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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或者说是挂在次仁俊美的胳膊上。“什么”次仁俊美看着眼前的两只鸟浮在水上的图案。“鸳鸯戏水啊”旁边的杨老板赶紧笑米米地解释道,“太太真是好眼光,恩爱的夫妻都喜欢用这样的枕头呢”梅拉笑着看着次仁俊美,次仁俊美也笑了:“你喜欢,买了就是了。只要你开心,什么都可以。”那言语里透着无尽的宠溺。“太太真是好福气”杨老板看着这样,更是不忘恭维。梅拉红着脸,低下了头,眉眼间全是幸福。大红的枕头,大红的绣被,大红的帘帐,梅拉甚至告诉小二,一定要红烛。红烛摇曳的房里,梅拉略施了胭脂,坐在榻前,脉脉地看着次仁俊美。这样的梅拉,带着一些妩媚,带着一些柔情,是次仁俊美从没见过的,却有着荡人心魂的美。“梅拉,你真好看,就像草原上的花一样。”不善言辞的次仁俊美,想了半天,也只想出了这样一句赞美的话。梅拉仍是脉脉地看着他:“你喜欢吗”“喜欢,你天天都要打扮成这样,就更好了”次仁俊美一边说,一边走了过去。他的手,很快就将梅拉的手包在手心里。梅拉看了看他,说道:“次仁,我们喝杯酒吧。”“喝酒”次仁俊美很有些疑惑,这样美好的时辰,喝酒似乎有些浪费了。梅拉却不管,她牵着次仁俊美,慢慢地朝着红烛旁的酒走去。两只小巧的酒杯摆在一只系了红绸的白瓷酒壶边。梅拉给两个酒杯都倒了酒,将一杯递给了次仁俊美。次仁俊美接过去便要一饮而尽,梅拉连忙拉住了他的手,嗔道:“不是这样的”次仁俊美将酒杯停在半空:“那要怎么喝”言语里没有半分的不耐。梅拉道:“先喝一小口。只能喝一小口哦”次仁俊美乖乖地喝了一小口,便端着杯停在那。梅拉也端起酒,喝了一小口,便接过次仁俊美的酒杯,将两人的酒混在了一起,然后重又端起杯递给次仁俊美。次仁俊美看了看混在一起的酒:“这是要干什么”梅拉笑米米地看着他,将手与他的挽在一起,便将酒杯朝着自己伸过来:“我的心里只有你,所以我就想这样喝酒。若是你的心里也只有我,你就和我一起喝完这一杯。”她说完,一仰头,将那杯清风酒一饮而尽。次仁俊美听了这话,一下也将酒饮尽了:“你听谁说的这些不过听着你的心里只有我,我的心比开了花还要高兴。”他一把就将梅拉搂在怀里,嘴贴在梅拉的唇上。甜甜的胭脂混着清风酒的醇香,更让他迷醉。梅拉闭了眼,由着他抱着走向那张大红的床,桌子上的红烛依然在燃烧,不时溅出一两朵欢快的火花。他们就如那大红的枕上的鸳鸯一般,交颈缠绵梅拉叹了一口气,鸳鸯还是那对鸳鸯,做这肚兜时或许还是那样满是爱意,人却已经不在了。梅拉看了半晌,重又将肚兜仔细地叠好,放回到荷包里。她喝了口清茶,脱了靴,便尚了床。酥油灯已经被她吹熄了,没有窗户的石房子漆黑一片。梅拉裹着氆氇,仰躺着,默默地念道:“次仁,你若是安好,便到梦里来告诉我一声吧。若是你还怜惜我,不管你在人间还是已经通往极乐,都告诉我一声吧”梅拉就那样如诵经般,一遍又一遍地念着,一直到她意识模糊,慢慢地睡着。如果有灯,你或许可以看到她的脸上挂着的泪痕。只是这样漆黑的房间,将一切都隐在了黑暗里。无论是瘦弱的梅拉,还是梅拉脸上的悲伤与泪痕,谁都看不到。当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有一丝丝细细的光,透过那简陋的木门的缝隙,投进了窄小的石头房子。梅拉愣愣地坐在石头堆砌的,铺了青稞秆和氆氇的床上,沉思了很久。她想了半天,也没从还有些昏沉的脑袋里找出梦里有次仁俊美的痕迹她竟然昏睡了一夜,什么都没梦到,更别说梦到次仁俊美了。梅拉的心里充满了绝望,她在心里尖叫着:“你自己说过的,你的心里只有我,你只爱我。可是为什么想在梦里见见你,你都不能答应我呢你知不知道,这一年里,我有多难过,我有多想你,若不是想着要能与你再会,我早就随你去了。可是你,你竟然这样狠心,连给我在梦里见一次,都不肯。”梅拉低垂着头,将那平日视若珍宝的荷包,掷在氆氇上,半晌之后,又捡回来,攥在手里,握得紧紧的。第五十八章 纵使相逢应不识一“次吉醒来了吗,郎嘎”一座简陋、低矮的石屋外传来了询问的声音,随即一个右手持鼗鼓,左手持单钹,脖子上挂一串刺树果念珠的密宗士走进了石屋里。这人身着羔皮藏袍,系两个在胸部交叉着的红绸禅绳,外面披着一个镶有豹皮领子的氆氇披风。脚上是一双靴底高约两三厘米,靴筒高约一尺的牛皮加氆氇拼接而成的靴子。“没有,邓巴上人。”屋子里一个全身皆着黑色装束的30来岁的男子站起来,恭敬地答道。“他的灵魂离开躯体游荡都有1年多了吧”那个密宗士问道。“是”黑衣男子仍旧半弯着腰,不敢抬头看着那位额头上横系留着毛的熊皮条,正中镶嵌着铜镜的邓巴上人。邓巴上人不再说话,径直朝着石屋里侧的一张极其简陋的床走去,那床上躺着一个脸部瘦削而又异常苍白,两颊及额上满是冻伤疤痕的男人。他紧闭的双音深深地凹陷了下去,鼻梁因为脸太瘦而高高凸出,看起来如僵尸一般躺在床上。邓巴上人刚想靠近去查看一下,旁边蹲着的一只蓬松着一身黑毛的獒猛地站起来,似乎要将他与床上的人隔开来。邓巴上人笑了笑:“那日,你也未免太小心了,我十来天就来一次,不都是给你看主人的”那獒似乎听懂了,不太情愿地让开了。明显短了一截的右脚让它走起来,一跳一跳的,但是它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行走,极快地走到一侧,重又坐了下来。邓巴上人将手伸过去,探了探那躺着的男人的额,似乎很满意接触的温度。他又将那男人的眼睑掰开,仔细地看了看,说道:“朗嘎,他的灵魂或许快要回来了。”一直跟在邓巴上人身后的男人听了,面上稍稍有了一些喜色:“让护法神保佑他吧,可怜的被埋过一次的人。”邓巴上人点点头,将带来的药物一一交代清楚之后,很快走出了这间黑暗的石屋。被称为郎嘎的男人看了看床上躺着的对于这一切对话,无知无觉的男人,叹了一口气,拿着一把弓走了出去。那弓的握处已经被握得极其光滑,带着略暗的黑色,不知道被使用了多少年。没错,郎嘎是个猎人,被已经兴起的佛教信徒们看做是黑骨头的猎人,他那一身黑,将他与周围的牧人划开了一道明显的界限。郎嘎匆匆朝着外面走去,在他家往下的断壁旁,有一根巨大的藤索绳子,那绳子从高向低连着断壁对岸的森林的低处。他匆匆地走着,远远地见了牧人便避开了,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避让,除非是在屠宰季节或者出售雪豹皮的时候,他才会近距离地与他们接触。只是那明显地鄙视的眼光总让他觉得不自在。很快他就到了断壁旁,检查完弓箭都已放好之后,便将两手套在拉环里,双脚使劲一蹬,借着力飞快地滑向了对面的平地上。离平地不远的地方,便是一个原本极深的山谷,那谷因为雪崩与泥石流已经被冲下来的树干、树枝、巨石与泥沙堆平了,水便在平地上肆意地流淌一番之后,才跌入深深的断壁里,那里是日夜奔腾的江水。郎嘎脱了鞋,淌过那水,上了山,重又穿上鞋,开始查看地上的动物留下的脚印与粪便这水引来了不少的动物呢。他走走停停,偶尔跪下去,将脸贴近地面,嗅两下,便又快速地爬起来朝着他判断出来的方向走去。茂密的带刺的灌木在这片原始的森林里自由的生长,也让郎嘎行走极为不便。不过长年的打猎生活早已让郎嘎练就了一身本领,他轻快得像一只豹子一样,在这丛林里急速却又轻声地行走。越往上走,树越稀疏,灌木却浓密了许多。郎嘎继续谨慎地行走着,鼻子里是越来越浓烈的大头羊的气息它们似乎就离郎嘎不远的地方。郎嘎在一处浓密的灌木丛边停了下来,从腰后的箭筒里取出一只箭,便又绕过那丛灌木,在灌木丛的间隙里继续往上爬去。在离郎嘎两箭远的地方,七八只大头羊正在吃着露在薄雪上的枯草,一只高壮的雄羊则站在一块很高的岩石上警惕地望着四周。郎嘎摒了呼吸,膝行在灌木丛中,那高大的灌木刚好将他的身形遮住了。他行走的速度已经慢了下来,碰到灌木低矮的时候,他便在地上爬行,那头放哨的大头羊竟然没有发现他。越来越浓的羊骚味顺着风朝着郎嘎吹来,郎嘎终于到达了离大头羊不远的位置。他跪在地上,将箭搭上弓,轻声却有力地慢慢地将弓张开,眯了一只眼,瞄准。“嗖”,箭快速地飞了出去,那些吃草的羊一下就四散开了,朝着高处的乱岩奔去,有一只羊明显跑得很慢,跑出半箭地之后,便倒在了乱岩里,仍在兀自挣扎着要爬起逃跑。郎嘎不慌不忙地站在原地,一直到看准了那羊倒下的位置,才一反之前的缓慢,在灌木丛里飞奔起来,灌木丛顿时有了哗啦的响声。等他跑到那羊面前,那只约有150斤重的大头羊仍在极力竖着它沉重的大角,做出一副防备的样子。郎嘎快速地走上去,从背上取下绳索,套住那羊的口、嘴,不久之后,羊终于垂下了头,不再挣扎了。郎嘎用绳索捆住羊的四只脚,满意地背着这沉重的猎物,弓着腰,下了山。他的妻子布尺早已等在了石屋外,看着丈夫弯着腰从坡下朝家走的样子,她的脸上便现出了几分欢喜的神情来这说明猎物很有重量。她欢喜地赶紧走了上去,接过那只羊,两人快速地朝着家走去。“今天的收获可真大”布尺背着那死沉的羊,言语里全是高兴。“是呢,神保佑我们,我们上次打到大头羊还是在两个月之前呢。”郎嘎的言语里也是高兴。因为这丰收,他们晚上得已吃到了久违的新鲜的肉食。等到郎嘎将羊剖开之后,布尺麻利地将羊胃取出洗净。她拿着一细棍,把连在胃上的肠子插入肠衣,再把早已拌匀的含着羊油、盐巴、野葱花的羊血灌入羊胃里,然后用手慢慢捏挤羊胃、羊肠,不多时血肠就灌好了。郎嘎还在那里忙碌着收拾羊皮,他得趁着羊皮还是新鲜的时候,刮掉皮板上的肉屑、脂肪、凝血杂质,还要去掉口唇、耳朵、尾骨及有碍皮形整齐的皮边角,接着才能按照皮张的自然形状和伸缩性把皮张各部位平坦地舒展开,使皮形均匀方正,成为各自的习惯自然形状,最后用盐巴进行腌制和晾晒,不然这羊皮就卖不到好价钱。郎嘎的动作极其熟练,在太阳落山之前,他便将那羊皮收拾好了。布尺看着郎嘎已经忙完,便将早就灌好的血肠放在水已经煮得咕咕响的陶锅里。沸腾的水停了咕咕的声音,空气里却逐渐弥漫着一股浓郁的羊血的香味。布尺拿着筷子,在旁边不时地将血肠轻轻翻转,血肠很快就变得圆圆地,浮在了水面上,那渗出的血水带着一点点粉红。布尺赶紧将血肠捞出来,放在了一个大木盘上。屋子里的羊血的香味越来越浓郁,连蹲在一旁的那日也开始注意到了,它和这家的主人们一样,至少有一个多月没有尝过羊肉的味道了。血肠粉红的颜色让郎嘎的心情也好起来。他拿起已经变温的血肠,用折刀割了一截,放在那日的碗里。那獒立刻香甜地吃起来。郎嘎看着那日,它对自己已经没有了一丝防备,笑着又拿起一根血肠,这次却是割了一截,送进了自己的嘴里。那还带着一点点血水的肠,对于郎嘎而言,是世间绝顶的无上的美味。他快乐地吃着,大口地吞着。或许只有在这个时候,生活于他而言,才是轻松而快乐的时刻。他和布尺很快就吃完了,那样子仍有些意犹未尽。郎嘎看了看木盘里留着的那一大截血肠,拿折刀将肠衣剔除之后,便细细地嚼烂了,装在碗里。布尺看着郎嘎将整段血肠都嚼成极碎的沫子装在碗里之后,便接过那碗,朝着床上躺着的那男人走去。郎嘎将满手的羊肉的油擦在他脚上的多扎鞋上,重又将手在袍子上擦了一遍,便将那躺着的男人扶起来,说道:“次吉,吃饭了。”那被称为次吉的男人,反应全无。郎嘎耐心地将他的下巴掰开,布尺便将那沫子送了一点到他的被张开的嘴里,看着郎嘎重又合上他的下巴,然后轻拍着他的后背,让他吞下去郎嘎与布尺一直伺候着次吉将那大半碗血肠吃进了肚子,才给他喂了一些水。布尺擦掉他嘴角流下的水之后,便走开了。郎嘎则将男人重又放平,躺在了床上:“次吉,你也该醒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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