来没有出过差错。至少金爷每晚都能睡的安稳,早饭也能吃得坦然。可是今天到底是怎么了?竟然来了个让他都束手无策的人。“这人是谁?为什么一定要见我?”金爷问道。“他说,他叫小机灵。”护院总管说道。金爷先是一愣。随即笑意开始逐渐从脸上蔓延。一个人真正高兴的时候,他浑身上下的每一寸肌肉,每一个汗毛都是在笑的。也正是因为听到了“小机灵”这个名字,金爷才会在走到三百步的时候,就拐弯,放弃了自己的早饭。金爷大踏步的朝前走着。那位护院总管竟是得小跑着才能跟上。一直走到了二进院,看到那小机灵仍旧在盯着屋檐发呆。“你总算来了!”金爷说道。“嘘……”小机灵深处右手食指在嘴前比了一个禁声的手势。金爷悄悄的走到他身边,随着他的目光一道看去。但却什么都没有看到。“你看,那屋檐上有一只潮虫。而那只潮虫的身后跟了一顺儿的蚂蚁。还有一点点的距离,蚂蚁就要爬到潮虫的身上了。”小机灵说道。“然后呢?”金爷不理解小机灵的意思。“老金,我和你打个赌吧。”小机灵说道。光是听小机灵对他的称呼,就能知道这两人的关系不一般。不过能让金爷放弃自己吃早饭的时间也要来见的人,定然都不会是一般人。至少在这片地域上就是如此。“赌什么?”金爷问道。“赌我能不能在蚂蚁爬上潮虫的身子前,把那只潮虫救下来,放在前院的一朵牡丹花上。”小机灵说道。“哪一朵牡丹?”金爷问道。“就是靠着墙根的那一株纯白色的牡丹。”小机灵说道。“赌注是什么?”金爷问道。“若是我做到了,一会儿有个朋友来,你要知无不言。若是我没做到,我便把我知道的最传奇的十个故事,讲一个给你听。”小机灵说道。“朋友?是你的朋友吗?”金爷问道。“不是我的朋友。不过,若是能和他成为朋友的话,却是一件极好的事。”小机灵说道。“这却是为何?”金爷问道。“你也知道我肚子里的十大传奇故事,是每年都更新一次的。而今年到现在为止,却是已经积累了三件。而这三件故事,却是都和他有关。”小机灵说道。这一下却是让金爷顿时来了兴趣。什么样的人才会如此的惊才艳艳?竟然让小机灵今年十大传奇故事中的三件都和他有关。“好!我跟你赌!”金爷说道。他好字刚刚出口。金爷诧异的看着小机灵。“你怎么还不动手?”金爷诧异的看着小机灵问道。“你看那潮虫还在吗?”小机灵笑着反问道。金爷抬头一看,果然那潮虫已经不见了踪影。可是他仍不死心。虽然知道小机灵的身法极快,但真的能快成这样?金爷急匆匆的跑到前院一看。发现靠在墙根处的那一株牡丹花,正中央的一朵上,正趴着一只潮虫。蜷缩的身体,还未舒展开来。这种潮虫,只有一被触碰,就会缩成一团。“是你赢了。”金爷爽朗的大笑着说道。同时拍了拍他那鼓鼓的肚子。“那赌约,你却是也得兑现。”小机灵说道。“愿赌服输,这是自然……只不过……”金爷话说一半。“只不过你想知道那位朋友是谁?”小机灵说道。“算了,还是不问了!”金爷说道。什么事情都知道了,反而就没有了新鲜感。保留那么一线神秘,获得的满足兴许会更大!但让金爷更可惜的是,他却是听不到小机灵肚子的十大传奇故事了。不过金爷转念一想,既然今年到现在为止只有三件,而这三件却是和即将到来的那位朋友有关。能见到真人,不是比听故事更好?由此一来,心里却是更加痛快了!“我们去亭子里喝酒等他?”金爷问道。小机灵却摇了摇头。“怎么,你不喝酒?”金爷一脸不可思议的问道。“我是没有酒也不会喝茶的。只不过现在有点饿,我却是想先吃顿早饭!”小机灵说道。随后和金爷两人肩并肩,边说边笑着朝饭厅走去。到最后,金爷还是吃了早饭。他的早饭可能会迟到,但决计不会不吃。只不过今天却走了远远超过三百六十五步。但见到了小机灵,还有一位即将到来的神秘朋友。有这两个前提,哪怕是让金爷在最大的风沙中走上十几里地也是值得的。金爷已经在心里盘算好了,一会儿吃完早饭,就要和小机灵喝酒。喝最烈的酒。因为只要小机灵喝开心了,他嘴里的故事就会说个不停。这场赌局,虽然看上去是小机灵赢了。但最大的受益者还却还是他。不过小机灵也的确没有对刘睿影说瞎话。他的名字,真的就值黄金万两,甚至还远远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