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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示弱地也骂了回去:“你一个爬人床的婊子有什么资格骂我”安易听她这么说叶之遥,第一个就跳了出来:“向哲,这是我的地方,你有什么资格无理取闹”向哲还没来得及接话,叶之遥又噼里啪啦兜头一阵痛骂:“婊子那也得多爬几个人的床,我就跟他一个男人上了,那又怎么样男欢女爱的,你还骂天咒地吗呵呵,我爬人床他往我床上爬的时候,我不高兴没那心情还得一脚踹下去,你算什么东西,这么骂我我一直忍着不说,你就当我软柿子好捏呢”叶之遥说到这里,撩了撩头发,又坐下来,完全一副不屑再看她的模样,慢悠悠地开口:“你倒是想往他床上爬,可人家不愿意。要搁古代,你最多也就是个想要爬男人床上但没成功的低等丫头而已。一个暴发户,家里手头握着点钱,就真把自己当成公主了,谁都应该宠着你惯着你天下男人由你睡,又不是四海之内皆你妈”向哲被娇滴滴地养大,身边又多是男人,哪个不是宠着她让着她,骂人的话跟着向伟胜手下学了点,可跟叶之遥一比,简直是战斗力弱爆她哪里见过女人骂架的阵仗,目瞪口呆了一阵,正准备回击,却又被叶之遥抢了先。“骨头里就是些不入流的低贱玩意儿,在我面前玩高贵,也不怕g市的人笑话。”叶之遥的父亲叶家虽然平凡,但父亲好歹也是个市委书记,母亲沈家更不用说,真正的高门大户,军政世家。相比之下,甩了暴发户一般的向家不知道几条大街。她的这一番话拐着弯的将向伟胜也骂了进去,气得向哲脸通红。手边已经没有可以砸的东西了,向哲像头发疯的狮子,埋头冲过来就想扇叶之遥两耳光。安易半路截住,握着她的手腕,将人往门边拖,然后用力一推将人关在门外。落了锁之后,他回头正好看见叶之遥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叹了口气,过去将人抱在怀里。“遥遥,不要多想。”叶之遥没有说话,可心里却是大大地嗤笑了一声。不要多想,但凡是女人遇上这样的情况,能不多想吗除非她不爱那个男人,否则按照向哲那样的路数,真能闷声吞下那种暴力的恐怕一百个里面都难找出一个。是人三分脾气,她叶之遥也不例外,若你好言相对,那她也会笑脸相迎,可是三番两次地这么粗鲁,不好意思,她也不是吃素长大的。向哲根本没有离开,面子都掉光了,索性就豁出去了,拍着门大叫:“安易,你出来”屋里的两人只装作耳聋,一个继续收拾厨房,一个捧着果冻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对门的邻居见不得了,打开防盗门上的小窗劝了两句。向哲正是脾气上头的时候,连带着将那邻居一家都骂了个遍。人家刷地一下黑了脸,回过身去就拿起电话报了警。警察上来的时候,向哲像个疯婆子一样地对着防盗门又捶又打的,楼道里的声控灯因为她持续的动静一直亮着。明黄色的灯光下,照得她头发枯黄,看着更加狰狞。叶之遥听着外面又哭又闹的声音伸了个懒腰,都大半夜,向哲不离开,她自然也不能走出去。正烦闷间,安易擦着手走过来,见她困得哈欠连连的,便低声问:“要不今晚就在这边睡下了我明天还有很多重要的事要处理,早点睡吧。”她没理他,缩在沙发上等着警察将向哲弄走,自己也好回家。听外面的说话声,似乎差不多了,她正准备从猫眼里看看,就听见向哲突然拔高的声音:“安易,你个王八蛋,当年为了接近我二叔,你对我好,现在就想一把甩开,你没种”她大约是还想骂下去的,可旁边的警察听不下去了,扭着人走了。叶之遥双手抱肩,斜睨了安易一眼:“为了接近向伟胜,对她好仅此而已吗”她满脸都写着“我要问罪”的字样,安易觉得又无奈又可爱,抓住她的肩带向自己怀里。叶之遥当然不肯,扭来扭去地不愿意就范,可他的力气自然是她所不能比的,没两下,整个人就被压在了沙发上。他低头从她的鼻尖吻到她的耳垂,然后贴在那里吭哧吭哧地出气。大腿上还抵着一根再次苏醒的某物,叶之遥恼地狠狠掐了一把他腰间的软肉。安易这才慢吞吞地说出实情:“我哪里有对她好我都不知道她这奇怪的言论怎么来的当时刚去天源,还是个最底层的,不过是帮向伟胜解决了点麻烦,他才让我进去的。他事多,根本不可能记住我,转眼就忘了有我这么个人。虽然帮了忙,可一直也做着最底层的工作,包括给向伟胜的侄女打杂。可能,一直对她有点冷,突然为她做事了,她就误会了。”“对她冷,后悔了”“当然没有,除了你,我对谁热情过”叶之遥这才有点满意,撇过脸不说话,过了好久,才问出最想要知道的一个问题:”分手之后为什么改名字ot他以前那么抗拒放弃掉父亲给予的姓氏,可转眼间就改了姓,这一直都梗在她心里的一根鸡骨头,划得内脏难受。第16章 安逸安易当然知道她为什么如此纠结于这个名字,事实上,这个名字的的确确藏着他的私心。他的母亲在收到父亲牺牲的消息之后就跑了,带着父亲每个月寄回爷爷奶奶家的生活费。年幼的他茫然地坐在床上,看着母亲不停地往一个大袋子里塞着东西,他无措的两只手紧紧抓着衣角。他那时候虽然小,但是隐约也能听明白大人们的话爸爸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他不知道永远有多久,他只知道他再也见不到爸爸了。母亲走的时候,看了他一眼,抹了下眼泪就跑了。等天亮之后,奶奶进来叫他起床,看着空荡荡只剩他一个人坐在上面的木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接下来的日子对他来说,简直是人间地狱。他每天都处在饥饿之中,他不明白为什么妈妈也不回来了,为什么爷爷奶奶整天都在哭,为什么他要在这些亲戚家里。他不想去别人家,他们老打他骂他,让他干好多活还不让他吃饭。他每天蹲在农村那种高高的门槛边,看着别的小孩子捧着大碗吃饭吃肉的时候,只能偷偷吞口水,然后趁着下午干活的时候跑到后山的小泉那里喝一肚子的水。运气好的话,他可能会捉到一只小田鼠,然后用石头砸晕了,扔在火堆里烧得它吱吱地叫,等到小田鼠完全成了一团火红的焦肉,他再狼吞虎咽地吃下去。那时候天天数着日子,觉得每天的时间都好长好长,天亮睁眼到天黑睡觉怎么那么久怎么那么难熬。他在这样的苦难里渐渐地开了心智,渐渐懂了什么叫认命。他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这么下去,每天吃不饱,晚上被冻得缩在薄被里,然后像头牲口一样给别人干活。直到有一天,来了一个和爸爸一样穿绿军装的人,他知道机会来了,他默不作声地做着和从前一样的事,依然趴在后山那条不太清澈的小泉边将嘴凑过去,喝了满满一大口然后一脸满足地咽下去。果然,那个叔叔看不下去了,抱着他回了家,随便收拾了两下就走了。离开自小生活的地方,他一点都不难过,那里没有了爸爸,有的只是掺杂着饥寒和劳累的痛苦记忆。他甚至微微笑着朝着那个淡出视线的小村庄挥了挥,他终于告别了那里,等待着他的会是什么呢他双手托着下巴,兴奋地想象着。每天都一桌子菜暖烘烘的被窝还是每天上学放学的快乐日子他想了很多很多,却没有预料到等待他的还有一个牵绊一生的小女孩子。他去了大城市,后来又跟着另外一个叔叔,还有一个会很温柔地笑的阿姨。他过着从前梦寐以求的生活,仍旧不太爱说话,可是每天都过得好开心。他以为这就是奶奶说过的福气,所以他每天都小心翼翼地做好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路。可能是上天看他太努力,于是给他送来了此生最好的礼物。她是沈叔叔的外甥女,很可爱的一个小女孩,穿着白色的蓬蓬纱裙,一转圈就像朵娇嫩的花。她特别爱笑,还特别黏她的哥哥,那个叫叶之远的男孩子。她穿着一双小拖鞋“哒哒哒”地跑到沈叔叔面前,双手抱在一起,笑嘻嘻地讨着红包:“舅舅,祝你新年快乐,恭喜发财,红包拿来”沈叔叔让林阿姨给她红包,她竟然不知足地要三个:“我要两个,哥哥要一个但是,哥哥那个也给我”那时候的他,安静地坐在沙发上看着她笑,心底竟然冒出一阵羡慕来:她的笑真好看啊还有她笑起来的声音也好听,跟老家那座寺庙大殿檐角挂着的小铃铛一样,清脆,悦耳,比什么都动听。那会儿,他还不知道有个词语叫做“感染”,他只知道自己的手偷偷摸上嘴角的时候能够描摹出一点弧度。那天下午的时光,是他学会“幸福”这个词语的时候唯一能套上的一个怀念。那个小姑娘一手拉着她的哥哥,一手拉着他,带着他们满院子的跑。他嘴上没有说话,却是脚步未停地跟着她。当她垂涎枣树上的青枣时,他二话不说地就爬了上去。她笑咯咯地捧了两手的青枣,一股脑地都塞到她哥哥的手里,然后选了一个大个的咬了一口,有些为难地看着哥哥。他以为她会把最大的那个给她的哥哥,说实话,他有点嫉妒。可谁知,她犹犹豫豫了半天,竟说:“哥哥,这个小哥哥爬树好辛苦的,这个枣子甜,我们给他好不好”叶之远是出了名的疼妹妹,抿着唇视线在两人身上走过几个回合,最终点了点头。叶之遥兴奋地扑到他身上,高高兴兴地将那个还硌着她牙印的青枣塞到他嘴里:“小哥哥,你吃这个我尝过的,甜”当然是尝过的了,上面还有牙印呢,小小的看着就觉得稚嫩可爱。他边点头边腼腆地笑:“我叫高长,我听沈叔叔叫你遥遥。”真是好听的名字,配上软乎乎粉嫩嫩的她正好。叶之遥使劲点头,看他咽下自己挑的青枣,欢快极了:“对呀对呀你叫我遥遥啊,我叫你高长哥哥不过你的名字好奇怪啊,高长,是因为你的爸爸妈妈希望你长高长大吗”他很想告诉她,没有爸爸妈妈了,可是看着她笑眯眯的模样,愣是一句话都没有说出来。他突然发觉没有父母似乎是件很自卑的事情,她站在旁边笑得那么开心,她有父母疼着,这些自己都没有。站在她的身边,就像是站在公主身边的乡野村人一样。小高长双手紧张地搓着衣角,生怕叶之遥再追问太多。叶之远年纪比他们两个要大一点,可能是听父母提过,所以一把拉过叶之遥选青枣吃,很快就让她将那个问题抛在了脑后。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见叶之遥跟个小仓鼠似的塞得两腮鼓鼓的,就又想爬到树上去摘。“遥遥,我再给你摘点吧。”小丫头直摇头,偷偷地往舅舅家看了一眼:“不吃了,回去之后妈妈知道我没洗就吃了这些会不高兴的。”那天阳光正好,她仰着头,粉粉的小脸蛋被阳光晒得微微有点出汗,一双小耳朵小巧可爱,仔细看,还能看见上面的小绒毛。高长一时看痴了,甚至还讷讷地伸出手在她的耳垂上捏了下。小遥遥被他逗得哈哈直笑,也踮着脚去捏他的耳垂。那是小高长年少的岁月里唯一一个甜蜜的午后,每一分每一秒都像是用糖浆做好的刻度,舔一下能甜到心尖上。可是,这样的比喻从他青春期后终于被另外的一个形容所取代。彼时,他十五岁,已经被嫁到四川的妈妈接了去,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对着“初恋”两个字傻笑。再次见到叶之遥,是在高考完的那几天,他出门买水果回来。刚走过一条街,就听见一个年轻女孩子的声音:“叶之遥,据说这个小镇是出了名的艳遇多,我们这里你长得最漂亮,要是有多余的就介绍给我们呗”他的身影顿住,两只脚像是灌了铅一样,重得抬不起来。他动作僵硬地回头,眼里只余一个年轻女孩子,扎着高高的马尾,手里拿了一串葡萄往嘴里送。有没有一种感应,在时隔多年不见之后,还能一眼认出她来如果你把这叫做心有灵犀,那么高长一定会气呼呼地反驳,那只能用爱情来定义。叶之遥边吃葡萄边掏钱买路边小摊上的烤肉串,然后哼哧着咽下烫人的肉串,伸着小舌头哈气:“这种又辣又腻的东西配葡萄吃着真舒服叔叔,用你们四川话说,这个叫什么”那卖肉串的大叔只顾着生意,根本无暇顾及她的问题。高长鬼使神差地就走了过去,从袋子里拿出一个苹果递给她:“四川话应该说好安逸哦”几个女孩子只当这是叶之遥的艳遇,挤眉弄眼地就往旁边自动让开了道。她警惕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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