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说实话,他们獠牙佣兵团的任务未完成率不低,所以获得的报酬并不算少,但是穷到朱克斯这个地步的也不该说他太能吃了还是吐槽其他了。朱克斯还在继续窃窃私语:我给你说,小酒馆又推出了好几样新的卤味,有那种将卤肉碎夹在空心面包里蘸酱吃的,巴掌这么大,可是比以前点卤肉加裸麦面包要好吃多了!而且特别饱肚!我一般吃十个就可以饱了!狐尼克:你的巴掌那么大,还吃十个而且啊!我还听说这两天要推出新的菜品!所以我打算再吃一顿的朱克斯说着,往狐尼克的身后看了一眼:话说你身后的谁啊?莫非是你接的私活儿?相比其他的佣兵团,獠牙佣兵团大概是因为全都由兽人组成的,所以要自由很多,毕竟他们的成员多,但不一定每一个任务都会需要那么的人去完成,因此在闲暇时间,团员也是可以适当接一些小任务的,但一旦团长接到的任务需要你,那么必须无条件支持从参与。狐尼克听得朱克斯的话,一时之间表情有些难以言喻,好在他是一个狐狸脑袋,浓密的毛发遮挡了他好一部分的神情变化:啊,是的。朱克斯证实了自己的猜想,点点头也不会多问。回想了刚才惊鸿一瞥的身影,一老一幼,看起来都弱不禁风的样子,的确是需要保镖保护的。不过你怎么把金吉拉和艾迪带来了啊?朱克斯话问出口,没等狐尼克回答,便自顾自道,哦,我知道了,一定是被卤肉吸引过来的吧?我就说你上次带回去的卤肉不够吃嘛!狐尼克的表情更加的一言难尽了: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食为天吗?不过朱克斯有一点没有说错,他那个卤肉的确不够吃,谁让他为了赔罪,急急忙忙就将那卤肉给领主老爷吃了呢?如果不是领主老爷慈悲的话,他的妻儿怕是连一点儿味道都尝不到呢。※※※穆拉小镇的居民们近段时间来最热门的话题,便是他们镇上唯一的那家小酒馆。小镇上的老人还记得,小酒馆的汤姆和丽萨夫妇是年轻的时候来穆拉小镇定居的。定居后没多久便将他们的房子进行改造,隔出了一个大房间用来做生意,但因为小镇的经济水平本来就勉强才能维持温饱,因此基本上都是做外来人的生意。只不过,小酒馆实在是太平平无奇了,不仅菜品单一、味道一般,酒水也只有两种,滋味更是马马虎虎,所以自开张一来十几年来,生意一直不好不坏。但这种情况在三个月之前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先是原本破破旧旧的小酒馆莫名传来阵阵香气,这香气就像是一只小手,顺着鼻孔吸进身体里,在心上挠啊挠的,让人像是中了夺魂咒一般,不知不觉就顺着那香气走了,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小酒馆的门口。只不过肉实在是贵,做成了卤肉就更贵了,小镇上的很多人都只是闻着味道咽口水,只盘算着攒钱等着过年的时候再去买一小块来尝尝味道解解馋。好在并没有等到那个时候,小酒馆又退出了新的事物,用面包挖空塞进卤肉来买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能力选择全麦面包、裸麦面包或者马面包。饶是如此,百姓们也最多是一家人买一个然后切开来尝尝看。再后来,小酒馆又把卤肉换成了卤内脏对于穷人们来说,内脏并非是不能吃的,只是因为没办法做好味道的祛除所以不得不避而远之。毕竟他们还没有穷到饥不择食的地步,而内脏的腥臊臭味着实是让他们难以忍受。可是不知道小酒馆用了什么方法,那卤出来的内脏居然比肉还好吃!甚至在内脏之后,还有蔬菜!不管是甜菜根、抱子甘蓝、欧芹、南瓜、萝卜、莴苣、白瓜似乎都可以用来卤,最重要的是,价格便宜到就算是他们普通穷人咬咬牙也隔三差五吃得起!原来除了煮成烂糊糊外,蔬菜还有这种吃法!家庭主妇们再也不用担心家里的小孩儿闻着小酒馆那边传来的香味一边流口水一边嚎啕大哭要吃的了!因此当狐尼克他们来到小酒馆外面的时候,见到的便是前方人山人海的样子。狐尼克迟疑了一下,但是他身后左边的一老一少以及右边的妻儿已经朝着前方走过去了,朱克斯摸了摸嘴巴:应该是新的菜品,走!不然待会儿排队可痛苦了!※※※经过这三个月的盈利,老汤姆和丽萨商量了一下,将小酒馆重新装修了一下也不是多么大的改动,而是将外面遭受了风吹雨淋而腐朽发霉的木头板子替换了,以及将屋内的桌椅摆放重新安排了一下。这样一来,小酒馆就越发的名不副实了,可是无论老汤姆和丽萨还是客人们都不在意前者是觉得有钱赚就好,后者这是觉得能让自己吃得开心和满意才最重要。老汤姆和丽萨为了重新装修,将小酒馆暂停了三天毕竟在这个时代,人力的速度很慢,欧姆经过lady的计算差不多是要五天的,谁知道那些客人们得知要等五天之久后,其中有闲来无事的佣兵以及法师居然自告奋勇来帮忙了!有了他们的加入自然是进度飞速,硬是缩短了两天的工期。老汤姆笑得合不拢嘴,不过也知道他们是为什么原因纡尊降贵来帮忙,因此一完工,半天的时间不敢拖延,火急火燎地就开张了。好在身娇体弱的欧姆并没有参与小酒馆的装修,因而得以有足够的时间来研究新菜品。此时此刻,正是检验成果的时刻。※※※狐尼克被朱克斯半拉半拖挤进去的时候,正看到他的妻儿和那位领主老爷在人群的最前方,此时的他们和其他的围观者一样,全都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前方。狐尼克定睛一看,有些乐了又是那个看起来像是个贵族小少爷的少年!虽然有一月未见,但对方似乎并没有丝毫改变,也没有因为沾染了厨房的烟火气而变得庸俗,此时他正专心的坐着手里的事情,仿佛他并不是在做菜,而是在进行艺术品雕塑。他的前面摆放着一个超出常规大小的火炉,火炉上面摆放着一只只被拔毛的野鸡和野兔不过它们都被一根长长的木签给穿透了,木签的两端正好架在火炉的边缘,另一端靠近少年的地方要更长一些。除此以外,野鸡和野兔的四肢也被稍短的木签给支棱开来,下面的火焰并不大,正好足够将肉炙烤得香喷喷、油滋滋的却又不至于焦糊。光是这一手火候的把控便赢得了狐尼克的赞叹。毕竟他们佣兵团的基本上都在野外浪,除了干巴巴的面饼、面包和风干的肉条之外,偶尔也会自己捕猎野味,因此基本上都有一手烧烤的绝技。可是,这算是什么新菜品?就当狐尼克疑惑的时候,只见那少年拿起一个类似于动物毛刷的东西,然后往旁边一个黑漆漆的罐子里搅和了一下,借着便将一坨略微发黑的流状物质往那烤鸡和烤兔的身上刷。这是在做什么?这个念头齐齐出现在围观众人的脑海中,然后下一刻,一股从未闻过的香气猛然炸开!很香,非常香,如果说卤肉的香味是浓厚绵纯,那么这个香味就像是那燃烧着的火焰一样,给人一种猝不及防的热烈,就好像一位绝色美人直接脱光了站在面前,没有任何遮遮掩掩,十分直白的诱惑。可人们绝对不会因为对方直接tan露而失去兴趣,反而被勾yin得恨不得扑上去。有眼尖或者是有经验的能从这炸开的香气中嗅出如胡椒这等香料的味道,但更多的,就复杂难辨了。而且随着欧姆一遍又一遍地刷制,这香味越来越足,根本不会再有人细细辨别香味的组成,全都不约做出一个动作咽口水,并且摸向荷包。是的,虽然还不知道具体完成后味道如何,单光是这个香味,就足够诱惑他们掏腰包了。欧姆心无旁骛地完成了最后一遍酱料的刷制,抬起头喝!居然来了这么多的人!不过面上他是半分讶然也不露,见到最靠前的是一个浅金色卷发的少年,对方直直看过来的模样让他有些恍然。他眯了眯眼,见对方虽然风尘仆仆,但穿着打扮一看就出身富贵,没说的,这绝对是一只肥羊呀!于是他脸上绽放了十分热情的笑容,立刻就招呼道:小少爷,一路行来怕是累了吧?不妨进来咱们小酒馆歇歇脚喝喝饮料吃吃东西?新出的酱烤鸡肉和酱烤兔肉可好吃咧!他一边说着,一边拆掉一只已经烤好的鸡腿拆分成一厘米见方的小块,本打算用来让客人们试吃的,临到头时,他又叉起签字叉起一块连皮带肉的举起来:刚烤好的,要不要尝一尝?小领主本来先是被香气吸引,结果看着看着就被做烧烤的人给吸引了,尤其是见对方对自己粲然一笑之后,整个人更是晕晕乎乎的,哪怕身边的家庭教师私底下拉了自己几次袖子,也没能阻挡他脑海里一行行的弹幕刷屏:啊啊啊众神啊他可真好看!看他的皮肤,比最上等的牛乳都要雪白细嫩!看他的眼睛,比国王皇冠上的宝石还要闪亮!看他的笑容,比头顶上的阳光都要明媚动人!这哪里是个做烤肉的小厨子啊,这分明是天神化身来到人间了吧!于是欧姆就看到这个浅金色头发的少年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一动不动,贵族特有的苍白皮肤一点一点染上血色。就当他百思不得其解,甚至开始思考自己这个喂食的举动是不是过于鲁莽的时候,就见这个少年快速又优雅地将那一小丁肉吃进了嘴里,目光却半分没有离开。仿佛吃进嘴里的不说肉,而是自己。欧姆:喵喵喵?第78章 西幻第七天因为已经有前两个世界打底了, 欧姆在这个世界的打算, 就是找到自己加分的方向后就再去寻找自己谈了两个世界的男朋友, 顺便再继续他的吃瘾毕竟他才了解到食物的滋味,光吃了一个世界哪里够啊虽然现在看来, 所有的一切都八字还没一撇,吃的这方面更需要自己亲自动手, 但是有目标总是好事!不过,他没想到, 最主要的目标还没有着落,男朋友倒是先找上门来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了两个世界的相濡以沫,哪怕现在欧姆不用接触到对方的体液,凭借感觉,都能认出个七八分。况且, 这浅金色的发色、金棕色的眼睛,和他记忆中的大白狮子真的是相差无几, 感觉就像是那大白狮子变成人的样子。而且, 最让欧姆开心的是, 对方看起来比他还要矮个!是的,差不多矮半个脑袋的样子, 而且对方看起来还瘦瘦弱弱的模样哇,简直是太符合他心目中想要保护的对象了!瞬间, 欧姆简直男友力爆棚!这样喜不自胜的情绪下,要不是欧姆还记得这酱烤的技术汤姆大叔和丽萨婶婶还没有掌握,都得要他亲自看着火候的话, 他怕是就要丢下手里的活儿去撩拨人了。饶是如此,欧姆也加快了手里的动作,经由好十几种香料混合的烧烤架滋啦啦地在被烤得油滋滋的鸡皮和兔皮上欢快地跳着舞,在火焰的高温下,毛孔因为热胀而张开,正好让爆炸式的烧烤酱旋风般地钻入到深层的肉质肌理里去,同时与肉类本身的肉汁融合,产生魔法反应,散发出让人神魂颠倒的香气来。风风火火地将这些给准备好了,欧姆本打算忙里偷闲抽空去看看他的小狮子,谁知道一转头,正看到对方身体僵直地站在自家一步远的地方,也是他刚才太专注于干活儿,所以忽略了对方。不过他的小狮子这么存在感那么弱了啊?欧姆有些担心,想着等接触熟悉之后让lady做个深入全面的体检。不过现在嘛怎么了?是不喜欢吃吗?外面烟大。欧姆现在看着个头小小的伴侣,联想起第一个世界里那差点饿死的瘦巴巴小狮子,这瞬间保护欲就被激起来了,连说话的声音都轻柔了好几度,惹得一旁的人诧异地看了几眼。※※※斐特列今年不过十四岁,他的父亲是当今国王的亲弟弟,是一名大公,不过作为大公的儿子,斐特列却并没有受到多少优待。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的这位大公父亲是一名性格暴烈且风流多情的男人,虽然按照当时的法律他只有一名正妻,但是情妇却可以有好几十个,甚至其中一部分还是他的下属或者是其他伯爵侯爵的夫人。不过这种情况虽然听起来荒唐,在这个时代确实大家默认且秘而不宣的正常情况,事实上,不仅男人有情妇,就连地位高贵的夫人们也不是没有豢养小白脸的。在底层的人民连肚子都填不报,为生机发愁的时候,他们却能宴会歌舞升平,据称呼某个人类国王在一次宴会中,与会来宾一共消耗了上千头小羊羔小乳猪!言归正传,大公是个非常滥情的人,不过因为他有权有势,愿意和他发生关系并且摆脱现有贫困生活的少女也还是不少,甚至还有不少已婚妇女和他春宵一度之后,为了更好的生活和自己现有的丈夫离婚,干脆就被他养着当情妇的。也因此,大公的儿女们并不少。斐特列的母亲是大公第三任妻子,不过她这个正妻每当多久便被得急病去世,后来大公迅速地又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新欢,所以作为斐特列的地位就颇为尴尬。而且他不像前几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们那样,继承了大公的身材或者是脾气,个头瘦小又性子怯懦的他在大公府上几乎是个透明人,连佣人有时候都能对他摆脸色。本来按照规矩,斐特列要十六岁才自立门户的,可是他那几个哥哥们都年纪大了,眼看着大公身边的情妇还隔三差五地换,那些个弟弟妹妹们也跟韭菜似的一茬茬地冒出来,早就对大公的爵位虎视眈眈的几个自然是坐不住了。因此斐特列就成为了首当其冲的小炮灰。也好在他从小到大几乎没什么存在感,性子也好拿捏,所以那几个异母哥哥们没有对他下死手,而是准备将他直接划拉到某片土地上度过余生不过也不想这小子优哉游哉的,因此便挑选了一个看似面积颇大实则无甚产出,偏僻又荒凉的领土。正是靠近穆拉大森林的这片地。斐特列虽然性子软弱,但也不是个傻的,自然也是知道哥哥们的不怀好意。可是胳膊拧不过大腿,他从来都只有被别人安排的份儿,而且想想离开了这大公府,或许能轻松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