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告老还乡。我还害怕洛樱国的假意收兵是为了养精蓄锐,过一段时日卷土重来,到时我国没有武将可以应战,恐怕结局依旧是亡国。”“阿嚏阿嚏”沈荼连续打了两个喷嚏,忽然意识到已经入冬了,或许,不适合呆在外面了。站起身,忽然身上一暖,慕隐手上什么时候竟然多了一件狐裘披到了自己身上。“外面冷,进去说吧。”沈荼点了点头,将狐裘拉的紧了一些,说了声“谢谢”,便走进了屋子。慕隐还想转身去拿那一幅刚刚作的画,画架仍在,毛笔也在,只是画不见了踪影。忽然在池塘里看到了那一幅画,竟是刚刚被风卷入池塘。画上墨迹本来就没有干,落了水,墨水立即便散了开,但依稀可以忘记上面蓝衣男子怀里泪流满面的红衣女子。渐渐的,画上的轮廓被水完完全全的掩盖了,只留下一片残存的墨迹,随着水花慢慢变浅,慢慢消失。那幅画,是他画沈荼以来第一次将自己画进去的,也是作画以来画得最认真的一幅,就这么在水中化作一缕薄烟消散了。难免有些伤怀,有些遗憾。进了屋子,沈荼抱着暖炉取暖,也不顾慕隐反对,硬是将另一个暖炉塞给了他。“此刻,如果皇上答应了洛樱国的谈判条件,兴许还来得及。”沈荼没有对慕隐说的这句话产生怀疑,因为她相信慕隐所说的每一句话,事实证明,她对于他,不信也没有办法。譬如最开始慕隐说她会迷上“无由醉”,后来她真的迷上了。譬如在她和慕隐从湖底逃生之后,在那个千丈瀑布前慕隐带着她跳了下去,本来以为会摔成几截的,结果一点事都没有。譬如慕隐说洛樱国会提出联姻,结果真的成真了。譬如不久前慕隐对她说天盛国不会亡,结果摇摇欲坠的江山就这样稳住了。所以此时此刻,沈荼信慕隐。她去了一趟皇宫,对宁锡说:“你半年前就开始问我想要什么生辰礼物,现在,我的生辰快到了,我想好生辰礼物了。”宁锡扬眉,示意她继续说下去。“我想要的生辰礼物便是,洛樱国公主成为我天盛国的皇后。”沈荼这样说,宁锡出奇的没有生气:“朕考虑了很久,觉得这皇后之位,洛樱国凝靥公主确实很合适,沈相这下可以安心了。对了,此次婚礼,便由沈相全权负责,婚期定在十二月三十一日。”沈荼松了一口气:“皇上能这样考虑,实在是我天盛国百姓之福。”后面的日子,沈荼便着手安排着宁锡和凝靥公主成亲之事。一直到十二月三十日,由沈荼代表天盛国去迎接洛樱国公主,慕凝靥。慕隐也姓慕,真是巧了,沈荼这样想着。十二月三十一日,天盛国皇帝宁锡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同时,天盛国和洛樱国正式签下停战书。婚礼闹了大半夜才结束,沈荼刚刚出了皇宫便被迎面走来的慕隐拉着手腕坐上了早早便备好的马车,马车一路颠簸,停了下来的时候,沈荼又被慕隐拉着手拉下了车。沈荼喝了点酒,有些迷糊,于是也懒得问慕隐原因,就这样任由慕隐拉着,最终他们停在了醉烟湖畔。湖水漆黑,岸边只有一个船家,船上点着灯笼,明明灭灭的火焰。一位六十多岁的船家走了上来,对慕隐说:“公子,您要的小船已经准备好了,您要的东西也已经放到船上了,祝您和您的娘子玩的愉快。”沈荼没有说什么,慕隐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牵着沈荼的手,两人登了船。小船很小,正好够两个人坐,若是多一个,恐怕便会沉了。慕隐摇曳着手中的船桨,小船向湖中划去。“阿嚏”清波荡漾,心猿意马。还是被沈荼一声喷嚏声打破了,慕隐放下手中的船桨,从船舱里拿出几根柴火便生起了火,一时,温度升高了不少,沈荼也不觉得那么冷了。然后,慕隐又从船舱里拿出一只烟花,引燃,对准苍穹。沈荼抬头去看,深蓝色的天空被七彩的烟花照亮,然而火焰消失之时并没有恢复黑暗而是被更加明亮的烟火取代。在慕隐手中的烟火熄灭的时候,醉烟湖四面八方都燃起了烟花,像是提前预约了似的,没有星星的夜空,只有烟花的璀璨,耀眼,灼人,纵使稍纵即逝,纵使刹那芳华,然而那一瞬间便可成为永恒。烟花璀璨依旧,亦如她与慕隐初次见面的那个七夕,那时,她因为慕隐与她哥哥相似的声音而差点将他认成了哥哥。可事实上,慕隐是慕隐,哥哥是哥哥,从来都不可能相提并论。“今天,是我们相识的第一百七十八天,谢谢你,慕隐,我很喜欢。”其实,也是,她喜欢慕隐的第一百七十八天,只是,她此刻没有说出来。“还没有完。”慕隐说完指了指四周,沈荼眼睛睁得老大,小船的四面,飘起了无数的莲花灯,莲花中心点着一只蜡烛,火光在寒风中摇曳,却不曾熄灭。烛光映在湖心,连同空中烟花,这一景色,盛大得如同一场带着茶香的梦,宁锡与凝靥公主的婚礼似乎都没有此刻的这个场景华丽。“喜欢吗”沈荼摇摇头,静静地看了慕隐一会儿,又点了点头。“喜欢,太喜欢了,可是,我很怕醒来后会是一场梦。”沈荼没有告诉慕隐,她曾经梦见过自己倒在他的怀里哭得一塌糊涂,虽然梦里并不快乐,但是一想到那个梦里她依偎在慕隐的怀里便又会时时的怀念着那个梦。如果这真的只是个梦,那沈荼很怕这个梦会醒过来,到时现实告诉她,这一切只是她的痴心妄想,烟花没有存在过,莲花灯没有存在过,甚至慕隐也没有存在过。让她如何接受慕隐没有存在过的这个事实“你若希望这是一场梦,那我便陪你留在这梦境中不出来,你若不希望这是一场梦,那我便让你看到现实。”隔了一会儿,慕隐又开口:“停留在幻境中是很无趣而没有意义的,而且梦醒后会更伤心,现实虽残酷,却真实,况且,有些现实未必不比梦境美。”慕隐的声音很好听,比她哥哥的声音还好听。黑夜模糊了他的身影,烟花烛光照亮了他的轮廓,他的眉目里映着烟花,映着烛光,声音像是从深潭里传出来的,穿透了无数时光的墙,最终悄然深深烙印在沈荼的灵魂里,未曾刻意,已然铭刻。酉时,她进了宫准备皇上与凝靥公主的婚礼,慕隐来了一趟醉烟湖,让人准备了船以及烟花,莲花灯。戌时,她在皇宫里陪在忠臣庆祝,慕隐在宫门外马车上等了她三个时辰。亥时,她终于出来了,慕隐带她快马加鞭赶到这里。幸好,这一天还没有这么快过去,幸好,他的祝福还来得及。顿了一下,慕隐说:“沈荼,生辰快乐”沈荼感动得红了眼,现在她应该非常感谢慕隐,可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那种感情,岂是用感谢二字便能表现出来的天边的烟花渐渐散去,沉入了墨色的醉烟湖湖底,莲花灯依旧明灭,随着湖面的波纹晃动,飘荡。慕隐的脸上敛去了笑容,有些深沉,眼中静默如同此刻的没有星光,没有烟花的深蓝色的夜空,他嘴唇有些犹豫:“沈荼,我要离开了,最迟明天。”沈荼沉默,心如同湖中的水,静默的仿佛死去多年,只等着风来掀起一丝波澜。“我的母亲去世了,我要回去了,我名下的店都转卖了,除了木吟心,我打算将它送给你,你没事的时候,可以去弹弹琴。”沈荼还是沉默,似乎除了沉默她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难道要悲伤的说:你今晚难道就是为了跟我告别吗还是一副舍不得模样去挽留,慕隐说得很清楚,他的母亲去世了,身为人子,理应尽最后一份孝道。最终,万千思绪只转化为一句不痛不痒的话:“如果你还记得今天,那么你也一定要记得我会一直等你回来。”是一直,不会断,正如无法停止的思绪,感情。第二十四章 故园大火更新时间:20140502 17:58:31 字数 3274字距离慕隐离开已经半个月,那日连同留枫也随慕隐一起走了,轻玦还万分不舍的去为他的师兄送行,梓檀还嘲笑了轻玦好一会儿,说他婆婆妈妈的像个大姑娘似的,又不是以后没有机会见面。不去想慕隐一事,沈荼没有忘记有些事她还需要继续调查下去,譬如家人的惨死,譬如她哥哥是否还在人世。沈荼到客栈给马补了补粮草,点了一桌菜,本来还想点壶酒,只是忽然想到有个人说过女子喝酒不好,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拿起桌上的茶水一连喝了五杯,这才解了渴。沉默地吃着桌上的菜,旁边有人谈论着:“我们的这位皇后真的是太美了,容貌惊为天人,凡是见过她的男子,此生恐怕再也无法将其他女子看入眼了,昨日我就是跟着我爹进了一次宫,正巧皇后娘娘也在,就一眼啊,看得我眼睛都快瞎了,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了。”“也难怪,当初咱们皇上可是为了那个沈相空设后位这么多年啊,可不就是因为沈相长得美啊,现在,出了位更加美的,皇上的这心意可不就变了,就连那位深得皇上宠爱的绾妃都失宠了。”“这洛樱国出美女啊,什么时候老子也要去洛樱国找一个美女成亲。”那位凝靥公主沈荼在迎接她的时候见过,身材纤细,皮肤吹弹可破,比棉花还洁白,脸颊比瓜子脸还瘦小,丹凤眼,雍容华贵,笑起来眉眼弯弯,容貌确实倾国倾城,且冷艳,高贵,一派母仪天下之姿容。平时都是不爱笑的,只在宁锡面前展露笑容,她年龄和沈荼差不多,琴棋书画,无不精通,舞也是跳得极好,宫廷里最好的舞姬连她的十分之一都比不过。最重要的,这个女子也懂武功,她时时与宁锡切磋,甚至直接拿起剑便在宁锡上朝的时候冲进去和宁锡打,吓得大臣们个个胆战心惊,宁锡不但不追究,还越发的宠溺着她。宁锡当初会喜欢上沈荼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因为沈荼喜欢学武,他们在一起可以经常切磋。像慕凝靥这样的一个女子,既有宁锡喜欢的美貌,又懂武功投其所好,仿佛一生下来就注定是成为宁锡的皇后的。奔波了一整天,终于到了她的家,门口的牌匾上“沈府”上面已经堆满灰尘,蜘蛛网结了一圈又一圈。推开门,迎面扑来的灰尘呛到了沈荼,捂着嘴巴咳了一阵子才恢复。一条弯曲的小路上,大理石铺地,青草才石缝中肆意疯长,有些都快长得有人的膝盖高。地上,若不是被雨水冲洗,被灰尘掩埋,应当是血迹斑斑。走过了小路,是一个院子,院子里的两棵槐树似乎又长高了些,也比曾经更加葱郁了。上面是一架以麻绳制作的秋千,陈旧了些,沈荼抑制不住走过去擦了擦灰尘,刚一坐上去便听到绳子断裂的声音。槐树有生命,而秋千,早已没了生命,脆弱得如同八旬老人,风烛残年,受不得一点点的风吹雨淋。这个秋千的记忆,胜过这一整个园子,胜过她的父亲母亲。那是关于哥哥的记忆啊,她七岁的时候回到沈府,摆脱了乞丐的身份,变成了沈家大小姐,虽是亲生,但她的父母,都不喜欢有过乞丐身份的她,对她,不为难,也不关心。唯有她的哥哥沈鸢,会带她逃课去逛街买糖吃,会在她犯错时一力承担责任,会为她制作了这架秋千,会在她不开心的时候陪着她在这里荡秋千,给了她三年美好的记忆。离开了小院,走遍一个又一个的屋子,记忆如同泉涌。她的父母,虽然抛弃了她七年,甚至将她找回来时对她不闻不问,但当年那场血案发生时他们却用尽了办法让她逃生,可见世间没有父母会不爱子女的,她与父母或许只是因为太多年的分离疏远了。她进屋,打开一个又一个的抽屉,里面放着许许多多的药材,多数已经发霉,少许样子还没有改变,不过大概也不能用了,散落到地上的简直就像碎了的黑炭,脚踩在上面还会发出“沙沙”的声音。她仔仔细细地开始寻找,不放过任何一个抽屉,任何一个角落。连每一个柜子,每一张床,每一幅画后面都不放过,然而,一无所获。夜晚,她整理了一下自己当初的房间,勉强睡一晚,却意外在床单里发现了一个信封。痕迹陈旧,像是五年前的,拆开信封,本以为里面会有一封信,可里面什么也没有。信封外面也什么笔墨的痕迹都没有,沈荼觉得这应该是新买来不曾用过的便不再管它,铺了一下床单却又被床单上的血迹吸引住了目光。上面的血渍不像是毫无规律的那种,整齐而工整,像是一幅画。转了好几个方向,沈荼才看清那是一只纸鸢的模样,可是是谁闲着没事做在床单上画纸鸢当然,没有人会这么无聊,况且还是用血画的。她意识到床单里可能还会有什么东西便开始搜,直接穿着鞋子爬到了床上搜了起来。床都快被她压到散架,不知搜了多久,膝盖被一个比石头还硬的东西咯到,她将目光移到那里,将床单掀起了,然后,她看到了咯到她膝盖的罪魁祸首。是一个伪造的玉玺,浅绿色还散发着莹亮的光泽,沈荼在心中赞叹,这仿造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