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了不吃了!”姜知津脸上有明显的怒色,“都给我下去!”周夫人吃了一惊,不敢再多说,带着人退下去。书房重新安静下来,姜知津按住了脑门。那盘蕈子像是一把铁锹,猝不及防铲进他的脑子里。是的,这是西山出的蕈子,他一尝就知道,因为当初被困在山洞时,温摩烤给他的,就是这样的味道。清甜,鲜润,不用油盐,单只是烤熟,就已经是无上美味。可现在他吃到嘴里全是苦味。“笃笃”,外头有人叩门。“滚!”姜知津大喝。外面的人不单没有滚,反而推门进来,复又关上门,向他道:“你这样可不像个七岁的小傻子。”是风旭。“你怎么来了?”姜知津皱眉,“风昭那边办妥了?”风昭接连失去古家和姜家两大助力,心中惶惶,赵国公给他出了个主意,让他向皇帝请命,带着赤麟军去驻守南疆,镇慑近来不太/安分的伽南国。明眼人都知道,驻守是假,带着赤麟军离开京城是真。他们已经感觉到了风旭的攻势汹汹,难以抵挡,想保留实力,以图来日再战。“父皇要见你。”风旭叹了口气。“……”姜知津看着他半晌,“你告诉他了?”风旭无奈地点点头:“他是我父皇,他知道我的斤两,这些事情不是我一个人做得出来的。他答应留下赤麟军,给风昭一块封地,让风昭离京,但条件是我得实话实说,供出真正的布局之人,”让风昭离京,这是大局已定的意思。用东宫之位换一个答案,谁也扛不住。*在御书房里,姜知津不再像过去那样亲亲热热地喊舅舅,而是恭恭敬敬向行礼:“叩见陛下。”“在你很小的时候,朕就盼着能有这样一天,后来你病了那一场,朕只道终生都等不到这一天了,没想到你还是给了朕这样的惊喜。”皇帝伸手托起他,深深道,“风家诸子之中,旭儿最得人心,但他生性仁弱,心慈手软,也许可以成为一位仁君,却无法成为一位明君,而姜家势大,帝王若是过于心慈手软,姜家势必要压倒风家,所以明知昭儿跋扈,朕还是迟迟未能下定决心,现在你为朕解决了这个难题。知津,你肯整肃姜家,朕替天下百姓多谢你。”“姜家若不整肃,迟早会毁了姜家自身,也会毁了大央。”姜知津道,“大概两个月后,我会有一个想要的姜家,陛下会有一个可保数十年太平的天下。”皇帝笑了:“只能数十年吗?”姜知津轻笑:“陛下,不要太贪心。姜家休生养息数十年,正是风家占上风的好机会。或者陛下可以冒一冒险,试试违背血誓,铲除姜家?但风姜两家早已契合在一起,除去姜家,等于断去风家两条手臂,只会白白便宜那些虎视眈眈的近邻们。”每一任风家皇帝继位之时皆要在太庙对着太/祖的牌位立誓迎娶姜氏女为后,与姜家共享大央,否则将会人神共愤,为天所弃,然后再与姜家家主歃血为盟,方能正式登基。估计后世每一任风家皇帝都对这项血誓深恶痛绝,恨不能敲破太/祖爷爷的脑袋,看看里头到底是进了多少水,才会把这种誓言写进传国丹书之中,永存太庙,连一个让后人毁约的机会都没有。所以皇帝也只能认命地笑笑,姜家肯休养生息数十年,已经算是上天对风家的恩赐了。他拉住姜知津与风旭,将两人的手合到一处:“朕终于知道为什么世代祖先都要将公主嫁进姜家,其实为的不是掌控姜家,而是让姜家与风家的血脉相连,就如同你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旭儿,津津,未来的大央是你们的,你们要一起守护好它。”“是,父皇!”“是,陛下。”“叫舅舅。”皇帝更正姜知津,顺便摸了摸姜知津的头,脸上有了一丝明显的遗憾,“还是从前的津津可爱些啊。”眼前的姜知津丰神俊秀,眉眼间有股皎然如冰雪的矜贵之气,一双湛清的眸子仿佛能看透一切,这是当年那个惊才绝艳的姜二公子,不再是那个玉雪可爱的小津津了。*离开御书房的时候,风旭犹自意气风发,眸子闪亮,脸上有堂皇的正气,温润恢宏。他望向姜知津,却未能在姜知津眼中找到和自己一样的振奋和昂扬。他有点意外:“知津?”为了这一天,他们已经准备了十多年。他成为太子,姜知津成为姜家家主,风姜两家在他们手里将一改数百年来的你争我夺与明争暗斗,从此携手并进,泽被大央天下所有的生灵。给百姓一个太平盛世,是他们共同的理想。十多年来的心血没有白费,他们的理想马上就要实现,为什么姜知津看上去却并不开心?姜知津自己也不知道。多年夙望,已成现实,姜家现在就像一枚快要熟透的果子,只要他轻轻一伸手,它就会落进他的手里。可就算手握住了姜家,又如何呢?心里仍有一块空洞,用整个姜家,乃至整个天下都填不满。“没什么。”姜知津道,“我回炎园了。”风旭跟上两步:“我跟你一道去。”姜知津知道他在想什么:“不必担心,我好得很。”风旭看着他,两只眼睛里明明白白写着“怀疑”两个字。“难道我还会骗你不成?”姜知津淡淡道,“大事未成,谈什么儿女情长?再说这么多年没有她我一样是这么过,现在也不过是回到从前而已,并没什么两样。”但风旭还是跟着他上了马车。姜知津皱了皱眉。在被赶下马车之前,风旭道:“一旦父皇下旨,我入东宫,老五离京,一边热闹,一边荒凉,未免衬得他太过凄惨,我还是去炎园避一避风头的好。”姜知津看他一眼,靠着车壁合上了眼睛:“心慈手软,将会是你一生最大的破绽。”“人活一世,谁还没个破绽呢?”风旭心态倒是极好,不以为意,“从前温摩不就是你的破绽?你为她犯过多少次傻了?所以她现在走了,也未尝不是好事……”姜知津猛然睁开眼,眸子如刀光般冷然。风旭立刻闭上了嘴。一路上姜知津再没开过口。风旭也没找到话题开口。马车在寂静中驶到炎园门口时,已近黄昏,风旭正要下车,姜知津忽然道:“带上你的人,陪我去个地方。”*来到西山深处,天色已经全黑,风旭带着人守在石阵外,打着火把。一道绳索一头系在旁边的大树上,另一头一直延伸进石阵内。“一个时辰后我要是还没出来,你就进去找我。”姜知津交代。“你要做什么?”风旭疑惑,这地方他知道,当时还是为了演一出“姜二公子被黑衣人追杀”的好戏,这是他们起选定的藏身之处,“我陪你。”“不必了。记住,一个时辰之内,谁也不许进去。”姜知津说着便进了石阵。山洞还是那时候的模样,只不过当时有不少山花,现在则结了一粒粒小果子。清晨才下过一场小雨,草尖还有些湿漉,轻轻拔开草丛,就发现了一丛蕈子。他回忆着那时温摩那一捧蕈子,专挑温摩吃过的采然后生起一堆火,将那些蕈子烤熟。空气里有了熟蕈子的香气,和当日的一模一样。他尝了一颗,味道也和当日一模一样。如果闭上眼睛,就像又回了那一天,她好像就在这个山洞里,就在他的身边。伸出手去,就能碰到。轻轻撒个娇,她会含笑回应。姜知津吃完了所有的蕈子。里面总该有几颗有毒吧?她当时吃完毒蕈子,看到了她最最思念的阿祖,他吃完,是不是可以看到她?他靠在山壁上,闭上了眼睛,等待那奇妙的幻觉出现。心中飘飘荡荡的,神魂要离体而起,眼前有一圈圈的小人手拉着手旋着舞蹈,一圈一圈又一圈,世界仿佛都在摇晃。但没有她。她明明在他的心中无处不存,却不肯到他的面前来。连一点幻觉都吝啬赐予他。果然,还是不肯原谅他吧?火光映在他的脸上,一点泪从他的眼角滑落,被火光照得无比晶莹。作者有话要说:前面说好的小人跳舞来啦!第111章 一百一十一陈山海觉得自己的运气相当不赖。三皇子入主东宫, 五皇子去了封地,赤麟军留在京城,皇帝将赤麟军编入羽林卫, 更名赤麟卫, 由赵国公亲自统领。赤麟军既然这么厉害,皇帝便有意让赤麟军带一带羽林卫,拔了一百赤麟军与一千羽林卫给陈山海, 归陈山海统领。此举说白是分散赤麟军, 削弱赵国公的力量,陈山海则成了直接受益人。紧接着温岚又上疏说羽林卫处久京城, 作为天子亲卫,所受操练不足,如今正好有赤麟军作榜样, 最好可以让赤麟军带着羽林卫出去练一练,比方说让赤麟军带着羽林卫分别去各地驻防一年。这样的分散效果更好, 皇帝当然同意。温岚选定了几个地方,其中之一便是南疆。陈山海作为上将军, 自动请令外出镇守, 还得了皇帝褒奖, 外加不少赏赐。所以, 在温摩离京的一个月后, 陈山海带着人马浩浩荡荡前往南疆, 既不用绑架小铃儿,又能甩掉公主, 且一路上有官府驿站招待接应,各地官员轮番奉迎,真的是老天眷顾, 不亦快哉。南疆距离京城约有两千四百多里,真可谓是千里迢迢,这一天/行至半路,陈山海心血来潮,想去检视一下自己挟带的几车货物。哪知一撩开车帘,里头探出一颗小脑袋,头上还顶着羽林卫的头盔,脑袋太小,头盔又太大,晃晃荡荡好像随时都要掉下来。结果头盔没掉下来,陈山海直接摔下了马车,并且发出了一声惊动全队的惨叫。大家以为陈将军被行刺了,纷纷拔刀前来,将马车团团围住,然后就见陈山海地上爬起来,一脸快哭出来的表情:“公主,你怎么会在这里?!”“我躲在马车上跟来的呀。”行踪都被撞破了,宜和也懒得再隐藏,摘了那顶大头盔,她活动活动脖子,“我告诉你哦,现在行程已经过半,你别指望能送我回去。”陈山海朝众人咆哮:“谁?!是谁帮她藏在这里?!”一个多月,他的车队里多了一个人,他竟然不知道!几名羽林卫哆哆嗦嗦挪过来:“老大,是我们。”正是一直跟着陈山海的山海门众人,以阿刀为首,齐齐整整,一个不漏。“你们怎么敢?!”陈山海气得说不出话来,万万没想到,背叛自己的竟是自己一手带出来的好兄弟。“嗐,兄弟们还不是为了挣点钱么?”阿大凑近一点,低声道,“公主说了,只要成功瞒着你护送她到南疆,我们每人能有一千两银子。老大,那是一千两!我们早就想好了,照门规,每人各出三百两给老大你,老大你就别生气了吧?”山海门门规:没有什么事是不能砸钱解决的,实在不行,就砸更多的钱!陈山海:“……”我要解散山海门!宜和既露了脸,就懒得再缩在马车上了,开始缠着陈山海教她骑马,一时又要去打猎,看到谁家娶亲办喜事,还要去看个热闹,一路上花样层出不穷,没有一天安生。陈山海不堪其扰,想了无数法子要送她回京,结果宜和文能哭得梨花带雨,武能拿刀对着自己的脖子,文武双全,没有人是她的敌手,陈山海败下阵来,只能写信回京,告诉风旭公主在这儿,请风旭赶快派人来接。果然风旭的信快马送来,命陈山海保护公主,不得有失,待到了南疆,会有人来接公主。陈山海接到信的当晚,才发现老天爷给他的好运气里原来加了这么重的利息。想死。总之有宜和如此这般一折腾,半后程足足多走了一倍的时间,两个月后才到南疆。南疆号称有十万大山,连绵不尽,最大城池名曰“阿鲁丹”,大央的南疆督护府便设在这里,这里除了南疆各族百姓,中原人也有不少,街上的人衣饰各有不同,宜和瞧得目不转睛,指着其中一个道:“瞧,那人的衣裳有点像阿摩姐姐穿过的!”南疆督护郑钦已经接到了太子手书,直接以最高的规格将公主和陈山海等人迎入城内,此时顺着宜和指的方向看去,道:“那便是仡族。仡族是由女子当家,离伽南最近,民风十分剽悍。”宜和想起她和阿摩姐姐干的第一仗,对于“剽悍”二字深以为然。按时节,京城已经是寒冷的冬天,这里却是温暖如春夏,百花盛开,鲜果累累,督护府当夜举行了盛大的筵席,宜和玩得十分开心。陈山海怀里还揣着温岚给温摩的信,以及达禾给自己阿娘的信,第二天一早就出发去仡族。哪知到了仡族才发现,温摩根本不在。“阿摩进山了。”“进山?进哪座山?”“孩子,十万大山,连绵不尽,直到天神的居处。进山就是进山,没有哪一个山孤立于世,也没有哪一个人超出尘世。”招呼陈山海的是一名老妇人,她是温摩的阿祖,也是仡族的族长,她笑得很慈祥,目光却如闪电般明亮清澈,给他的杯子里满上一杯酒。陈山海从来没有喝过那么浓烈的酒。他原以为冰雪烧就是这世上最烈的烈酒了,而这一种酒一入肚,腹肠好像都要被烧着了似的。“痛快!”他忍不住道。阿祖微笑地看着他:“我猜,你就是阿摩在中原的那个男人吧?”“噗”,陈山海嘴里的酒喷了出来,“没有没有。”他连忙否认,不过否认了之后,又觉得不能放弃希望,他问道:“要是大小姐不要了京城的那个男人,我是不是就有机会?”“当然。爱恋像风一样时常改变方向,人们要听从心的指引,找到自己喜欢的人。”阿祖说着上下打量他肩臂长腿,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情,“你应该是阿摩会喜欢上的人。”陈山海发现老祖母说话有点像唱歌,又有点像吟诗,但最后一句是莫大的肯定没错了,陈山海笑呵呵地,又喝了一杯。这酒后劲十足,三两杯下肚,他的脑袋居然就有点晕晕的,赶紧把两封信掏出来,然后问阿祖:“大小姐什么时候能回来?”“一入山林,就是进入了天神的掌心,要看天神什么时候送她回来。”阿祖说着,忽然问道,“阿摩从中原回来,说是中原收到消息,伽南国正在挖一条密道,准备攻打我们。”陈山海昏沉的脑子愣了愣。“密道?没听说过啊。”他道,“可能是她在姜家收到的什么消息吧。难道伽南人真的要打过来?”“不可能的。这里的每一座山都有几百里那么深,除了天神,谁也不可能挖得通。可是阿摩十分坚信伽南人的密道至少挖到了一半,很快就要挖到这里来。唉,这孩子回来以后就有点魂不守舍,年轻人,能不能告诉我,她在京城到底经历了什么?“这您可问对人了。”陈山海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下去之后,啧啧连声,“老祖母您是不知道啊,我和大小姐第一次见面,她就亮了一手箭法把我镇住了,第二次见面,她就拉着我去杀一个根本没有人敢杀的人……”他嗒嗒嗒如竹筒倒豆子一般,把温摩在京城的事情一桩桩说来。有些事是他亲自参与,说的自然是绘声绘色,有些事是京中传闻,他也说得添油加醋,讲得跌宕起伏。房门外渐渐来了不少女子,都围在外面认真倾听,陈山海越发来了兴头,趁着酒兴,说个不停。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停下来的,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总之记忆的上一瞬是他端着酒杯高谈阔论,下一瞬就是他在枕上睁开眼睛,脑袋疼得像是被人拿斧头劈开过、又被一个兽医缝合了起来。他强撑着脑袋坐起来,入目处是简朴洁净的木屋,这才想起自己在哪里。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睁着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在床边看着他,见他睁开眼,脆生生地叫了一声:“阿爹!”“!!!!!!”陈山海差点儿滚下床。门上“吱呀”一声响,温摩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大碗肉粥。陈山海像是得了救星一般抓住温摩,一脸惊恐:“她她她……我我我……那个酒……”他语无伦次,想起了传奇话本里的故事:有人进入深山中,喝了一壶酒,醒来世上已历千年,子子孙孙都传了几十代。眼下虽然没有几十代,但女儿都喊爹了!!!!!他到底做了什么?!“阿夏,出去玩吧。”温摩吩咐那小女孩。“阿娘你陪我么?”小女孩问。“!!!!!!”这次,陈山海真的滚到床下了。“我等会儿就来。”温摩打发走了孩子,转身就见陈山海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最终嗫嚅道,“我们什么时候……有……这个……孩子的?”温摩愣了一下,然后翻了个白眼:“你想太多了。阿夏没有娘,便管所有女人都叫阿娘,也没有爹,便管所有男子都叫阿爹。”陈山海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不早说,吓死我了。”回过神来之后,才发觉肚子都快饿扁了,他端起肉粥就吃,一面含糊道,“你想想看,换成你,睡了一晚醒来现多了个女儿,吓不吓?”“不是一晚,是三晚。”温摩纠正他。陈山海一呆:“你是说我醉了三天?”温摩道:“现在是第四天中午。”“不可能!”陈山海拒绝相信,以他的酒量,居然会为一壶酒醉四天?!绝对不可能!直到温摩告诉他,他那天喝下去的小半坛足够三个大汉醉上三天,他才勉强将自尊拼凑回来,喃喃,“南疆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为什么会有这种酒……”温摩拉了把椅子坐下:“快把粥喝了,跟你说正事。”温摩一回来就带着族人进山了,但十万大山何其宏大,谁知道伽南人到底在哪一处开始挖?而且族人总要生活,她能带出去的人手有限,是以回来一个多月,还没有任何发现,并且知道再这样找下去也是大海捞针。“那你想怎样?”陈山海问,“真的有密道?”“有。”温摩笃定,“我需要人手。”陈山海拍胸脯:“我带了一千羽林卫,一百赤麟军。”这对温摩来说是个好消息。但还不够。不管是羽林卫还是赤麟军都是第一次来南疆,南疆的山林他们根本不了解,无法派上大用场。温摩需要的是土生土长的南疆人,他们要熟悉山林如同熟悉自己的掌纹。“我得去找郑钦。”温摩道,“但那家伙是个守财奴,要他出人出力出钱,他指定不干,所以我们得来点硬的。”陈山海一听,露出了大大的笑容:“我喜欢硬的。”第112章 一百一十二陈山海是一听搞事情就来劲的, 何况温摩要了人定然还要粮饷,他的算盘打个哐哐响,决定去狠宰郑钦一刀。然而空有豪情壮志, 才起身就一阵头晕, 整个人“哐当”又坐下了,按着脑门呻/吟:“你们这重阳酒到底是什么鬼东西!”上一回喝到重阳酒的外人昏睡了足足五天,大家怕他饿死只好给他喂米汤, 陈山海这样的已经算是不错了, 温摩让他再歇一歇,自己来找阿祖。阿祖正拿着个扫把教阿夏扫地, 阿夏人还没有扫把高,才扫得两下就被扫把绊倒了,阿祖笑眯眯看着她, 等她自己爬起来,再把扫把递给她。温摩想起在京城世族中见到一些孩子, 一个个宝贝得含在嘴里怕化了,若是跌上这样一架, 身边大大小小的下人都得挨顿板子。但在仡族永远不会有这样的事, 摔跤也好, 磕绊也好, 总归都要自己爬起来, 接着把事情做完。“那个小哥醒了?”阿祖问她。“嗯。”温摩在阿祖身边坐下, “您为什么要给他喝那么多酒?”一般外人到这里来绝不能超过三杯,一过三杯, 就得躺下。饶是如此,还有很多人一两杯就走不动路了。“那小哥酒量不错,不多灌他一点, 怎么从他嘴里套话?”阿祖道,“你回来以后就一头扎进山里,什么都不肯讲,得亏这山海小哥千里迢迢追过来,我看他十分有诚心,比你那个姓姜的郎君要好多了。”阿祖并没有说出那个名字,但温摩还是觉得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阿祖道:“阿摩,你看阿夏。”南疆清亮明净的阳光下,阿夏又跌了一跤,依然是拍拍屁股爬起来,继续搬着巨大的扫把扫地。“世上谁人不跌个几跤?只要爬起来便好,就算是下次还要跌跤,也没什么了不起,因为下次我们还是能爬起来,把这地扫得干干净净。”阿祖道,“你什么都不肯说,就什么都没有放下。阿摩,跌倒了,要自己爬起来啊。”阿祖的声音透着十二万分的慈祥,温摩将头枕在阿祖的膝上,阿祖一下一下拍着她,就跟小时候一样。但她心里想起的,却是起初在姜家一个个噩梦醒来的长夜,也是这样替她拍着的姜知津。于是胸膛里便狠狠一滞,要深深吸一口气,才能重新呼吸。是啊,要爬起来。过去的已经过去,那一切远远地留在了京城,而她孑然一身回到了南疆,保护阿祖,保护族人,才是她要做的事。“阿娘,又来一个!他们中原男人是怎么回事?阿摩人都回来了,还不明白这是不要他们了么?怎么一个两个都找过来,千里万里的,也不嫌远!”三姨的声音先传进来,然后人才拎着几只野兔进门,一瞧温摩趴在阿祖膝上,三姨搁下手里的弩和兔子:“你快去瞧瞧吧,那小子生得太俊了,东岸家的两姐妹光是为谁给他带路都已经打起来了。”温摩讶异抬头。陈山海来南疆是因为军务在身,还有谁来?*仡族居住在大山最深处,人数也是最少的,全族上上下下老老少少加在一起也不过几千人,竹楼像一只只蕈子一般散落在山林间。一条小河从仡族的聚居地斜穿而过,沿河两岸都是竹楼,算是人口最稠密之处。阿祖的竹楼建在山坡上,出了门远远就能望见河边聚集了不少人,远远近近的还有人扔下手里的活计,往河边去。阳光清亮,在河面投下一道明丽的波光。仡族人喜好明媚鲜妍的颜色,手脚皆戴着明晃晃的银饰,一群仡族女孩子皆围着一个人,如众星捧月一般。隔得远看不清脸,但身段修长,风姿不凡,阳光在他的冠上折射出耀眼的光。“!!!!!!!”温摩站住脚。就算看不清脸,这人化成灰温摩也认得出来。姜知津!居然是姜知津!她忍不住怀疑自己的眼睛。他怎么会在这里?!!!!仿佛是感觉到了什么,姜知津回过脸。然后就看到了温摩。她站在平缓的山坡上,绵密的青草像一条精心织成的毯子在她脚上蔓延直至山林,天蓝如玉,白云被风推得缓缓飘过,她的头发只有一根木簪挽在头顶,松松地挽着衣袖,露出两截手腕,上面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戴。在京城的时候她就不喜欢戴首饰,他还记得新婚之夜就从被子底下摸出了一堆钗子,镯子戒指什么的她也从来不戴,因为“戴这么多东西不好动手”。只有一样东西她曾经一直戴着,那就是他送她的五彩绳。心里面有巨大的酸楚,也有近乎疼痛的满足。不管怎么样,他终于又可以见到她了。“阿摩……”他只来得迈出一步,温摩猛地一声暴喝:“给我把他拿下!”温摩虽然没有正式从阿祖手中接过族长的权杖,但已经是族中公认的少族长,平日里大家姐姐妹妹打打闹闹没什么,此时温摩一怒,原本围着姜知津嘻嘻哈哈的仡族女子们“呛啷”一下拔出弯刀,刀口全都对准了姜知津。姜知津:“……”刚才还围着人家一口一个“小郎君”,现在说拔刀就拔刀,仡族女孩子都这么无情的吗?但即使是被这么多把刀对着,心里却恼不起来,因为,这一把把弯刀,和温摩的全都那么像,于是每一把都显得十分可爱,不像是凶器,倒让人想去摸一摸。“过去!”女孩子们以为他是别处的奸细,或是哪里来的坏人,当然想押着他到温摩面前。姜知津正巴不得,温摩却大喝一声:“别过来!把他轰出去!”女孩子们觉得有点奇怪。若是坏人,当然要处置,若不是坏人,又为什么要轰走?年纪最长的阿篮问道:“阿摩,这到底是谁啊?”“谁也不是。”温摩斩钉截铁道,“赶他走!”众人也不好再问,正要挥刀将姜知津押着赶出去,姜知津没有动,他望着温摩,忽然往凄然道:“阿摩姐姐,你好狠的心!你忘了我们这么久以来的日子了么?我们朝夕相对,同床共枕,你还说过我是最好的,要永远陪着我……怎么我千里迢迢从京城追到这里,你连面都不让我见就要赶我走?难道我在你的眼里,还比不上陈山海吗?!”陈山海离京的时候,姜知津尚未出手掌控姜家,依然还是保持着傻子身份,在陈山海那场动听的说书中,女孩子们都听说了这个“十分高贵十分俊俏的傻子”,顿时望向温摩的眼神纷纷变得意味深长。阿篮忍不住道:“阿摩,你这叫始乱终弃吧?他们中原人跟我们不一样,你得跟先他说清楚了才能跟陈山海在一起。”温摩:“……”我不是,我没有,你们别信他。他最会骗人了!尤其是这种“每个字都是真的,但合起来就完全是另一种意思”的骗人大法,他再擅长不过!姜知津面容俊美,因为削瘦而平添三分清郁,再加上此时泫然欲泣,更显得我见犹怜,女孩子们简直要扑上去抱一抱,刀子是拿不住了,大家纷纷还刀入鞘。阿篮走到温摩身边,道:“若这人是坏人,我们自然要赶他出去,可他是你郎君,那你们俩的事还是你们俩自己来吧。”说着,拍了拍温摩的肩:“人家脑子不好,千里迢迢来这里不容易,你可别害了人家。”姜知津一个字也没有说,只默默地望着温摩,像一只在默默等待主人裁决的小宠物。看得女孩子们心都软了。厉害,厉害。温摩佩服。他不用开口,这帮人就全被收服了。所以她当初被他耍得团团转,倒也不能全怪她蠢,主要是人家手段太高明。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走向姜知津。女孩子们纷纷催促姜知津:“快,快起来,抱住她!”“对对,没有什么吵架是抱一下不能解决的!”“不行就再睡一顿!”“上吧小郎君!姐姐看好你哦!”“……”姜知津看着越走越近的温摩,忽然意识到自己错了。他为了能留下来不择手段,可这个“不择手段”,恰恰是温摩最恼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