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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系毕业生入职考试》TXT全集下载_4(1 / 1)

你看,她这几章就像个废物一样,不是被刺客掳走,就是被人贩子拐卖,碰上了一个疑似强抢儿童的好心小哥哥,也遇上了真杀手。她特么哪次又美又飒地完成反击了?但是,也不是全无好处,毕竟还有两颗运气丸。谢欢兮原来不知道两颗运气丸一起吃会变成什么体质,但现在大概是心里有个认知了:上来就阴差阳错地露出胎记,引起了王妃的注意;遇到刺客被抓走也毫发无损,人贩子没能卖了她,被人救下还请她吃饭;好心的小哥哥亲自送她回家;遇上变态杀手,都能有素不相识的小姑娘挺身相救。最后她皮都没破一块,就当上郡主了。这速度搁在小说里,可能连五章都不到吧?(胡说明明有九章!)如果这都不算运气好,谢欢兮就真不知道什么才叫运气好了。不过,谢欢兮忽然闪出一个念头,她与1号考生交换了戒指,如果他们穿的是同一本书……——她运气好却没武功,这里会不会有一个人,武功极高,却运气不好?作者有话要说:作者菌真的有话说:但是!学习好还是很有用哒!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鸭!第10章 爹娘同框,搜捕杀手!谢欢兮蹙眉想了半天,觉得这是个小概率事件,首先一个考场这么多人,他们不一定会穿进同一本书;再说,没有运气丸罢了,点儿再背,能差到哪去?再不济,他也得到了两个武力丸呢,又是笔试第一的大神,专业知识比起自己肯定只强不弱。俗话说得好,一力降十会,应该……大概……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吧?她想了一会,觉得事已至此,多想无益,就放下了这条思路,又琢磨起另外一个事——那就是她在被刺客掳走之前,王府中先是起了一场离奇的火,然后,她在院子里看到的那个空戒指。谢欢兮严肃地扪心自问:这是考试啊,修罗场一般优胜劣汰的上岗考试啊,如果是我的话,我会粗心到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丢了吗?还能被人恰好发现?这样不该出现的基础错误,和高考忘带准考证、卷子涂错答题卡有什么区别?不是无意的,那就是故意的。谢欢兮慢慢地回想着考试的这本书,她学业成绩好,想做个角色可穿性评估就算闭着眼睛,那也是分分钟的事。想来想去,她发现了一个之前没细想过的问题。那就是,自己题目本身对于她来说,并不算很难。它最大的难点,其实在于自己这个角色是可穿性估值最高的。她本就是真正的郡主,很容易走上女主的道路,如果有人拿着这本小说去她们公司咨询,估计所有顾问都会推荐这个角色来穿的。那么在这场考试里,她本身就是一个很显眼的存在。换句话说,她不知道,也很难确定和她一同考试的人,都分别穿进了什么角色。但一同考试的这些人,一定知道盯紧自己这个角色是不是个穿书者。那个戒指,就是一个试探。谢欢兮更偏向于,当时那场火,是戒指的主人偷偷放的,目的就是将近处的一干仆役都引走,接着将这个空戒指有意丢在院子中央,特意让自己瞧见的。而她果然被那戒指吸引了,这就代表现在的“谢欢兮”,已经不是原书中的“谢欢兮”,而是一个穿书者了。说不定,那个时候,这个人就在哪个角落里看着她。谢欢兮心下有些发寒,这个人做出这样的举动,代表她的题目一定和自己的题目是冲突的。也就是说,这座王.府里,有一个躲在暗处的人,是她的竞争对手。谢欢兮暂时将目标锁定在两个人身上,一个是那天的刺客,另一个是昨晚的杀手。目前看来,只有他们对自己展现了强烈的敌意,但自己却连这两个人的脸都没瞧见。不过,谢欢兮相信,既然是来过一次,他们一定会来第二次的。谁知这次谢欢兮却是失算了,一连几日,风平浪静。这天早上起床后,林清贞亲手给谢欢兮穿了衣服,又梳上了花苞髻,把她打扮的玉雪可爱,谢欢兮看着水镜里和自己穿书前有八九分相似的容貌,笑道:“漂亮娘亲的手艺真好,如果不是娘亲亲手梳的,我怎么会这么好看呢?”说完自己先笑倒在林清贞怀里。林清贞揽着谢欢兮在她娇嫩的脸颊上亲了两下,她古灵精怪地极会哄人,恢复身份后再也没什么限制,想哄一个人,能把人哄得心花怒放。如果撒娇也有锦标赛,那谢欢兮必定是个种子选手。林清贞本就对谢欢兮又怜又愧,如今满腔的疼惜更是呈指数增长,对谢欢兮爱的不得了,恨不得将小女儿时时刻刻揣进怀里呵护着。娘俩正笑着,忽然进来了个小丫鬟福身道:“王妃,王爷回来了,在正厅等您呢。”林清贞点点头:“你下去吧。”谢欢兮听她美人娘亲语气平静,抬头发现林清贞的笑意似乎淡了些,不由得心里一阵苦恼:书里面她的美人娘亲和梦想家老爹关系实在太差了,这对cp让人根本嗑不动啊。谢欢兮真想揪着梦想家老爹的领子,对着他耳朵大喊:爹啊你就放弃吧!那个位子你闺女还要留给哪个不知名的幸运小奴隶呢!你只要老老实实不作死,最好能疼疼媳妇,我觉得美人娘亲应该就不会给你喝毒酒了!看着王妃出去了,谢欢兮扭头问沈嬷嬷:“嬷嬷,娘亲怎么不喊我‘九儿’?我见原来娘亲都是这样唤郡……八姐姐的。”如今她恢复了郡主身份,生辰八字也改过来了,排行自然成了老九,却不见林清贞叫这个小名了。沈嬷嬷打心眼里喜欢谢欢兮,笑地眯了眼慈爱地道:“这名字本是郡主的,但是之前不是……王妃这是怕郡主心里不喜。”“怎么会?我想让娘亲唤我九儿呢。”这倒是实话,大学第一堂课就教了,书里别动情,如果叫她“九儿”的话,她也能省点力气,不会有太大的带入感了。谢欢兮片刻也呆不住,一溜烟地怕跑出去:“嬷嬷,我去听听爹爹和娘亲说什么话。”沈嬷嬷哑然失笑,这小郡主,在偏院受尽委屈地养了五年,竟还有这般活泼讨喜的性子,实在招人疼。谢欢兮几步跑到正厅外面听墙角,她这个时机掌握的不好,屋子里此刻说的,都是她这个当事人不怎么爱听的。屋里梦想家老爹十分不够意思地说道:“这事还是别闹得人尽皆知为好,事关皇家血脉毕竟难看。我有一主意,不如就以八字弱为由,将两个丫头都送去古寺中寄养,等九儿及笄再把她接回来。八丫头就留那,以后便为王.府祈福。女大十八变,任谁也瞧不出来回来的九儿和以前不同,这样她们两个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换了过来。至于那恶奴与刁妇,寻个由头处置了便可。王妃意下如何?”听听,他说的是人话么。显然,美人娘亲和自己所见略同,她冷笑着回道:“此事已经人尽皆知了,我的女儿受了如此多的委屈,我不让她过上风风光光的日子,倒要把她送出去?王爷莫要开玩笑了。”“可庶充嫡毕竟不是小罪名,要是闹到皇上那里,死一个云氏不打紧,”梦想家老爹的声音充满了心疼,“她身后的云家只怕也保不住了。”美人娘亲一点也没有为他分忧的意思,并且还在火上浇油:“云氏从庶妃降为一个小小姨娘,也不见云家为她撑腰,她早就成了弃子,王爷不必这般不舍。区区云家,还比不上我女儿的一根头发。”娘,你的发言真的太可了,果真世上只有妈妈好!爹,拜托你有点觉悟吧,别跟你老婆对着干了,你是不是就是舍不得未来的那杯毒酒?但她老爹还是不知死活:“这么来看,那八丫头你还是继续养着吧,在王妃身边长大的,以后说亲也容易些。”要不然就浪费了是吧?美人娘亲明显也听懂了他的未尽之语,淡淡道:“稚子无辜,我不会对当年的事迁怒于她,但我实在无法再疼爱她,更不会抚养她。我会将她交给陈侧妃抚养,王爷不要为难于我。”谢欢兮本以为她老爹会为这个一直跟美人娘亲争论,然而他居然挺佛系的,一次不成也就妥协了:“由陈侧妃养着也不错,对八丫头也算是个好去处了。九儿重新册封郡主一事,我会择日上书皇上,请他定夺的。对了,我听说救九儿的那个小丫鬟醒了,她还看见了当日杀手的样貌?”是吗?终于听到点有用的信息了,谢欢兮恨不得伸长脖子听个清清楚楚,她努力地垫着脚尖趴在墙上侧耳听着。“不错,”一提这事,美人娘亲的语气听起来十分的冷硬,“已经根据她的描述差人去画了,全城搜捕,定能将那贼人找到。”“此事太过蹊跷,我会亲自盯着,”王爷老爹的语气听着没有什么担忧,更多的是不解,“那杀手不图财,也不是冲着我来的,居然只是想杀一个尚且年幼的郡主?”呦,他这语气听起来还挺遗憾的。谢欢兮悄悄透过雕花的窗户缝隙看过去,她这个角度,刚好看见美人娘亲的双手紧紧地绞在一起,看起来似乎有些紧张。谢欢兮也很理解,她娘疼她疼得像眼珠子一样,有人要杀她,能不紧张吗?她缩回身子,往墙角一靠,暗暗琢磨着,有画像那就好办多了,有……哎?谢欢兮忽觉不对来——拿刀的女杀手蒙着面,那小姑娘怎么能瞧见她的长相?画?能画出什么?如果让她来描述,那就是一个女人用黑布包着头蒙着面,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要去演漫威的黑豹呢。什么?你问她露出的那双眼睛长什么样?是大是小?丹凤眼还是杏仁眼?谢欢兮望天叹息:硬要形容,她就记得两个字,杀气。你看,她全程清醒,都不知道杀手的样子,那个小姑娘一直到杀手走了以后都在昏迷,她怎么能瞧见杀手的样子呢?她——想到这,谢欢兮倏然呆滞了一下,整个人仿佛被雷击中,一动不动地趴在墙上犹如一只壁虎。但她现在已经无暇顾及形象问题了,她心里有一个很不好、很要命的猜测。那个小姑娘,她也不是完全一直在昏迷,在游归煜走之前,她是醒来了一下的!现在想想,她睁开眼睛的方向,应该是正好看见了游归煜。她她她……难道伤得太重神智不清所以——她误会了游归煜就是那个杀手?!作者有话要说:提问:我们小煜哥遭遇了什么类型的穿书危机?第11章 探望恩人,大哥上线!谢欢兮的心思正百转千回,忽然身后传来了一句小小声的问话:“妹妹,你在干什么呢?”谢欢兮立刻摆正手脚,恢复正常人的站姿,转过身去,将食指竖在嘴唇上压低声音噓道:“大哥。”来人是谢欢兮的嫡亲大哥谢盛,他先天不足,人就有些傻傻呆呆的,智商不大够用。所以原书里她爹谋反成功,她娘把持朝政后,却没有把皇位传给嫡长子,而是传给原女主谢玥兮,除了书本身是大女主苏爽文外,也因为这个大哥,他实在是条件不符啊。谢盛眼神亮晶晶的,充满了渴望的求知欲:“妹妹,你在干什么?为什么要这样趴在墙上?”他这个妹妹还是前几天刚认识的,虽然以前也有个妹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就没怎么见过她了。不过这个新来的妹妹他更喜欢,人很有趣,比之前的妹妹对他好,名字叫……嗨,名字暂时忘了。谢欢兮本来在看书时就挺喜欢这个大哥的,虽然人傻乎乎的,但是单纯有趣,待人真诚,她这两天一直用各种新奇的现代游戏陪他玩,但现在她没这个心思,匆匆甩下一句:“大哥,你先自己玩一会。”她急着找沈嬷嬷打听那小姑娘现在在哪,好跟她问个清楚。谢盛乐颠颠地跟上来:“妹妹,但是我想和你一起玩,”他眼睛忽然一亮,“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吧,有一个小妹妹坐在床上说,旁边有一帮人‘唰唰唰’地画画,可热闹了。”谢欢兮本来闷头快步往前走,对谢盛随口敷衍着,待到他说完了这一句,谢欢兮马上顿住了脚步。下一刻,她一把拽上谢盛,往他刚才来的方向走去:“快快快,大哥,你快给我指路!”等到了地方,谢欢兮发现,她这个乌鸦嘴,真的说中了。那个小丫鬟斜靠在床上,床边围着好几个执笔等待的画手,都期待的看着小丫鬟,那阵仗仿佛在开记者发布会。小丫鬟就像一个过气的十八线小明星,眼里含着一包泪,认真且怂地缩着肩膀,可怜巴巴地说:“……他,他穿着一身玄色衣衫,人特别高,眉毛极浓,眼睛很大,也很亮。”底下有记者(呸,划掉)画手问道:“差不多这样吗?”“眼尾应该要再挑起来些,”小丫鬟凑上去仔细地看,“鼻梁也应该再高些,”她蹙着眉,指着自己的眉骨,“他这里……要比常人高,所以他眼睛……眼睛就会格外好看些。”谢欢兮眼看着这场惊天冤案的前传就要大功告成,马上伸出尔康手:“慢着慢着!”一个老嬷嬷见了谢欢兮,连忙福身道:“见过郡主,”她转头对床上的小丫鬟道,“念香,郡主亲自来看你了,还愣着做什么,怎么这般不知礼数?”谢欢兮赶紧阻止道:“不用礼数,完全不用。你们先出去吧,我想单独和念香说话。”郡主发话了,这一屋子人七手八脚地收拾收拾陆续出去。谢欢兮瞄了一眼那几个人画的画像,倒是挺佩服这几个人的画功,还真别说,他们画的还真有点游归煜那俊逸丰朗的样子。人都避开了,谢欢兮坐在床边看着念香,小丫头看着有七八岁的样子,长相平平,勉强算得上清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看过来,像小动物一样萌萌的。她就是念香么?原书里那个谢玥兮的贴身丫鬟,最后却因私进王妃寝屋偷盗而获罪,被赶出了府之后就再没她的戏份了。谢欢兮道:“你怎么样了?是不是还很痛呀?我还要多谢你,救了我一命。”谢盛在一旁真诚地看着念香配合道:“谢谢。”念香小脸红扑扑的,高兴地笑着说:“郡主和世子不用谢奴婢,嬷嬷教过的,一个好丫鬟要护着主子,奴婢当时虽然不知道您是郡主,但看衣着便知是主子,当然要以身相护。”咦?竟是一个这么老实的小丫鬟?谢欢兮这两日一直在琢磨,这小丫鬟为何要要这般不顾一切地救自己,这回算是解惑了,敢情她是被封建教育洗了脑,那说话的语气就跟“我妈说了,xxxx这样做才是好孩子”如出一辙。旁边谢盛还听得热血澎湃的,眼睛一亮赞许道:“优秀。”谢欢兮懒得管他,看着得了夸奖的念香,快乐的仿佛像是得了小红花的幼儿园小朋友一样。她拉过念香的手,循循善诱道:“若是身上疼得厉害,就不着急画像。”她忽地压低了声音小小声道,“可以推说自己记忆混乱,再休息休息也好。”也许念香休息好了,彻底恢复了,就能记起来游归煜不是杀手了。谢盛在一边也低着声音模仿道:“没错。”念香神色感激,特别实诚上进地说:“谢郡主关心,奴婢记忆一点也不乱,那日奴婢虽然昏过去了一会,但到底清醒过一瞬,将杀手的样貌看的清清楚楚,能为主子分忧,是奴婢的福气。”谢盛点点头:“也对。”谢欢兮抓抓头发,呼出一口气对谢盛干巴巴地道:“大哥,求你了,你先别说话。”她思索了一下,柔声对念香道,“念香,你可能是当时太痛,看岔了。你再想一想,当时那个杀手,是一个女人呀。”念香看谢欢兮的眼神顿时带了点心疼:“郡主一定是受的惊吓太过,连杀手是男是女都不记得了。郡主别怕,那人的样子奴婢每时每刻都在回忆,断断忘不了。等抓住了他见了人,郡主便会记起来了,到时让王爷王妃给郡主出气。”这孩子怎么这么死心眼?!谢欢兮严重怀疑,念香之后会偷窃,一定是原女主对她不够关心,以致她不知怎么就长歪了,明明现在是个根正苗红散发着社会主义气息的好孩子!谢欢兮捏着自己的下巴,微张着嘴呆滞了片刻,打了个响指:“这样,我们慢慢地捋一下,从头来啊。你看,当时那个女人一刀杀过来,你扑过来为我挡了,然后重点来了!她立即又挥了第二刀,但是却被那个人拦下了,是他救了我们。你想,如果你看到的那个人真是杀手,那他怎么可能失手呢?当时他拎着刀站在一边,想杀我们还不容易?可是他最后什么也没干就走了。”念香一脸奇怪地看着谢欢兮:“因为侍卫哥哥们来了,坏人只好跑了呀?”谢欢兮被噎地哑口无言,正想再解释时,却见念香神色恹恹地垂下头,看起来身体很不舒服的样子。她一拍自己脑门,心道:“我真蠢,我在这跟念香掰扯什么,还不如直接跟我老爹和娘亲说呢。”她拍了拍念香的手,温声道:“好啦好啦,我们不说这个了,你刚醒,身体还难受着。我会吩咐小厨房,让他们做你爱吃的东西,有什么事,也可以差人来找我。”念香的幸福全都写在脸上,仿佛一个被领导赏识的小菜鸟一般,受宠若惊地连连点头。谢欢兮交代了屋里的嬷嬷几句,便领着谢盛走了。回去的路上,谢欢兮一反常态没有叽叽喳喳,但她的内心世界却波涛汹涌——那天他们要是知道街上的人来去匆匆的是在找她,也就不用游归煜亲自送她回家了,随便把她往大街上一放,或者往哪个人手里一塞,就不会有后续的事情,也不会会让游归煜受这样的委屈和连累。话说回来,游归煜那天要是堂堂正正地从正门进去,不知有多少证人能给他作证,她爹她娘定是少不了谢酬,也不会平白无故地惹上这样的冤枉事。说来说去,就是小煜哥遇上水逆,点儿背倒大霉,能从热心市民秒变犯罪嫌疑人,哪有像他运气这么差的人。谢欢兮内心弹幕过了上千条,表面上还是沉默不语,谢盛终于忍不住了,伸出一根手指戳戳她,见谢欢兮看过来,他急忙拼命地指指自己的嘴。谢欢兮恍然大悟:“大哥,你可以说话了。”谢盛如同被解除了封印一般,立刻吐出了长篇大论:“妹妹,我刚才听你们说了许久,觉得这里面有一个惊天的漏洞被你们忽略了!但是我发现了!”谢欢兮随口配合道:“大哥真厉害,你说说。”谢盛被人肯定,如同上了发条,意气风发地撸了撸袖子,干劲十足地说道:“妹妹你看,念香认为这个男的是杀手,但你觉得这个男的是救了你们,你发现没有,这个男的在这件事里,就出现了两个形象,一个是邪恶的刽子手,一个是美好的救世主。”这个男的这个男的,他的词语可真匮乏,还刽子手救世主的,你怎么不去写莎士比亚歌剧?谢欢兮心烦意乱,内心全是吐槽,但本着大哥心理年龄小不懂事,还是耐心地道:“所以呢?”“所以你们没有发觉吗?!这个男的是从哪冒出来的?我看你们两个神智都挺清醒的,你想想,他怎么能做到,让一个人觉得他好,又让另一个人觉得他坏的?他到底是怎么出现的?”谢盛胡言乱语的,但倒真是提醒了谢欢兮,她心里一突,蹙眉暗道:“对呀,小煜哥怎么会回来的?从他走了到我遇袭,前后至少有三刻钟的功夫。以他的轻功,这时间都够他从故宫博物院跑到北京四环开外的,他怎么能回来的那么及时呢?”除非……谢欢兮不可置信地得出了一个唯一答案:除非他那段时间一直就在府里,根本没有离开过。作者有话要说:问:我们小煜哥是好人还是坏人?a. 应该是好人b. 可能是坏人c. 这个不好说d. 呜呜窝编不出来了欢迎我的小天使们举手回答!答对发红包!第12章 全城搜寻,太子召见!谢欢兮自己怎么也想不通,一抬头正看见谢盛一脸渴求的样子,眼神里充满了发言的欲望,她脑子一抽,还真寄希望于谢盛身上不自觉地问道:“大哥你接着说?”谢盛一脸得意洋洋,一拍大腿大发慈悲地解释道:“我的傻妹妹!这当然是因为——他就是地府判官派来的黑无常啊!”他掰着手指头,逻辑十分严谨地说,“其实你们两人都没有说错,事情是这样的。你们阳寿未尽,是不可以死的,黑无常便来阻止这场错误的索命。妹妹你毫发无损,所以看黑无常就是一个好人,但念香深受重伤,濒临死亡,所以她眼中的黑无常就是一个杀手形象。就是这样。”谢欢兮:“……”谢欢兮勉强笑道:“嗯,原来如此啊!”谢盛不靠谱,但美人娘亲总归是靠谱的,谢欢兮将这事与林清贞一说,她沉吟片刻,抚着她的头道:“无论如何,先把人找到再说。若是匪徒,爹娘绝不会轻易放过他;若真是救了我家小珍珠,也要酬谢于人家。”行吧,看起来美人娘亲更严谨一些,让人没法反驳。谢欢兮支着下巴想:“等找到了小煜哥,一定要把他留下玩两天,要不让娘亲聘下他教我功夫?好不容易碰到他这样高手,比学校里的武功师父高明多了嘿嘿嘿……不过,他那么来无影去无踪的,找到他应该很难叭?肯定不会是一天两天就能找到的,怎么说也得……一个月?”这时谢欢兮哪里知道,他们的下次见面,竟会隔了八年之久。……夜幕降临,游归煜坐在桌案后面,仔细翻阅着一本半旧的书,正是他从秦王妃的密室中带回来的那本。这本书是一本普通的游记,记述的是北夏京都的西北方,一个叫漠洲的偏城。书里的内容也平平无奇,无非是一些风土人情,奇闻异事。游归煜从拿到书到此刻,大概已经将它翻看了不下百遍,几乎已经倒背如流,但却始终参不破这本书里究竟隐藏了什么秘辛。他闭上眼睛,跃动的烛火映照下,他卷长的睫毛在眼底投下淡淡的阴影,本就眉眼深邃的他看上去像一个神秘安静的异域王子。游归煜修长的食指曲起,按揉着太阳穴,沉默地捋顺思路:这本书会不会只是一本普通的书籍?它只是为了掩藏那一本拥有秘密的书,而成为了浩然书海中的一员罢了?游归煜睁开眼睛,拿过书,细细地摩挲着书本有些起毛的边角:不像。从这本书的墨迹上来看,大概是四五年前左右被人撰写出来的,还算得上是一本新书;它的内容虽颇为风趣,却远远没到叫人反复研读的程度,但这本书却略显破旧,想必是被人多次翻阅过。一本普普通通的游记,几年来却被人反复翻阅,若说它毫无秘密,那是绝无可能的。可这书里究竟隐藏了什么事?秦王妃为什么会不断地翻看——游归煜忽然目光一凝,手指在书页上滞涩了一下,电光火石之间,他一下想通了一件事。一直以来,他对此事整理出的思路里,因果逻辑恰好想反了。并非是书里有秘密,秦王妃才反复翻看;而是秦王妃不断研读这本书,是因为她在找书里隐藏的秘密。她其实也不知道这字里行间究竟怎么埋下了一个故事,若是她破解了,早就将这书毁去了,还会留到第二个人来破解吗?游归煜心中的线越来越清晰,他微眯着眼再次快速地翻看这本书,思路势如破竹地一路成型:秦王妃虽然不知道这本书里是用怎样的方式埋下了一个秘密,但她却清楚此事与自己有关,所以才会试图破解;也许,她不愿让人知晓的事情,被有心人透过这本书,隐藏在了什么地方,她必须解开书中暗藏的密语,去将留有她秘密的人或是地方除去和销毁,否则心中永远难安。游归煜心念电转,再翻回书的扉页,那里有一行草书题字:漠洲荆川一别,心念长怀,谨以此书相赠,盼吾二人善友永存之。莫笔。笔锋走势沉毅刚劲,与书中后续内容笔触相同,出自一个男人之手。秦王妃乃高门贵女,大家闺秀之典范,无论是云英未嫁之时还是作他人妇以后,如何能与一个男人“漠洲荆川一别”?这个男人希望“善友永存之”的人,一定不会是秦王妃的。所以这个男人最开始打算将书赠予的人,另有其人。游归煜铺开一张纸,取笔蘸墨,行云流水地勾画出一条事件线来:一个名带莫字的男人,手中握有秦王妃不为人知的秘辛,他将其编撰到一本书里,转赠好友,但这本书现在却在秦王妃手里,也许好友出卖了他,也许是被秦王妃自己截下的,但无论哪样,这男人的这般举动可谓是破釜沉舟,他应当已经遭遇不测了。莫……莫……游归煜慢慢地在纸上写着这个“莫”字,连写两个后,他笔尖一顿,猝然停住——他低声自问:“莫?难不成是莫……”“小煜!”宋烨大大咧咧地一推门走进来,“前门留了令,叫你过去呢。”他贼兮兮地压低声音,一脸恭喜地乐道:“我听说是太子亲自过来了,点名要见你呢。咦?你烧什么呢?”香炉中的纸燃得只剩一点余烬,上面推演清晰的语句随之消失,游归煜将香炉的镂花盖子盖好,随意一笑:“画坏了的废稿罢了。”他在宋烨推门那一刻就从容自若地将书收好,和另外的几本书一起摞在桌案上,看着十分不起眼。宋烨一向神经粗如老树干,丝毫没在意,他贼眉鼠眼地凑过来撞了一下游归煜的肩膀:“小煜,你可以见到太子了啊,你小子福气也太好了!哎,也不对,毕竟你本事最大,太子赏识也在情理之中……你要是发达了,可别忘了我啊。”他的脸上挂满了天真诚恳的喜悦,眼神里闪烁着“苟富贵,勿相忘”的巨大期盼,亮晶晶的全是发自内心为好友高兴的孩子气。游归煜看得一阵失笑。面见太子,不带利刃,他将身上藏的各种兵刃暗器一一拾出来,放在桌子一边:“行——我要是得道了,保证让你也升天。”宋烨没好气地白他一眼:“你才是鸡犬呢,赶紧去吧,别让太子久等。”游归煜一点头:“知道了。小烨,我屋里的书,你帮我收在床下的箱子里吧。”宋烨一怔,再看看桌案上床头边都散落着几本书,顿时牙疼一样地倒抽一口气:“小煜,天断不是不允许我们私看书籍吗?你怎么总——”他意识到自己声音太大,连忙压低了音量,“明知故犯的。”他一边埋怨一边快速地把这七八本书抱进怀里,略带好奇地瞄一眼书的封皮,却听游归煜说:“就是几本春宫图,买来看看。我知道不妥,以后不看了。”宋烨顿时像是被辣到眼睛一样收回了目光,表情纠结的像是纯洁的自己抱着一摞狗屎一般。游归煜忍俊不禁,笑着大力拍了下宋烨的肩膀:“走了。”那本书留在明面上终究是个隐患,还是收起来为好。毕竟这书重要,以后他还要找机会还回去。说到底,无论秦王妃有什么秘密,是好是坏,他的立场也会永远站在她那一方。只是他不确定自己今天还有没有机会收拾这书,只能拜托宋烨了。太子召见,宋烨真心为他高兴,可游归煜却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天断是太子手下的一把刀,无往不利却也得小心提着,免得自伤。太子接个消息都谨慎得不轻易出面,怎么会深夜亲自指名要见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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