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兴冲冲紧赶慢赶回家,谁知道他心心念念的伴侣此刻却并不在家,吃了个闭门羹。哦,对,这个时候还没下班呢。他看了看紧闭的大门,连门都没进,直接就转身往伴侣工作的地方跑去。一般来说,虽然不同种族的人可以一起生活,但并不会选择在一起,因此狐尼克的伴侣金吉拉也是兽人,只不过是兔兽人别以为兔兽人就是柔弱的代名词,她曾经可是獠牙佣兵团的一员,只不过后来怀孕了不宜再奔波,因此便主动退出了佣兵团,在一家药剂店里做店员。不过虽然江湖里没有姐,却依然留有姐的传说。身材娇小的金吉拉可以说是草食类兽人的女英雄。狐尼克深爱着他的女英雄。此时此刻,在金吉拉平时工作的药剂店门口,她正双手叉腰站在一个浅金色的人类少年面前。那人类看上去不过十三四岁,穿着很贵的衣服,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贵族小少爷。他和兔兽人的金吉拉差不多高,此时正眉头紧皱,手里正提溜着一只橘色的似兔生物。待狐尼克眼神一凝,看清对方手里是谁之后,手里拿着的食盒也顾不上了,一个箭步就要冲过去开玩笑!那个人类手里抓着的可是他的儿砸!狐尼克!尖利的叫声制止了狐尼克动作,他停住动作的时候,吻部距离那人类少年的距离不过一指宽。对不起对不起!我丈夫他不是有意的!您没事吧?金吉拉一把掀开狐尼克,对被扑倒在地一脸惊恐的人类少年连声道歉。狐尼克被自家兔兔给掀开坐在地上,看着眼前这一幕还有回不过神来。这个时候下巴传来湿漉漉的触感,他低头,正看到自家的狐兔儿砸一边舔下巴上的毛一边担忧:爸爸,你干嘛袭击人类啊?他虽然小,可也被妈妈教育了,他们兽人是不能主动袭击人类的!不然后果很严重的!狐尼克:我不是、我没有,别乱说啊。等等,不是你们先被那人类欺负所以我才动手的吗?狐尼克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得一阵哒哒哒的脚步声,随即一个身穿黑色制服的老年人一脸紧张地跑过来:领主!领主你怎么了!狐尼克瞪大了眼睛。第76章 西幻第五天咦?咱们这片土地要换领主了啊?欧姆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 面前正摆着一大堆蔬菜瓜果和各种香料, 然后丽萨婶婶坐在他的面前一边处理第二天要用的肉类一边和他聊闲天。小酒馆一般是在中午开始营业, 因此为了入味,卤肉必须头一天晚上就放到锅里熬煮, 经过一个晚上时间的流逝,醇厚的卤汁和时间的魔法会让卤肉变得色泽红润、软糯浓香。每一块好的卤肉, 都要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糯不粘牙,方为上品。现在卤肉的制作这一块欧姆已经在渐渐放手, 大部分都交给丽萨婶婶自己处理,不过丽萨婶婶还是有些不自信,总觉得自己做出来的没有欧姆的味道好,因此让她在料理的时候欧姆一定要在一旁看着。欧姆答应了,反正他也要为酱的材料做准备。毕竟这个世界的许多调料和蔬菜瓜果都和他以前认知的不一样, 因此味道变化以及份量这些都要重新调整,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工程。※※※可不是, 上一个领主老爷去猎场打猎的时候大概太过于投入了, 结果就策马跑出了猎场跑进了穆拉大森林的伸出遇到了大熊, 等骑士们找到他的时候,只剩下脑袋和一双脚了, 唉。明明是这么血腥的死法,可是从丽萨婶婶嘴里说出来, 却十分的平静,就算是有惧怕,也是对吃人大熊的惧怕, 对那领主老爷的死是没有半分可惜的。一来是那领主老爷除了成天享乐的确没做什么建设性的事情,二来则是在这个时代,什么样千奇百怪的死法都有什么喝多了掉水缸里淹死啦、骑马跳桩摔断脖子死啦、吃太多胀死啦、为了捉鹦鹉摔死啦、生病了就放血治病结果流血而死啦,等等等等,不一而足。相比起来,被大熊咬死实在是非常稀松平常了。从某一方面来看,这个世界的民风也挺彪悍的。那没有去抓捕那头大熊吗?欧姆听得起劲,实在是不能怪他没什么怜悯心,实在是他见过的死亡太多了,第二个世界就别说了,在第一个世界里,他作为狞猫本身可就是个杀手。当然有骑士护卫队为领主老爷报仇,不过最后并没有追踪到,只能不了了之。因为这个缘故,咱们这儿空缺了好几个月,前短时间才听镇长说新领主老爷要来了。那有没有消息说新的领主老爷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欧姆有点好奇。丽萨婶婶动作顿了一下,然后偷偷看了看周围的动静,这才压低声音道:可不能随便议论领主老爷的事情!不过,领主老爷一般都是待在他们的城堡里的,咱们这些升斗小民怎么可能知道?最多等往后人来了,看有没有话流传出来吧。哦,这就是说那个新领主还没有上任?这个念头在欧姆的脑海里转了一圈,就被丽萨婶婶的声音给打乱了。丽萨婶婶撇了撇嘴:哎呀我都习惯了,咱们这儿的领主老爷,基本上一到两年都要换。咱们这儿穷啊,别看咱们小镇因为穆拉森林而比较热闹,其实咱们大部分都是穷得慌的。那些个领主老爷们本来都是贵族,是享福的,被发配到这么个穷乡僻壤的地方,都受不了,想方设法地要离开呢。原先那个领主老爷若是不被大熊吃掉,今年估计也是要想办法离开的。※※※丽萨!老汤姆正提着东西进门来,听到这后面半截话,连忙低声呵斥道。丽萨胖墩墩的身子抖了一下,见是自家丈夫这才放松下来:怕什么,咱们是自己人说些话,难不成还有人来窃听?顿了顿,见老汤姆的神色还是没哟放松,她挪过身低头去看卤汤,行啦行啦,往后我不会说的啦!咱们自己人说没关系,但如果把欧姆也牵连进来了那不就麻烦了吗?老汤姆将怀里的东西放下,咱们国家是不允许下议上的,虽然说咱们小镇地处偏远,平日里基本上最大的老爷也是镇长,但总归是小心驶得万年船的。见欧姆有些诧异地看着自己,老汤姆摸鼻子,颇为自得地一笑:怎么样,发现你汤姆大叔的厉害了吧?你厉害个鬼!还不都是听南来北往的客人们说的!丽萨婶婶毫不留情地拆了他的台,汤姆,你买的东西怎么这么少?在这种事情上老汤姆是不会和自家妻子争论的,不过却道:这东西少,价格可不低!尤其是这些香料,啧啧。如果不是这段日子欧姆制作的卤肉给小酒馆带来了不少收益的话,他还真舍不得也不敢去买这么多种香料。因此对于欧姆窝在厨房天天守着那一堆奇奇怪怪的植物,甚至还花费不少的钱去买各种香料的行为,老汤姆和丽萨婶婶也是在欲言又止之后没有发表什么异议而且有卤肉珠玉在前,说心里话他们也很好奇那被欧姆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酱到底是个什么神奇的存在。这么些份量已经够了,毕竟我要先尝味道试验搭配,可能其中的一些并用不上,所以汤姆大叔这个量正好。欧姆倒不是递台阶,而是他有lady这个作弊器,只要将这些香料不到小指甲盖的一块放进嘴里,lady就可以在三秒之内解析这种东西,如果可以的话甚至连分子构成都不是问题。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药性。毕竟,万事万物,相生相克。※※※那就好,老汤姆满足地摸了摸自己已经有些圆的大肚腩,又解释道,其实也不是我舍不得,主要是咱们这个小镇实在是太小啦,平日里大家也很少用香料,所以备的存货也不多。是的,在这个时代,无论是哪个种族,他们的餐桌上的调味料都极少,没有咖喱也没有沙拉酱,砂糖、盐和香料也都是奢侈品,甚至在二十多年前,白糖还是只存在于药店之中。胡椒更是按粒来卖,如果是胡椒粉末,那么称重的时候不仅要关紧门窗,屏住呼吸,买卖双方还要一遍遍地检查秤上有没有作假。因为在这个时代,胡椒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熏香的香料啊!更不用说其他在欧姆中早已经习以为常的调味料了。还好因为在庆朝的时候,欧姆就因为花椒作为药材只在药店售卖这件事留了心眼儿,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买到这么多种类。※※※不过在此之前丽萨婶婶,这个火候可以了。关小火吧,焖煮一晚上,等明天早上就好了。丽萨婶婶一听,也顾不得东想西想了,有些手忙脚乱地赶紧将柴火捞出来,只剩下一根木材缓慢燃烧着。等到她干完了,看着大锅里被卤汁淹没的东西,才有些后知后觉地发问:小欧姆啊,这个真的能卖吗?欧姆眨眨眼睛:当然可以,而且保证比纯肉更好吃。丽萨婶婶和老汤姆对视了一眼,都有些怀疑这世界上,还有东西能比肉还好吃?欧姆见他们不信,想着若是售卖的人都没信心,那么卖给别人也没底气,因此便暂时放下了自己手里的香料,抄起一个干净的木钩子在卤料汤里翻找戳弄了一下,然后勾起一个放到盘子里:虽然还不够十分入味,但现在也可以吃了,先试试看吧。保管不会后悔的。躺在盘子里冒着热气的,赫然就是一节大拇指粗细的肠子!※※※肉是好吃的,谁都喜欢,可是按照现阶段的经济条件,想要吃肉就得自己去狩猎,但非常遗憾的是,欧姆在这个世界的武力值并不够,就算他在上个世界的大力也被修改了。真·身娇体弱·欧姆:弱小可怜又无助_(:3」∠)_。换句话说,小酒馆的卤肉若是想要继续做下去,那么每天的肉量供应必须要足够。偏偏在这个世界,不是你有钱就能买到肉的,肉类更多是被阶级限制,只能靠自己打猎野鸡和野兔这些老汤姆之前也打着胆子请来冒险的佣兵们帮忙狩猎野猪(这种通过佣兵接任务的方式狩猎的可以并不算违法),可惜的是野猪心情并不温顺,而且个头特大且贵。小酒馆的生意虽然好了不少,却也无法在两三天内就消耗掉一头野猪,偏偏因为储存技术低下,猪肉很快就会发臭。虽然对大部分百姓来说发臭的猪肉也是可以吃的,但是欧姆却坚决拒绝臭猪肉搞坏卤汤的味道,因此老汤姆试过一次之后便只能遗憾地将猪肉从卤肉中暂时划去了。可是眼看着来小酒馆吃卤肉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欧姆发明了夹馅儿蘸卤酱的方法后,更是有人将这个当饭吃,生意越来越好,可是原材料却不够了!这可急死个人!无计可施之下,老汤姆都心疼得想以后都得限量供应,可是又怕得罪顾客的时候,欧姆又出了一个主意。内脏。面对老板夫妇的讶然,欧姆给出的理由很硬核本身小酒馆就比不得大酒店大酒店因为装潢、环境等隐性消费,售价高,且有蔬菜和酒水拉动利润,所以扔掉内脏这些操作是完全没问题的,可是小酒馆为了能够经营下去,那就要想尽一切办法利用到位每一部分的食材。尤其是内脏。正所谓可以利用的,要加以利用,不可利用的,想尽办法也要利用,能吃的,只要腹泻能解决的,哪怕是微毒也照吃不误!可以说,正是因为欧姆是在庆朝打开了味觉这一新世界的大门,所以他在饮食方面也被庆朝人印象颇深,不仅学习了那个世界的人类对于吃的研究精神,更是掌握了一手庆朝本身就有独一无二的内脏文化。味道就不说了,就从医学的角度上来看,内脏的重要性也比纯肉要大得多,其中所含的蛋白质、热量和脂肪等更是肥肉或者瘦肉都比不上的。要知道,他在作为狞猫的第一个世界里,罗达尔草原上的所有掠食者比如狮群在获取猎物后的第一个举动,都是撕开肚腹,享用内脏!而且能吃内脏的只有作为头领的雄狮。这不仅仅是地位的象征,更是因为内脏能够在最快速地补充体力和能量。只不过,在来到这个世界后,通过对周围人的观察,欧姆发现这个世界的人似乎是不怎么吃内脏的虽然也有血菜和肠衣,可也是也因为这两种味道很小的缘故。是的,他们不吃内脏的原因不是因为挑剔,而是因为内脏的味儿太大,如果要处理的话需要非常多的香料进行气味的的掩盖,而大部分香料都比较贵,实在是不划算。但是他们没办法将内脏的味道掩盖,欧姆有办法啊!尤其是卤大肠、卤郡肝、卤鸡鸭鹅肠、卤黄喉都是人间美味呀!第77章 西幻第六天狐尼克再次来到穆拉小镇的时候, 已经是快一个月之后了。这一次他并不是单身一个, 却也不是和獠牙佣兵团的同伴们, 而是带着自己的妻儿和其他人。狐尼克你真的是太磨蹭了!我都来穆拉小镇好几次了!你看看我这段时间的体格是不是强壮了很多?洪亮的声音唤回了狐尼克的神思,他看着拍着自己肚子的朱克斯, 默默地想哦,还是有一个佣兵团的同伴的。不过朱克斯的身材的确让狐尼克侧目了一下他还记得对方吃卤肉的那个劲儿, 不过他也知道,经常吃那么多的肉, 估计会长肥肉也是很正常的,尤其是朱克斯在魔豚兽人,本身在长胖这方面有得天独厚的天赋,所以他是做好了见到一个肥一圈的伙伴的,谁知道, 现在看来,对方不仅没有长胖, 反而好像还精瘦了一点?关键是看对方的态度, 那卤肉也并非不好吃, 想必吃得也不算少。见狐尼克被自己健硕的身材所吸引,朱克斯显摆式地摆了几个秀肌肉的pose, 然后才压低了声音对狐尼克小声传授经验:我不是饭量大嘛,一次性差不多要包圆对方的卤肉, 不过那老汤姆说不能全卖给我,其他客人会有意见,我就只好自己打猎让他们做再加上我吃得多, 所以这经济上嘛就有点儿拮据,省饭钱是不可能的,那就干脆来回都靠双脚跑吧!狐尼克听罢,抽了抽嘴角啊,这是值得骄傲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