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珩晏声音很是清雅,诚恳中带着一点不易察觉的笑意:“这样的姑娘虽说不多,倒是也并不是没有。”比如说看起来是个郎君,其实是个女郎的公主姬昭时。姬昭时冷哼道:“有是有,不过人家凭什么会瞧得上你啊?是瞧你没腹肌,还是长得像弟弟啊?”“贤弟怎么能这么说?本王不仅细致善良,最关键的是技术好。”三王子手里的酒都差点没拿稳,“你忘了从前你我二人凭着一头骆驼驰骋沙漠的美好日子吗?本王还凭借着高超的射箭技术,离个老远帮口渴的贤弟你打下一株仙人掌呢,咱们两个把它分吃的干干净净,你全都忘了吗?”在当初姬昭时一箭射穿了原本的未婚夫萧易远之后,有几个眼尖的亲信汇拢了残部向她复仇。那时候由于身边没有多少将士,姬昭时也来不及和崔珩晏说一声,就已经掉头向礁石丛丛的沙漠进发,结果迷失了方向。就在她干渴到快要昏迷过去的时候,偶然被向着残部进发复仇的三王子给捡到。这是多么可歌可泣的英雄救美的故事啊。前提是三王子申诃巅知道姬昭时其实是一个女郎。又及,申诃巅没有因为愤怒到自己骑着骆驼就冲进荒漠,结果连司南都忘记带,自己迷失在荒漠里。丢不丢人?丢死人了。这可是西戎,他的本家,结果自己迷了路。不过也是因为申诃巅在拿起仙人掌后,不顾自己同样干裂的唇和不停叫唤的肚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喂到半昏迷的公主姬昭时口中,也才让所有的事情有了一个后来。姬昭时凉凉地笑起来:“你除了个戴满驼铃的花里胡哨的骆驼还有什么?要不是我随身还带着把弓箭,你上哪去打下一株仙人掌?”这下就说的通了。只是还有一个问题。崔珩晏淡声道:“我依稀记得,公主的弓箭头都是淬毒的,你们没忘记在吃光仙人掌之前,把那一截给砍落吧?”不记得了。当时姬昭时昏迷到只记得本能咀嚼,于是默默地转过头看申诃巅。无言地回忆了一会儿,申诃巅自豪地把发尾上最后一点沙子甩落,“男子汉大丈夫,怎会惧怕一点小小的毒素?更何况我们两个现在还好端端地活着,这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说不准那仙人掌已经自己把毒全都给消化了呢?”时过经年,崔珩晏已然难以理解为什么公主姬昭时会看上这么一个呆瓜,并且这么久都没有把他的脑袋给削落。彼时公主殿下正给手里的箭矢淬毒,很是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可能是看他这么傻还能活到这么大,有感于生命的奇迹吧。”“要是这样的话,为什么公主你不喜欢守着王都门口的阿呆和阿瓜啊?”放下了话本子、正借着公子温度偏低的身体纳凉的阿笙举起手。公主姬昭时放下了箭矢,微微一笑:“不是什么傻子都可以的。就算是傻子,也得是英俊的傻子。”在崔珩晏很是无奈的注视下,阿笙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不愧是我谢洄笙的知己,妙啊!”不过依照现在依旧在帐篷里旁观着的公子来看,这位三王子申诃巅不仅是呆傻,脑子简直是处于西戎人的智商盆地:“说来本王也很是好奇,为何崔公子你总是叫姬贤弟为公主啊?在我们西戎,只有父王生下来的女儿,也就是本王的亲生姐姐或是妹妹,才会被称作是公主。”他还很是得意洋洋地挑起眉:“崔公子你也不要总觉得我蠢,依我看,你是想称呼对方为主公吧?”如果将来是姬昭时登上帝位的话,这话也不能说就是错的。于是崔珩晏颔首说:“谢你吉言。”“什么吉言啊?”姬昭时一下子来了火,“我可不想要那个位置,累都累死了。再说我又不是他亲生的,为何不是你来当?”“公主在说什么呢?”崔珩晏微妙地撤开半步,“微臣只是崔家无足挂齿的人,和帝位有什么干系?”不过他清润道:“若是公主不想当,其实大皇子姬将勤也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幽幽地瞥他一眼,姬昭时冷笑道:“你当这是在挑大白菜呢?而且将勤这孩子的梦想根本就不是当什么皇上王爷,而是当别人后宫的男妃,每天只需要浇浇花、施施肥,做称霸三宫六院的第一宠妃。”“真是伟大的理想。”崔珩晏由衷地拊掌称赞。被短暂忘记的申诃巅头有点痛:“等一下,你们稍微说慢一点,本王的中原话可能还不是特别好,不然怎么会觉得崔公子你其实才是你们皇帝唯一的亲生孩子呢?”姬昭时烦躁地抓了下头发:“你不用听懂,吃你的仙人掌去吧。”“你们怎么能这样啊?”申诃巅委屈死了,“就因为本王的中原话不好,你们还玩歧视吗?那要不要改说西戎话,我看你们两个谁能听得懂?”玉白的手拂过被闲置的酒盏,崔珩晏悠然道:“其实也没有什么重要的,就是在说姬昭时其实不是一个郎君,而是一个女郎的事情。”“确实没什么重要的。”申诃巅迷茫地点了下头,然而头才点下一半就卡住了,很是惊慌失措的样子,“什么,贤弟你是个女人?”崔珩晏不顾自己丢下了一个对三王子来说颠覆人生的□□,还接着道:“奈何你对我的未婚妻情根深种,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公子说着没法子,眼睛里凉飕飕地简直就是落的冰碴子。申诃巅磕磕巴巴道:“什么?你的未婚妻?你钟情的女郎不是只喜欢看话本子吗?怎么可能射箭的准头比我这个天天舞枪弄棍的人还要强?”然后姬昭时微笑着开口:“实不相瞒,这也是令我感觉很是好奇的问题,还望三王子能解答。”申诃巅不敢看她,转过头低声道:“之前萧易远这杀千刀的坏种不是杀了我王兄?我本想亲自将其千刀万剐,没想到倒是被这女郎给捷足先登。本王本来恼火,但后来想到,若是她是本王的王妃就没事了。换言之,她就是我我就是她,王妃替我复仇和我亲自复仇不是一回事吗?”所以说,什么时候阿笙亲自到西戎来了?射杀萧易远的不是公主姬昭时吗?“原是如此。”姬昭时捏着自己的弓箭,笑眯眯的,“那你是怎么辨识得出谢家大小姐来的呢?”申诃巅嘟囔道:“很简单,谁让她名字里带着一个昭,还有咱们西戎才有的迪罗泊玉石手钏呢?”“谢洄笙。”在申诃巅茫然的目光下,崔珩晏声音很轻,“她叫谢洄笙。你说的迪罗泊玉石手钏,也当是我送给她的。”申诃巅嘴巴一下子张大:“那那那,谁名字里带着昭字啊?”“再说了,崔公子你说她是你未婚妻就是你未婚妻啊。后来还有刘家人上门,说这小姐是他们刘家大公子的未婚妻呢。依本王看,咱们完全可以公平竞争。本王的勾引女郎的技术,那可从来不是说着玩的。”崔珩晏此时此刻还完全不晓得因为自己的一通奇怪操作,阿笙已经从刘家的女儿变成刘家家主看中的未婚妻,还轻轻一笑:“你知道公主的名字吗?”像是才被这话惊醒,申诃巅后知后觉地把目光转向了姬昭时放在一旁的弓箭。这把弓箭他本是很眼熟的,毕竟从前在沙漠里见到过很多遍。只不过他从来没有细细打量,因着天下的箭矢本都差不多。于是,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了箭矢尾端一个金色的篆印。昭字刻印在木头的深处,每一个纹路都细腻地向上昂扬着。崔珩晏笑一声:“公主的名字叫姬昭时,三王子你看样子,似乎也是今天才知晓啊?”确实如此。申诃巅都不敢扭脖子了,各种奇怪的想法在脑海里炸成一片混沌的无色烟花,最后停顿在沙海里猛地睁开眸子时姬昭时锐利的眼。眼里晕着广袤的天空与金色的云朵边缘,应该是被曙色照亮。受这一眼所惊,当时申诃巅无声地转过头去,不敢再看。唯恐多看上一眼,就要和自己的父王坦诚,自己想要娶个男妃。“你与其勾引她,”姬昭时啧一声,在对方惊诧的眼神下,抬起了申诃巅的下巴,“还不如来勾引我。”沙海是遮天蔽日的金黄,然而比不上此刻对视眸中另一人缩小的身影动人清亮。第99章 人马情未了又一夜失眠, 梦里是混沌的金沙剪影, 就连每一丛将近枯竭的树都叫嚣着沙沙的痛。没有枝没有叶, 更谈不上盛开到糜烂的花朵和血红的汁液。还不如来杀了她。叹口气、拥着被衾坐起来,阿笙踩着木屐,小心翼翼避开熟睡在塌下的鸣绿, 推开门户紧闭的内室,想要去小厨房给自己煮一点甜水满足一下胃。不期然的, 她看到了另一股袅袅升起的烟, 非常细, 散发着极其细微的甜味。入秋的时节就是落叶缤纷,于是每一片顺着夜色刮落在阿笙裙裾之上的影子, 都足以令她微微蹙眉,晃动的影子在月光下突兀而迷幻,似乎要缩进树丛的硕大身影中。只有枝只有叶,然而依旧没有花。还不等阿笙走进, 就听到里面的人疑惑地出声:“姐姐, 是你吗?”原是二小姐谢涵秋。阿笙小小地吁出一口气, 低声问:“这么晚了还不睡, 在做什么呢?”谢涵秋婉婉笑起来:“姐姐不是也还没有睡,我刚煮了梨子水, 润肺止咳的, 你要喝一点吗?”透明的冰糖融化在浓稠的梨子水里面,银耳飘起来就是硕大的无名花朵,每一片花瓣都在顺着水流的方向尽态极妍, 舒展的明媚而欢畅。捧着小小的瓷碗,阿笙呼出口热气:“秋天到了。”她转过头,眼睛都温软地眯出来一条欢快的弧线,“是涵秋你的季节呀,所以不要太难过。”谢涵秋为何失眠的缘由,阿笙肯定也是清楚的。喝干净甜汤,谢涵秋摸摸嘴,声音里不见多少愤怒,就只是迷茫,“姐姐,你说我父亲为什么要这么做?崇尚权势无可厚非,前提得是他有那个脑子啊。除了幼童启蒙的《三字经》之外,他就没什么学得好的,真不知道是谁给的他这个胆量。”阿笙喟叹:“这就是不知者无畏,就像我觉得甜汤好喝,看起来也很好烹煮,小的时候就总是煮给公子喝,他每次都无言喝下,让我误以为自己做的很好吃。后来是自己也试了一碗才知道,跑了整夜的茅厕实在不是什么快乐的事情。”噗嗤一声笑出来,谢涵秋也跟着换了话题:“想不到崔公子小时候还有这么温柔的时候。”“温柔又有什么用啊。”阿笙狠狠地捏了一把自己的裙裾,“什么事都不向外说,自己在那里逞英雄,谁稀罕?”自己死了都不想让别人知道,真等着去喂乌鸦吗?谢涵秋难以理解这样的痛苦,纳闷道:“这样为你着想到底也还是比榆木疙瘩好一点吧。你知道我之前因为不知道怎么向刘异曲示好,就采了一大捧山茶花,还用我自己都舍不得做裙子的漂亮绸子给扎到一起,很是害羞地送给他。”说到这里,谢涵秋顿了顿,显然是气得狠了,又给自己添了一碗甜汤进肚才释怀,“你猜怎么这?”“他没收下?”阿笙托腮,试探地猜一个最无情的反应。“哪有啊?他收下了,掉头就卖给了花店。”谢涵秋面无表情地掰起来手指,咯吱咯吱响都听的很清楚,“而且还向我表达了送山茶花而不是蔷薇花的感谢。”阿笙:“是不是因为蔷薇花可能会把他的袍子染脏,而山茶花不会?”谢涵秋瓷碗差点就没有拿住,“姐姐你怎么知晓的这么清楚?是刘异曲和你说的吗?”想起天天缠着自己叫师父、求琴谱的刘异曲,阿笙面无表情,“无他,唯经验尔。”很多年前,在阿笙为公子的容颜所震惊,每天夜里给他吹笛子结果被抓包后,就开始转而做漫漫的夜宵之路。崔珩晏每次都一口气喝光,还微笑着表示“味道很不错。”这样的良好反馈让阿笙的自信心急剧膨胀起来,很快就变成一个冲劲十足的快乐女郎,每天都摆弄着手里的竹笛和不到腹中二两不足的墨水四处晃荡。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就像每一个文人墨客都有自己珍藏的典籍书画,那时候马厩里面的阿锄也有自己最心爱的宝马。比起其他的马,阿锄总是喂给这匹马最多的谷草和玉米秸,这马的胃口也非常的争气,一顿就能吃下旁的马一天的饲料。而且阿锄也心疼这匹取名叫“禾禾”的马,每天都要好好梳一下禾禾油亮的鬃毛,再按摩一下对方纤尘不染的蹄子,完全不舍得把禾禾叫出马厩,来供旁人骑,而是让这匹马甩着毛发去勾搭别的小公马。哦对了,禾禾也是匹公马。不过这个不重要。久而久之,禾禾这样光吃不动,还沉迷于不分白昼黑夜的和不同的公马做快乐的事情,很快就撑死了。所谓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总而言之,当阿锄又一次到马厩里来探望自己这匹最珍爱的小公马,结果得此噩耗的时候,整个人都崩溃了。不过阿锄对禾禾是真爱,并且他决定要为自己的小公马禾禾办世界上最为豪奢的葬礼,让所有的母马都黯然伤神,让所有的公马都艳羡不已。旁观全程的厨子举起手:“或许应该是让所有的小母马驹都艳羡,所有的公马都尥蹶子伤神?”当然了,这个也不重要。因为想要办一个豪奢的葬礼,对得起禾禾的在天之灵,阿锄前来问一反常态、最近很是乐于助人的阿笙。回忆着各种书中杂谈的记载,阿笙举起手指头:“如果要豪奢的话,就要用紫檀木来打棺材,马蹄铁不需要镀金,镀银就可以。还有石碑,用上蓝翠玉,保准是世上最为豪奢的马的葬礼。”奈何阿锄很是囊中羞涩:“我买不起。”百叶好奇道:“你这不是锄公好禾吗?”阿笙指正那时候还不识字的百叶:“是叶公好龙,哎呀,不过意思差不多。”“我这是有这个心没这个力气。”没学过成语的阿锄恼羞成怒,“我也不想的。”作为一个善良的女郎,阿笙点点头:“那就看你的禾禾最喜欢什么,就给禾禾办怎样的葬礼。”她悄悄地回忆起和一堆零嘴共同葬在后山的小狗寒寒,确认地又点了两下头:“禾禾最喜欢什么啊?”这对于阿锄来说,简直是史上最难的题目,良久他才给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他最喜欢我。”“那你也不能给它陪葬啊。”百叶放下手里的锅铲,哂笑道。“怎么不可以?”阿笙严肃地指正她,眼神中流露出悲悯,“虽然作为朋友,我会很惋惜你就这样追随禾禾而去。但是如果你下定了决心,我们也会支持你的。对吧,百叶姐姐?”百叶茫然地点点头:“好吧,阿笙,我被你说服了。阿锄,你安心的去吧,我们别的事情做不了,会帮忙将你们一起合葬的。”最后还是膳房的主厨出来解了围:“这小骚马才不喜欢阿锄呢,它最喜欢马厩里面膘肥体壮的马,尤其是晚上的时候能令它叫的大声的那一种。趁着阿锄你走了的时候,这小骚马还会把自己的口粮分给这种公马。真是了不得,成精了。”“你胡说!禾禾喜欢的是小母马。”阿锄完全不能接受这样的事情。主厨叹口气摇摇头,不知道该怎样让他接受母马和这匹叫做禾禾的小骚马都是情敌的事实。这种事情依旧不是特别重要。幼年的纯洁阿笙听不懂这个话,但是这不耽误她的断章取义:“也就是说,禾禾特别喜欢大声嘶叫?”怎么说呢,虽然其实并不是完全的喜欢嘶叫,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件事情还是成立的。毕竟,睡眠质量不如阿锄好的主厨是夜夜都能听到这小骚马在快乐的嘶鸣。哦,在其他公马不需要出去驮人的时候,白天这匹小骚马也会愉悦地鸣叫,有时候还会被三四匹为了口粮上缴公粮的公马围绕。怨不得最近的马崽子降生率创了新低,甚至小母马也和小母马搅在了一起,这个事情就比较魔幻。于是主厨也跟着放下颠勺,喝下一杯凉透的茶:“也可以这么说吧。”拍拍手,阿笙眼睛快乐地眯起来:“这就好。我从前看《世说新语》的时候,读到过一个故事,一位叫王仲宣的名士特别的喜欢驴鸣,在他死后,文帝曹丕前去他的墓地看望。”一个喜欢驴鸣,一个喜欢马啼,确实可以用来参考。这位名士的知交好友很多,曹丕就对一起来结伴探望的好友道:“仲宣这人最爱的就是驴鸣了。我们作为他的朋友,也没法做别的什么,就每个人叫一声给他听听吧。”一时之间,各种驴鸣在王仲宣的墓前不绝于耳,让听到的过路人都感叹友情至深,这名士当真好人缘。阿锄难得沉默了,“这,这也行?”“做不到也没有什么。”阿笙体贴地拍拍他的肩,“毕竟这是名士专属,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从小就对名士一词有着复杂感情的阿锄猛地一跺脚,“这有什么的?曹丕都能做到,我自然也可以!”于是膳房中的大家纷纷为他鼓起掌来,“不愧是阿锄,真是人马情未了,府中哪个主子能及?”被簇拥着送到禾禾墓前的阿锄咽了口唾沫,转头向阿笙道:“你们和我一起吗?”阿笙严肃地摇摇头:“当然不行。”就在阿锄要皱起眉头的时候,阿笙解释说:“我又是禾禾的友人,甚至不识得禾禾,怎么能送葬?”此话有理。午时三刻,秋高气爽,阿锄驴啼。连梨子水都忘记喝、听得津津有味的谢涵秋猛地顿住:“等一等,不过这事和崔公子有什么关系?”阿笙给自己倒了杯梨子水,还又往里面添了块冰糖,润了润喉,“你马上就知道了。”作者有话要说:我,一个________写手qaq第100章 最后的馈赠过了秋季与冬季, 转眼又是一年春。小时候的阿笙因为给阿锄驴啼的建议, 获得厨子们的一致好评, 因而从此获得灵感。要说为什么厨子们乐衷于此,那就要从夜半就喜欢嘶鸣的公马禾禾说起。说到公马禾禾,就不得不提到住处和马厩靠得非常近的厨子们。要说到厨子们……坐船运回来的俄罗斯特产, 有一种叫做套娃的东西,一套叠一套, 忽然就没有意思了是怎么回事。言而总之, 总而言之, 阿笙由此斩获了很强的信心。就比如说,阿锄本来是不想要驴啼的, 但是在身高体壮的厨子们包围下,最后还是勇敢地发出了声音。“知道这说明了什么吗?”阿笙问。百叶笑一声:“说明拳头硬才是真道理?”“什么啊。”阿笙神秘地摇摇头,“这说明很多事情不是他们不想做,而是需要旁人的鼓励。”这时候小公子崔珩晏的病看起来好了不少, 不仅已经拜陈大儒为师, 甚至第二日就要初次去赴宴。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不过阿笙在问到小公子此事的时候, 崔珩晏恹恹地抬起眸,墨色的长发垂落在书案上, 杜蘅味就飘散出来。他轻笑一声:“阿笙要是不想让我去的话, 我不去也是可以的。”这是什么?这就是没有信心的表现,亟需旁人的鼓励。奈何阿笙根本就不知道崔珩晏偏爱什么东西,好像看什么都是淡淡的, 这就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还是当初让她去夜半吹笛的百叶提出了新的好主意:“小公子虽然名声不太好,骄奢淫逸,可是他因着皮相好,兼很少出门见人,每次出府都能被一堆的鲜花果子砸。他定是很喜欢鲜花。”“啊。”长长地感叹一声,阿笙问,“不过这两者有什么干系吗?”百叶恨恨地戳了下她光洁的额头,“是不是傻?鲜花这是对一个公子至高无上的赞扬,会让宴席上的每一个人都正视他,心中还酸溜溜的既羡且妒,你说公子会不会很喜欢?”听起来很有那么两三分道理。兴奋地站起身,阿笙说:“茉莉花开了,我扎成一大捧,香喷喷的还漂亮。”“俗艳。”百叶轻蔑地摇摇头,给出了只有大师才具备的真知灼见的理念,“每位郎君身上的气味都是精心准备的,茉莉那么香,一染上不就全串味了吗?”会调香的阿笙不怕:“没关系,我会调配成没味道的。”百叶一噎,接着摇头:“那也不行,茉莉花是白色的,一点也不显眼,特别是你刚才还说公子要穿月白色的衣衫,不是混成一个颜色了吗?”“但是月白色是清淡的蓝色,茉莉是雪白的,怎么是一个颜色呢?”阿笙疑惑地挠了挠头。说来惭愧,文盲百叶一直认为这两个颜色是一样的,于是她自动跳过这个话题:“你也说了是淡淡的蓝色,一点都不显眼,总之,绝对不行,你还不如去弄点无味的凤仙花瓣,又夺目又漂亮,还省去调香的功夫。”这话很是有理。然而阿笙出院子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更加愁眉苦脸:“但是凤仙花都被崔大夫人给摘秃了,一瓣都不剩下。”凤仙花一般都是用来涂抹指甲的上好材料,捣成汁水敷在指甲上,用不了多久,无色的指甲就变成艳色的红了,是崔大夫人离不开的好帮手。不在主子面前伺候的百叶一下惊呆了:“崔大夫人是长了多少片指甲啊?不愧是大夫人,只有她的驭宅才能,才得以配得上这么多指甲。”虽然依旧不明白这两者又有什么干系,阿笙依旧认真地点点头:“百叶姐姐你说得对。”被吹嘘得每一个毛孔都张开的百叶怪不好意思的,轻轻揉了揉自己也染红的指甲,低声说:“我还知道有个野园子里头种凤仙花,光是落花就好多片。不过今儿个已经下匙了,你得明天一早才能去。”爱睡懒觉的阿笙咬咬牙:“为了公子的第一次赴宴顺顺利利,不就是早起一会吗?我能做到!”早起的困意被强行催折,小阿笙真的是凭借着对公子美色的爱才强撑着自己爬起来,睡眼朦胧地在百叶的掩护下溜出府。浓绿的叶片下是簇簇朱红的花朵,不需要多见,阿笙俯身时手指上掩盖的都是柔软蓬松的大片花瓣,每一处纹路都在细细地挠她的手掌心,草汁被一片春光碾碎,堆积在阿笙的裙袍下。大朵的厚重花瓣被小心地拾起,还想要挑出来最漂亮的满天星搭在旁边,如果扎成一束,一定比最温柔的朝霞还要明媚。清晨的春露染湿了阿笙的眉梢,就连发尾上的水珠都是清莹的一点点水色,盈着初起的雏鸟清澈的眼睛,就又是万物复苏的嬅嬅之色。公子很紧张,如果有鲜花的陪伴,会不会觉得轻松不少呢?就好像阿笙她依旧能陪在他身旁一样。高高束起的头发被初萌的山色覆盖,崔珩晏少见穿着的袍子是微凉的月光,盈盈的微蓝色流转在一色的靴子上,然后小公子看到了阿笙。从面无表情的冷淡面色转换到微讶的轻轻而笑一共需要分几步,这需要依靠阿笙循声而来的脚步才能决定。崔珩晏好笑地看她捧着一大捧凤仙花,还没等问出来一句就被有生以来收到过的最大一捧鲜花塞进了怀里。溜出府的阿笙身上的衣服是清淡的湘粉色,已经染出来深浅不一的花蕊,然后这朱色的花瓣染红了崔珩晏月白的衣衫。好像他们同枝连气,从来就都是相生相伴,是从一开始就是一体的美好。从满载着萌芽与破冰的吱呀声开始,从鲤鱼越出水面开始,从去年开始,从见面的第一次开始,从女娲造人开始,从开天辟地开始。不顾小厮阿裕唬了一跳的声音,崔珩晏伸手拉住害羞到想要跑走的阿笙,非常温柔地开了口:“阿笙,我很喜欢。”染脏了算什么?不能去赴宴算什么?被旁人构陷成一无是处的蛀虫又算什么?只要阿笙在,这些东西就是连朝菌和蟪蛄更为渺小而不可见的微尘,连提及都没有必要。更不必说,崔珩晏本来就不是干净的人啊,本来就是将死的人啊。对于那时候的小公子来说,自己身中的剧毒本来就是药石罔顾的,所以总有一天鲜血会开在衣袍上成为暗红的花苞,而他宁愿从头到尾的伤害都可以来自于阿笙的馈赠。如果这能是阿笙给予他的预言,该有多么好。若是当真可以成为现实的话,请让更多的血花盛开吧。也是时至今日,阿笙才隐隐揣度出公子的一些晦涩想法,是远比从前下对子、围棋对弈与搭花绳更为深邃而费脑子的事情。阿笙笑起来,若有所思道:“公子他本来可能就是这样的人啊。”就连旁边听着的谢涵秋都是悚然一惊,胳膊上生出了细碎的鸡皮疙瘩,“这样说的话,崔小公子实在是有些吓人。”她沉痛地拍了拍阿笙的背,劝说道:“不然姐姐你还是嫁给刘异曲吧,虽然他很像个疙瘩,但是也不会这么恐怖。”“你不是喜欢刘大公子来着?”阿笙差点没呛到,推开盛满水润梨子的小小瓷碗,认真坦诚,“我确实对他没什么感觉。”就算公子再怎么病态,阿笙也愿意认栽。谢涵秋笑起来,眼睛里是些微的寥落:“我有些累了,姐姐。”就算再怎么坚持与不放弃,再怎么厚脸皮与鼓起勇气,也总会有力竭的一天,再又加上最近父亲谢三老爷的事情,谢涵秋确实觉得自己有些心灰意冷,“爱是放手,听闻他还挺想和姐姐成婚,我愿意成全他。”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么谢涵秋就算再怎么心有不甘,也愿意退后一步。“但是我不喜欢他啊。”阿笙的眼睛是黑白两色的澄澈透明,再怎样狠辣的话用她清甜的嗓音说出来,也是蒙上了温柔的细纱,却这样冷白分明地切割开一切的混沌,“就像公子再怎么样不堪,我也想要陪着他。不过同样的事情,换成刘大公子我就不行。”“何况刘大公子也对我无意。”阿笙叹口气,第一次和她说起从前避而不谈的话题。谢涵秋很迷惑:“那他究竟喜欢谁啊?除了他那几本破谱子,我就没见过他和旁的女郎多说什么话,看起来也没有断袖的癖好,我是真的不清楚。”“你已经说出来了。”阿笙轻轻地指了指笛子。迷茫地顺着她细弱的手指去看,谢涵秋问:“我说了什么?”“他就只喜欢乐音。”阿笙声音放的特别轻,唯恐惊扰到蛰伏在树上的蝉,“不一定每个人都想要成亲生子的,可能刘大公子就只喜欢乐音,就是愿意和不会说话的琴相亲相爱,这亦是另外一种选择。”咬咬唇,谢涵秋忍不住反驳道:“都说日久生情。时日久了,难道他还一个人都不喜欢吗?”阿笙回望她,语调像是在劝说,又带着一点温柔,“我可以帮你,如果只是想嫁给他的话,总是能找到办法的。大不了我多帮他写一点谱子。只是你要想好,你确定自己能熬到他回心转意吗?刘大公子有多固执,你绝对比我知道的更清楚,到时候总没有后悔药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