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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1 / 1)

现在的雪并不大,细细碎碎的, 宛如被吹散的白盐。从半空飘飘然落下。贴到裸/露在外的炽热的肌理,瞬间便没了影儿。时间久了,才聚成水珠,然后随着霍邦线条饱满的肌肉滑下。他似是不觉得冷,能冻穿三尺地的雪落在身上也没什么反应。怪不得那士兵不敢说,这在军中备受尊崇的霍先锋,居然自甘屈膝对之前百般蔑视的封若书低声下气,这场景,任谁看了也觉得惊奇。请罪?封若书想了想,又问,你是指军令状?霍邦颔首,坦然道:我说过,若你真三日之内攻下红赛,我这条命,任由你处置。封若书明白了他的来意,长长哦了一声,收了准备撑伞的手,似是打算兴师问罪,道:你还算敢作敢为。霍邦维持着半跪的姿势,脊背挺得笔直,我霍邦向来言出必行。这条命,你拿去。若是你觉得血腥下不去手,找个红差(刽子手)来也行。要是吭半点声,我就不姓霍。霍邦这人是典型的馒头,心里装不下东西,表里如一。外貌刚正,心也刚正。封若书见他视死如归的样子,心中平滑如镜,淡然道:你这命于我而言,不值钱。霍邦眉头微锁,俊朗的眉间因此挤出一个浅浅的川字。他道:我的命是不值钱,但也并非无用。再不济,也能解你心头之恨。我之前对你恶语相向,让你在众目睽睽下不来台。你是个书香世家的公子,讲究颜面,想必自小没受过这么大折辱。我如今辱了你,你心里记恨我,应该的。封若书微微偏头,笑道:在霍先锋心中,本军师的气量便这么小?况且......我十九岁考取功名便一直担任国师,庙堂里什么风浪没见过?说实话,朝堂百官气人的手段可不比你低,唇枪舌剑之下我尚且能安然走到今日,霍先锋的功底,还没到让我必须挂在心上的水准。霍邦不可置信地望着他,军师的意思是......不想杀我?封若书纠正道:是费不着。霍邦百思不得其解,闷着脑袋想了想,十分客观地给出建议:那抽军杖也行,八十还是一百?或者我今儿背的这根藤条也不错,你尽管抽,我绝不还手。封若书似乎被他说动,抬头琢磨了半晌,道:的确,军令状上是说了任我处置。既然现在你赌输了,不罚些什么,总归难以服众。霍邦心里松了一口气他这人讲究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输了就是输了,若是什么都不罚姑且过去,他心里便会长一个石头疙瘩,日夜不能安宁。封若书的眼眸阖了一半,如扇的睫羽遮住了些许眸色,稍稍一想,有了主意。那便罚你......今晚替我挡酒。霍邦倒吸一口凉气,仿佛被人当头敲了一棒,什么?封若书耸了耸肩,解释道:我们攻城的胜讯传遍三军,将军晚上铁定要办庆功酒,我酒量浅,你替我挡了。霍邦心中恍若滚了千层波浪,诧异万分地看着眼前眉目含笑的蓝衣人,你......你,就仅此而已?!封若书一手拿着伞柄,一手握着伞身,露出一个为难的表情,吃酒可不是一件容易事,万一度量没拿准,醉态毕露,可会让旁人嘲笑许久。语罢,他从霍邦身侧经过,撑伞遮过头顶,好了,红赛初雪,我要去城楼上看看景色,便不耽误霍先锋的时间了。水蓝的身影愈行愈远。霍邦原地叫住他:军师!怎么?封若书驻步,两人背向而对。霍邦仍旧是半跪的动作,朝着空荡荡的屋内没有回头,不动如山,我误会你是个纸上谈兵的马谡,指挥不了千军万马,又误会你是不经风月的文弱书生,拿不起弓箭长刀。这些,你都不追究么?封若书垂眼,瞧着路边小石头上的积雪发怔,语气深了三分,道:霍邦,你要明白,我的每一个决定,不是为你,更不是为我,是为了容国。你与我,有着同样的抱负,同样的责任,何以要为了区区小事,互伤和气?他是见过风浪的。当年他身为功臣之后,年少成名,天下多少人讽刺他倚仗先父的功劳卖弄风雅?直至他十九岁隐姓埋名,以半诗公子的名号考了殿试状元,口诛笔伐的势头才逐渐削弱下去。霍邦比起那些人而言,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话及此,霍邦终于缓缓起身,在冰寒地上跪久了的膝盖有些僵硬,他笨拙地转身,重新并直两腿,挺直脊背,定定看着初冬细雪里的水蓝色背影,极其郑重道:军师,我霍邦生平只钦佩过大将军一个人。现在,我与钦佩他一般钦佩你。我欠你一条命,今日记下了,来日结草衔环,必当报答!他的眼神如刚出炉的青铜利器,光芒凛凛,坚毅如炬。霍邦不是空口白话之人,说好是一条命,一辈子,那便没有半个马虎。封若书勾唇,淡淡道:一言为定。话音落地,他将衣袍的下摆提了提,避免被还未积雪的薄水打湿。他不知,那日起,自己颀长瘦削的身影,便深深刻在某个铁骨铮铮的人心中。余生荏苒,再未淡去分毫。不过么,这一幕的一幕,一景的一景,统统都被方羿瞧在眼里。他伸手拍了拍身前人的肩膀,问:看够了么?安戈吓得一蹦,嚯!你什么时候来的?所幸现在霍邦已经走了,不然照他的耳力,照这小夜叉的嗓门,他方大侯爷的偷窥行径便暴露无遗了。他慵懒地瞧着安戈,从你开始捂着袖子偷笑起,我便就在了。安戈细细回想,震惊,那你岂不是很早就来了!不然呢?安戈想了想,觉着这并不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也没有翻墙打人触犯军规,索性坦然:不过这也没什么,反正我看到的你都也看到了。说完,他尤其兴奋地挑了挑眉毛,而且......霍先锋身上的肌肉,你也看见了吧?方羿一顿,愣了好半晌,你的关注点在这儿?安戈摊手,这怎么了?还不准我看看自己没有的东西啊?方羿的语气泛酸,霍邦的肌肉块头太大,不怎么美观。语罢,他的手臂有意无意地用力了一下,却因为冬季的衣裳厚重,起伏并不明显。哪里不美观了?我觉着挺好看啊,而且关键是,人家有力量。安戈说着弯曲了几下手臂,本该鼓出肌肉的地方却只有皱巴巴的衣料。方羿瞧着他古怪的没什么力量的姿势,指出缘由:你练功勤快些,便不会如此薄弱了。安戈连连咋舌,这不是短时间练功就能练出来的。这得有个好身体的底子,常年、没有间歇地练,那才能有霍先锋这样的身段。方羿没反驳,只带着人往营房走。到了之后,关门,合窗,垂帘。猴哥你干什么?安戈瞠目结舌,颇为防备地后退了一步。只见方羿二话不说,抬手松了大氅,解下黑底嵌玉的腰封,褪下里三层外三层的厚重衣裳。待上半身的肌理脱衣而出,他还没停下。接着,煞费苦心露出自己经营多年的肌肉,并做了一个抬手弯曲的动作,使得线条更加明显。本侯的身段,也很不错。某人眉梢得意,十分认真地王婆卖瓜。安戈愣愣盯着他,嘴角抽搐,一时之间,无语凝噎。作者有话要说:方羿我劝你矜持!(最近是哪位小可爱灌了营养液哇,一下子多了好多呐~)第74章 捡人(一)那晚的庆功酒, 许多人都来敬封若书, 连连称赞他用兵如神, 谋圣转世。霍邦也信守承诺,尽皆替他挡了,前后加起来该有十大坛, 合着秘制的地道烤羊肉,统统进了他的肚子。末了他醉倒在桌上,还执拗地拉着人, 口齿不清地声张正义:军师是......举世无双的智者,有心胸!有气魄!你们,谁,要是敢跟他过不去......我, 我霍邦, 就......跟你过不去......他对封若书是发自心底的敬佩,景仰,心服口服。不仅他,还有之前千千万万对封若书颇有微词的将领,统统也像尊崇方羿一般,尊崇他。那段时日, 军中流传了一句特别符合适宜的话:文有封若书, 武有永定侯,容国无忧, 百姓亦无忧。这话散在广袤的山脉冰川之间,余音袅袅, 仿佛与天地同存,千秋万世。红赛的初雪下了整整三天,没有间歇,刚开始还是细细碎碎的宛如细盐,到后来,还能见到六边形的晶莹雪花,落上美人如扇的睫羽,又成了一方不可言说的美景。安戈扶着深棕的黑木栏杆,望着外头白茫茫的一片雪景,心事重重。文有封若书,武有永定侯,容国无忧,百姓亦无忧......那安戈,是什么......自小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夜叉,蓦然生出一股与脾性不符的自卑。大概是那日听到的一种说法,不知是谁说的,说他的猴哥,是个断袖。所爱之人,是封若书。他知道,未经证实的流言不可信,要是搁在平常,他铁定是头也不回,潇潇洒洒便走了。但是这话仿佛就是一颗有毒的种子,趁他不注意种在心底,生根,发芽,慢慢朝四周腐蚀。他怎会在意这毫无根据的话?是不是年纪大了,就跟村头的老妇那样,喜欢搬弄是非,老是想一些奇怪诡异的事?他正端着一张愁容在地上划石头,一声高喊却划破半空,钻进他耳中。大将军,军师不见了!不见了?方羿腾然站起身,怎么回事?来上报的是封若书的勤务兵,负责他的三餐和日常起居。回将军,军师今儿天还没亮,说想去城外看看风景。结果......到现在都还没回来。封若书口中的看风景,多半是探查地形。熟知地表地貌,在排兵布阵时,才容易占得地利。方羿眸色一沉,你们为何不跟着?勤务兵怯懦地咽了口唾沫,谨小慎微道:小的本来是想跟着去的,但军师不让。说他心情不好,想一个人走走。方羿勃然大怒,狠狠拍了一掌桌案,本就安静的营房像是劈了一阵雷,振聋发聩。你们竟也任由他去!你可知蛮疆大军离红赛不远,他一人出城随时可能遇到敌军!到时他孤立无援,万一出了什么差错,你们如何承担!他的情绪陡然爆发,气势如火山失控,山崩石裂,岩浆汹涌。将军息怒!那勤务兵连忙哆嗦着腿跪下,又道,小的,小的上报将军,就是请将军派人,去把军师请回来。不然时间拖下去,小的们也......也不知如何是好......方羿不常发怒,也可能是没碰上让他爆发的节点。安戈在屋外都能感觉到他的怒火,从窗户看进去,正好对上他手背上凸起的青筋唉,这个勤务兵,太惨了。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让他们单独对峙,否则方羿那如深山野兽的气势,能活脱脱将人吓死。于是他察言观色,打算进屋去缓和一下气氛。然则,他前脚刚跨进门槛,便迎面撞上冲出来的方羿。猴哥?去哪儿?方羿勉强收住怒气,平和着语气道:若书不见了,我带人去找找。安戈自告奋勇:那我也一起去!不了。方羿抬手给他正了正大氅的绳子,你不会骑马,雪路上容易摔跤,我带人去即可,你在城里待着。我会骑,只是骑得不快而已。安戈想要同去的心情十分迫切,或者你要是嫌我慢,你在前面走,我慢慢跟上你们也成。方羿没了耐性,剑眉一拧,不行,外面太危险。这一声可谓干脆果决,直接让安戈没敢再掰扯下去。嘁不过么......他堂堂小夜叉,岂能让人家安排?于是,他在方羿走后没多久,便以大将军忘了样东西我给送去的借口,糊弄过守城的兵将,美滋滋跟了上去。那时,冬雪将将停了,天地皆是一片银白,唯有某棵松树上的积雪坍然落地,才有了几分绿意。这样纯粹的景,在华泱是见不到的。他拢了拢身上厚实的红色大氅,这大氅是方羿亲自去红赛城的手工坊买的,往身上一披,无端端多出来几分鲜活的英气。整个人勃然精神,与刚到容国面黄肌瘦的模样截然不同。果然啊,人靠衣装马靠鞍。有时候虽嫌弃这猴子花钱不走算盘,但一分价钱一分货,这红大氅就是比另外的那些称头得多。他缰绳一摇,驾着马一路小跑上次学马术练狠了,让他宝贵的屁股痛了三天,走路都不敢加大幅度。这次可得悠着些。大风,你说这猴哥怎么走这么快的?大风,是他给自家马儿起的名字。自从方羿跟他说他的马儿名叫凌风,安戈就当机立断,给自家马儿起了一个响当当的,气势(自以为)不逊于凌风的名字大风。大风打了两声响鼻,以示回应。一人一马走到一个岔路口,两边皆有马蹄脚印,看样子,方羿是兵分两路了。大风,你觉得军师在哪一边?安戈在寻人一事上很是认真,毕竟自从知道安如意辜负了封若书之后,他对这温润如玉的人一直持着愧疚和欣赏的心情。这人一朝消失,他自然希望尽快将人找回来,平安无恙。所以,他问的是军师在哪边,而不是猴哥在哪边。但这下,大风没有回应他了。安戈犯了难,这左右小道都是一样的,连马蹄印的数量也差不多,这要他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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